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男,壮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申请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申请人的xx遭受损坏的经济损失作物价评估司法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为了确定被告**损坏申请人xx的经济损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xxx遭受损坏的经济损失作物价评估司法鉴定,请批准!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xx,女,汉族,19xx年12月26日出生
住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xxx路xx—xx号x幢xxx室;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位于苏州市xx花园x—x—xxx的房屋装修和财产损失情况经行评估鉴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诉苏州市xxxxx有限公司损害赔偿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现该房屋由于苏州市xxxxxx有限公司疏于管理,导致下水管道的堵塞、水流不畅而被浸泡,屋内狼藉不堪,申请人房屋装修和财物遭受了相当大的损失。
因此,特请求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房屋装修损失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鉴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苏州市x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 期:
作文二:《鉴定申请书》400字申 请 鉴 定 书
申请人:陕西珂珂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盛龙广场2号楼二单元11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 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成都人人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波
住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27号2栋2单元4楼1号 申请事项:
1、依法对被申请人所供玻璃磨边进行鉴定,确认其边框未作机械精细磨边处理。
2、依法对被申请人所供玻璃结构胶深度进行鉴定,确认其未达到12mm。
3、以上鉴定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4年4月1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广元项目玻璃供应事宜,签订《工程玻璃购销合同》。该合同中对产品质量做出明确约定:《工程玻璃购销合同》第1条第3)款约定“玻璃边部机械精细磨边处理”; “结构胶深度满足加工图要求”。
在被申请人供货过程中,申请人发现其供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具体表现:1、被申请人所供货物均为粗磨边。2、申请人所供玻璃注胶深度均未达到图纸要求。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交货时均提出上述质量问题,但被申请人未作
作文三:《鉴定申请书》300字鉴定申请书:
鉴定申请书
申 请 人:杨金柱、陈光武。王全璋代理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王全璋不服拘留决定复议一案,申请对法院扣押的嫌疑手机储存信息进行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王全璋不服拘留决定申请复议一案卷宗载明,在靖江法院相关案件庭审即将结束时,法院怀疑王全章对庭审活动违规拍照,从而扣押了王全璋的相关手机,并从手机的屏幕上发现“云录音机”字样,遂怀疑王全章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并决定对王全璋处以司法拘留10天。王全璋不服处罚决定提请复议。
复议过程中,代理人发现卷宗记载除王全璋涉嫌违规拍照、录音外,没有其它违反法庭秩序行为。且王全璋是否对庭审活动违规拍照、录音本人否认,没有其它证据能够充分证实,明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认定。
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准确定案,特申请对靖江法院扣押的嫌疑手机进行技术鉴定,调取内部数据资料。以便进一步查清事实。
此致。
代理人:杨金柱,陈光武
2013年5月28日。
作文四:《复查鉴定申请书》400字复查鉴定申请书
四川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贵委于2013年10月22日和2014年2月25日对被鉴定人樊红梅(女,34岁,受伤前系申请人单位员工)做出“劳动能力鉴定和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现申请人与被鉴定人樊红梅之间的“劳动争议”在三台县人民法院诉讼中,申请人为此提出进行司法鉴定,法院认为应进行复查鉴定。
贵委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已有一年多时间,申请人根据调查了解得知的情况,认为被鉴定人樊红梅的伤情已发生变化。 为此,申请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对被鉴定人樊红梅的劳动能力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复查鉴定。
另,被鉴定人从绵阳医院出院时,不存在智力受损和行动障碍等情况,但存在“右侧后交通动脉瘤”这一病情诊断。为此,恳请贵委在进行复查鉴定时能查清其损害结果是否是“因工受伤所致还是自身疾病所致”!
申请人:三台县芦溪农机加油站 2015年6月17日
作文五:《印章鉴定申请书1》300字印章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
被申请人*****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提供的
《*******买卖合同》、《协议书》上的甲方公司印章,与申
请人的公司印章是否一致进行鉴定。
事实及理由:
2014年月日,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贵
院开庭,在庭审质证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提供的《宜
**********买卖合同》和《协议书》上的甲方盖章不是申请
人公司的印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并无本案涉及的买卖
***事实。
为查明事实真相,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准许!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盖章):
2014年3月17日
作文六:《危房鉴定申请书4》300字危房鉴定申请书
朱衣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男,汉族,现住 XX 镇 XX 社区 X 组,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 申请事由 我家现有 X 人,现住 XX 镇 XXX 社(小地名:XXX) , 现居住房屋修建于 1983 年,全家世代一直居住于此。该房 屋属砖混结构,因年代久远,墙壁大部分砖风化,现已彻底 成了危房,恰逢今年雨水较多导致房屋四处漏水,特别是经 过 X 月 XX 日的暴雨袭击,现房屋彻底成了危房,随时都有 垮塌的危险,已严重危及到了家人生命安全,无法再继续居 住。现申请政府相关部门能到现场进行考察核实,进行危房 的相关鉴定,望各位领导能及时给予办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XX 年 XX 月 XX 日
作文七:《医疗鉴定申请书》1200字医疗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刘悦(刘惠霞婴)
住址:龙川县老隆镇华光市场
联系电话:13536768209、0762-6772130
委托代理人:刘庆华
电话:13536760059
被申请人:龙川县妇幼保健院。
申请事项: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鉴定。 简要过程:
2011年4月21凌晨,刘惠霞入住龙川县妇幼保健院,宫缩于上午7时,8时30分开始进行自然分娩,因持续性枕横位,院方工作人员未能正确自然引产,故自然分娩未能如愿进行。
10时30分,院方与刘庆伟(刘悦父亲)签订剖宫产手术知情同意书。 10时55分,刘惠霞进行院剖宫手术产下一男婴——刘悦。
因自然分娩未能如愿而实施剖宫手术产下婴儿,导致婴儿轻度窒息及胎黄吸入综合症——见龙川妇幼保健院病历。
4月22日晚上11点左右,院方工作人员通知婴儿家属,婴儿病情危重,婴儿家属到达后,院方工作人员说明了婴儿病情的严重性。
婴儿家属知道情况后,要求婴儿转院治疗,但院方工作人员多次误导刘悦家人及亲属放弃转院治疗,并说出一些如继续治疗,就是婴儿抢救过来,但后续的康复治疗将是非常漫长。刘悦的亲属都基本听从了院方工作人员的劝告,同意不再转院治疗,但刘悦的父亲(刘庆伟)态度非常坚决,非要转院治疗,故在院方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于4月23日凌晨8点左右联系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实施转院工作安排。
4月23日16时30分,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的专业救护车终于出现,于是,刘悦便转入广东省妇幼保健院继续治疗。
……
一、2011年4月23日,新生儿科病房二维超声检查报告提示:右侧脑实质出血声像;
二、4月25日,新生儿科病房二维超声检查报告提示:右侧大脑管膜下暗区声像;
三、2011年5月10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诊断结果:1、脑性瘫痪;
2、胼胝体发育不良?
四、2011年8月10日,广东省妇幼保健院ct检查报告:1、双侧基底节区脑软化灶;额、顶叶脑白质发育不良,考虑为hie后遗症改变;2、未除外胼胝体发育不良。
五、以上四点详细记录见《广东省妇幼保健院患者病历》。
总述:
1、婴儿在出生前,胎儿检查正常;
2、产妇在生产前,院方工作人员未能正确判断应该是顺产还是剖腹产;
3、院方工作人员未能正确判断应该是顺产还是剖宫产,导致小孩窒息及右脑出血,直接使婴儿脑性瘫痪;
4、院方工作人员明知院方医疗技术及设备有限,未能及时要求婴儿家人及亲属将婴儿实施转院治疗,并还多次阻挠婴儿家人及亲属放弃对婴儿的抢救;
5、因婴儿家属文化程度只有初中水平,况且对于医疗方面知识一窍不通,故院方工作人员对婴儿家属的阻挠及误导,耽误了对婴儿的最佳抢救时机。
6、上述2、3、4、5点原因,直接导致婴儿脑性瘫痪,故龙川县妇幼保健院负有全部不可推卸的责任。
申请要求:
1、婴儿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住院及康复治疗费用已近10万,好在近年来国家政策好,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治疗费用可以报销一部分;
2、后期的治疗及康复治疗,因高昂的费用婴儿家属已无力承担,故要求院方承担应该承担全部的责任。
此致
河源市卫生局
敬礼
申请人:
作文八:《笔记鉴定申请书》400字笔记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
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XXX 任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XX
申请事项:确认签名笔迹是否为同一人书写
提供材料:1、员工奖罚细则(正反面)(原件)
2、声明(员工入职时声明)(原件)
3、员工登记表(原件)
4、 年 月至 年 月考勤表(原件)
5、 年 月至 年 月工资表(原件)
申请确认:
1、员工奖罚细则(第 页)被培训人员(签字)“ ”
2、声明(本页)中本人签字“ ”
3、员工登记表(本页)中姓名填写中的“ ”
4、 年 月至 年 月考勤表中员工签字“ ”
5、 年 月至 年 月工资表中员工签字“ ”
上述5份材料中,“ ”签名是否属于同一人所写做出鉴定。
申请人:北京 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作文九:《文字鉴定申请书》300字文字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一审原告):XXX,男,汉族,1964年4月11日出生,现住XX市XX路北二巷X号XX小区二期3号楼1单元402室。电话:XXXX
被告(一审被告):XXX,男,汉族,1963年2月4日出生,现住XX市XX区和悦二巷XX号平房,电话:XXXX
申请事项:请求对申请人递交的注有“XX留言”字样的书证字迹,鉴定是否为被申请人XXX书写。
申请事实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X因合同纠纷一案,现由贵院审理中。在法庭调查中,申请人递交了注有“XX留言”的书证,证明为被申请人XXX所写。经质证,被申请人否认是其书写。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申请人特提起委托鉴定申请,请求对该书证上的字迹进行鉴定,认定是被申请人书写。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作文十:《成伤鉴定申请书》300字成伤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XXX(一般是律师姓名),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系被告人XXX的一审辩护人)
请求事项
请求对被害人XX前额部左侧伤口进行成伤鉴定,即是由刀伤形成还是由钝器伤形成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XX故意伤害案件已由延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了延寿县人民法院,辩护人通过阅卷发现,被害人XX陈述其额头上的伤是被XX用刀刺伤的,证人XX也证实XX是用刀刺的XX头部。而且被害人的病历及病历中的主诉部分均是表明其额头上的伤是被刀剌的。而被告人供述在冲突中手里只拿了钳子和板子,而且被害人离开时头上并未有伤,证人XX也证实被害人离开时只是鼻梁上受伤,头上没伤的事实。因此受害人头上的伤是由刀伤形成的还是由钝器伤形成的伤情鉴定报告中没有给出结论,因此辩护人依法申请对该成伤原因进行鉴定。
此致
延寿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黑龙江XX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2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