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联盟网为您提供优质参考范文! 体会工作报告法律咨询精彩演讲各类材料
当前位置: 学生联盟网 > 教学论文 > 其它行业 > 近年来老人摔倒无人敢扶【《老人摔倒无人扶》1200字】

近年来老人摔倒无人敢扶【《老人摔倒无人扶》1200字】

时间:2019-11-05 09:25:40 来源:学生联盟网
作文一:《老人摔倒无人扶》1200字

“老人摔倒无人扶”,这样的新闻最近屡屡见诸报端。重庆一老人摔得头破血流,数十围观者中无人将其扶到医院救治;武汉李大爷摔倒街头无人扶起,最终窒息死亡。人们纷纷拿出彭宇案作为不去扶老人的理由,这站得住脚吗?

彭宇案俨然成为了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显著路标。从其一审判决火热出炉之日起,每过一段时间,便有大同小异的新闻闪烁于我们的电脑屏幕:话说某老人,在市区摔倒,四周车水马龙,行者如云,却无人前去搀扶,完全不顾其痛苦不堪的哭喊;甚至还有后续情节,某青年于心不忍,欲上前帮忙,则被冷静的友人阻止,教训他莫忘南京彭宇的前车之鉴,于是其人唯唯而退。

扶,还是不扶,这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难题。对此,某网站发起了投票,近13万网友参与。其中有62.54%的网友选择了“绝对不会,怕惹麻烦”;有33.45% 的网友认为,应该先理性判断,再作决定;仅有4.01%的网友觉得,肯定应该扶老人,“这是起码的公德”。三年多砥砺下来,对于这种一边倒的惨剧,我们早不会莫名惊诧。

真正引人深思者,乃是一位网友的评语:“彭宇案”一纸判决,让中国的道德水平倒退了30年。从表面上看,此语虽嫌夸张,却无大谬。所以能得到夏学銮教授的认同:“本来社会上就存在信任危机,这个判决加速了道德的倒退。这是制度对正义的粗暴,并已产生了示范效应。”更能想见,呼应者还可借培根之言以壮声势:“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诚然,彭宇案败坏了司法正义的水源。但深入想一想,法律对道德的杀伤力,什么时候才能一举倒行逆施30年?62.54%的投票者选择“不扶”,难道皆因受到了彭宇案一审判决的刺激?在本质上,是彭宇案,还是社会道德的沦落,对于今日大多数人的抉择更具决定性作用?

不难发现,近些年来,“见义勇为”屡屡成为举国瞩目的新闻,正是因为这种义举太少了,物以稀为贵:不断有人惊呼“很黄很暴力”,那是因其“很傻很天真”,不知美德为何物。

若你足够细心,记性足够好,也许有所意识,其实在彭宇案以前,有老人街头摔倒,哭天抢地,亦是冷眼旁观者居多,孩子欲扶助,家长却横加劝阻的情形居多。公众的道德水准本来就已经斯文扫地,并未因彭宇案的出现而发生惊人的质变,更不是由于法律判定了彭宇必须作为一个冤大头,才导致道德大滑坡——什么时候,我们走在了道德的上坡路呢?

不必低估彭宇案的意义,然而更不能高估。说白了,这一纸判决,充其量只是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说盖棺的最后一根钉子。你不能忽略,此前的骆驼背上,已经堆积了怎样的千钧重负。也许,直到彭宇案,开启了零下之旅,使人心从此结了冰。可它只为恶果,而非恶因。

面对一个匍匐于地的老者,那么多人拒绝伸出援助之手,同时却言之凿凿以彭宇案的教训为理由,一面确如惊弓之鸟,害怕一伸手就要赔偿上万元;另一面,何尝不是为自己的道德贫血症编织一块遮羞布?况且这张布上还烙有南京那家法院的印章。

这才是彭宇案的最大悲哀:它不仅引发了道德败坏,还不幸成为了为道德败坏辩护的证据。

作文二:《老人摔倒无人搀扶》2000字

1            88岁的老人摔倒无人相助事件

就在几天前,一位88岁的老人摔倒无人相助,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到医院救治,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此事再次拷问国人的良知,唤起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反思。

此前,“彭宇案”、“许云鹤案”等一系列案件,一定程度上令许多想做好事的人增添了顾虑。“扶不扶”,正在掀起一场社会大讨论。   下面对这起事件进行一下回顾。

2   下面这则漫画则是一漫画家进一步反思老人摔倒无人敢扶起,路人怕被讹的原因

3    在跌倒老人该不该扶被全社会热烈讨论的时候,卫生部却不合时宜的站了出来,对老人跌倒该不该扶的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

4               不要急于扶起

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发现老年人跌倒时应进行有效的处理。卫生部于2011年9月6日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这种形势下,《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一句“不要急于扶起”,带着巨大的视觉冲击力,刺痛了一些人敏感的道德神经

5   而很多网友也指出,目前频繁发生救助跌倒老人反被诬陷事件,并不是技术问题,而是由于信任的缺失导致救人风险太大,更应从社会道德建设上改善。“道德观与钱包的碰撞,不是不敢扶,而是扶不起啊!”

6      善良之心伤不起

一是南京彭宇案,以及后来又发生的几起类似案件如许云鹤事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道德风气起到了一种负面作用。受彭宇案影响很大,怕好心没好报!该案正让全社会付出惨痛代价,每个人都可能是受害者!

二是当前社会风气确实存在着正气不彰的歪风。“好人没好报”、“坏人横行”,投机者得利、助人者“流血又流泪”。大学生救人英勇献身,却遭到无良捞尸者“挟尸要价”„„一个个极不健康的现实标本,让人与人之间充满隔阂和漠视。

7   彭宇事件一直被提到 那究竟是怎么回事,让我们都为此而愤慨?

8  那我们接下来看看  许云鹤事件

9   从“彭宇案”到“许云鹤案”面对老人的摔倒,让很多人不敢见义勇为,而是宁愿“熟视无睹”。网友“无名”认为,扶与不扶都在情理之中。“不扶不能说我们没道德,要视情况而论,每个人的心里动态谁又能知道。”

10  围观者所以袖手旁观,并非都是冷血,怕的是好心没好报,救人反被人诬,而被冤枉、被反诬的滋味不好受,更会因此而陷入身心疲惫的麻烦泥淖中。因而,在一些人那里,道德感再怎么强,道德冲动再怎么激烈,都可能被自己的理性警告而收敛进内心。类似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关键证据缺失。没有监控录像,没有目击证人,双方各执一词,既不能自证清白,又不能互证错误。而讲证据的法律,对此情况也会束手无策。

11    如此纠缠不清,结果是大多数人们沉默了,谁也惹不起这样的麻烦,也就缩回了本想伸出的道德援手。无疑,类似案件的发生,必定有一方在绑架道德。 我提个建议,当扶的时候大家拿起手中的手机拍下来,不就好了吗!

12   看   下面这位师傅  可是摄像头帮了大忙啊

13   如果有路人向路人求助  证明

14  老太摔倒众人证明不是司机撞的  还是群众的力量大啊

15 古人貌似很有先见之明,“扶老携幼”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在现今社会 利益充斥着  什么都变了味儿

这让我想到了一则冷笑话 有三个富人在比谁有钱,一个说:我家佣人都开宝马,另一个说:宝马只是我家的运垃圾的车, 最后一个说:我天天扶老奶奶过马路。其他2个羡慕的说:大哥,还是您有钱呐!

16  事实上,大多网友在感叹道德的沦丧背后,却不免陷入一种无

奈。“如果有一天是我们自己的父母在路边摔倒了,会不会有人去扶呢,不知道那时候自己心里会怎么想。”

17    测试:老人倒地,扶一把你敢吗?

18    这是一些 技术指导的部分内容   但现在的摆在我们面前的是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道德问题——即使你严格按照卫生部的技术要求,你也不敢伸手救援。

我们呼吁一份行动指南是技术与道德,而不是技术或道德,既要尽量提高救助帮扶效率又要保证路人的利益!

19   《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中表示,老年人跌倒的发生,并不像一般人认为的是一种意外,而是存在潜在的危险,因此老年人跌倒完全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已达1.5亿。按30%的发生率估算每年将有4000多万老年人至少发生1次跌倒。

全国调查显示,老年人的跌倒有一半以上是在家中发生的,因此家庭内部的干预非常重要。家庭环境的改善和家庭成员的良好护理,可以很有效地减少老年人跌倒的发生。

不可否认,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强了,知道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力。可是通过彭冲,许云鹤一起起案件,不可否认人们的道德后退了。应该出一条法律让被救者举证,而不是如今在救人前,救人者还要想着找证人,存证据做足了功课才能去救人,这样在法律而前,我们的道德会越来越远的离开我们的良知

20 总有一天我们的父母 或是我们自己也会老去   我们会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呢?

22 谢谢大家。

作文三:《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1500字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一)

前几天,我从报道上看到:在武汉,有一位老爷爷摔倒,老人摔倒后聚集了不少围观路人。一位好心女子欲上前翻看老人是否随身携带急救药物,但被人“好心”劝阻。此后再无人上前施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这是为何?按常理说一位八旬老人摔倒在地,应该有人把他从地上拉起,可是有些人怕重蹈覆辙,将老人扶起却被反咬一口。为此,我特意采访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爸爸和妈妈都一致认为:如果有人在场,就多找些人一起扶;如果老人年事已高,就拨打120,让医务人员来处理。

我认为:现如今的人生怕自己吃一点亏,扶起老人这样举手之劳的事都不肯做。就算被老人诬陷,但自己要相信,法律总会还自己一个清白。尊老爱幼自古以来就是传统美德,如果大家都各自打着小算盘,那这还算美德吗?想想看,如果有一位老人摔倒在你的面前,你伸伸手,一条生命就被你拯救,你转身离去,可能一条生命就会就此终结。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二)

现在的人,总是担心一件件的事情,担心人品质的好与坏,这一切的担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造成的。

记得我有一次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讲的是在一次某公司的面试中,许多人看到了有一个老年人摔倒在地上,却一个个都装着没有看见,只有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上前扶起了老人,结果最终就是那位年轻人被录取了,原来那位老人就是该公司的董事长,而那场面试在老人摔倒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就是因为那个年轻人扶起了那位老人,老人就对年轻人产生了信任,缩短了心灵的距离,所以年轻人才被录取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和好朋友开始往来的那个第一次的过程。在小学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十分的出众,有一次语文考试只得了60多分,那时我十分的沮丧,希望有一个人能安慰或鼓励我一下,但没有谁注意到小小的我,只有他注意到了我,放学的时候,他主动和我一起走,并且说了很多安慰我和鼓励我的话,我当时的心中就对他产生了信任,后来,我俩就成了班上人人都羡慕的铁哥们,后来,我问他那时候为什么要来安慰我,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我那时很需要别人的安慰。虽然他是不经意的,但是就是因为他的不经意才让我们成了铁哥们。

记得在初一选班长的时候,我那时是刚来到重庆,班上的同学我一个也不认识,那时感到一丝丝的恐慌,觉的十分的孤独,就在那时,我们的现任班长,上前来主动和我打招呼和交谈,就在他和我打招呼的那个时候,我和他心灵之间仿佛架起了一座桥一样,而架起这座桥的根本原因就是信任。我和他现在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也在那时选班长的时候投了他一票。

我们每一个人之间,只有都存在着信任,就可以缩短人们心灵之间的距离,在人与人之间架起一座美丽而又牢靠的心灵之桥。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三)

看到摔倒的老人我们到底该不该扶起来?

自古至今以老为尊。尊老爱幼是中国传统美德,几千年来我们从未置疑过,而如今我们却对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引发了强烈的争论。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m.lz13.)扶起摔倒的老人只需要 一双手,只是简简单单的举手之劳,如果不扶,则是道德的沦丧。我们都是人,总会有变老的时候。如果我们老了摔倒了,难道不希望被人扶起来吗?

当我们遇到摔倒的老人时,我们应该见义勇为,用于扶起摔倒老人。相信人间自有公理,讹人者也会良心发现,不会让每一个扶起老人的人吃亏。

老年人是社会弱势群体,需要我们去关心,去扶助,而且关爱社会,为社会献爱心有利于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  街道见闻作文

*  讲道德的作文

*  好一道风景作文400字

作文四:《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2800字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一:老人摔倒,扶不扶?(538字)

我们大家应该还记得春晚上《扶不扶》的小品吧?好人郝建扶了一个摔倒的老太太,却被当成了撞人者。现实生活中,也有小品情景再现。

一个热心小伙儿看见一位老人在商店门前摔倒了,赶紧上前将其扶起,不料,老人来了一句:“你害我干啥?”后来,警方调取了监控录像,还原了老人自己摔倒的真相。这是近日发生在洛阳的一个真事。

有了“被讹”的先例,好心的人们苦恼起来:老人摔倒,扶不扶?发生在身边的一件事给了我答案。

最近,爷爷身体不适,要在医院动手术,爸爸和姑姑上班很忙,妈妈只好请假去照顾爷爷,家里只剩下奶奶一人。

一天中午放学后,妈妈接着我就往家赶,突然接到了奶奶的电话。妈妈一接电话,却是一个陌生人在说话:“哦,大姐,您妈刚才在路上摔倒了,我把她扶了起来,又问了她家在哪,把她扶回了家,我在她的手机里找到了您的手机号……”“好的,好,我这就回去!”妈妈加快了回家的速度。

到了家,只见奶奶在床上躺着,一位二三十岁的叔叔站在奶奶旁边。“我饿了,冰箱里没有现成的,我只好自己出去买,一不小心摔倒了,多亏了这个小伙子!”“大娘,这是应该的!”被奶奶一夸,那个叔叔害羞地挠了挠头。

奶奶只是腿上擦破了点皮,没有大碍。知道奶奶没事,那个叔叔才放心离开。

现在,我有了答案:老人摔倒了应该扶!让我们都争做“活雷锋”!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二:摔倒的老人到底该不该扶(411字)

前几天,我从报道上看到:在武汉,有一位老爷爷摔倒,老人摔倒后聚集了不少围观路人。一位好心女子欲上前翻看老人是否随身携带急救药物,但被人“好心”劝阻。此后再无人上前施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这是为何?按常理说一位八旬老人摔倒在地,应该有人把他从地上拉起,可是有些人怕重蹈覆辙,将老人扶起却被反咬一口。为此,我特意采访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爸爸和妈妈都一致认为:如果有人在场,就多找些人一起扶;如果老人年事已高,就拨打120,让医务人员来处理。

我认为:现如今的人生怕自己吃一点亏,扶起老人这样举手之劳的事都不肯做。就算被老人诬陷,但自己要相信,法律总会还自己一个清白。尊老爱幼自古以来就是传统美德,如果大家都各自打着小算盘,那这还算美德吗?想想看,如果有一位老人摔倒在你的面前,你伸伸手,一条生命就被你拯救,你转身离去,可能一条生命就会就此终结。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三:老人摔倒该不该扶(700字)

现在的人,总是担心一件件的事情,担心人品质的好与坏,这一切的担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造成的。

记得我有一次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讲的是在一次某公司的面试中,许多人看到了有一个老年人摔倒在地上,却一个个都装着没有看见,只有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上前扶起了老人,结果最终就是那位年轻人被录取了,原来那位老人就是该公司的董事长,而那场面试在老人摔倒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就是因为那个年轻人扶起了那位老人,老人就对年轻人产生了信任,缩短了心灵的距离,所以年轻人才被录取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和好朋友开始往来的那个第一次的过程。在小学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十分的出众,有一次语文考试只得了60多分,那时我十分的沮丧,希望有一个人能安慰或鼓励我一下,但没有谁注意到小小的我,只有他注意到了我,放学的时候,他主动和我一起走,并且说了很多安慰我和鼓励我的话,我当时的心中就对他产生了信任,后来,我俩就成了班上人人都羡慕的铁哥们,后来,我问他那时候为什么要来安慰我,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我那时很需要别人的安慰。虽然他是不经意的,但是就是因为他的不经意才让我们成了铁哥们。

记得在初一选班长的时候,我那时是刚来到重庆,班上的同学我一个也不认识,那时感到一丝丝的恐慌,觉的十分的孤独,就在那时,我们的现任班长,上前来主动和我打招呼和交谈,就在他和我打招呼的那个时候,我和他心灵之间仿佛架起了一座桥一样,而架起这座桥的根本原因就是信任。我和他现在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也在那时选班长的时候投了他一票。

我们每一个人之间,只有都存在着信任,就可以缩短人们心灵之间的距离,在人与人之间架起一座美丽而又牢靠的心灵之桥。

老人摔倒扶不扶作文四:老人倒地扶不扶(1111字)

在金钱和良知的面前,我们选择良知。——题记

今天中午的《今日说法》讲到了老人倒地扶不扶这个问题。在今天的节目中,主人公是一位大客车司机和已经81岁高龄的老奶奶。

片中,8月28日大客车司机殷红彬叔叔驾驶大客车路过立交桥时,看到一位老奶奶倒在桥上,于是就靠边停车,好心将老奶奶扶了起来,结果却被老奶奶说成他是肇事者。万幸车上装有摄像头监控,又找到了车上乘客的证词,最后才还了司机叔叔的清白。

看到这里,妈妈问了我一个问题:“假如你碰到这样的老人,你扶不扶?”我很干脆地回答:“扶!我身正不怕影子斜!”

妈妈又问:“假如老人说是你肇事怎么办?”

“那我就先打110和120,然后找来一些人一起扶,也可以互相证明。”

妈妈又问:“假如周围没有人,你怎么办?”

“那我还是要先救人!”

“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可要冒着很大的风险呀!”

“冒着很大的风险也要扶啊!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是老人摔倒,大家都不扶,那该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啊!再换位思考一下,我也有老的一天,假如我也摔倒了,旁边有人看着,却不扶我起来,那该是多么的寒心啊!再说了,也不是所有的老人都会冤枉人的,一个人不能代表所有人。”

妈妈听了我的话,赞许地点了点头。

节目中讲的一些真实的故事,让我们陷入深深的思考。

有一位年轻人因为扶老人不周,导致了老人的死亡,他心里十分内疚,曾经四次登门,要求赔偿老人家人,均被拒绝。老人的家人拒绝的理由是,在金钱和良知的面前,我们选择良知。

有一位小姑娘和一位阿姨帮忙吧老人扶了起来,并送往医院,旁边有些人还劝阻他:“你现在扶了,到时候老人赖上你该怎么办?”可是小姑娘不听,把老爷爷送往医院以后,又通知了家人。正因为小姑娘的及时救助,才把老爷爷从生死线的边缘拉了回来。老爷爷一家多次登门拜访要感谢小姑娘,可小姑娘却说:“这是我应该做的。我只希望有一天,你们要是看到了这种情形,也能够把人扶起来。”

另一个故事让人很是心酸,一位老爷爷,自己走路摔倒,旁边围了一圈的路人,可是,竟没有一个人去扶。最后,终因血液堵塞鼻孔,影响呼吸,导致老人窒息死亡。

老人倒地该不该扶,要让我说,肯定是一个字——扶。因为老人毕竟年龄大了,手脚也不灵活,万一倒在地上,要是没有人帮忙扶起,将会导致老人会有生命危险。

助人为乐原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人倒地扶不扶,本来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可是,就在金钱的驱使下,就在和平安宁的今天,却成了困扰人们的一个大问题。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伸以援手,播撒爱心。其实,老人倒地该不该扶,其实不是问题,只要每个人都有一颗正直的心,所有的问题就都会迎刃而解了。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期待着,有一天,老人倒地扶不扶,变成永远的过去……

作文五:《老人摔倒该不该扶作文》2500字

第1篇: 摔倒的老人到底该不该扶

前几天,我从报道上看到:在武汉,有一位老爷爷摔倒,老人摔倒后聚集了不少围观路人。一位好心女子欲上前翻看老人是否随身携带急救药物,但被人“好心”劝阻。此后再无人上前施救,直至老人生命终结。

这是为何?按常理说一位八旬老人摔倒在地,应该有人把他从地上拉起,可是有些人怕重蹈覆辙,将老人扶起却被反咬一口。为此,我特意采访了自己的爸爸妈妈。

爸爸和妈妈都一致认为:如果有人在场,就多找些人一起扶;如果老人年事已高,就拨打120,让医务人员来处理。

我认为:现如今的人生怕自己吃一点亏,扶起老人这样举手之劳的事都不肯做。就算被老人诬陷,但自己要相信,法律总会还自己一个清白。尊老爱幼自古以来就是传统美德,如果大家都各自打着小算盘,那这还算美德吗?想想看,如果有一位老人摔倒在你的面前,你伸伸手,一条生命就被你拯救,你转身离去,可能一条生命就会就此终结。

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与人之间互相帮助,这是传统的美德,应该赞扬。

第2篇: 老人跌倒了到底该不该扶

老人跌倒到底我们该不该扶起来?

这个讨论我觉得很有必要。尊老爱幼、救死扶伤历来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谁家没有老人,谁人不会变老?

由于媒体曝光出诸多诸如彭宇案之类的扶助跌倒老人做好事反被老人诬为肇事者、甚至被法院以“常理判断”等逻辑推理的理由判决巨额赔款等案例,越来越多的人对搀扶跌倒老人心存忌惮。

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有可能惹来无尽的麻烦。社会公德,传统道德,在我们犹豫的目光中渐渐丧失。

当跌倒老人该不该扶作为问题,被全社会、被公众、被媒体热烈讨论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程度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破产了。显然,似乎作为社会人,谁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无良的南京法官、天津法官,以及制裁那些诬赖彭宇们的老人,理应受到谴责,但见死不救的围观者,是否也会受到道德、公义和良心的谴责?

武汉市88岁的李老汉在离家不到百米的菜场口摔倒后,众多围观者无人敢伸出援手,最终老人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的事件让整个社会震惊。公众对老人跌倒出现的冷漠和麻木不仁,整个社会都应该检讨,甚至每一个人都应该检讨。以前一直觉得类似老人跌倒该不该扶、应该怎么扶这些事情不是个问题,但现在还真成了一个大问题。类似南京法官、武汉老人这样的案例,虽然不能说是普遍的现象,但其折射出来的社会现实却是很严峻的。

我们对跌倒老人该不该扶的讨论,这绝非故意夸大问题的严重性,而是针对目前整个社会道德、价值观滑坡出现的现象提出质疑,因为类似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现象不仅仅发生在跌倒老人身上,还有其它的案例,比如见义勇为的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故事,比如围观跳楼自杀时出现一片幸灾乐祸的“快跳”的喊声,比如公车上乘客对小偷熟视无睹的常态等等,不一而足,这都早已成了全社会反思的问题,完全是一个社会问题。

自从南京徐老太事件开始,中国就开始进入国民道德沦丧期,开始瓦解中国人民的道德,想徐老太这种人开始肆意妄为,有法律支持,又可以获取巨额的回报,而且没有任何成本。而彭宇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太高,从而开始冷漠国人的同情心,淡化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尔后如钓鱼执法等一系列事件,彻底麻木人们的怜悯之心,造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导致八旬老人倒地1个多小时而无人敢伸出援助之手。我可以肯定,大多数围观昔都是善良的人,可是谁也承担不起那巨大的代价。你能说人们冷漠?

苍蝇多的地方,是垃圾的原因还是苍蝇的原因?

第3篇: 老人摔倒该不该扶

现在的人,总是担心一件件的事情,担心人品质的好与坏,这一切的担心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造成的。

记得我有一次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讲的是在一次某公司的面试中,许多人看到了有一个老年人摔倒在地上,却一个个都装着没有看见,只有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上前扶起了老人,结果最终就是那位年轻人被录取了,原来那位老人就是该公司的董事长,而那场面试在老人摔倒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就是因为那个年轻人扶起了那位老人,老人就对年轻人产生了信任,缩短了心灵的距离,所以年轻人才被录取的。

我到现在还记得我和好朋友开始往来的那个第一次的过程。在小学的时候,我的学习成绩不是十分的出众,有一次语文考试只得了60多分,那时我十分的沮丧,希望有一个人能安慰或鼓励我一下,但没有谁注意到小小的我,只有他注意到了我,放学的时候,他主动和我一起走,并且说了很多安慰我和鼓励我的话,我当时的心中就对他产生了信任,后来,我俩就成了班上人人都羡慕的铁哥们,后来,我问他那时候为什么要来安慰我,他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觉得我那时很需要别人的安慰。虽然他是不经意的,但是就是因为他的不经意才让我们成了铁哥们。

记得在初一选班长的时候,我那时是刚来到重庆,班上的同学我一个也不认识,那时感到一丝丝的恐慌,觉的十分的孤独,就在那时,我们的现任班长,上前来主动和我打招呼和交谈,就在他和我打招呼的那个时候,我和他心灵之间仿佛架起了一座桥一样,而架起这座桥的根本原因就是信任。我和他现在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我也在那时选班长的时候投了他一票。

我们每一个人之间,只有都存在着信任,就可以缩短人们心灵之间的距离,在人与人之间架起一座美丽而又牢靠的心灵之桥。

第4篇: 摔倒的老人该不该扶

在令人瞩目的世博会上,发生过许多让我难忘的事,其中有几个小镜头,使我记忆犹新。

一次,我打算从中国馆乘“国展线”去瑞士馆,上车时,我用闪电般的速度抢了一个座位,到了第二站,只见一位颤颤巍巍的老奶奶上了车,她看了看周围,见没有空的座位,就站在了我的旁边。车子启动时,老奶奶差点跌倒,赶紧抓住了扶手,我心想:我到底该不该把座位让给老奶奶呢?这时,我的身边仿佛出现了两个小人,一个小人说:“让这位老奶奶吧!这位老奶奶腿脚不利索,而且年老体弱,如果公交车一刹车,老奶奶摔倒了怎么办?”

“不要让,你今天走了一整天,好不容易才休息了一会儿,有座位的反正也不是你一个人。”另一个小人说。

正在我在为这件事左右为难时,一位小女孩却站起来对老奶奶说:“老奶奶,您来坐我的座位吧!”

“谢谢你啊!现在的孩子真懂道理。”老奶奶笑着说。

还有一次,我打算坐世博大道越江线去浦西,刚想上车,只见一位小男孩扶着一位老人上车。

这两件事,都告诉了我们同一个道理:我们应该尊敬老人,创造一个和谐的大社会。

作文六:《论“老人摔倒无人扶”的法律困境》8900字

开放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论“老人摔倒无人扶”的法律困境

姓    名           黄兴东

学    号          1041001205467

学    校        商丘广播电视大学

指导教师           田宇阳

写作时间        2011年12月12日

目  录

一、前言  „„„„„„„„„„„„„„„„„„„„„„„„„„„„„2

二、典型案例的还原„„„„„„„„„„„„„„„„„„„„„„„„„2

三、典型案例中的法律疑点分析„„„„„„„„„„„„„„„„„„„„4

四、破解“老人摔倒无人扶”法律困境的意见和建议„„„„„„„„„„„6

五、结论„„„„„„„„„„„„„„„„„„„„„„„„„„„„„„8 参考文献„„„„„„„„„„„„„„„„„„„„„„„„„„„„„„10

内容摘要:近些年来,我国社会的诸多道德问题引起了国人的普遍关注和思考,在这些层出不穷,怪相百出的诸多事件中,又以“老人摔倒无人扶”这一问题引发的争议与叹息持续时间最长,参与人数最多,群众反映最强烈。在若干付诸司法途径的案例中,个别当事法院的若干判决使得公众一片哗然,一时间闹得人人自危,不少专家更是直言,“我国的道德风尚一下子倒退了二十年”。我们应该如何破解这一司法和道德的困境,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本文研究中,笔者在深入分析相关案例的司法疑点后,运用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在指导老师的点拨下,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国道德风尚的司法建设献言献策。

关键词:老人摔倒;搀扶;司法;困境;责任认定;

一、前言

二十世纪末,世纪之交时,面对着我国步入新的经济腾飞期,面对诸多即将面临的问题,党中央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上对全国人民提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要求。时光飞逝,白驹过隙,如今十四年过去了,我国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更是变换了一层更美好的新天,取得了比预期更加美好的成就。近些年来,在新一届党中央领导人的英明决策下,我国人民的收入在不断的增加,生活质量在不断的提高,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果。然而,在我国的物质文明建设蒸蒸日上的同时,我国的精神文化建设却相当不容乐观。近些年来所发生的诸多社会事件更是在拷问着人们的道德底线,如前些天在广东佛山发生的“两岁女童遭反复碾压,路人冷漠无一援助”,人们都在禁不住的问,“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不少人更是直称我国的道德建设一夜间倒退了二十年。其实,以笔者愚见,那些冷漠的人也许并非冷血无情,他们之所以不敢伸出援手给需要帮助的人,实在是怕惹祸上身。而导致这一乱象的根源,正是全国各地层出不穷的“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反被伤者讹诈”事件,在其中最终付出司法程序的案例中,南京的“彭宇案”、郑州的“李凯强案”、天津的“许云鹤案”尤为引人关注。在最终的司法判决中,都出现了明显有利倾向于被帮助者的裁决。全国一时间一片哗然,不少人纷纷表示,以后不敢再轻易做好人好事。而在不少法律工作者的眼中,这些案例的判决中,都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依笔者拙见,出现这一道德建设乱象的根源正是在于我们的不少基层法院对法律条文的错误解读。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法学专业本科生,笔者有着“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的热血豪情,联想到前些天网上热传的校长撑腰体,北大副校长吴志攀那句霸气的“你要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笔者不仅感慨万分,随将自己的看法和理解写出,仅做一家之言。

二、典型案例的还原

万事万物,必有本源。其实,平心而论,这种被帮助后反而讹诈援助人的现象在我国乃是自古就有,1996年上映的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中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例,但是,之前的这种事都属于极个别心术不正者的个人行为,公众还是相信法律和正义的,相信有主持正义的地方的,相信好人有好报的。然而,公众这份“苍天在上,自有王法”的信念近些年也被瞬间颠覆了,而其始作俑者即是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的公交站台前,两辆83路公交车到站,人群都争先恐后的上车。提着保温瓶的66岁的老人徐寿兰见第一辆车已经人满为患,便走向后边的第二辆车,在行至第一辆车后门附近位置时跌倒。从第一辆车上下来的南京市民彭宇见状,遂上前施以援手。在彭宇施助后,另一位南京市民

陈二春也上前施助,两人打电话叫来了老人的子女,并由彭宇将老人送往医院,并先期垫付各项医疗费用二百多元。经医院检查诊断,徐寿兰老太太股骨颈骨折,需进行手术,鉴定后构成八级伤残。老人及其子女到达医院后,一口咬定老人是被彭宇撞倒的,并要求彭宇赔偿。在多次索要赔偿未果的情况下,老人及其子女将彭宇告上法庭,索要各项赔偿13.6万余元。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多名当时在场市民声称可以作证彭宇并未撞到老人,但根据事后调查,这些市民均不是第一目击证人,其也并没有亲眼目睹彭宇是否与老人相撞的整个过程,且事发现场周围缺少监控设备,因此,彭宇与老人是否相撞这一事实目前已无法考证。徐寿兰老人与彭宇各执一词,这一事件经网络和媒体报道后,迅速引起全国人民关注。2007年9月4日,备受关注的“彭宇案”在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而法院的最终审理结果更是惹得公众一片哗然,骂声一片。法院审判书中以以下几个理由判定彭宇对老人摔倒负有责任,并赔偿40%的费用。具体理由有四点:1.双方都未陈述可能存在的客观原因的摔倒、滑倒等事实,而被告彭宇也未对此提供反证明。而根据法庭结合常理来推断,一般人被外力碰触而摔倒后,首先会确定外力来源、辨认相撞之人,如果相撞之人逃逸,作为被撞倒之人的第一反应是呼救并请人帮忙阻止。本案事发地点在人员较多的公交车站,是公共场所,事发时间在视线较好的上午,事故发生的过程非常短促,故撞倒原告的人不可能轻易逃逸。根据被告自认,其是第一个下车之人,从常理分析,其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仅仅是好心相扶;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的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作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2.据当时在场的陈二春证言显示,证人看到的是老人摔倒后的情形,并不能证明老人摔倒的原因,也就不排除彭宇将老人撞倒的可能性。3. 从现有证据看,被告在本院庭审前及第一次庭审中均未提及其是见义勇为的情节,而是在二次庭审时方才陈述。如果真是见义勇为,在争议期间不可能不首先作为抗辩理由,陈述的时机不能令人信服。因此,对其自称是见义勇为的主张不予采信。4.被告彭宇在事发后前往医院,并垫付二百多元钱,且事后一直未要求返还,根据常理推断,原、被告素不认识,一般不会贸然借款,即便如被告所称为借款,在有承担事故责任之虞时,也应请公交站台上无利害关系的其他人证明,或者向原告亲属说明情况后索取借条(或说明)等书面材料。但是被告在本案中并未存在上述情况,而且在原告家属陪同前往医院的情况下,由其借款给原告的可能性不大;而如果撞伤他人,则最符合情理的做法是先行垫付款项。因此法庭认定此款项为赔偿款。综合结合以上四点,法庭认定彭宇纯属“做贼心虚”,因此在双方都无过错的前提下,本着法律的公平原则,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因此判决被告人彭宇赔偿原告徐寿兰老太太40%的损失,共计人民币45876.6元。

彭宇案的影响是十分严重的,彭宇案的判决书被网友们疯狂转载,不少人表示读完后感到后背直冒冷汗,一方面为判决书中破天荒般的思维感到神奇,另一方面不少网友都纷纷表示,看完判决书后,以后再也不敢干好人好事了。我国社会关于“见到老人摔倒敢不敢扶”的大讨论即是从此而兴。值得讽刺的是,在随后几年出现的“好心扶起摔倒老人反而被讹诈”的案例中,都拜彭宇案为“祖师爷”,并被戏称为新版彭宇案。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司法审判体制中“指导性案例”的存在,彭宇案对以后出现的相似司法案例的判决也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如被称为郑州版彭宇案的“大学生李凯强好心扶起老人被讹诈案”,天津版彭宇案的“许云鹤扶起倒地老人被讹诈案”等等。越来越多类似案件的出现,使得如今人们做好事也得计算成本,生怕惹祸上身的思想也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麻木。笔者以为,善本是人性最基本的光辉,但它的实现需要制度为保障,人都是制度下的产物,我国目前的相关司法判决中,不仅不保护善意的光辉,反而可以强调做善事的后果,不能不说是一种莫大的遗憾。

三、典型案例中的法律疑点分析

在如何理解“摔倒老人无人扶”这一问题上,笔者认为我们应该从“彭宇案”为例子,来正确解读与分析类似案例。在如何看待彭宇案这一问题上,笔者在不清楚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无意偏向于被告的彭宇,正如当时华商日报对这一事件所评论的“不被道德的热情蒙蔽了我们的双眼”。价值中立,是我们法学专业学生在客观分析案件时所必备的基本观念。笔者最大的质疑在于对案件判决书中的对法律条文、基本法理的适用错误,笔者窃以为,如此低水平的判决书实在不应该是我们基层法院所出具的,其中漏洞之多,错误之严重,让外行人都能觉得可笑。笔者以为本案中存在的法律错误有以下四点。而这几点也是普遍存在于日后出现的类似案件中的。

(一)对《民事诉讼法》一般举证规则的严重忽视

我国在《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这就是我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最基本的举证规则,是每个法律工作者、法律爱好者、甚至是爱好看法律节目的群众都耳熟能详的基本常识。并且,在《民事诉讼法》中也规定了其他四种非由当事人举证的情况,即当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证据的、法院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证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相互矛盾、无法认定的时候,可以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案件相关证据。

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看,民事案件的举证方应由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承担,这是明确规定的。而我们反观本案,我们会发现,在本案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基本

原则是毫无疑问的,蹊跷之处就在于当事法院既没有要求原告提供相关证据,也没有在符合四种《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第二种情形下补充侦查相关证据,而是匪夷所思的要求被告人提供相反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这种在当事人尚且拿不出证据的情况下,即要求被告提供反证据的做法,实在是可笑。笔者窃以为,民事诉讼法的举证基本原则这样的入门级法律常识,鼓楼区人民法院竟然都能忽视,实在是我国司法界的耻辱。笔者不得不怀疑,这样的人是如何混进司法系统的。

(二)事实推定的认证严重错误

事实推定是指法院有权根据已知事实,根据经验法则,进行逻辑上的演绎,从而得出待证事实存否真伪的结论。从字面我们就能看出,事实推定是需要借助于逻辑判断能力,从已存在的事实和条件推论出另一事实的存否真伪。

从本案的判决中,我们可以看出,在审判书中多次出现的“依据常理推断”等字眼,是属于推定的范畴,且法官做出的推定并无法律条文规定,所以我们应该将其认定为事实推定。笔者窃以为,在这些发生极具偶然性的突发事件中,很难做到全部证据被保留、举证,因此部分使用事实推定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事实推定的使用也是需要极为严格的条件的。而本案中,如此大面积的使用事实推定,显然是错误的。首先,从定义上,我们可以看出,事实推定的认定具有一定的主观性,而这个主观性即可能与事实出现偏差,因此,在司法审判中,事实推定这一特殊认定方法一般是很少使用的,只有当其他一切的认定方法都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使用。而在本案中,在明显存在第三方证人,尚可进行证据认定的情况下,当事法官即全部采用事实推定,这是很明显的错误。其次,事实推定的得出,应该是以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而经验法则应该是基本能够反映现实、并被绝大部分人所认可的,并且在此基础上得出的事实推定应该是不存在反证足以推翻该事实推定的基础上方能生效。而在本案中,法官多次强调的“常理”并没有被绝大部分人认可,因此法官所依据的“经验法则”是完全错误的,并不能够完全反应现实。且本案中,法官得出的事实推定如“在老人子女到来后并不离开”等,存在明显的反证可以推翻这一结论,即当事人“见义勇为”即可推翻这一事实推定,因此,本案中,当事法官的事实推定不仅适用前提不存在,且适用范围错误,应该被认定为无效。

(三)公平原则的争议

公平责任原则是一种以“公平”这一抽象的价值理念来划分责任分配,调节具体社会关系的原则,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现象。在我国的司法审判中,公平责任原则的使用也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具体有以下三点。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第二点是当事人受到了较严重的损害。第三点是,不由当事双方分担责任,有违背民

法的“公平”这一指导思想的。根据我国不少司法专家的解读,第一条规定中的“当事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具体可以分为“不能确定行为人存在过错”、“不能找到有过错的一方”、“确定某一方的过错,有失公平”这三种情况。笔者以为,钟楼区法庭适用公平原则正是在以此为基础上而进行的,而如果仅从表面字眼上看,貌似确实不错,但笔者经过仔细思考后,发现我们被引入了一个逻辑的陷阱,而正是这个逻辑的陷阱,让公平责任这一原则在以后的类似案件中有了被滥用的可能。在彭宇案中,最终判决书给出的逻辑是这样的,“事实推定认定相撞”,“相撞后都无过错”,“适用公平原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公平责任原则的认定是在相撞这一事实发生以后才能认定“都无过错”而成立的,一旦脱离了这个这个前提,那么是不能适用公平原则的。而在本案中,鼓楼区法院的事实推定本身就是错误的,因此相撞这一事实是不能被认定的,前提不存在下,公平责任原则也必然不能被适用。打个简单的比方,要和你“公平的人”,必须是其行为直接作用于当事人,且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后果,而不能让随便某个不相干的人来和你共同承担“公平”的后果。同理,在相似的“李凯强案”中,在老太太的摔倒是否是由于被告人直接作用而成这一事实也不能够进行明确的责任认定,在前提不确定的前提下,适用公平责任原则也是不恰当的。而在“许云鹤案”中,法院在不能认定许云鹤确与老人相撞,并导致老人摔倒,责任认定不清楚,且老人本身违规翻越护栏即是重大过错的表现的诸多条件下,仍然适用公平原则来断案,显然是有失公允!

(四)社会导向责任的法理学困境

尽管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对法院判决所应当承当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给予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这一问题也正是彭宇案中最能引起道德思考的部分。从法理学来看,法律的形成应该是以“惩恶扬善”这一基本立法原则的前提下形成的社会契约。法律判决的作用不仅仅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罚那么简单,它更是为整个社会树立一个标准,以此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因此,在日常实际的司法审判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司法者仍要考虑这一点。尤其是碰到重大案例、典型案例时,更要考虑到其极高的关注度下,任何一个细微的措辞都可能对整个社会产生的重大影响。

在本案中,笔者认为司法者应该把社会导向责任这一因素充分考虑入内,在相撞事实无法认定清晰的前提下,是简单粗暴的“各打五十大板”,还是考虑到对整个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而慎之又慎,这是本案中一个十分值得商榷的地方。

四、破解“老人摔倒无人扶”法律困境的意见和建议

笔者平时比较喜欢翻阅新闻,对发生的时政要闻多有所了解。而笔者通过核实资料后,发现在彭宇案引起整个社会轩然大波后,在电视新闻中出现的各种“冷漠旁观,不予帮助”的案例出现了明显的激增态势。典型案例如“广东佛山两岁女童被反复碾压,路过多人无一人相助”事件、“武汉88岁大爷离家一百米摔倒无人敢扶,最终死于鼻血堵塞引起的窒息”事件、“浙大大一新生做好事反被父母训斥”事件„„笔者认为,这些正是由于错误的判决导致的不良社会影响的若干缩影,某些网友所称的“社会道德水平一夜间倒退二十年”的说法一点也不为过。我国的法律不仅没有相关的法律保护见义勇为者,反而出现了若干相关不利于见义勇为者的案例,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谁还敢轻易的去充当好人而使自己受到伤害?可以说,不健全的法律保障制度导致了这一问题的出现。解铃还须系铃人,笔者认为,要破解这一法律困境,正需要从我们的立法与司法中行动。笔者在翻阅了国内外相关资料后,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加快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

2011年9月6日,卫生部公布了《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一文,这一指导办法一经出台,就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在该文中,卫生部将老人摔倒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了详细的说明,并针对不同的情况提供了不同的施助建议,并提醒群众一定要分情况进行救助。网友们对这一条例的出台褒贬不一,看法各异。笔者个人认为,这一条例的出台还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它提醒了我们见义勇为也要讲究方法和技巧才能更好的对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同时见义勇为者也需要对自身提供必要的保护。但同时,正如某卫生部官员所指出的那样,“技术指南本身只是讨论技术问题,不牵扯伦理问题”,这也正说明了我国相关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保护的法律的缺失,加快相关立法建设,让见义勇为受到法律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在相关立法方面,西方许多国家已经在若干年前制定了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保护的法律条规,在实际的司法操作中,也收到了不错的实际效果,据笔者收集到的资料来看,西方国家很少发生类似的“见义勇为反被讹诈”现象,且在西方普通群众对于有困难的人还是很乐意伸以援手的。这里将其相关法律略作介绍,仅供参考和借鉴。

在美国、加拿大、德国等西方立法相对较完善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存在有一个名叫《好撒马利亚人法》(这一称呼来源于《圣经》)的条文来专门对见义勇为者进行保护。虽然各国的具体规定不尽相同,但是有些基本原则还是相同的,大致有以下两点,第一,该法规定了如果发现陌生人受伤而拒绝提供帮助(西方以拨打报警电话为主),将可能面临疏忽罪的指控;第二,除非是故意拖延、方法严重错误等特殊情况,提供帮助者在施以援手时,不必因出现的问题而承担民事责任,这一条一般情况下是对警察、消防战

士等公众救援团体提供保护;第三,普通人在援助陌生人时,应得到陌生人的许可,一般情况下,不建议盲目动手,而将拨打报警电话作为首要推荐方法。

值得关注的是,在我国东南部沿海发达地区,部分城市如深圳、上海等都已将保护见义勇为者列入了该地区的立法工作计划,这是十分值得肯定的,但仍然是不够的,笔者盼望相关法律早日在全国制定并实行。

(二)立法以明确栽赃诬陷者的责任,对此严厉打击

本年度同样值得关注的事件还有如皋市“殷红彬案”,某交通公司司机殷红彬好心停车扶起倒地阿婆,反随即被咬定为肇事凶手,幸亏车内装有监控,将此过程记录了下来,好人没有遭受冤屈。而此事经中央电视台报道后,当事老太太仅向司机赠送一面锦旗,并称“自己一时糊涂”,事情变草草结尾。笔者认为,惩恶扬善乃是法律的基本目标,而本案例中老太太的行为已经不能简单的以“道德问题、一时糊涂”而被一笔盖过,笔者窃以为,老太太的这一行为其本质上在于通过捏造事实,讹诈骗取他人财物,从主观故意性上来看,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诈骗罪的部分条件。而我国法律对此方面立法的缺失则纵容了小部分心术不正之人的歪风邪气,让他们以为可以不负责任。笔者认为,在今后的立法中,应当明确对故意讹诈见义勇为者行为的惩治,让有类似想法的人行为成本增加。同时通过树立典型案例等,起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警示作用。

(三)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国民素质,并建立相关保护基金等

强民之法,在于开民智。笔者认为诸多乱象的出现和当事人素质欠佳具有莫大的关系,中国从来都不缺少刁民的存在,而他们之所以搬弄是非,完全是由于愚昧造成的。缺乏教育,不了解法律,道德修养不高是其根本原因所在。笔者窃以为法律严惩之法只是治标之法,并不能从根本上除根。治本之法,唯有兴民权,开民之智,提高国民素质,方是兴国之良策。

同时,在目前司法尚不明确的前提下,我们有志之士应该建立相关的基金组织、保护协会等,专门为受困于此的人提供帮助,惩恶扬善,匡扶社会正义。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认为我国目前存在的“老人摔倒无人扶”的问题相当严重,并有逐渐恶化的趋势,而其归根到底是由南京“彭宇案”导致的,该案例的诸多适用原则和条文也被日后出现的类似案例所使用。笔者通过对“彭宇案”这一典型例子的分析,总结出了该类案件审理中容易出现的举证原则错误、事实推定错误、公平责任原则适用错误等。笔者认为,出现问题并不可怕,相反,它能促进我们尽快的解决问题,只要我

们不采取讳疾忌医的态度,努力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我们最终能够实现司法水平的进步。针对这一法律困境,笔者提出了加快立法保护见义勇为者,严厉打击栽赃诬陷者,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民素质等三方面建议,希冀能为我国司法行业的进步做出微薄的贡献。笔者相信,假以时日,我国的司法水平必然能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国的道德文明建设也必然能够得到新的高度,真正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丰收!

义务的强制性似乎成了其本质定性的当然理解,但是这种定性对于法治社会的制度根源、生活现实的常态表现、法律(权利、义务)的自然本性等方面的要求,都有一定的偏差。本文试图探求义务的应然本质——自愿性,并努力揭示该本质定性的法律意义。

参 考 文 献

[1]新浪网:揭秘彭宇案从诉讼到调解的扑朔细节://news.sina../c/2008-04-03/

[2] 龙宗智:《推定的界限及适用》,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

[3] [德]莱奥•罗森贝克:《证明责任论》,庄敬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4]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作文七:《老人摔倒无人扶的道德思考》2500字

“老人摔倒无人扶”的道德思考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车站台等车,在人群中被撞倒,摔成骨折,老太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扶起她并把她送去医院的小伙彭宇,老太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元,法院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元。这一事件立即引起了社会的轰动,随后的许云鹤事件,殷红彬事件、小悦悦事件等更是将社会的思考上升到高潮。

中国古代的儿童启蒙读物《三字经》开篇就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儒家自孟子以来就强调“性善说”,认为人与生俱来的本性都是善良的。而南京的“彭宇案”、天津的“许云鹤案”、南通的“殷红彬案”……多少个鲜明的案子在撞击着人民的道德判断底线,在“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前面似乎加上了一道无形的阻碍——怕被诬陷的思想包袱。所以也就酿就了88岁的武汉老人摔倒,众人围观却无人敢扶,最后导致老人窒息而亡的惨剧。这些案子带给人们的不仅仅是思考,而更重要的是改变着人们对社会的一种态度。

“彭宇案” 、“许云鹤案”的法院判决让我哭笑不得,做了好事要给被救的人“赔偿金”,还要戴上“肇事者”的帽子,不禁让我想问问这个社会,“为什么做好事却引火烧身”、“做好事都要自带摄像头吗”、“以后还敢扶老太太,还敢助人为乐吗”?这样想来, “小悦悦事件”的发生也许就并非偶然,是社会必然要留给我们的一道伤疤,而且很难保证未来的每一天,中国大地上就不会上演比佛山一幕更让人震惊的事。现实的社会弥漫着人们互不信任的情绪,人性总是以对自己有利的角度判断事实,这也正是人性的弱点,这也正是这一切悲剧的根源。有网友说:“我们缺少的不是爱心,是做好事的环境。”那么,在福州晋安区三八路中间的护栏旁,一名七十多岁的依伯蜷缩在路面上,苍苍白发里不断渗出鲜血。道路两边有数十名围观者,他们站着、看着,但就是没有人伸出援手。许久后,上前向老人伸出援手的是两名七八岁的小孩,这又该做何解释呢?是孩子们太傻了吗,还是社会只为孩子们创造了做好事的环境?不是的,只是因为他们的爱还没有被社会泯灭,他们的爱还是纯洁的,真诚的。

“彭宇案”之后的“许云鹤案”像是一枚巨型炸弹一般在社会上炸开了锅,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而在各地翻版的“彭宇案”更将道德丧失,信任危机体现得淋漓尽致,也是人性和道德的最终博弈,人性和道德最终谁更胜一筹,这这一切残酷的事实给了我们不

容置疑的答案。当我们都在被教育着要助人为乐,拔刀相助,而现实中当我们的确这么做的时候却遭遇到了诡异的“敲诈”,那是怎样的一种无奈?无可否认,当前的中国物质发展程度不断攀升,但是精神文化建设却总是滞后甚至不前。这就好似“有法制,无法治”的状态。当然,我们并不能绝对的判断只要助人为乐,都会遭受到碰瓷和敲诈,只是这种现象的出现本身是社会道德发展的一种畸形状态,对于人们朴素的同情心以及正义感是一种有形的、莫大的伤害。如果这一切继续蔓延,我们或许可以想象出这样的场景“走在路上,看到跌倒的老人没有一个人上前去扶起,而所有人的借口都是怕被敲诈。”这不仅让人无语,更是这个社会的悲哀。

看着被面包车辗轧,躺在冰冷中年仅两岁的小悦悦,18个路人相继淡然离去,毫无帮扶之意,这让我不禁打了个寒颤,这还是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吗?我们的道德,我们的良心何存?我们的身心何用?鲁迅先生曾经弃医从文,因为他意识到只有改变了中国人的思想,才能挽救中国人的性命。而今天的我们,是不是应该扪心自问一下,那个吃血馒头的人身上是不是有自己的影子?我们和他究竟又有多大的区别?这就是一个文明、和谐、进步国家的国民该有的表现吗?法国、德国、意大利、新加坡都有法律规定,见死不救将处以重金罚款和监禁处罚,道德继续滑坡的中国为什么不去借鉴?如果我们也有这样的法律规定,那现实会不会有所改变呢?

彭宇、许云鹤等在法律面前的惨败让我对这个法律失望透顶;小悦悦的离去、殷红彬被诬陷更是让我对这个社会,对社会中的我们感到痛心。经济在发展,世界在进步,而人性却在往回走,不仅让我想到“中国道德滑坡三十年”的网上评论。见死不救,在各地屡有发生;见义勇为,难得好报的结局在推波助澜;有人遇难,无人援手的现象让人心寒,这一切到底是社会的无情还是人心在作祟?

9月8日羊城晚报刊出报道《有人出钱,撑你扶一把》,称华南师范大学的教授谈方主持的“中国好人网”创办了一个“搀扶老人风险基金”。谈方说:“不管是谁,见到老人摔倒你大胆去扶,由此大的官司,我们律师免费给你打,你如果败诉了,我们给你赔偿金额,不管多少。有人问我们设不设上限,我们不设!”难道我们的道德真的要靠金钱来支撑,才能够继续向前吗?如果这样,也许我们的人性会泯灭的更快,道德会“飞速”下滑吧。对于主动碰瓷或者被动沾边赖的人们,也许他们主观上最为关心的并不是谁来赔偿自己,而是关心自己能否获得赔偿,赔偿多少?换句话讲,只要有人来承担责任,他们就可

以心满意足。抛除那些主动碰瓷的人,单就近日接连出现的“沾边赖”而言,或许只有一种理由能够解释他们为何会对做好事的人不依不饶,那就是他们担心真正的凶手逃之夭夭,最终只能自己来承担之后的经济损失和身体损害。基金会的成立不就正为他们解决了这些担忧吗?他们也许就会敲诈得更加心安理得。如果这种人心的心安理得无限蔓延开来,那是,我们的基金会又该怎么办?

彭宇、许云鹤的被冤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性的沉沦,道德的直线滑坡。然而道德的共建需要全社会公民的良性互动,利用别人的同情心或者正义感去满足自己的私欲,最终会被证明是得不偿失。当社会整体道德下滑,那么每个人将会是孤独的个体,这样的社会是寒冷的,是没有温度的。人们的幸福感也会大打折扣甚至销声匿迹。所以我们期待摔倒的老人能多一份感恩,少一分反诬;期待法官能多一点正义,少一点争议;希望做好事的人能够变得大胆,让雷锋不再只是一个纪念,而是一种本能,是一种信仰。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也应该继续传承下去。让闪耀的道德之光照亮我们前行的路,点亮我们美好社会的希望,温暖我们每颗冰冷的心灵。请时刻记得“因为有你的帮助,所以我幸福;因为帮助了你,所以我快乐。”

作文八:《88岁老人菜场门口摔倒无人扶窒息身亡》1500字

88岁老人菜场门口摔倒无人扶窒息身亡 ://.sina..  2011年09月04日04:22  东南网

88岁老人摔倒无人扶窒息身亡

事发湖北武汉 现场离老人的家不到百米 一个小时后家人赶到为时已晚

早报讯 9月2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88岁的李大爷在离家不到100米的菜场门口迎面摔倒后,围观者无人敢上前扶他一把。一个半小时后才被送医院救治,李大爷终因鼻血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该报记者赶到事发地知音西村菜场门口时,现场只剩下一小袋香蕉和一小摊血迹。卖莲蓬的易某称,那是李大爷留下的。

易某目击了事发全过程,她回忆,李大爷是清晨7点半左右在菜场门口跌倒的,面朝下摔在地上,他想站起来,但力气不够。附近的摊贩称,李大爷躺在地上一个小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但是没人敢上前扶一把。直到老人的家人获悉后,才送往医院救治,但老人终因呼吸道窒息死亡。

呼吸道被鼻血堵死

据众多摊贩的说法,李大爷摔倒后,面朝下躺在菜市口近一个小时,这期间来往者众多,但大家仅仅是围观,却无人敢扶他一把。直到8点20分左右,李大爷的老伴和儿子赶到现场才将他扶起,8点40分左右120救护车赶到时,李大爷已摔倒了近一个半小时,他的呼吸道已被鼻血堵死。

李大爷的老伴周老太悲愤地称,她家离事发地不到100米,但直到8点才有一个好心的邻居来通知她,“如果当时有人扶他一把,或者帮他转个身,他也许就不会窒息而死!”

事发当天上午10点多,李大爷的儿子、女儿、女婿均赶到了汉阳医院,他们对自己父亲突然死亡感到难以理解,“难道现在老人倒地后,就真的没人敢扶了吗?难道助人为乐的美德就这样丢失了吗?”

应卸掉市民思想包袱

对此,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雷洪认为,这也许是一个特例。社会学研究发现,人们在公开场合会降低自己的责任感,而最近媒体上相关报道及长久以来的社会现象使得大家认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容易惹祸上身。

雷洪认为,要改变全社会这种缺乏责任感的风气,应从相关制度建设着手,例如,在做好事者或见义勇为者受到委屈时,公权机关应主动介入调查,由他们承担举证责任,这样才能卸掉市民见义勇为时的思想包袱,促进正义的社会风气形成。

近期类似事件

天津:许云鹤案

2009年10月21日,天津车主许云鹤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行驶,遇到正在红旗路上由西向东跨越中心护栏的老人王秀芝倒地受伤。许云鹤称是下车搀扶王秀芝,而王秀芝则称,她是被许云鹤撞倒的。今年6月16日,一审法院判决许云鹤赔偿王秀芝10万余元,判决的理由也受到舆论诟病,有人更将其称为南京“彭宇案”的翻版。   武汉:电动车主做好事被赖上

8月28日下午,武汉市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时,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反被婆婆赖称是被电动车撞倒的。

事发后,现场多名目击者均为胡师傅打抱不平。他们称,胡师傅本来想赔200元了事,但手里没那么多钱。与胡师傅素不相识的陈老师,掏出80元想帮他了结此事,却遭到其他目击者极力反对。经民警调查后,让胡师傅离开了现场。随后,民警将婆婆带往医院检查。

南通:司机救人后险遭诬陷

8月26日,江苏南通的长途车司机殷红彬、乘务员郁维贞在路上扶起了一位被撞伤的老太太,事后,老太太指称司机为“肇事者”。但由于殷红彬、郁维贞所开车辆装了监控探头,一看录像,真相大白,司机和乘务员终获清白。老太太家属事后又向司机赠送了锦旗。

上海:老人摔倒无人敢扶

9月2日下午4时许,一名拄着拐棍的老人在上海市黄浦区尚文路中华路口不慎摔倒,血流满面。尽管当时有许多路人看见,但竟没有一个人上前搀扶老人起来,大家只是在一旁围观。大约过了10分钟,才有一名路人报警。老西门派出所两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实施救援。民警联系120救护车,将老人送到附近医院救护,并随后联系到老人的家人。

作文九:《关于老人摔倒无人扶事件的思考(讲稿)》3300字

PPT1、PPT2:大家好,我是来自劳保0901班的梁凯舒,很高兴今天能和大家一起分享我们小组的。我们组要带来的是关于老人摔倒无人扶事件的一些思考。在开始之前,请让我来介绍一下我们组的成员,他们是崔贝贝、杨琛、娄金琼、吴洁清以及我。

PPT3:接下来,我来介绍一下我们小组的分工。在完成这次展示的准备过程中,我们主要分为讨论、资料搜集、PPT制作这三个部分,在每一部分我们都进行了相应的分工。首先…其次…最后的提问环节将由我们全体组员负责回答。

PPT4:下面进入我们今天的主题,我想先请大家看一些前段时间在网络上流行的段子——撑腰体。撑腰体原话来自北大副校长吴志攀,经转载后迅速走红网络,并在网上引起了全国各地的大学生们模仿改编热潮。

北大版: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跌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

北邮版:你是北邮人,看到老人跌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你就和他理论,要是你败诉了,这事校长保证,一个网民都讨论不了!

地大版:你是地大人,看到老人跌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人,地大校友办去帮你找温校友反映情况,要是败诉了,学校帮你找个金矿!

PPT5:我想请大家来编一个中南财大版本,谁来说一下?

你是财大人,看到老人跌倒了你就去扶。他要是讹你,财大法学院给你提供法律援助,工商学院给你联络围观证人,新闻学院给你提供舆论支持,要是败诉了,财经系的学院会替你赔偿,刑司学院会替你教育那老人......校团委党委还会给你加德育分!

PPT6:乐于助人、尊老爱幼这是中华民族一直以来的传统美德,可是近年来频频出现八旬老人菜场摔倒无人敢扶窒息身亡、杭州学生帮扶老人被家长训斥等事件。我们在谴责公众的冷漠的同时也在反思,如果换成自己会不会立刻上前救助,人们为什么会选择不去扶起跌倒的老人,于是我们小组对摔倒老人无人扶这一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了一些整理和思考。

PPT7:我们的展示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

PPT8:第一部分:为什么,我们主要是分析了典型事件和其后续影响。

PPT9:一系列老人摔倒无人扶事件的爆发要从南京彭宇案说起。2006年11月20日,一位徐老太在等公车时被撞倒摔成了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彭宇表示自己只是做好事将老人送至医院,而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用逻辑推理的方法判彭宇赔偿受害人损失共计45876.6元。

PPT10:彭宇案有两个争议焦点:一是一审法官以“主观推理”认为彭宇有责任。二是一审法官颠覆了民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证据不足,开庭三次,实际上,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如果证据不足,就应该直接判决原告(老太太)败诉。而一审法官推理:“从常理上分析,其(彭宇)与原告相撞的可能性较大,如

被告是见义勇为做好事,更符合实际的做法应是抓住撞倒原告的人,而不是仅仅好心相扶。如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原告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在言明事实经过并让原告家人将原告送往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被告未做此等选择,其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PPT11:彭宇案造成的影响主要有:一是彭宇案成为了“标杆式判决”,对民众产生了心理上约束力,让人们觉得,做好事有风险,扶人前需谨慎。二是彭宇案有一定的“破窗效应”,它模糊了一个基本价值观———好人有好报。

PPT12:此后一系列老人摔倒无人扶事件不断出现在公众的视线中…还有前些日子的佛山女童小悦悦被碾压无人前去救助的事件,社会道德观念虽然存在,但是由于社会的信任危机导致了道德判断受到了冲击。

PPT13:看到这么多的案例事件,我们不禁会思考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在第二部分我们小组将会从公众不敢扶老人和少数老人借摔倒讹人钱财的原因这两方面来讨论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扶情形的原因。

PPT14:我们小组认为,公众不敢扶摔倒老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媒体选择性报道影响了舆论导向

2、司法判决的影响

3、公众缺乏急救知识

4、道德教育遭受冲击

5、公众的社会性及从众心理

PPT15:第一点,媒体选择性报道影响舆论导向。大家可以看看这些新闻标题。在一些老人摔倒无人扶的事件中,一些媒体为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对老人摔倒讹钱事件的某些细节进行了放大,同时为迎合公众的心理而进行了大肆的渲染和炒作,人为地扩大了事件的不利效应,舆论的力量使大家都认为只要是老人摔倒,都有讹骗的可能,给老人贴上了坏人的标签。同时在彭宇案、许云鹤案中,媒体在司法审判之前就迅速地对案件进行判定, 引导了公众的思维与辨别方向。

PPT16:第二点,司法判决的影响。在彭宇案和许云鹤案中都存在证据不足而法官进行主观推理,进行“自由心证”,在客观上加剧“如果你不是肇事者,为何帮我”的恶意猜想,让公众得出“乐于助人有风险”的结论。

PPT17:第三点,公众缺乏急救知识。大家可以看看这个图,从图上我们可以知道,新加坡每八个人中一人掌握急救知识,美国每四个人就有一人掌握急救知识,而在我国相对发达的深圳市,急救知识普及率也只达到1%。在很多案件中,老人晕倒,众人围观却没有人上前去救。事后调查显示,不是大家没有想救的心,而是因为缺乏急救知识,不知道如何施救。

PPT18:第四点是道德教育遭受冲击。“彭宇案”以及后续案件的影响下,家长们都害怕了,因此家庭教育中的道德教育也受到了冲击,大人昧着良心教育孩子不要去扶摔倒的老人。

PPT19:第五点是公众的社会性及从众心理。人越多,人们越容易跟从,因为多数人行为的一致性形成一种选择的压力,所以人们才在心理上屈从于这种压力,与多数人保持一致。即使不符合个人的道德准则,如果自己不服从这种社会的压力,反而会被当做异类。于是当社会中的绝大多数人选择不去扶摔倒老人的时候,人们会选择不去扶摔倒老人。

PPT20:下面我们看另一方面,出现少数老人借摔倒讹人钱财,一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二是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造成的。我国的养老保险长期以来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为主,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今年的7月1日才进行试点,如果老人没有单位,那么他就可能面临老无所依的情形,而医疗保险也是同样的道理,高额的医疗费用也是少数老人反诬帮助自己的人的一大原因。

PPT21:分析了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扶现象的原因之后,我们进入第三部分,怎么办:如何让公众不为伸出援手而犹豫。

PPT22:我们小组主要列出以下几点建议: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司法公正。

2、普及社会急救知识,完善社会救助网络。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相关的基金保障制度。4、提高社会媒体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5、加强社会法治、道德文明建设,提高社会信任度,引导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PPT23:第一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司法公正。首先法院依法作出审慎判决同时,还必须对判决的理由进行合乎法理的详细阐释,做到公平公正。其次完善相关法规,严惩“碰瓷”行为。最后可以借鉴西方“好撒玛利亚人法”,探索制定相关免责制度。以法律形式规定公民有义务帮助遭遇困难的人,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给被救助者造成某种损害时可免除责任。

PPT24:第二点是普及社会急救知识,完善社会救助网络。建立学校教育、社会宣传和医疗机构教学相结合的社会急救知识普及网络。

PPT25: 第三点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相关的基金保制度。首先扩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合理设计居民个人承担比例,保障居民生活无后顾之忧。其次,针对乐于助人产生的被救者的急救医疗费用,可建立专项救助基金并专款专用支出,同时建立追偿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即基金部门承担了急救费用后,有依法向其本人及家属追偿的权利。

PPT26:第四点需要促进社会媒体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新闻工作者应加强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避免片面化和极端化。媒体在报道社会热点、难点和焦点等问题时,应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解释和协调。

PPT27:最后一点,政府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社会善良风尚的提倡者,要加强社会法治、道德文明建设,提高社会信任度,引导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PPT28:以上就是我们小组关于老人摔倒无人扶事件的思考,由于时间、能力有限,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文十:《第128期:如何破解老人摔倒无人敢扶之困?》1200字

近日,四川达州3名儿童扶摔倒老太却被指撞人,传统美德陷入了莫名的尴尬,引发人们对如何“搀扶”正义的思考。浙江金华又发生了老人街头倒地,过路市民围成一圈等待救护车的场面。如何破解当下社会老人摔倒无人敢扶、“扶不起”之困?

路见老人摔倒要不要出手相助?

3孩子扶起摔倒太婆遭索赔

四川达州3儿童扶起摔倒太婆被指肇事,家长被索赔医药费,经警方查明,伤者蒋某某系自己摔倒,并非由三个小孩推倒,蒋某某及其儿子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蒋某某对处罚结果不服,下跪喊冤,将申请行政复议。[详细]

仅有14%网友选择扶摔倒老人

“扶起摔倒的老人,成为一个极具风险的‘活’,要怎样才能既做好事又让自己受伤?”根据新浪四川发起的在线调查显示,面对摔倒的老人,仅有14%的网友选择了“还是会出手相助”,表示“不会,坚决不做这类傻事”占了86%。[详细]

视而不见成为“人人自危”的社会尴尬

看到老人跌倒,扶与不扶,人们一直没有争议出个所以然,甚至连警方都不得不提醒在扶起老人之前,要用手机或请路人作证,以免被故意讹诈,这种被“逼”出来的“人人自危”,客观上造成了老人跌倒鲜有无人敢扶的不正常现象。[详细]

道德焦虑背后是社会问题

如果做好人不仅没有回报,反倒有可能成被告,这让很多人在做好事前变得犹豫了。不是道德出现了滑坡,而是公众对道德的感知发生了变化,是在面对新的道德现象时,人们普遍感到缺少确切的判断标准,从而产生了世风日下的感觉。[详细]

“扶”不起是因为没有法律支撑

面对摔倒老人,越来越多的人之所以“不敢扶”,关键因素就在于明明是助人为乐却可能面临着倾家荡产与身败名裂的双重灾难,而讹人者几乎不必为此而承担任何责任。此时,法律的介入已经迫在眉睫。

赌咒不能作为澄清真相的证据

从目前的证据情况来看,似乎更支持公安机关的结论,即三名小孩并没有撞倒蒋老太,是她自己跌倒的。因为,除了三名小孩都证实自己是搀扶老太外,警方还找到了三名证人证实三名小孩的说法,而老太则只有她一人声称是三名小孩撞倒她的。从证据上讲,无论行政处罚还是民事诉讼证据,老太都明显处于劣势。尽管老太以“全家死绝”来赌咒,但法律并不相信赌咒,而是讲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讲“优势证据”,在刑事诉讼中讲“排除合理怀疑”。[详细]

达州老太讹诈或冤枉,用法律说话

诉诸道德命题,确实能引发同情或谴责等。但该事件发展至今,显然已不再是一个道德命题。与其以悲情的道德赌码做博弈,不如用事实和法律做武器。在当地司法部门介入调解、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及蒋婆婆一家将申请复议之后,此事已步入了法律轨道。一方面,当地司法、公安机关介入调查、调解和处理;另一方面,此事涉及经济索赔与敲诈勒索的纷争,按照当地公安机关的裁定,构成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规制的敲诈勒索。[详细]

缓解道德焦虑要坚持依法办事

面对越来越多的“扶不起”的事件,必须用法律为双方划清界限并且厘清责任。法律的介入,就是保证不让好人吃亏:撞倒老人,那是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样,诬陷他人,也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讹人者若一天不受到法律的制裁,做好人好事者就会日益沦为弱势群体,道德也会日益沦丧。[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