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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书评》4000字:乡土中国书评

时间:2019-09-10 09:23:23 来源:学生联盟网
作文一:《乡土中国书评》4000字

《乡土中国》——当代中国社会现象的根源

《乡土中国》一书是费孝通先生在1947年写成的,对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描述和分析,语言通俗易懂。虽然距离当代社会已有六十多年,在阅读和领悟的过程中却可以看到许多当代社会的影子。若是按照政治上时代的划分,1947年的中国是黑暗腐朽封建的旧社会,当代中国是民主富强的新中国。但是此书是从社会学的角度对中国最基层的农村社会进行探索和描述的。虽然当代中国的制度和经济早已发生了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从传统文化和心理的层面上来看,我发现当代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依旧是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比如当代依旧存在的具有浓厚乡土特色的“熟人社会”,人际关系上的“差序格局”,家庭关系上的长幼有序,男女有别以及依然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团体“家族”,还有制度设置与实际运行上的“名实分离”等等。一言蔽之,当代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依旧是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开篇第一句“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由此在接下来的十四篇文章从不同的层面展开中国基层社会乡土性的分析。“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地上的,一代一代地下去,不太有变动。”自古以来中国基层乡村人口就是依附这特定的一片土地成长的,“乡村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人与人的关系上,“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传统中国社会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基层上的,所以传统中国社会具有封闭性和保守性。这种社会特征影响了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学思想文化以及政治制度的发展。比如,中国人思想的保守和封闭,人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利益得失,需要靠祖祖辈辈的传统道德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行为,喜欢钻法律的空子。文化上,纲常伦理道德用于维持特定的社会结构,人们普遍追求安定的生活,零散的社会团体结构需要强大的中央集权政体来抵抗强大的外敌和自然灾害,催生了皇权帝制。当代中国社会的许多现象依旧可以看到乡土社会保守封闭的特征,比如人们看重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长远的利益,超负荷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来谋求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典型的农民鼠目寸光的眼特点,只看到眼前和身边的利益,保守封闭。另外,公务员热也体现了中国人向往安逸稳定生活,规避一切风险的传统观念。因为走上了公务员队伍就意味着安稳的工作和安逸的生活,其实能够得到晋升的最后只有少数,人们普遍最求考公务员大多并不是追求政治上的晋升,而仅仅是追求一种安逸的生活状态。其根源还是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变迁非常缓慢的社会,人们从出生的那一天就已经注定了其一生的轨迹,生活中任何遇到的问题都是长辈曾经遇到过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长辈的经验来解决问题。这种社会的生活是安稳的,人们习惯了这种安稳的生活,显然当代的中国人还没有适应快速变迁的社会,依旧在寻求安稳的生活。

文字下乡普及缓慢是因为乡村社会是一个变迁缓慢的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并不会遇到时间和空间阻隔的状况,所以文字没有使用的必要性,“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当然当今社会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随着传媒技术的日益发达,不认字的人已经非常少,但是根据我的经验,偏远山区的农民依旧很少把文字当成是交流的工具,除非有必要一般很少写字,认字很多是被动接受的,文字在生活中的最大的作用是获取外界的信息。在城市则不同,文字既是交流的重要工具还是发布和获取信息的重要工具。

在社会结构方面,与西方社会的“团体格局”不同,中国传统社会形成的是“差序格局”。         什么是“差序格局”?费孝通先生在此作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

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在这种社会格局中,亲属关系是最重要的,再往外推就是乡里邻居以及朋友。而家的大小是可以伸缩的,圈子的大小也是可以伸缩的。“范围的大小也要依着中心的势力厚薄而定。有势力的人家的街坊可以遍及全村,穷苦人家的街坊只是比邻的两三家。”每个人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地点所动用的圈子也是不同的。当代中国社会又何尝不是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在办事的时候,人们总是先找关系,找“自家人”找同乡等等,总之都是先攀上关系再办事。实在拉不上关系就请到酒桌上喝酒喝出感情来,喝完酒就算是朋友了,就算是“自己人”了,以后办事便方便了。正是这种社会关系的性质导致了许多“走后门”的现象,在官场上也导致了很多的贪污腐败的现象。因为在这种社会格局中,“在这种富于伸缩性的网络里,随时随地的有一个“己”作为中心”。所以在中国传统社会里讲究的是自我主义,“一切价值以“己”作为中心的主义。”攀上关系以后,我们已经是自己人了,所以我帮你谋利益便是合情合理的了,这是乡土中国的逻辑,但是这种思维逻辑在当代民主社会里依然顽强地扎根在人们的潜意识里。

中国乡土社会基层的“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在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道德是“克己复礼”不是依靠外在的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是依靠自己内在的良知和道德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这种“系维着私人的道德”的评判标准也是由差序的人伦而决定的。“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西方社会是一个罪感文化社会,人们认为人天生就有“原罪”需要不断地向上帝忏悔,而中国社会则是一个耻感文化的社会,就是自己做了坏事以后只要没有人知道是他干的就可以活得坦然,就是无罪的,当罪行倍公之于众的时候不是忏悔而是感到羞耻,没面子,家人亲属也是感到丢脸可耻而不是自责。对于外人犯下的错要追究到底,严惩不贷。而自己家人犯下的错则尽量代他讳隐。可见中国人的道德价值标准也是具有“差序格局”的。并且当今社会依旧是这样,国家领导人总是强调“企业家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而不是强调加强法制,严惩违法犯罪的企业家。

乡土社会是一个家族社会,“利用亲属的伦常去组合社群,经营各种事业,使这基本的家,变成氏族性了。”在当代社会,依旧可以看到这个影子,最明显的是家族式的企业,主要的经营管理层都是一个家族的人,外人永远只是打工的。还有很多事业单位中的裙带关系也是一个例子。另外乡土社会是一个强调“男女有别”的社会,“社会秩序范围着个性,为了秩序的维持,一切足以引起破坏秩序的要素都被遏制着,男女之间的鸿沟从此筑下。乡土社会是一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一个安稳的社会。”在“男女有别”方面,当代社会已经很难找到这个传统的影子了,当代社会反而是一个两性之间较为开放的社会,青少年早恋的现象也早已相当的普遍。当代社会是一个急速转型的社会,一些年纪较大的人依旧保守着“男女有别”的传统观念。某些行业依旧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性别歧视。

由于乡土社会的生活基本上是一成不变的,“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个人不但可以信任自己的经验,而且同样可以信任若祖若父的经验。”一些老祖宗的成规留下来便成了人们必须自觉遵守的“礼”。只要生活环境的变化不大,这些“礼”用来处理矛盾总是能起作用,所以人们逐渐主动地服从于成规了。在我看来,“礼治”和“德治”其实是一个意思,当代社会所强调的德治依旧是源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维系着私人的道德”需要靠个人的内在克制来遵守,于是很多应该遵守的规则便成了“礼”,“礼是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是合适的意思。”虽然说当代社会应该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还是可以看到许多“礼治”的影子,特别是在农村,一般遇到什么矛盾的时候都是请一些长者或者是一些权威人士来评评理,实在调解不了才最后诉诸于法律手段。上法庭可以说是无奈之举。所以在“礼治”的社会,人们一般可以通过达成共识的礼仪道德来公式化地解决问题,长期下来就形成了“无讼”的社会。人们认为闹上法庭是一件羞耻的

事情,即使是在当代,跟别人打官司在很多人眼里都不见得是一件光彩的事情。

在几乎一成不变的乡土社会里,保守封闭的特征形成了“无为政治”和“长老统治”的现象。即使是在当代人民具有选举权的民主社会,人们依旧普遍不重视自己手中的权力,消极对待各种选举,对政治也是普遍不重视,抱着消极的态度。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才会寻求政治或者法律上的庇护。在乡土社会中,由于长老的生活经验是最为丰富的,所以确立的长老的权威,在当代社会的很多农村里,依旧延续着“长老统治”的传统。

地缘和血缘关系在乡土社会中具有重要影响,“父死子继: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份的血缘继替;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另外外村人“常常得不得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当代社会的“富二代”、“官二代”现象就是乡土社会中血缘继替的一个延续的例子;当代社会中外籍户口的人在本地享受不到公民权利的现象正是乡土社会中地缘关系的延续的例子。

“名实分离”的出现是因为乡土社会毕竟不是一成不变的,当旧的制度不符合实际情况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时候就会出现“名实分离”的情况。“名”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是不可以轻易改变的,所以人们只好依旧采用这个“名”而在实际的操作上采用自己的那一套“实”。当代中国的制度是民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表面上看是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而人大代表普遍是各级党政领导,汇报工作的则是党政最高领导,人大代表敢于轻易行使否决权监督权和罢免权吗?这是极其罕见的。当代中国的相当多制度是一套而实际运行却是另一套,不得不认为是“名实分离”。

经过上面几个方面的论述,从费孝通先生笔下的乡土中国的视角来窥探当代社会各种现象,以一言蔽之,当代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依旧是乡土中国。

作文二:《乡土中国书评》1200字

《乡土中国》书评

费孝通费老的这篇文章文字朴实无华,但这却更能表达出费老对于中国乡土社会文化的研究。他必然是深入乡村去潜心调研,探索中国基层社会的模样,体会过着其中的酸甜苦辣,丰富了自己的人生阅历,才会有这样朴实无华的文字流露。

《乡土中国》一书是学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乡土乡土,“土”是乡下社会的一种特色,是乡下人的命根,是可贵的泥土。它代表着乡下的礼俗社会。而在城里人看来,“土”是乡下人的“愚”,是文盲,还不了解交通规则,但城里人到乡下却不认识包谷和小麦,这不“愚”?文字下乡运动是好事,但并不代表不识字就是愚,这只是基于他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是个熟人社会,声音,表情,动作更能表达出他们的真实情感。或许在中国基层的乡土社会发生了变化后,文字下乡才能下乡吧。

与城市的现代西洋式的团体格局不同,中国乡土社会的格局是差序格局,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网络的中心就是自己。而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在团体格局中,团体是超脱个人的实在。差序格局中,最重要的是克己复礼,一切总是要回到具体的私人关系。中国的道德法律都因此得看对方与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种伸缩是不公平的。

乡土社会的家是小家族,不论大小,结构原则都是一贯的差序格局,以父子为主轴,夫妇为副轴,但这样却隔断了夫妇之间的联系,排斥了普通的感情。就这样男性占主导地位,导致男女有别,夫妻之间的感情就淡漠了。

人们追求和谐社会,需要道德与法律的和谐。而乡土社会的又一特色是礼治社会。礼是一种传统,人们用历史来维持这一社会秩序。而且在乡土社会中,打官司是可羞之事,礼治社会的追求就是无讼,人们用道德问题和伦理观念去教化人。法治社会礼是用法律来保护人们的权利的社会安定。在乡土社会中,只有在社会秩序和思想观念上进行一番改革,法治秩序才能建立。

作者提出了两种不同的政治模式,横暴权力和同意权力。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名义上是“专制”“独裁”,但实际上是松弛微弱的,是无为而治,类似于同意权力。另一种权力结构是长老统治。血缘在乡土是让社会稳定的力量,地缘是根据血缘划分。还有最后一种权力,时势权力,这会发生在社会转型时,这一时间段容易产生文化英雄,他是由时势造就的。 乡土社会中,人们按“欲望”去办事,现代社会是按“需要”,做事需要按计划行事。 这本书朴实无华的语言却深刻的揭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虽然中国现代社会发展到现在,与过去的传统社会相比,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本书在今天仍然是有极大的影响的,毕竟社会的文化本源是没有根本变化的。我们需要通过乡土社会来反思现代社会。中国的乡村还是很多的,我们还只是处于一个过渡阶段,中国依然是有浓厚乡土气息的中国,虽然乡土社会文化并不是那么纯正,而且现在的利益纠纷发生在每一个人的身上,但道德的约束,法律的完善,道德与法律和谐统一约束下的和谐社会并不遥远。这一过渡或许会有着许多矛盾的地方,但这也是社会进步必须的经历。只有继续坚持,社会才会继续进步,哪怕这一过程相当漫长„„

作文三:《乡土中国书评》4900字

《乡土中国》读后感

——好书恒久远,经典传古今

说到一本好书,首先要关心到的无疑是书的作者,在读了几遍该书之后,本来一直对作者不太在意的我也好好地百度了一下费孝通大师,以求对该书有一个更深入的了解。

乡土中国的作者费孝通,1910年出生,二十来岁去英国留学,2年后完成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回国后研究社会学,是国内社会学的奠基人。费孝通先生在建国后的反右运动以及文革期间遭受迫害达二十余年。但文革的黑暗并没有磨灭费孝通先生的斗志,费孝通先生在文革之后仍旧成就卓著,为共和国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费孝通先生在经历过两个世纪的风风雨雨之后于2005年去世,享年95岁。这就是文化大师的一生,让人感慨。在这里只是简单记录一下,顺带缅怀,只是出于对大师的仰慕。不得不说现在国内的环境比解放前后好得多了,可仍有无数的人因为对国家的失望而移民。虽然我现在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大学生,但是那些人所做出的选择我完全能够理解,。人的一生多么宝贵,囿于国内官僚腐败、政治制度落后等令人心痛的现状。如果想为国家做贡献、想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必然是会阻力重重,效率无比低下。可是,知道这些却仍然能够坚持回来报效祖国的人,我更敬佩。他们的品格无疑是更高尚的。因为搞学问是要耐得住寂寞的,耐得住寂寞的人一定是高尚的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成为大师。 而就本书的内容而言,书中无疑从三个方面深入剖析了中国社会的一些特征,即思想文化方面、人际关系方面以及社会礼法方面。

思想文化方面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一下,该书的种种观点解决了我长久以来的一个疑问:什

么是中国人?或者再问明确一点:中国人的特征是什么?即我们何以认为自己是中国人。答案在书中无疑是明确的,那就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即‚乡土中国‛。而这一部分则对应着书中的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三个章节。是的,中国的传统经济模式是‚小农经济‛,然经济决定文化。所以乡土气息无疑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而提到传统文化无疑涉及到两个方面,它的产生与传播。

首先是产生,通常历史教科书都会指出,土地所有权问题,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兴亡更替的主要矛盾。没有土地,农民将失去生活的基本保障,除了揭竿而起,别无生路。然而如果手中握有土地,即使生活困苦,多数农民还是要固守这份田地,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勤耕作,世代传家。农民固守土地,终其一生,很少离开。所谓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在农业聚落,即乡村形成之后,由于人口缺乏流动性,农村生活具有很强的地方性,熟悉的人,熟悉的土地,熟悉的生活方式,一切都是周而复始的。在这种强烈的‚熟悉性‛下,乡土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交流并不是基于‚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规范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中,人们因彼此熟悉而相互信任,人与人的关系并不需要契约来保障。契约的强制只能滥觞于陌生人的关系之中。于是乡土社会逐渐演化为一个礼俗社会,而异于西方的法理社会。同样的,在熟悉的环境下,人与物的关系基于熟悉而产生个别、具体的经验,这个别、具体的经验足以解决乡土生产中的问题,因而乡土社会的生产中很少需要抽象出解决问题的普遍原则。

农人固守土地而居,形成‚熟悉‛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因‚熟悉‛而成为‚俗‛,常‚习‛之。这些‚俗‛因熟悉和信任而毋须以契约来固化,于是形成所谓的乡土本色:一个礼俗社会。

其次便是文化的传播。文字下乡运动,似乎是基于乡土社会中农人多为文

盲,为传递文明而推动识文断字。其实文字的功用在于传情达意,以固定的象征体系来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但文字并非传情达意的唯一方式,声音、表情、动作同样可以被赋予特别的含义而成为人们传情达意的一种表达、交流方式。当空间的阻隔导致人们无法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时,文字的作用才凸现。如果空间的阻断不成为问题,也就是说人们可以面对面地彼此交流时,文字就不是交流的唯一方式,甚至是一种交流的累赘,因为人们很少选择现场写字的方式来进行交流。而声音、动作、表情却可以进行准确、生动的交流。乡土社会的特点之一就是空间的相对封闭,乡村生活里的生产、生活区域往往相距不远,人们可以经常见面,于是交流上使用文字也就不多,使用声音、表情、动作来直接交流更符合乡土生活的特性。所以乡土缺乏文字普及,并不是因为乡村‚不文明‛,而是因为‚非文字‛的交流途径是乡村生活自然演进的结果。直接的交流远比间接交流更为实用。 所以文盲并非因为乡下人‚愚‛,反而是乡土生活的特性所致,因为乡土社会是个面对面的社会。 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人生经验和社会的集体文化需要积累和传承,途径就是所谓‚时间的桥梁——记忆‛。记忆的完成,在乡土社会中,靠以声音表达的词语,而不需要文字就能完成,这是口口相传的方式。乡土社会中的人,世代间的生活形态差异不大,人生经验更多的是一种反复,每一代都是相似的周而复始的生活历程。整个乡土社会由于相对的封闭性,社会文化的变迁不大,乡村生活简单而重复,文化的积累靠语言足以传递。

乡土社会的静态性,世代经验的重复性,使得乡土文化的总量相对有限,传承靠口口相传足以完成,没有用文字来完成传承的普遍需要。只有乡土社会发生变化,社会文化急遽变迁时,才会真正产生文字下乡的需求。

人际关系方面

对于社会关系方面,无疑分为两个板块,家庭内部与家庭外部。

在家庭外部,以西方社会为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团体划分。团体界限分明,团体内的人享有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团体外的人与此无关。这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格局,费孝通先生称之为‚团体格局‛。而在东方传统社会下,对于中国而言,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呈现为另一种格局,费孝通先生将之概括为‚差序格局‛。所谓差序格局,是指社会生活中人与人关系呈现为重叠交错的人际网络,这个网络以个人为中心,是以血缘或地缘关系为原则而延展出的同心圆体系,中心势力越强,同心圆的层次和范围就越广,与其他同心圆的交错重叠也越多,由此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简单说,差序格局就是一个以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

差序格局与团体格局是有区别的,前者界限模糊,后者界限分明;前者以自我为中心,具体的、界限分明的只有己,克己乃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行,后者讲求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界限分明的是团体,团体中各分子的地位相等,个人不能侵犯大家的权利,团体亦不能侵犯个人的权利。团体格局体现为很强的组织性,差序格局表现出很大的分散性。‚在我们传统里群的极限是模糊不清的‘天下’,国是皇帝之家,界限从来是不清不楚的,不过是从自己这个中心里推出去的社会势力里的一圈而已。‛

总之,乡土中国的一大特点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为差序格局,差序格局就是以己为中心推衍出的由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

而对于家庭内部,重中之重则是男女关系。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配轴虽则和主轴一样并不是临时性的,但是这两轴却都被

事业的需要而排斥了普通的感情。我所谓普通的感情是和纪律相对照的。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也就是说家中秩序先于情感,表达含蓄而委婉。

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沉论‛里曾说西洋曾有两种文化模式,一种他称作亚普罗式的Apollonian,一种他称作浮士德式的Faustian。亚普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人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也就是说现代化即是从Apollonian转变为Faustian的过程。

而 在乡土社会中这种精神或者是冲突是不容存在的。它不需要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它更害怕社会关系的破坏,因为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它是亚普罗式的。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那就是男女有别的原则。‚男女有别‛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隔离非但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是在心理上的,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

所以传统的中国在人际关系上,对外呈差序格局即一个以己为中心的推浪格局,而对内则强调秩序性,情感表达含蓄而委婉。

社会礼法方面

在传统的中国,涉及到行为规范以及社会礼法,不外乎涉及到两个方面:道德与律法。

首先先说说律法。实则古代称之为礼法。在传统的中国,相对于西方的‚法制‛而言,中国无疑是‚人治‛。而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中国无疑是人治的。因为就‚人治‛的本质而言,它无疑是专治乃至独裁的。那么人治的本质就是一种专制制度的产物,人治的意思不是说‚不依法而治理‛,而是缺乏法律的制衡,个人和政党的权力超越在法律之上。同样法治的意思也不是‚依法治理‛,而是民主政治的一个治理模式,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通过人人守持的共同条文来免遭承受力之外的横暴,即法律高于任何个人和政党。 传统社会中的中国,天子大于一切。而所谓的‚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无疑是笑话。有天子为例,人民对于法律自然谈不上敬畏,所以中国的传统社会又称‚人情社会‛。只要人情到位,管它法律有什么规定,一切好说。

另外,则是道德。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西方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划分可以理解为‚团体格局‛,西方道德观念就建筑在团体与个人关系结构的基础上。在团体内,每一成员人人平等,享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个人不能侵犯团体和他人的利益,团体也不能侵害个人的利益。团体能够存在的前提就是团体必须是超越个人的‚实在‛,由此团体道德的核心就是权利的观念,即团体内人人生而平等,同时团体不应侵害个人,并由此引发宪法的观念。西方道德体系中的平等观念和宪法观念来自于西方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结构格局——团体格局。而东方乡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呈现

为差序格局,即以己为中心外推构成的一根根私人联系网络,团体的影响微乎其微。由此乡土社会难以产生团体道德,没有一个超乎私人关系的道德观念。‚在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中,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这里的道德以私人关系为基础。乡土社会中的道德和法律须依据私人间的关系亲疏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这实际上也可以引申为中国人不团结的原因。 乡土社会缺乏‚团体‛,也就难以产生‚团体‛的道德;由于团体乃是超越个人的‚实在‛,乡土社会也就没有产生什么‚超人‛的道德。宗教就是一种‚超人‛的道德体系,而乡土社会呈现为一个非宗教的社会。在乡土社会统领所有道德的‚仁‛是模糊的,不能理解为 ‚超人‛道德。内涵模糊的‚仁‛与界限不分明的‚天下‛,是乡土社会的特点。在乡土中国,‚仁‛的探讨不在宗教而在哲学,所以乡土社会虽非宗教社会,却是一个哲学社会。

所以在传统的中国,社会礼法主要有两个道德与礼法。道德上界限模糊,强调‚仁‛等较为模糊的准则;而法律上则有明显的‚人治‛特征,社会生活中办事人情化明显。

言而总之,这本书虽然成书于半个多世纪前,但是书中的一些理论放到现在依旧有其适用性,所以不得不感慨大师对于中国社会的研究的造诣之深。当今社会风云变幻,然而‚落后就要挨打‛仍旧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为了让我们的祖国在新世纪的种种变革中不被淘汰,我们无疑需要做出更多有益的改变。因此费孝通先生对于中国社会的研究不仅在当时的环境背景下拥有着深刻的意义,同时对于现今的中国社会来说仍旧有其借鉴意义。《乡土中国》成书至今已有半个多世纪,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和西方文化的冲击,曾经的乡土中国也在发生着她的改变。往日的理论未必适用于现在的我们。但是我们可以站在巨人

的肩上,以费孝通先生的研究成果作为理论基础,进一步展开比较和探索,为了中华民族的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作文四:《《乡土中国》书评》1300字

《乡土中国》书评

法学二班

作为一名法学院的学生,在法学院老师极力推荐之下,怀着对法学、社会学、伦理学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感触颇深,由此下笔。

本书从十四个部分来阐述中国的乡村。一、乡土本色 二、文字下乡 三、再论文字下乡 四、差序格局 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六、家族 七、男女有别 八、礼治秩序 九、无讼 十、无为政治 十一、长老统治 十二、血缘和地缘 十三、名实的分离 十四、从欲望到需要

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下人”是中国社会的基层。他们依靠土地,同时又被土地所束缚。在大部分“城里人“的眼中,是瞧不起乡下人的。一提到乡下人,总会想到布满泥土灰尘的衣服,蓬乱肮脏的头发,以及粗俗的语言。只有真正“土生土长”的人才会明白,土是多么的质朴。我们的民族与泥土与是分不开的,从我们“根”来说我们为什么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现代社会,城市里,一年到头我们或许都没根邻居打过招呼,而在乡下邻里之间就像亲戚一样,从这点来看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就能够被理解了。

特殊语言是亲密社群中所使用的象征体系的一部分用声音来作象征的那一部分。乡土社会在现代社会中被抛弃,文字确实是现代化的工具,但是乡下人不能完美地用文字表达不代表他们是文盲。所以要向农村提倡文字下乡一定要考虑到语言文字的基础否则开几个学校让乡下人多认识几个字也不能使他们“聪明”起来而这一点对现代社会是很有启发意义的。费老指出“文字”作为一种经验和知识的传承媒介,在乡土社会“语言是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的特质下,也不能发挥其积极有效的作用。这说明了乡土社会绝非必要“文字”。

费老将社会类型分为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团体格局指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个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这章里,费老从东西方的角度生动的阐述了中国社会的格局。

既然说到了差序格局,就不得不说道德。同样,他还是列举了西洋的差序格局造就的西洋道德与中国的不同、也大量引用了名人名言。

下面费老谈到了家族。家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群体,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子女是配角。

乡土社会正是通过礼俗、传统对乡民进行教化来对乡民进行治理,达到一种无为而治。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欲望进行日常活动,欲望出于文化教化的结果,它是经过自然的选择有利于人的生存。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光靠欲望是不行的,于是出现

了权力,提出了乡土社会的四种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费老认为横暴权力与同意权力,一个与社会冲突有关,一个与社会合作有关,但两者却不冲突,同时存在,并且它们在乡土社会中都很微弱。

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是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有的谈论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有的谈论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乡土中国,中国乡土。乡土这一特质已经伴随中国人几千年,然而再过几千年,我相信中国人仍是以乡土为本质,以乡土为基层,去开拓更加广阔的未来!

作文五:《《乡土中国》书评》2800字

简谈《乡土中国》

对《乡土中国》这本书可以说仰慕已久,首先它是费孝通先生的名作,其次在学校学习中老师也多次提到它,然而真正去读这本书还是最近。由于这学期我修了法律社会学这一课程,学习了一些相关理论,此时读《乡土中国》更有一番风味。

书中共有有十四篇文章,大体来说第一篇算是背景,介绍的是中国的乡土本色,也就是中国社会的特殊性;第二三篇主要介绍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性;第四到七主要介绍差序格局对于私人道德,家族甚至男女关系的影响;第八到十一主要介绍乡土中的政治运作;最后三篇大约介绍是乡村变迁。虽说该书仅五万字左右,实为薄书,然而书中内容甚多,又是作者所提炼的精华,我无力站在全书的角度来做评论,仅就自己感触较深的方面讨论一二。

乡土中国的特性是什么?费先生在第一篇就指出: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土就是泥土,靠种地为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上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同时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子里面大家都非常熟悉,形成了一个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处于次要的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的是信用而不是法律。而到了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乡土社会的风俗不再适用,“土气”也成了骂人的话,统治社会的是法律而不再是礼俗。

书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也是首次有这样的说法,即“差序格局”。何为差序格局?用原话说就是“如同把一块石头丢到水面上所荡起的一圈圈推出去水纹。”最中心的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书中对于中国人的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作者用较长的篇幅去比较我们中国的“差序格局”和西方“团体格局”的不同,在作者看来,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如果你不得势,很可能没有一个人认识你,落的门庭冷落,宾客毫无了。我们的社会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如此一来我们和西方的

不同便十分的明显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层次感;西方是讲团体,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团体同时不能抹杀个人的利益,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传统就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也不同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先生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人口流动小,而且土地资源也很少变动。在这种不分秦汉、代代如是的环境里,经验可以是共通的,”个人尽可把先辈的经验用作己用,在这样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尽管时代在变,而个人一生中所要处理的事物却是与先辈无多大出处的,这也就很好的说明了为什么一个无法的社会依然能世代运转,生生不息。

再说说血缘和地缘。如果说游牧民族是“逐水草而居”,那么说乡民们是“遇土而安”也不为过,土地是不会变动的,只是其生长能力在变,土地资源的非流动性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十分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是血缘的投影。也就是说血缘相近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起的,只有当土地资源难以维继群体所有成员的生活时,才会有一部分人走出去,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开垦荒地,重新组成一个群体,新组成的群体依然和原先的村落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而那些到另一群体中生活的人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接受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不相接近。

那么如何才能成为村里人即外来者如何真正融入当地的生活呢?有两个条件:第一,要在村子里有土地,这是一切的基础;第二,通过婚姻进入当地的亲属圈子。这两个条件都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土地是无法充分自由买卖的,土地掌握在氏族的手里。再说婚姻,一个人嫁入当地自然就成为当地人,但对于已经住在当地的“外客”来说是很难娶得当地的女子的,除非他有自己的土地。这表明外乡人要融入另外一个集体是十分困难的,进一步论证了两点:一是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很强,排斥外人就可以使自己少受到外界的冲击,进而维

护自己传统的稳定;二是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否则人们是无论如何也不愿离开自己原先的居住地的,外出就会受到排斥,在自己所熟悉的群体里才能生活的舒适。在这样的社会里有礼俗道德就足够了,其必然能毫无差池的运作繁衍。

“费孝通先生多年研究中国的乡村,他认为在乡村里可以看到中国大部分人民的生活,一切问题都牵连到这些在乡村里住的人民,所以对于他们生活的认识应当是讨论中国改造和重建的重要前提。他力图使自己的研究紧密的结合中国实际,研究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到工业社会。”一位学者如是说。

随着国家从传统的乡土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极大的的冲击着礼治秩序,血缘和地缘的分离,剧烈的社会变迁,使得人们不再圈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而是更加迅速地流动,传统的秩序被打破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这是好事,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举例说:在没有法律的社会里人们自然不必去追寻法律为何物,遇到问题了自可以通过法律以外的途径解决。现在国家倡导建设法治社会,可是在乡下还有数量十分庞大的人群法律意识极为淡薄,正处于改革的夹缝里不能自拔,国家的普法运动就很有必要了。国家近些年也一直在做这方面的努力,在广大的乡村普及和传播法律知识,帮助村民建立起法律意识。这是非常困难的,要在广大的村民中建立起法律意识,无异于给他们洗脑,这完全是思想上的碰撞,是传统礼俗和现实法律的碰撞。国家还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广大的村民中真正建立起来法律意识。

我们还要看到,中国的本质还是乡土的,即使从“农业大国”到“工业大国”。中国人骨子里的私德是不会一下子消失的,却反而有一种加重的趋势,特别是当下一些社会现象更能说明社会的冷漠。常说对于外来物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于自己的传统又何尝不需要如此,那些优秀的传统文化使得国人们傲然自立于世界,可又有那些根深蒂固的“恶习”无数次的给这个民族带来耻辱。物质文明的发展是可以忽视时间因素的,我们用三十多年的时间所创造的物质赶上了西方国家用两百年所创造的。然而精神上的进步必然是缓慢发展的结果,一定要尊重时间,因为它是一种积累,一步一步,急不得,到时自然水到渠成。前提是我们要有这个信心和恒心,相信这个民族的未来。

作文六:《乡土中国书评》3600字

《乡土中国》书评

2014级七校双学位班 张阳阳

上次刚刚读完黄明涛老师推荐的《论美国的民主》,这次便开始读《乡土中国》,武大的法学老师还是很会引导我们学习的,都推荐了跟专业密切相关的书籍来阅读,而且还当中作业来完成,也是为了督促学生学习。

这次很有幸拜读了费孝通老先生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乡土中国》,在这本书中,在《乡土中国》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的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在这本书中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关于“土”的思考“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乡村社会无疑是中国的传统社会,直到今天还在中国占据主流位置,尽管它已经成为新潮和时代的弃儿,成为追求现代化的心病。我们不喜欢它了,觉得背着这个名字在国际上有点欠地位,脱不了国际大款眼中的土包子形象。可是努力奋斗了半个世纪,我们还是摆不脱这样的纠缠,还在想方设法;个人想脱农皮而脱不掉,国家想脱农皮也常感为难。因为乡村社会本来就是个稳定的不容易改变、不容易创新的社会;农业的特点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四季的轮回立刻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所以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的复制。

“城里人可以用土气来藐视乡下人,但是乡下,‘土’是他们的的命根。在数量上占着最高地位的神,无疑是‘土地’。‘土地’这位最近与人性的神,老夫老妻白首偕老的一对,管着乡间一切的闲事。他们象征着可贵的泥土”——我很难想像,在当今日益功利化的学术评审机制下,这种近乎白描的、生动而传神的学术著作能够再现。

第一章“乡土本色”,阐述的乡村社会的高度凝固性(不流动性),进而导致的地方性,人与人的高度熟悉(熟人社会)、人对社区规则的高度熟悉(从心所欲不逾距)。

第二章“文字下乡”,从空间角度阐述文字在乡村这一高度熟稔的社区中之不必要性,“所以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乡下人‘聪明’起来”。

第三章“再论文字下乡”,从时间角度阐述文字在乡村这一高度凝固的社区中之不必要性,因为“语言已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了”,其“人的当前是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的‘过去’的累积”——这句话在我理解,具有终极的哲学意味。

第四章“差序格局”,是法科学生眼里最为精辟的一章,费老仅仅引用一句“伦者,水文相次有条理也”,就生动地描绘出了在乡土社会居于统治地位的人伦格局。正是在这种推浪式的差序格局中,是非、道德、利害开始变动不居却又有迹可循——即便是在当下,这也足为我们认识和理解乡土社会的钥匙。

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是从道德层面对差序格局的具体阐释。“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恭宽信敏惠谓之仁,而“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情、理、法交融,即便我们送法下乡中不愿去正视,但恐也逃不脱因之而生的羁绊。

第六章“家族”,从结构上勾画了乡土社会普遍的家族,由生育到事业对家族进行了有关功能定位的描绘,进而分析了家族之事业功能对社群间关系的影响;第七章“男女有别”,从“感情的淡漠是稳定的社会关系的一种表示”出发,阐释了乡土社会为了维系稳固的秩序,而对可能冲击既有秩序的男女之情予以压制的策略选择;第八章“礼治”,阐释因乡土社会的凝固性而导致传统的有效性,进而导致礼治(利用传统产生的使人内心信服的力量实现治理)占据统治地位。

第九章“无讼”,阐释了奉行个人平等主义、个人权利本位的法治理念与乡土社会“礼治”传统的冲突。因此“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近二十年来司法改革的成功与曲折,司法公信力所遭遇的危机,或可部分从中寻找一些答案。

第十章“无为政治”,从经济因素(生产力水平)对横暴权力的拘束,阐释了乡土社会的“天高皇帝远”之由来;第十一章“长老政治”,用“教化权力”(爸爸权力)这个新的概念阐述了乡土社会传统沿袭的媒介及其内在力量,让人想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父母官”说法,文章中“从表面上看,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这个比照,妙趣横生,回想起自己和孩子的状况,于教育层面也颇有可引以为戒之处。

第十二章“血缘和地缘”,实质上也就是梅因所谓“从身份到契约”的中国化解读;第十三章“名与实的分离”,则基于社会变迁的动态变迁角度,阐述了长老权力、传统之治下乡土社会的缓慢演变,及这种缓慢变化所导致的乡土社会名与实、言与行、话与事、理论与现实的趋向分离。也许这也是乡土社会生长出来的中国政治的特有智慧,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内涵演绎,大致亦如是;第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则从人的行为是简单受欲望支配,还是遵循需要的引领,从这样一个角度,阐释了乡土社会当代知识谱系的变迁。

整个十四章,在我的理解,费老所在意的,就是“凝固”与“变迁”两个关键词。第一到八章,都是对乡土社会之“凝固”的白描,由于植根于乡土带来的不流动性,使得乡土社会在费老的描绘中成了一幅凝固的社区画卷,这构成了与现代社会的鲜明对比;从第九章至

第十四章,除“无为政治”一章外,其余均可看到变迁的主题,而上述变迁的过程虽然缓慢,却也是不可遏止的,因其变迁是受内生因素的变化(这种内生因素的变化来自于人类智识水平的提升及由此带来的文明交互渗透及碰撞)而发生;虽然不可遏止,却又是缓慢的,因为导致乡土社会变迁的内生因素本身,也只能是缓慢变化着的。

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必然受制于传统社会变迁的缓慢,受制于传统社会内生因素本身变化的缓慢性。高歌理想盲目躁近,都将如“无讼”一章所描绘的,使法治化的过程表现为一种单纯的破坏性力量,最终遭受社会及其成员的抵制和否定,所以“欲速则不达”,所以我们在推进法治治理的过程中,尤应注重对乡土既有秩序的关注,注重对案情、人情尤其是社情的把握,甚至在某一项立法和司法改革设计的一开始,就要以相当的理性精神审慎分析、推演可能的社会反响和效果,进行政策风险评估。所以在我们明白“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同时,我们还该明白“市场经济才是法治经济”。

但人类智识的进步、文明交互渗透及碰撞同样是不可遏止的,正如费老所揭示的,传统之治于乡土社会是更有效率的治理方式,现在,法治也已经被证明是更加适合于现代社会的治理模式。既然我们社会现代化的趋向已无比显明,那么,我就有理由相信,法治也将是不可遏止的时代变迁之主题。

作文七:《费孝通《乡土中国》书评》2000字

费孝通《乡土中国》书评

朱茂勇1

社会学经典之作《乡土中国》是费老实地调研的代表作品。在那个战乱年代,费老能够潜心进入乡村去调研,实地探索中国基层社会的样貌,真的非常值得现代科研人员学习。他告诉我们光埋头书斋是不够的,想了解世界必须迈开步子实地调查。

乡土社会中的“土”。说乡下人土,我们早就见怪不怪了,土我们一般的理解是不识字。费老倒是觉得“土”不见得就是一个蔑视词,不过是一种形象的描述,没有哪个词比土更加适合了。农村人在城里人中间,的确都会让人感觉到乡下人身上带着泥土的气息。这一点都不奇怪,农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他们用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一年年的丰收,正所谓无农不稳,无工不富,农业生产决定着一个国家的稳定,没得吃什么都没法继续干下去,国家对农民免交农业税是非常明智的决策。诚如费老在书中所言,乡下人到了城里,过马路战战兢兢,也不知道交通规则,司机师傅跟在乡下人后面破口大骂其蠢,这不过是农村人不了解城市的生活规则罢了。就好比城里人到了乡下,他们很多人是分不清韭菜和小麦的,因此往往还闹出不少笑话。

农村的文盲为什么那么多呢?这是一个让人费解的问题,费老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有了发现。在中国乡村社会其实是个熟人社会,例如孩子出生后,他几乎就是在邻居朋友的眼皮子底下长大的,诚然他对周遭的人群没有陌生感。这和城里人的孩子所生活的环境有着根本区别,城里的孩子所面对的熟悉的人大多仅限于家庭成员,而乡下社会大家都非常熟悉,时代栖居于此。有个闻声识人的故事,就是因为大家在一起太熟了,所以就能够凭借声音来判断谁了。于是在乡下社会,人与人之间如果需要借钱是不需要打欠条的,大家都是熟人,因为几十年的交情与了解已经打下了信用基础。从这一点我们可以看出,就连借钱这件事都不需要写欠条,那么农村社会可以说基本用不到文字,人们之间打个招呼就行了,语言比文字更能传情达意。再者,费老在书中还提及在乡土社会中,年少的一辈可以从年老的一辈中获得足够的经验,也就是指年老的长辈所走过的路,年轻人大多1 教科院 教育经济与管理 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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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都将会走,这就意味着年轻人如果遇到问题了,年长者大多在年轻的时候都碰到过,所以完全可以指导他们。我们今天之所以需要文字就是由于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从而记录解决问题的办法,光靠头脑也是记不住那么多的知识的,所以这便有了文献。乡村社会中年轻人可以从年长者那里获取经验和有效的办法,大家都是同一路,口口相传即可,哪里需要文字。这就是乡土社会的中国为什么识字的人那么少。的确,不得不佩服费老细致的调研与发现。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农耕文明占有巨大作用,因为农业是直接取自于土地,以农业为生的时代家庭定居是常态。我们可以看见许多农村家庭好几代都不会搬离自己的家庭,时代栖居在一个地方,由此乡土社会中,每个人的活动范围是非常狭窄的,人与人的接触也是局限于小范围的人群,即大多是熟人,而现代城市人每天遇到的几乎都是陌生人,你必须时常拿出通讯录看看他们的名字,而乡村哪里需要什么通讯录呢。

我国是一个以农耕文明而起点从而绵延发展的文明古国,农耕国度的人民,时代在田间劳作,自给自足,他们不会去侵犯别人的财产。所以费老在书中说,乡土社会不是一个富于抵抗能力的组织,农业民族受侵略比较多。然而游牧文明和海洋文明却不同,他们血液中便流淌着征服欲,所以这也可以解释中国人求稳求和,家和万事兴的心态。为什么四大文明古国只有中华文明可以绵延五千年,原因也在于中国人爱好和平,反对战争,但是中国人并不惧怕战争。

接下来费老在书中说到的差序格局,就是有差别的格局。因为中国社会是个人情社会,人情社会最为重要的就是关系。费老打个比方,中国人的差序格局,就好比丢一个石头到水中,水面上会出现一圈一圈的波纹,波纹到达的地方就是关系所在,但这都只有一个中心,即那个石头就象征着自己。而西洋社会是不同的,西洋社会是一种团体格局,每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有属于自己的小团体,比如孩子小的时候和家庭在一起,一家人是个小团体。等孩子长大成年了又将会成为另一个团体中的成员,所以孩子成年后,家长不再管孩子了。这或许又可以解释为什么西洋社会的父母,在中国人的眼中是很无情的。不过西洋社会中的团体格局,带来的是孩子成熟的早,独立的早,他们的父母一直是将孩子看做一个社会人培养,孩子成年进入社会了,父母就不必再过多的照顾他们了。而反观我国的父母,有些孩子早已经成年,可是在父母眼中,却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一直

为孩子操心忙活,这样孩子究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什么时候才能独立呢,这一点西洋父母的家庭教育观,是很值得中国父母学习的。

总之,费老对于中国乡土社会的描述真可谓入木三分,瞻仰大师作品之余,我们应当好好反思,当代我国的人文社会学研究为何就不如从前呢,我想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当代人没有了老一辈大家“沉潜十年”的钻研精神吧。

作文八:《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的比较分析_乡土中国_书评》1800字

理论新探

横向的由两性交往所形成的社会关系,而后一种则是纵向的轴线以满足人类的再生产。庞大的家庭结构一方面在生育功能之外,还经营着政治、经济、教育、宗教等诸多功能;另一方面这种大家族却淡漠了家庭结构中的基本关系,即横向夫妻关系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家庭事业组织规定了男女之间的性别角色分工,事业组织的纪律要求夫妻之间的感情次之,注重纵向感情的培植,从文化模式上讲属于阿波罗式的感情定向。“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

可见礼俗社会中的人际关系是由高于法律权威的“礼”所决定的。礼治社会使经验传统内化于成员身心,行为处事主动服礼,面临选择时成员自觉地克己复礼,经验成为优先考虑的方面,其次才会考虑到合理或合法的问题,这与我国历代圣贤标榜礼仪之邦、教化民众服礼的传统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礼治的实施根源于安定的礼俗社会,只有稳定才能凸显出经验的效用;另一方面,礼治秩序高低贵贱的身份取向限制了社会流动,从根本上维持了社会的稳定,以代代相传的习惯势力排斥着法律的权

二、基本社群

差序格局社会圈子中离自己最近的一环便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家,费老将之称为“小家族”,这称呼本身便暗示了我国传统社会家庭结构的复杂,在夫妻关系之外,婆媳、叔嫂、兄弟姐妹,众多关系

皆包罗在扩大家庭的范围内,甚至于五世同堂也不足为奇。乡土社会的家庭中主要存在“亲子关系三角”的两条轴线,费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中概括为婚姻两性关系轴线和家族代际相传的轴线,前一种是

力,使现行司法制度难以落实。由于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可以有效地

应对传统社会中的基本生活问题,因而法理权威自然会受到群众的心理抗拒,行为处事恪守规矩,排斥契约、法理而成为无讼的社会。

礼治固然可以应对礼俗社会中的经验问题,但在变迁很快、经验无从立足的法理社会,礼治效力便无从保证而不得不由法治替代。所谓法治是“人依法而治”,法律成为行为处事的准绳。罗马法中的形式法律原则在近代欧洲的复兴,不仅是现代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的基础,也为法理社会中健全的法律制度储备了必要的条件。(下转第292页)

作者简介:李丽,中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社会学专业200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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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却固化了人们的联系,使人们处在较为被动的地位上。这种血缘基础上的礼俗社会,从时间上看表现在身份取向的定格,父死子继,阶层与阶层之间缺乏流动性;从空间上看稳定的血缘社会使得地缘也难以跃出血缘的圈子,成为“血缘的空间投影”,“地方感”的强烈某种程度上也会导致我们整体社会“一盘散沙”式的地方保护主义。狭隘的共同体意识使我们过多地注重“家庭”、“家族”,缺乏西方团体格局中的团体意识。

作为移民社会的美国是和“机会”同义的,爱尔兰、英国、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匈牙利、俄国、波兰等国的千万个移民先后涌入美国,在这种大杂居的局面下,血缘继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相反,为摆脱贫困,改变命运,移民们紧紧抓住了19世纪工业发展的机遇,由于工业发展而聚集在一起的人们结成了新型的地缘关系(现在一般称为业缘关系),这种排除血缘的地缘社会反过来也促进了商业活动的发展。只有排除血缘才能养成理性、契约、法律的现代工业精神,摒弃血缘社会中的人情、面子,促进社会分工和社会合作的发展。

“礼俗社会”的概念提出至今,六十年过去了,尽管我国已经随着社会变迁而呈现出许多有别于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纯粹礼俗社会的特征,但至今我国社会仍然是礼俗社会的典型。社会主体精神主要表现为伦理精神,不止我国的九亿农民生活于其中,多数现代城市居民的生活中依然有着乡土社会的惯性。目前我国正经受着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工业、从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的双重转型,新旧环境的更替要求我们要审视历史传统,立足于现实国情,逐步探索未来适合我

五、社会性质

乡土社会的特色自然是“乡土性”,即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土地成为农民的命根子。“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生活固化了社会

结构的变动,社会继替保障着家庭以生育为主轴,维持着社会的稳定,以继替取代变迁的稳固社会所发展出的社会关系,自然是建立在血缘关系的基础之上。血缘关系一方面可以增强群体内部的凝聚力;另一

国发展的现代化道路,在这种背景下,《乡土中国》依然有着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

注释:

费孝通.乡土中国.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23,37

费孝通.美国与美国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195.

作文九:《读《乡土中国》品中国乡土》4000字

【摘 要】简洁的介绍一下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大意主旨,然后按照本书中的结构顺序逐一展开进而详细的阐述文章和渗透着我个人对本书的理解,从而悟出一些浅显的道理供大家品评,希望对人生社会有所帮助!

【关键词】乡土;文化;社会;道德

要了解一本书的主题思想和揭示的现象或道理,就要去了解书的作者及其思想观点。1910年11月2日,费孝通出生于江苏省吴江县县城(旧属苏州府,今为松陵镇)的富家桥弄。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江苏吴江人。1936年夏,费孝通去英国留学,1938年获伦敦大学研究院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中文名《江村经济》,此书流传颇广,曾被国外许多大学的社会人类学系列为学生必读参考书之一。1938年回国后费孝通继续在内地农村开展社会调查、研究农村、工厂、少数民族地区的各种不同类型的社区。出版了调查报告《禄村农田》。1944年费孝通访美国归来后不久,参加中国民主同盟,投身爱国民主运动,曾任清华大学教授,著作有《生育制度》、《乡土中国》及译文《文化论》、《人文类型》、《工业文明的社会问题》等。

本书从十四个部分来阐述中国的乡村。一、乡土本色二、文字下乡三、再论文字下乡四、差序格局五、系维着私人的道德六、家族七、男女有别八、礼治秩序九、无讼十、无为政治十一、长老统治十二、血缘和地缘十三、名实的分离十四、从欲望到需要,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该书描述了依赖土地而发展变化的一种社会现状,从中我们看到了很多中国乡村社会的真实写照。我们可以看到,乡村生活中,人们或许不知道法律规定到底是什么,但是人们仍然在和谐有序的生活,这或许可以归结于在这个小型社会中,无形中有着制约着每个人的行为准则,我们可以说这是传统,是一代代的行为规则延续,或许也可以说是常常与法律相对应的道德在无形中起着作用。费孝通老师用“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来描述这种群体,并且指出“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由此我们会联想到现实生活中很多的场景,而我们在看待这些现象的时候没有充分正确的认识,更多的时候我们把自己禁锢在所谓法律思维的框架中。也许这正是《乡土中国》这本书所给我们的警示和启迪意义!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下面就讲到他的很重要的一个理论“差序格局”。什么是差序格局?很简单就如同一颗石子砸到水上荡起的一圈圈水纹,最中心的哪一点是自己,其余就是按远近程度来划分。对于中国人自私,没有公德心的论调很多,但是先生在里面把这个问题做了一个梳理,他发现我们之所以和西方不一样,就在于群己,人我划分的基础不一样。西方人是什么样子呢?是团体。团体内外的人很清楚,他就从最基本的家庭这个概念分析的。在中国就不一样。他的伸缩性非常大,你得势的时候可以宾客三千,亲戚多的是,假如你不得势,也许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可以说我们的网络是以自己为中心,结果就造成了没有一个人和你的网络一样的。这样我们和西方的不同就出来了,西方要的是权利,而我们攀得是交情,我们讲究是等差。西方是讲团体,先有一个团体的概念,当然团体不能抹杀个人的,只能是契约平等,而我们却是自我主义,一切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存在。

既然说到了差序格局,就不得不说道德。道德是在不同的差序格局中产生的,不同的差序格局就会造就不同的道德。与其说这分为两章,还不如说这是一个部分。这两章联系甚为密切,没有前面一章的差序格局就谈不上后面道德。同样,他还是列举了西洋的差序格局造就的西洋道德与中国的不同、也大量引用了名人名言。

接下来就是家族这一部分。首先,对乡土社会是否存在团体作了相关阐述;再次就是家族概念的解说,家族即是家庭的扩大版。在此,费先生列举了西洋家庭与中国家庭的不同,还说到了家族的功能不仅包括繁衍,又不仅限于繁衍。

第七部分是“男女有别”。开篇总结了上篇家族的一些重要结论,又证明了感情在男女关系的重要性。男女有别在中国社会自古有之,在此,我就不赘了。

在第八部分的礼治秩序中,开篇以西洋和我国的礼治秩序论战开始的,由此说到了“法治”和“人治”。本篇主要讨论“法治”和“人治”。费先生“法治”与“人治”的区别在于所用力量而非它们的名称“法治”也依赖与人,也要靠人来执行,由此也就推翻了西洋“法治”的绝对公平性

从血缘上来说,乡村的社会团结和城市相比优势并不太大,因为中国人自古以来的血缘浓度都没有被稀释过,无论走到哪里中国人摆在第一位、首先想起和相信的依然是血缘。正如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所说“中国很难按照西方的形式来实现这种自由,因为从来就摆脱不了宗族的羁绊。迁居城里的居民一如既往的保持着同祖籍的关系,保持着同他出生的村子的一切礼仪性的和个人的关系,因为那里有他所属宗族的祖田和祖祠。”中国人“家”的概念是不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因为它包含和承载的太多。也正因如此,中国城市建筑的水泥再坚硬也没有阻隔血缘的凝聚,只是相对于农村大家比邻而居,城里人相互的日常联系和见面的频数少了。但这相对于农村宗族团结与城市经济团结的差距就小得多了。     熟人社会是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一个概念,费先生认为,在乡土社会这样的“熟人社会”中,法律是无从发生的,因为“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么?“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人们在较大的环境中活动,各人不知道各人的底细,都是陌生人,所以要讲个明白,也才需要画个押、签个字,也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在此基础上,费先生概括了熟人社会的一些特点和要素,诸如: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政治、血缘和地缘等等。“民俗习惯的司法运用”现实的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在有些情况下,依法审判的结果往往并没有得到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案结事不了”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能忽视的是,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行为、形成社会秩序的不仅仅是法律,还有世代相传、约定俗成的民俗习惯,它们见人地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当中,并规范着人们的生活。而且,在一定意义上,民俗习惯更为人们所依归。可以想见的是,当法律与民俗习惯存在一定冲突时,依法审判的结果得不到社会公众的有效认同,也就有了相对合理的解释。因此,在审判工作中,应当高度重视承载社情民意的民俗习惯的实际运用。只有这样才能体察和体现社情民意,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司法为民。

中国社会有它的传统和特殊性,在中国农村政府的(或说官方的)行政、政策是在人们心里有些另类的。这么说是因为在人们心里约定俗成的习俗办事规则和宗族内的通人情的族规是从心里内化的或者说是自己的,无论怎样自己的和外来的总有个亲疏远近和差异。而后者总有强行介入的外来者形象。当然农村人嘴上很少如此说出,但心里对此的界定还是比较明晰的,这从他们对待民事和官事的态度和行事方式可以明显的看出。而在城市似乎礼俗的东西并不被人信服,大家办事还是最好用契约条例、用规章落笔成文较为安心。而这种安心与村里人的相比也只是在违反承诺时有据可查而已,至于心里上使对方不安或使对方承受周围人的“另眼相看”而带来的压力则小的多,因为这里是陌生人的社会,人们更多的是过着事不关己的生活。而在熟人社会里则是要对失信承担更大的边际成本的,如果某人失信了,他生活的圈子中的人或者说他生活村庄的人会都知道。在大家谴责过后,下次要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都会心存芥蒂。而城市即使失信的某个人被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知道,那个准备与他打交道的人也会因为认为有契约做保证来和他交往。

到此,我已经把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乡土中国》大概的看了一遍,并从每个篇章中摘抄了一些费孝通先生的原话,加上我的个人观点和想法。通观全书,我认为费孝通先生是一个搞文学很谦逊的人,这从他在“后记“里说自己写作 这本《乡土中国》算不得是定稿,也不能说是完稿,只是一段尝试的记录罢了”可以看出。还有,我认为他不愧是一位很好的良师益友,他写作的文章多用熟语,时常把自己和农村联系在一起,意思通俗易懂,清晰明了。虽然我从小生活在城市,但是读起他的书来感觉相当亲切,作为一个著名的文人,他没有丝毫抬高自己的身份架子去教育他人,我认为这一点是相当可贵的,也是让我感到相当佩服的。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乡土中国[M].江苏: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

[2] 玛雅.乡土文化与文化自觉[J].南风窗,2006.

[3] 粱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4] 阎云翔差序格岗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J].社会学研究, 2006(4).

[5] 马戎.“差序格局”一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和中国人行为的解读[J].社会学研究,2007(3).

作文十:《读《乡土中国》》2900字

读《乡土中国》

报告人:肖霄 报告时间:12月23日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2005),字彝江。祖籍江苏吴江。1920年入振华女校(今苏州第十中学)。1928年夏天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第一附属高中,秋天入东吴大学医预科。1930年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获学士学位。1933年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38年秋回国,任教于云南大学社会学系。1940-1945年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并主持云南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室工作。1945-1952年任清华大学副教务长、社会学教授。1952-1957年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人类学教授。1980-1985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1985年起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人类学教授。作为社会活动家,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1980年接受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颁发的马林诺斯基名誉奖;1981年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1988年在联合国接受1988年“大英百科全书”奖;1993年获日本亚洲文化奖;1994年接受菲律宾马克赛赛社区领袖奖。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民族与社会》、《生育制度》、《行行重行行》等。

费老认为,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我想这是因为中国几千年的农耕历史,在这历史中,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粘着在土地上”,植根于他们赖以生存的一片热土。“这样说来,我们民族的确是和泥土分不开的了。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熟人社会

“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人和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也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稳定存在的一个原因所在吧。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好处是明显的。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安全感十足的环境里 ,彼此十分熟悉,邻居街坊什么脾气大家都一清二楚,交往简单自然。一声吆喝,两句请求,一个人需要帮忙的事就是大家共同的事。甚至一度因为青壮年去劳作了,小孩子就交给村里其他人照看的情况。或许这就是杜甫所说的“致君尧舜上,再使民风纯”

可是这样的中国特色扩大后却朝着异化的方向走去,“关系”这个词越来越

暧昧。关系,也变成一种资源。一般而言,关系网越大越广越好,如此,能选择的路也就越多。然而,同时需要维系种种关系网的花费也就越多,包括物质上的花费,情感上的花费等等。一个农民的儿子要想取得巨大的成就,只有通过坚强的毅力,敏锐的头脑,有时还需要一点点的运气因素。因为这位农民父亲的关系网只局限于一个很小的区域,其所需维系关系网的花费只是诚实的品格,正直的人格和别人的尊重。而有权势的人的儿子要想取得成功就容易得多,他不需要忍受农民儿子所需要忍受的苦难,不需要农民儿子所拥有的坚韧的秉性。他的父亲可以通过教育界的关系网让其顺利进入名校,通过商业界的关系网让其顺利跻身商海。维系种种关系网的因素往往是权势、金钱和别人的畏惧。除了竞争的不平等,往往腐败,低效能也会沿着关系网扩散。

我们在生活中都在维系这自己的关系网,一句恭维的话、一件礼物、尊重等都是维系关系网的资本。维系关系网固然重要,但是要通过正当渠道,不要涉及危害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举措。因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网是庞大而又权势的,贪官落马、黑恶势力被捣毁就是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后果的鲜明写照。  再读礼治

《乡土中国》之(8):礼治秩序可谓是打破了我原先对于礼治的想当然的误解:

“所谓任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治社会并不是指文质彬彬,象镜花缘里所描写的君子国一般的社会。礼并不带有“文明”、或是“慈善”、或是“见了人点个头”、不穷凶极恶的意思。礼也可以杀人,可以很‘野蛮’”。

“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习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无讼

因为一直以来抱有法律信仰所以相信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然而在读 《无诉》一文时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

“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的存留在广大的民间,也因之使现代的司法不能彻底推行。”“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的建立起法治秩序”

但我也注意到,除了法律和传统观念的冲突,在乡间普法的一个难点是人们不相信法律,就算发生法律纠纷,也很难诉诸法律。其次才是不懂法律,对权利义务观念很淡薄。再者,高昂的律师费用等也是乡村渴望不可及的。

文化迷惘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那时的乡土结构还比较稳固。他也承认流动:“但是人究竟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可是在当代,人口高速的流动,城市与乡村的界限并不那么明显,农民所受的制约规范也不是单一的。在权力方面,他们一方面受制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与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和时势权力,又另一方面认同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同意权力。许多农村居民也涌入城市,尤其是庞大的农民工。大概要从70后开始,这是一代长在乡间,就业在城市的人。既有对传统的尊崇,又了解到现代的法律等观念,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因为受过一定教育,更注重权益保障,社交意识更强,追求个人的自我实现,比较注重生活享受。但同时他们仍然没有摆脱‘小农意识’,内心自卑,很多传统观念也比较根深蒂固,属于矛盾又迷茫的一代。

2011年12月,全国妇联、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发布的《新生代进城务工者婚恋生活状况调查报告》显示,新生代农民工中,80%以上没有务农经历;超过1/3属于离开学校就进城务工,没有工作经历和社会经验;57%的人希望在城市定居;愿意“回乡当新农民”的,仅占4.1%。

他们既不是彻彻底底的农村人,也不被城市所接纳,“想进去”却又“进不去”,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找不到一份归属感。这样的迷惘,短期内是不会得到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