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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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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目录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1集团设备租赁公司原总经理李志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3篇,供大家参考。

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3篇

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篇1

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1 集团设备租赁公司原总经理李志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6 上海投资公司原执行董事李建设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12 机电设备租赁站原常务副站长郭成兴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18 前文明煤业公司原总经理张连发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22 慈林山煤矿原机电副矿长曹安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27 和顺一缘煤业公司原总经理苗田违纪违法案件剖析............32 后堡煤业公司截留售煤款私设“小金库”案件剖析............36 天脊集团供销公司销售部原副部长邹军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40 潞宁煤业公司不合格pe瓦斯抽放管违规采购案件剖析.........43 伊田煤业公司煤炭销售合同纠纷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案件剖析....50 树脂公司财务部原部长王晋明挪用公款案件剖析..............55 慈林山煤矿生活科原副科长田海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60 常村煤矿新型墙体材料厂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剖析..65 余吾煤业公司通风队16名干部大吃大喝案件剖析.............69 王庄煤矿运搬二队违规带资设立“小金库”案件剖析..........75 佳瑞煤业公司水暖队原队长刘丽楠违反劳动工资纪律等问题案件剖析......................................................79

集团原副总经理刘仁生严重违纪违法

案件剖析

一、基本案情

刘仁生,男,汉族,吉林省辽源市人,大学学历,1953年2月出生,1969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至1995年10月先后任潞安矿务局水泥厂厂长、机修厂厂长兼党委书记、运销处处长,1995年10月至2011年2月任潞安矿务局副局长(改制后任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11年6月兼任潞安煤炭运销总公司总经理。

经查,刘仁生在任潞安矿务局副局长及潞安矿业集团副总经理兼潞安煤炭运销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妻子、儿子等亲属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侵犯潞安矿业集团等单位的知识产权。2012年4月26日,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经省委常委会同意,决定给予刘仁生开除党籍处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3年1月17日,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仁生本人未上诉。

二、案件剖析

刘仁生反省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深深为自己的行为和罪行感到羞愧和无地自容”,“愿意认罪伏法,以现身说法教育他人、警示他人,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走上犯罪犯法的道路”。这些话,都值得我们深思。

(二)充分认识权利是把双刃剑,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腐蚀,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功。

刘仁生长期担任企业要职,掌管着煤炭运销管理、审批和调运的实权,对企业做强做优负有重要责任。但他并没有按照党和人民的期望,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利,而是把手中的权利当成了满足私欲的工具,假借亲属的名字与他人合伙开办公司,在自己未出资的情况下却占有该公司35%的股权;赤裸裸地让长期关照对象出资为自己开办公司,满足个人需要;帮助有需求的客户签订20万吨电煤销售合同,直接索要“好处费”;向特定关系人低价购买2套北京房产,向长期关照对象索要2套北京住房;利用职权侵犯潞安矿业集团等单位关于矿用可移动式救生舱知识产权,等等,完全陷入了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泥潭。刘仁生直到案发才深有感触,“我自知数额巨大,罪不可赦,早知今日,悔不当初”。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必将受到人民的正义审判。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侵蚀,否则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三)强化内部监督,防止个人专断,是各级组织的硬任

一错再错,走到今天,犯下了大罪而不可收拾,致使自己没有了晚年生活,家庭也妻离子散,陷入了悲惨境地。我对不起妻子、儿子,对不起自己的亲属,毁了家庭,毁了自己,毁了现在,更没有了明天和未来,真是悲痛欲绝啊!痛定思痛,我在政策的感召下,只有坦白才是唯一的出路!

●我的犯罪事实,已经十分清楚。我自知数额巨大,罪不可赦,早知今日,悔不当初。陈毅元帅有句名言“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是我今天铁窗内的真实写照。

●走到今天,主要是自己贪念占了上风,自己回过头来都十分羞愧,不相信是自己做的事,认为是一场噩梦。但铁的事实确实让自己触目惊心,我愿意认罪伏法,以现身说法教育他人、警示他人,千万不要像我一样走上犯罪犯法的道路。

●组织上的教育,我铭刻在心。我会努力配合司法机关,落实我的犯罪事实,也愿意立功检举他人,争取自己也得到宽大处理,重新做人。

余万元,使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形同虚设,给集团造成重大损失。

二、李志斌的悔罪书

在我担任租赁站站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与租赁站有业务往来的一部分客户,在业务来往中,对这些客户在设备的技术造型配套、设备采购招标、设备修理招标、设备业务的安排、修理费的结算以及向主机生产厂推荐新配套的零部件和厂家等方面都提供了一定的方便和关照,这些客户为感谢我对他们的关照和帮助,几年来给了我数额不等的感谢费,在我担任站长期间累计收取了客户送给我的感谢费大约2300余万元,这些感谢费虽然不是我主动伸手向客户要的,都是客户在事后给的,但这些钱终归不是我的合法收入,已构成了严重的犯罪。

在租赁站,一开始我也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决心要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勤奋向上,钻研技术,为潞安煤炭事业的发展和建设,在煤机的机械化、现代化建设中贡献出自己应有的一切。在工作和生活上能严格要求自己,以一个党员和干部的标准来约束自己,对送给我的感谢费能坚决拒绝不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党员的标准还能占领我自己的思想阵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观念的诱惑,自己警觉的这根弦慢慢就放松了,特别是自己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逐步地

一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做到诱惑不移兴企志。

通过对案件的剖析,我们发现,李志斌在金钱面前抵不住诱惑,抛弃了信仰,忘记了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企业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的责任,是其违纪违法的根本原因。看到身边很多人开好车、住好房,而自己还靠每个月的固定工资过日子,心里开始不平衡,认为自己“付出了大量的精力,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自己没有伸手去要就说得过去了,别人送的也就默认收下了”。这时候的李志斌私欲开始膨胀,共产党员的信仰,当初为潞安发展贡献一切的理想在其心中早已荡然无存。“羊毛出在羊身上”,利用职权,为客户暗箱操作,满足自己和客户的私利,最终受害的还是国家和企业,而这正是李志斌犯罪行为的危害所在。李志斌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教训是惨痛的,作为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不辜负党的教育,不辜负企业的培养。

二是关键岗位要注重轮岗交流,保证干部权重不变清廉心。

领导干部腐败堕落,关键原因之一就是长期把持“关键岗位”,也就是所谓的“常在河边走,最终湿了鞋”。这个问题,在李志斌身上体现的就十分明显,其1995年就在租赁站工作,直到其2013年案发的19年间,历任科长、副站长、而且也严重影响了集团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扎紧制度的笼子,细化、完善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严格评标专家准入制度,消除和避免熟人干预。积极探索商务明标、技术暗标的评标方式,克服人为的倾向性影响。转变监督方式,由全程参与转为重点督查,延伸监督职能,对标后实施环节开展检查,保证招标成果落实到位。加大招投标采购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采购、以权谋利索贿受贿案件,革弊立新,营造风清气正的招标采购环境。

(三)兼职取酬问题。李建设在担任集团财务公司董事长期间,于2009年8月至2010年8月,在太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兼任财务部长,并领取薪酬。

(四)违规收受奖金问题。李建设在担任集团财务处处长期间,在下属二级核算单位以奖金的名义,累计收受14.75万元。

(五)违规收受好处费问题。

1、李建设在太原××公司和太原××公司以领取工资的名义先后收受7万元现金。后其害怕事情败露追究其责任,于2008年2月26日、8月21日分别以太原××公司捐款4万元、太原××公司捐款3万元的名义,将7万元捐给了集团教育扶贫基金; 2、2009年3月,李建设利用在××集团兼任财务部长职务之便,给山西××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介绍××集团收购煤矿的资产评估业务,并从中收受好处费3万元。

2013年12月24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建设有期徒刑五年,并将25万元赃款全部予以收缴。李建设身为国有企业(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严重违反党纪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工作严重失职渎职、收受贿赂、兼职取酬等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集团党委常委会2014年2月12日研究决定,给予李建设开除党籍处分。

着手中的权利为自己谋点利了。

在接受调查期间,李建设在检查中就提到:“我虽然参加工作、入党多年,本应为党为企业努力工作,但由于本人长期以来,没有很好地学习党纪企规,没有认真改造世界观,因此办了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事……,这些投资虽然可以找种种借口和理由,但说到底还是自己私心作怪,如投资款设立专户也让设到自己女儿所在的银行里给她完成任务创造条件,这些都是无组织无纪律的表现。除此之外,自己在日常工作中不检点,谋私利,如在职期间自己兼职收取报酬,这是党的文件多次明确规定不允许的,但自己顶风违纪,另外还给评估公司介绍业务收取好处费,让会计事务所给自己出买房子款,这等等错误都充分说明私字作怪,现在深感痛心,深受良心谴责。”

(三)组织长期不健全,监督制约缺失,必然导致权力失控。

上海投资公司5000万元投资上当受骗,李建设个人失职渎职,甚至滑向犯罪深渊,对于上级党组织来讲教训也是深刻的。上海投资公司2002年7月成立至今,一直没有建立党组织,更没有纪律检查机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一直没有机构、没有人去落实。

缺少了组织的监督和制约,上海投资公司在远离集团总部的情况下,就成了“独立王国”,一把手的李建设一人独

李建设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告诫我们,党员领导干部游离于组织之外的时候,就是其最危险的时候。上海投资公司长期没有党组织,党员干部长期处于监督的真空中,极易发生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的大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和纪委负监督责任。在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过程中,健全基层党组织,消灭监督空白点是当务之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探索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才能筑牢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防线,为提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廉洁保障。

三、案件剖析

郭成兴因贪欲身陷囹圄,毁了后半生,深刻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郭成兴收受贿赂一案,时间跨度较长,作案手段较为隐蔽,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也较复杂。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因素,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蜕变使然。郭成兴从普通员工到矿处级干部,职位在高升的同时,思想却在逐步蜕变。郭成兴错误地认为时下办事收钱,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之风盛行,进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拜金主义在头脑中占据了上风。

(二)侥幸心理作祟。郭成兴认为权钱交易形式隐蔽,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甚至认为,钱都是别人主动给的,自己从来没有主动索要过,送钱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维修服务也没有出现质量问题,给他们增加了业务量,作为感谢也是应该的。在这种侥幸心理和自我开脱思想的支配下,郭成兴模糊了是与非、公与私的界限,不惜以自己的前途为赌注,一次次利用手中的权利换取利益,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三)权力制约失效。郭成兴任余吾煤业副总经理期间,负责机电设备的业务管理,包括参与和主管设备的采购、检修等事宜。在设备采购、维修的管理流程中余吾煤业公司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制约机制,但作为业务的分管领导自由裁量的空间仍然很大,往往是台前按程序办事,幕后谋取非法利

委员会”职能,构建公开、透明、开放的采购平台。设备维修要建立“内部维修、原厂维修、招标维修”的分级维修制度,防止权力寻租。

(三)要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办惩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治理氛围。

一是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进一步深化风险岗位的清权、确权、排查和评估等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稳步提高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能力。通过家庭、社区、工作单位等各个渠道,广泛了解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发出预警,督促自查整改。二是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反腐。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拓展案源渠道,从信访举报、效能监察、日常巡查、专项治理、媒体和网络舆情中发现案件线索,重点监管重点领域、重要岗位的初信初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力,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员干部“不敢腐”。

(一)醉心“潜规则”,目无党纪国法,行贿受贿。在金钱万能、金钱至上“潜规则”的影响下,张连发忘记了党纪国法红线不能触碰,模糊了是与非、对与错的界限。2010年6月,原前文明煤矿的承包人×××以大同市××工程机械施工队的名义与前文明煤业签订了一份“关于山西潞安集团潞宁前文明煤业有限公司火区治理委托协议”,负责对前文明煤业公司上部采空区的火区进行治理。施工开始后,由于群众举报前文明煤业公司存在以火区治理名义私挖滥采煤炭的情况,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勒令工程停工接受调查。为了尽快复工,×××到张连发的办公室送去现金50万元作为疏通关系的“活动经费”。作为整合矿井负责人,张连发不是积极配合调查组查清事实真相,通过合理合法渠道解决停工难题,反而本着“钱能摆平一切”的理念,热衷于托关系、买路子,通过向调查组一名干部行贿30万元顺利解决了工程复工的问题,其余的20万元张连发顺势收入囊中。他认为自己做得聪明、巧妙和“安全”,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名企业领导干部,忘记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忘记了“东窗事发终有时”。

(二)金钱面前心存侥幸,来者不拒,终酿大错。2010年中秋节前后,请托人×××希望张连发给予其在前文明煤业公司井下工程招标上的照顾,给张连发送来了5万欧元。据张连发交代,“当时很担心,想找个机会把钱给他。后来

线彻底失守了。张连发的蜕变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一)要强化整合矿井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办矿、依法治企理念。一方面整合矿井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按照法律规定来管理企业、经营企业,用法治思维推动企业发展、化解矛盾。要时刻把自己臵身于党纪国法中,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侵蚀,保有对法纪的敬畏之心,不在腐蚀诱惑面前丧失原则,始终做到守住底线、牢固防线、远离红线;另一方面集团公司和主体矿要重视整合矿井班子成员企业规范化管理知识的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流程,教育引导整合矿井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坚决按制度和程序办事,促进整合矿井生产经营的规范化管理。

(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党性原则。列宁曾说:“政治上有修养的人,是绝不会贪污的。”张连发之所以陷入腐败的深渊,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其不注重党性修养,无视党的组织纪律,没有用党性原则严格约束自己。“拿”与“不拿”犹豫不决的侥幸心理让他滑入腐败的深渊。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张连发身上汲取深刻教训,在政治理论修养、组织纪律修养、思想作风修养等方面不断加强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获取金钱,必须建立在“取之有道”的原则基础上,不该拿的坚决不拿。

慈林山煤矿原机电副矿长曹安顺严重违纪违法

案件剖析

一、基本情况

曹安顺,男,48岁,山西省平顺县人,汉族,1987年参加工作,2006年入党,2004 年2月担任潞安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夏店煤矿机电科科长,2009年7月担任潞安集团慈林山煤业有限公司慈林山煤矿机电副矿长。

二、简要案情

(一)受贿问题。曹安顺在担任夏店煤矿机电科科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厂商承揽业务提供帮助,并多次收受业务客户感谢费共计39万元。

(二)生活作风问题。2011年至2013年,曹安顺包养十九岁的在校女学生,生活奢侈糜烂,影响恶劣。

(三)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2014年4月,曹安顺在职期间与他人合伙注册成立了长治市天铭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曹安顺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公开从事矿山机电方面的生意,违反相关规定办企业,从事营利性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四)失职渎职问题。2008年至2009年期间,夏店煤矿物资采购制度不健全,合同管理监管不严,造成机电设备

花费50余万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曹安顺陷入美色的“温柔乡”,其根源就是享受作乐、利己主义在作祟,导致其道德底线尽失,给父母妻儿造成了深深的伤害。正如曹安顺接受调查后,他的家人在给慈林山煤业公司纪委的信中写到“我们作为曹安顺的家人,得知他的情况后万分痛心,作为直系亲属没有尽到教导、监督的责任,我们责无旁贷。他的母亲和妻子近期已经夜不能寐,身体每况愈下,必须靠药物方可入睡”。

(二)目无党纪国法、飞扬跋扈使其在歧路上渐行渐远。曹安顺出身农门、家境贫寒,这样的出身造就了他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性格。曹安顺自参加工作就一直从事煤矿机电工作,由于其懂知识、善钻研,很快便从工人当中脱颖而出,成了机电方面的行家里手,并一步步走上了领导岗位。无论是继承农民传统的质朴品德,还是感恩组织的培养,曹安顺都应当将工作岗位作为个人进一步施展才华、报效企业的舞台。但事与愿违,曹安顺却将成长和一切成绩归功于自己,认为自己是个“能人”,目空一切,将组织赋予的权力视同个人权力。不少熟悉曹安顺的人都讲,他这个人飞扬跋扈,性格霸道、作风专断。在集团检查或矿领导发现机电工作上存在的问题时,曹安顺的态度总是蛮横强硬,要么出言顶撞,要么是拒不执行。2012年慈林山煤矿“9〃15”机电事故后,时任机电矿长的曹安顺因工作作风漂浮,责任心淡薄,机电

惮。

(四)德才不能兼备,价值观扭曲使其违法犯罪成为必然。

“人无德不立”,要想做官做事,必须先做人,做好了人,才能做事。做官是一时的,做人才是一辈子的。任何腐败问题,无不从缺“德”开始。曹安顺价值观扭曲,理想信念动摇,纪律松弛、责任淡漠,这些问题正是缺“德”的突出表现。他的案例告诫我们: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事关党风矿风。一个有德无才的领导干部可能会庸庸无为,但如果是一个没有德仅有才的干部,其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更大,不仅带坏了队伍,更影响了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工群众中的威望。

党纪国法不容践踏,任何腐败分子都逃脱不了法律的严惩。曹安顺违纪违法的事实,从一个侧面进一步说明了集团坚持“好人+能人”用人导向的重要性,在干部培养与选拔上,各单位必须坚持贯彻落实集团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公道正派、德才兼备、职工群众认可的干部选拔上来,建成一支奋发向上、守纪律、肯奉献的优秀干部队伍。

(一)信仰滑坡,利益熏心入歧途。苗田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是由放松世界观的改造开始的。在他走上领导岗位以后,不注重主观世界的改造和提升,在沉沦的物质中,价值观发生了扭曲,因而未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苗田利用职务便利,为×××承揽一缘煤业公司生产中的煤矸石业务提供帮助,×××提出要与苗田签订一份按比例提取感谢费的协议,签了这份协议,就意味着“财源滚滚来”。于是他摇摆了,动心了,将原本应向企业上缴的承包费用收入囊中。在得到巨额回扣的同时,也给自己留下了终身的悔恨。现在的苗田,非但要上缴所有的赃款,还将面临着牢狱生涯,在劳动改造中洗刷自己的罪行。

(二)淡薄法纪、心存侥幸坠深渊。在市场经济“潜规则”的影响下,苗田错误地认为×××承揽一缘煤业公司生产中的煤矸石业务自己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在其可观的利润里“分一杯羹”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承揽业务、签订合同、私下交易,苗田以为他和私营业主之间交易都是“一对一”的单线联系,别人不可能知道;况且私营业主和自己是利益共同体,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也绝不会告发。苗田臵党纪国法于不顾,臵企业利益于不顾,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却不想一脚滑进了犯罪的深渊。

(三)逃避监管,大权独揽纵贪欲。制度是规范行为和预防腐败的基础。然而在苗田眼里,制度如同一纸空文,任

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大公开力度。“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进一步坚持和深化党务企务公开,对“三重一大”、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企业重大事项,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尽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

(三)加大腐败案件的惩治力度,使之“不敢腐”。通过网络舆情、监督检查、效能监察、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不断拓展线索来源渠道。明确办案重点,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和高压态势。

经集团党委常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决定,免去杨进红后堡煤业公司总经理职务,给予杨进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过处分。

二、教训和警示

整合矿井作为相对独立的生产企业,它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对管理者特别是“一把手”的要求是比较高的。

深入剖析后堡煤业公司售煤款不入账,形成“小金库”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整合矿井管理人员的素质能力、守规守法意识已经成为必须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对于整合矿井“六大员”岗位人员的选配,过去主要考虑是否持有安全、生产、技术等上岗证,对于其综合素质,如管理经验,依法依规经营意识,民主决策意识等方面素质的提升,关注和培养的不够。比如本案的主要责任人杨进红,其担任后堡煤业公司总经理之前,一直在漳村煤矿工作,担任过采煤队长、安装队长、调度室主任和人事科长等职务,从其工作经历来看,一线队组和机关科室的经历比较丰富,但缺乏“主政一方”,统领全局的经历和经验。企业全局管理经验的缺乏,民主意识薄弱,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是导致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他为了解决矿井手续办理过程中资金紧张的问题,擅自将该公司董事会决定的用于补偿原蒲县后堡煤业公司双回路及土方费中的100余万元,用来支付矿井手续办理费用,7

许多不到位的地方。比如,各种检查、指导不少,但很难发现实质性问题,后堡煤业“小金库”问题在2010年4月就已形成,直到2011年2月“小金库”资金全部花完,长达一年七个月的时间里,无论是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还是主体矿都没有及时发现这一问题。

深入反思本案,我们必须正视上述教训,真正重视整合矿井规范化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从保证矿井依法经营、廉洁经营的高度,抓好整合矿井管理人员,尤其是班子成员的素质提升工作,在注重生产、技术、安全等业务培训的同时,要让党员领导干部及时补上学习运用经营管理知识,知晓和遵守法律法规的缺课。要深入落实“以矿带矿”管理模式,做好主体矿成熟管理经验、运行标准在整合矿的“复制”和创新。要加强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特别是继续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通过有效措施,保证整合矿的健康经营秩序,夯实依法经营、廉洁经营的基础。

更害了家庭。

2009年5月10日,邹军生在浙江宁波出差,以拜访客户买礼品为由,向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有限公司(天脊集团苯胺销售业务的代理商,代理区域为运城市、河南省郑州市以西区域、陕西省全境)总经理樊××索要1万元,樊××安排其公司办公室员工给邹军生工行牡丹卡汇款1万元,随后邹军生将买礼品的费用在供销公司报销后据为己有;2010年6月28日、2010年12月7日、2010年12月31日,邹军生因无力偿还赌债,又先后三次向樊××索要1万元、3万元和1万元。

邹军生在给组织的交待材料中写道:“我让客户向我卡上汇钱,主要是赌博挥霍了,都是自己的恶习害的,这些行为辜负了党和企业及各级领导对自己的栽培和信任。同时也对不起家人对自己的关爱,现在我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后悔莫及,我在此诚恳地向组织主动交待自己的违纪行为,我真诚自觉服从组织对我的处理”。

三、警示及教训

警示之一:党员干部要情趣健康,廉洁自律。

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对自己的严格要求,邹军生违纪违法的教训表明,人在顺境中容易飘飘然,甚至忘乎所以,最终走向犯罪。因此,党员干部时刻注意自警、自省、自重、自励,不断提升自身的思想政治觉悟,要培养健康向上的生

潞宁煤业公司不合格pe瓦斯抽放管

违规采购案件剖析

一、基本案情:

2013年9月27日,潞宁煤业公司井下发生一起火灾事故,燃烧的煤体引燃位于总回风巷内共计约1400米的pe瓦斯抽放管,后经取样并送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测,认定潞宁煤业公司使用的pe瓦斯抽放管的阻燃性不合格。集团 “9〃27”火灾事故调查组查明,不达阻燃效果的pe瓦斯抽放管燃烧是造成火灾事故扩大的主要原因之一。

经对阻燃性不合格pe瓦斯抽放管采购工作进行调查后发现,2009年至2012年期间潞宁煤业公司共违规采购了8个批次的不合格pe瓦斯抽放管,给矿井安全生产埋下重大隐患。华亿公司违反集团内部市场规定,代销转供了其中2个批次的不合格产品。

鉴于上述情况,集团公司、潞宁煤业公司、华亿公司、王庄煤矿党委分别作出了如下处理:

(一)集团公司:

1、免去潞宁煤业公司分管机电、物供业务的副总经理牛文斌职务,并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

2、给予潞宁煤业公司分管通风的副总经理曹虎斌(当

经理职务处分;

2、给予华亿公司五金橡胶分公司副经理乔凯行政记过处分。

(四)王庄煤矿党委:

给予华亿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高振斌党内警告处分。

二、案件剖析

“9〃27”火灾事故带来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带给我们沉痛的教训!它所暴露出来的无视企业规章制度、内控机制不健全、管理人员集体失职渎职问题发人深思,认真剖析其中的原因,教训深刻。

(一)集团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本案中,潞宁煤业公司与华亿公司面对集团相关规章制度大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一是落实集团内部市场政策时搞变通。2011年12月12日和2012年11月20日,山西××公司与华亿公司协商,以享受集团内部市场保护政策的华亿公司名义与潞宁煤业公司签订2个批次的pe瓦斯抽放管供销合同,华亿公司从中分别抽取17%和13%的管理费,这种行为扰乱了集团内部市场秩序。由于pe瓦斯抽放管质量不达标给矿井生产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火灾事故的扩大。第二是不执行集团招标管理相关制度规定。2009年3月至2011年11月期间,潞宁煤业公司无视《潞安集团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第9条、第14条的规

管,且其他单位都没有履行招标程序。牛文斌听取了刘山虎意见,撇开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决定采用不招标方式采购山西××科技公司的pe瓦斯抽放管。二是科室干部装聋作哑。调查中我们了解到,2012年11月20日,在1个批次171.6242万元pe瓦斯抽放管的采购中,张义作为通风科负责人,在明知集团要求使用华亿公司pe瓦斯抽放管的情况下,对物供科继续采购山西××公司的产品未提出任何异议,并通过了验收,使不合格产品流入潞宁煤业公司,给矿井安全生产带来重大隐患;法顾办主任王国平在审查8个批次的pe瓦斯抽放管合同时,不论相关招标、比质比价手续是否齐全、规范,全部签批同意意见,合同审查流于形式;三是验收人员敷衍应付。集团公司对于验收瓦斯抽放管有明确的标准,即到货后要组织相关人员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检。而潞宁煤业公司的验收工作仅停留在校验厂家资质、清点货物数量这些“表面文章”上,远远没有达到验收标准和要求。在调查中我们甚至发现,参与验收工作的李进萍、吕慧杰等4人,没有一个人对2011年12月12日和2012年11月20日购进的瓦斯抽放管的出厂检验报告进行查看,仅是对外观、管径做检测、相关的手续未严格审查,更没有采样送相关资质单位进行阻燃性测试。采与供各环节的关卡层层“失守”,使不合格pe瓦斯抽放管畅通无阻地进入井下。

三、教训与警示

部受处罚,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履职尽责能力,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清洁能源品牌企业贡献每个人的力量。

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篇2

本次《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选编》相关篇目的学习,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行的重要性,对照先进找差距,反观腐败鸣警钟,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汲取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教训,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时刻自省自警,坚持合规意识,提高自身能力,争做一名合格党员。下面联系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一谈自己的学习体会:

一、以案为鉴,牢固树立合规意识

案例中的人由于合规意识淡薄,使自己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他们每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无不发人深思,越过高压线后的惨痛代价无不令人叹息。“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因此我们需要以案为鉴,做到知行合一,增强制度的执行力,做到有章必循,违反操作。绝不能以习惯代替制度,以人情代替纪律,以信任代替管理。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思想认识

思想决定行动,合规行动必须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关键在于不断提高学习上的坚毅力。通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通过学习党史知识,进一步坚守初心使命、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学习警示教育案例,提升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学习法律、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适应新形势新目标要求。

三、强化监督,切实守住风险底线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部门,防风险促合规是部门的基本职责,应该把按照制度程序办事,把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摆在突出的位置。作为信贷部门的一员,我更应该注重风险合规管理,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树立牢固的职业操守。一方面要全面梳理并熟练掌握我行各项信贷合规制度,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补足短板;另一方面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点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做好排查整改工作。

四、严格纪律,提高廉洁自控力

纪律作为我们干事创业的保护线,守住了纪律就意味着守住了底线。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自觉树立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持不懈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通过学习,我更加清醒的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这是每一名党员最基本的行为准绳。党员干部不廉洁,不仅会使党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受到扭曲和破坏,还会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那些反面典型人物的腐化堕落就是因为理想信念动摇,廉洁自律缺失,最后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因此,我一定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矢志不渝地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农发行“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教育典型案例警示录心得体会篇3

《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学习心得

寺头中心学校

孔鹏鹏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而今,我们教育行业也“涌现”出了许许多多迷失方向的教师,他们或有偿补课,或收受礼金,或上班玩乐,使得有人发出“清水衙门水不清,一方净土土不净”的概叹。细细思之,这些人无不是忘记了“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教诲,无不是在纸醉金迷中忽视了师德。所以,作为教师,首先要提高师德修养,增强责任感。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从以下几方面做起,提高自身的师德师风,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1、爱岗敬业。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好。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受到老师的影响而努力学习,不断进取。

2、尊重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理解和尊重。我们要与学生平等相待,不能把学生当下级随便呵斥。只有我们把学生看重了,学生得到老师的尊重了,他们才会尊重老师,愿意学习这个老师所传授的各种知识。

3、努力进取。作为传道授业的老师,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如果自身散漫,怎能要求学生认真。要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这要求我们年轻教师多听取学生和老教师的各种意见。并且自身不断的学习,积极学习,不断开辟新教法。

4、以身作则。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学生均喜欢模仿,这将给学生成长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刻刻为学生做出好的榜样,凡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严于律己。

我将坚持不断的学习,不断充实自己的精神世界,努力用自己的行动诠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真正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