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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市容环境执法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时间:2021-07-22 12:17:11 来源:学生联盟网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市容市貌执法力度,有效改善市容秩序,提升城市环境,以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助力**市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及全国卫生城市复检工作。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按照“责任全覆盖,执法全天侯,检查全方位”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力解决辖区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市容市貌整治,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的整体文明卫生素质和城市的文明卫生程度,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市容市貌与公共秩序执法力量,压实压紧工作责任,落实落细工作任务,决定成立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考评科,陈跃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刘璿任联络员,办公室具体负责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的落实,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督促指导辖区综合执法局工作推进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门前三包”整治提升行动。根据《银川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沿街商户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督促辖区商户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义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加大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未经审批同意的超出门、窗范围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店外乱堆乱放等现象的查处力度。注重对农贸市场周边、校园周边和水果摊点、快递投送点、废品收购点等易发地段和特殊商户的管理,从严、从重查处长期出店占道经营、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违法行为。门前“三包”签订率不低于95%,履行率不低于90%。

(二)开展占道经营清理取缔行动。全面取缔占用主次干道、人行盲道、消防通道的各类流动摊点和未经审批的马路市场以及农贸市场外溢摊点。按照“中心区域严禁、一般区域严控、其他地区规范”的管理要求,集中力量、协同行动,开展对流动摊点执法专项治理,从严管理;
加强对重点地段和区域的管控力度,坚决遏制流动摊贩回潮现象。全面检查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对非法早夜市流动摊点坚决予以取缔,对季节性农产品摊点要堵疏结合,进行统一管理,不符合市容管理要求的疏导点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三)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门头招牌和墙面招牌等各类户外设施,进行排查梳理,重点查看主次干道、重点街区、临街店铺的门头牌匾是否存在违规或破损,在主干道路两侧先行组织整治,严禁设置不符规范要求的户外广告及门头牌匾。对破损残缺的及时进行更换,巩固“小广告”智力成果,注重管控治理,有效制止派发“小广告”行为。加大对户外广告的执法力度,对擅自违法设置及不符合《银川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及时责令整改,逾期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查处;

(四)大力开展犬类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一是严格依照《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加大对犬只不栓犬链、犬只随地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处罚力度,健全完善针对市民关于犬只伤人、犬只扰民等投诉问题处理取证链,在繁华街区、商业体、居民小区、公园、超市等人员密集区域地采取早晚错时执法巡查方式方法,对市民不文明养犬行为巡查发现一起,教育处理一起,从源头上规范养犬行为,提高市民文明养犬意识。二是持续开展规范养犬“五进”(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单位、进广场)宣传活动,加大《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银川市关于禁养犬品种的通告》宣传力度,以创建文明养犬示范小区为抓手,确保2021年底前建成文明养犬示范小区比率不得低于30%,通过“示范引领”的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道德氛围与法治氛围。三是加大流浪犬、遗弃犬抓捕收容力度,以建成区无证犬、流浪犬、大型犬、烈性犬为抓捕收容重点,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大力开展流浪犬、无主犬、弃养犬抓捕收容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治理阶段(20205月-6月30日)。按照本方案,各区县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明确整治任务,落实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边排查边整治,及时梳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工作清单,明确攻坚计划,全面开展整治工作。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初步成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6月-7月30日)。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重点整治,各辖区局根据自行排摸的工作清单和攻坚计划开展集中整治,完成销号清零。根据前期整治情况,市、区两级共同再梳理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和“钉子户”开展集中治理,完成销号清零。通过集中整治,着重解决一批市容环境秩序治理的难点顽症,市区各种市容乱点得到基本治理,切实提升市区的市容环境,整治工作总结在7月15日期前上报市局。

(三)巩固长效阶段(10月1日以后)。科学安排勤务,继续加强路面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巩固成果、拓展成效,对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严管重罚,防止反弹。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直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制定科学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常态化管理措施,使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市容市貌秩序事关城市形象,影响全国文明城市复审和全国卫生城市复检工作,各辖区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整治期间,要建立与市局监督考评科的联系制度,按时上报执法总结。各辖区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提高路面见员率,联合各街道、社区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强化公务协作,形成管理合力。

(二)全面整治,突出重点。整治工作要全面铺开,全区域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档,要在完成主要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针对辖区存在的其它市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整治工作。要强化巡查和执法联动,在保证日常工作的同时,加强夜间和周末执法力量,持续维持严管态势。建立工作清单制度,梳理各类难点顽疾,逐一制订解决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时限。工作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逐个攻坚,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

(三)规范执法,提升效能。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科学执法,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方式适当、措施适当、行为适当,全面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和制约。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探索对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等易发市容环境问题的地段、区域实行非现场执法,增强综合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高标准的市容市貌长效执法机制。

(四)严格督查,促进实效。市局将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监督考评科要加强对各辖区整治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将整治工作及其成效纳入对各辖区局的执法考核。各辖区局要定期分析整治的动态和效果,加强对执法中队的监督考核,对慢作为、不作为、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开展责任追究,督导各方面积极履职,为民尽职,切实解决问题,扎实推动工作,让整治成效不断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