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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贬两重天

时间:2021-04-08 09:31:38 来源:学生联盟网

  狗文化中的褒义
  一万多年以来,人和狗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纽带。狗甚至成了人类家庭的一员,人类与狗的情谊比与其他任何动物的关系都更加亲密。
  通过中国古代民间神话传说,可以发现民间的崇狗意识具有丰富的历史内涵。崇狗意识最初起源于原始的图腾崇拜,后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的图腾崇拜在人们的信仰体系里有所淡化,但从神话传说中作为造福者、保护者的狗身上我们仍可以看到这种原始崇拜的影子。畲、瑶族人认为本民族即盘瓠之后,因而奉为图腾。养狗只为打猎撵山、看家护院,狗到老病时也不宰杀,等其自然死亡。 由于传说中的盘瓠“其毛五彩”,瑶族先民就把衣服染上五彩颜色,并在衣襟缝一尾状饰物,以纪念盘瓠。至今瑶族服饰还或多或少保留图腾崇拜的痕迹。无论男女,都在领边袖口裤沿和胸襟两侧绣上鲜明的花纹,有的还特意把上衣剪裁得前短后长。妇女将发髻梳成角状,再覆以花帕,腰带有意后坠一截。儿童戴狗头帽,穿狗头风衣。
  与此同时,人们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了对狗身上所表现出的尽职尽责、有情有义、机智勇敢等美好品性的赞颂,从而使这些传说故事具备了道德劝喻的教化意义。至今民间有“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的俗语,说的是儿子对母亲的孝顺,狗对主人的忠义。尽管主人一贫如洗,他饲养的狗依然忠心耿耿、尽职尽责,决不会背主而去。在人们的心目中,狗成了忠诚伙伴的代名词。
  历史上,曾有以犬颂人之美者,见于东汉的《张表碑》,内用赞语“鹰撮卢击”,这“卢”即“韩卢”,战国时期韩国的名犬,碑文用以借喻曾任督邮的张表办事的迅捷威猛。俗语云:“犬守夜,鸡司晨。” 这是称颂狗的勤于职守;又云:“猎家的小狗不怕虎。”这是称颂狗的弱不畏强的勇敢品质。
  狗还有一特别之处,那就是喜欢人类甚于喜欢同类。这是因为,人能給它提供吃的住的,是它的“衣食父母”。一旦与人建立了感情,狗就对主人有强烈的保护意识。狗吠非主,说的就是狗忠诚主人,民间有狗忠猫奸之说,并享有“义犬救主”的美誉。牲畜能博得“义”字殊荣的恐怕绝无仅有。马、牛也有救主的记载,但未能赢得“义”字冠身。这是狗的可贵之处。
  其实,狗的确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人类最早驯化畜养的家畜就有狗,乃六畜之一。《三字经》云:“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十二生肖中也有狗,足见它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六畜兴旺是农耕文明时代先民的最高愿景追求,老子的理想世界就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陶渊明描写的桃花源也说“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诗中亦有“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的句子。狗吠、鸡鸣,颇有田园韵味,充满了诗意,令现代都市里的人们不禁怦然心动、心向往之。
  狗文化中的贬义
  若干年前,《中国日报》版报道中国青年工人技术大赛时,用“Ten top dogs”(十条出色的狗)称赞获胜者。西方读者会认为是极巧妙的比喻。但若直译为汉语的话,那几位技术能手却会不高兴。中国人可以赞美人如龙、如虎、如雄鹰、如骏马,唯独不可以如狗,出色的狗也不行。因为狗在中西文化中的地位相差甚远。中国人常把人性的卑劣“栽”到狗身上,以致汉语体系中凡与狗有关的词语大都含有贬义。
  “狗”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形象大抵历来卑微,地位向来低下。既无缘像龙凤麒麟一般获得尊崇,也不能如狮虎龟鹤般列为吉兽而为人歌颂,甚至作为牺牲以配享祖先神灵的资格也没有。一种动物沦落至此,大约只剩下两条路可走——卖身为奴或献身为肉,即使为肉,也似乎只是下等平民的寻常菜肴。俗谚谓“狗肉不上正席”,正道破了中国人对狗的蔑视。一般而言,通览一种语言中的成语或词汇构成,是可以多少看出该民族对一些事物的心理定式和价值判断的。比如“狗”在汉语中的定位,便往往与贬斥相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无论是经史子集,还是民间街谈巷议,大凡耳熟能详的成语、俗语,凡是涉及狗的,几乎全是贬义词。可见狗给人的坏印象由来已久,根深蒂固。
  依附坏人的是“走狗”“狗腿子”;坏人失势则是“落水狗”“丧家犬”;心肠歹毒谓之“狼心狗肺”,恶习难改谓之“狗改不了吃屎”;坏人相斗叫作“狗咬狗,一嘴毛”;文章写得不好,会被讥为“狗屁不通”,发表了谬论,会被笑骂为“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或“狗带嚼子——胡勒”;越过自己职权范围行事,则被指责为“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等。
  看狗相,有个成语叫作“狗头鼠脑”,犹如贼眉鼠眼一般,一看就是一副奴才相,不是什么好模样。奴才,这是狗的本职,生来就是为主人看家护院、伺候主子的,“狗奴才”“走狗”“狗腿子”说得再明白不过了。
  大凡奴才定是势利眼,狗也概莫能外,甚至有过之无不及,一双势利眼,狗眼看人低。见了主子、达官显贵,点头哈腰,胁肩谄笑,摇尾乞怜,媚态可掬,奴相毕现;见了穷人,立时横眉怒目,龇牙咧嘴,狂吠不止,戾气冲天,甚者扑身撕咬,毙人性命。
  狗喜食肉,尤好啃骨头,此乃狗狼同宗、由狼驯化而来之铁证,是其狼祖宗遗传的习惯,有化石、遗传基因等为证,已是定论,汉语词典对其解释即说是狼的近亲。因此,狗有狼性,具有团队精神,民间流传着“窝狗子上阵没法招架”的说法。
  民间有“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之说,说明狗有致命的硬伤,那就是好吃肉,而且贪吃。因了这点,人若投其所好,无往而不胜,定能肉到狗擒,屡试不爽。
  有意思的是,狗好吃肉,人却好吃狗。在古代,狗是人类的一道美食,而且是重要的肉食来源。不过,只限于农耕民族吃狗,而对于游牧民族来说,吃狗无异于吃人。有一道美食,叫作“桃花狗肉”,名字充满了诗意。狗怎能与桃花相提并论、结为姻亲的呢?原来狗也有春天,春天的狗肉最鲜美可口。春天是人们的狂欢节,却是狗的哀悼日,死期至矣,这实在是一桩悲惨的事情。因此,每年春天广西玉林的狗肉节总是饱受人们的诟病,甚至引发爱狗人士的流血抵制。
  国人喜欢骂人是“狗东西”,说明狗命贱,上不得台面,有“狗头上不得金盘托”之说。诸如“要了你的狗命”“砸断你的狗腿”“砸烂你的狗头”等等,无一不证明狗命不值钱,该打。有一个俗语叫“挂羊头卖狗肉”,也足以证明狗肉不如羊肉值钱,不法商贩为了牟利,只好弄虚作假,做起了假冒伪劣的勾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