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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钱是万恶之源_《钱不是万恶之源》2300字

时间:2019-11-02 09:26:34 来源:学生联盟网
作文一:《钱不是万恶之源》2300字

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钱,钱也可是我目的了,请问钱成为万恶之源吗?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钱有时不是万恶之源,是因为有法律的制约。我想请问各位,法律是制约钱不赚,还是制约我们行为的准则呢?如果是制约行为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

接下来,且让我开宗明义,解释一下辩题的几个重要定义吧。钱其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不具主动性的交易媒介。而恶则是一个价值上的破坏,行动上的破坏。而我们所谓的源,就是事情的起源和根本。《辞海》这本书就告诉我们,所谓的万恶之源就是一切恶的根源。而我们今天不想在辩论场上为了定义做这无谓和无休的争执,所以必须回溯原点。而我们知道,“钱是万恶之源”其实源自于英文的一个俗语,请恕我用英语来说:Money is the root of all evils。这其实是源自于《提摩太》第六章第十节。他告诉我们,其实钱是一切全部恶之源。所以对方辩友要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我们,其实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的。我方认为,不是。因为钱根本就无法达至是万恶之源的两个特性:第一,它无法告诉我,钱如何全面性地涵盖一切恶源。第二,钱不能够具有源的根本性。如果对方辩友说,钱是根本的话,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就请你解答我方以下的四大疑问。

第一,世间上的恶可是成千上万,难道用单一的钱就可以解释所有的恶吗?强盗杀人放火也许是为了钱,但难道今天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甚至是种族大屠杀都是为了钱吗?

第二,今天钱的起源其实是错综(时间警示)复杂的,我们无法将它归类成一个共同的源头。我们知道独裁者排除异己,可能是为了钱,但难道他就不可以为权势、地位,或是愚昧吗?可见如果以钱作为万恶之源,是有点以偏概全之嫌。

第三,今天萨特这位哲学家就告诉了我们,人具有自由意志,人是有选择的权利,因此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而做出一切的责任,我们不应该把一切的恶的罪行都怪罪于钱上。同样是钱,但是为什么君子求财却是取之有道,小人求财却是偏偏喜欢偷盗呢?可见,关键根本就不在于钱吧。    第四,今天如果钱是万恶之源,为什么有人会用万恶之源来行善呢?陈六水先生创办了南大,而我们看各地的华人也在华东的大水灾时候慷慨解囊。如果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么到底这个恶源

一粒苹果,你不管再怎么切它终将也只能是一粒苹果。今天对方似乎为我们举了很多种的“恶”,但其实就只有一种,那就是贪钱。而世间的万恶真的就只有贪钱一种吗?而今天对方说,今天“万”不叫作“全”。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今天我说“你万万不可同意我的立场”,是不是说,你大部分时候不同意,偶尔可以同意一下呢?而今天对方主辩的逻辑很有趣。他今天告诉我们,因为对金钱的追求是无限的,而对财富的占有却是有限的,所以金钱就是万恶之源了。那既然我说,我对道德的追求也是无限的,可是我所拥有的道德也是有限的,所以道德也是万恶之源吗?照这样的逻辑,今天健康也是万恶之源,今天,爱情也是万恶之源了。

OK,继续阐述我方立场。我方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为什么呢?因为钱无法全面性地涵盖世间所有的恶。根据人类学的研究,我们知道恶的形态主要分为四大类,而其中有三大类就跟钱完全没有关系,另外一类,对方已经帮我说了。我们说,信念极端之恶。1995年的时候,在东京的地铁

站发生了毒气的事件,结果造成了12人的死亡,5500人进入医院治疗。而我们更看到,十字军东征的时候,不只是成年人受伤害,而很多无辜,手无寸铁的妇人和小孩躲在教堂里面,结果也被活活地烧死。我们看到这种死伤流血最多,死的人也最多的案例,难道不在对方所谓的万恶里面吗?如果在万恶里面的话,那跟钱到底有什么关系呢?请对方二辩待会儿稍微浪费一点时间为我解释一下。

我们更看到,第三,价值的非理性违反。我们知道,今天不忠、不孝、不仁等等,都是恶。可是我们看到,吴三桂让清兵入关,他为了是陈圆圆,而不是美元。而今天我们更看到,今天如果你走在路上,你看到一只狗,你踢它一脚,你看到一只猫,你踩它一下,到底这是因为你有暴力倾向,还是因为那只猫和那只狗欠你钱呢?  所以我们知道,今天综上所述,世间的很多恶决定都不在于钱,钱不能引导恶的出现。钱到底能是万恶之源吗?如果真的是万恶之源的话,请对方解释种种以上的恶到底跟钱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我方认为,钱和大多数的恶都没有关系。但是以根本性而言,即使跟钱有关系,钱也未必是恶的必然导因。第一,以钱为目的,未必就让人去行恶。同样是追求金钱,有人奉公守法,安分守己;有人作奸犯科,不择手段。关键不在于钱,而在于人追求钱的方法和手段。今天,主办当局设定10000元的冠军奖金,难道是诱惑我们去行恶吗?不,追求金钱不是恶,不择手段追求金钱那才叫是恶。第二,以钱为手段就未必导出恶的结果。如果说钱是万恶之源,大家想一想看,恶的根源为什么会结出善的果实呢?今天我以“万恶之源”来奉养我的父母,今天慈善机构都会以“万恶之源”来救苦济贫,新加坡政府更以“万恶之源”来建设国家,这难道是在行恶吗?可见不是噢。那么对方是不是已经默认了,其实是人的行为决定了钱的善恶。那时钱还怎么可能是万恶之源呢?第三,以钱的本质而言,钱没有主动能动性,钱是一个没有意识,没有生命力的东西。对方把一切罪行都归在于钱,这对钱公平吗?那小偷就会说:哦,我偷钱的时候,不要怪我,不是我本身有贪欲,而是那个钱太吸引我了,要抓抓钱,不要抓我啦。这样子不负责任,能够被大家接受吗?第四,恶的出现在先,钱的出现在后。请问大家,在还没有钱出现之前,世上难道就没有恶行吗?原始人的时候,在还没有钱的出现的时候,他们看到饿了,就杀掉同类;看到性欲来了,就侵犯异性。这样子的恶又是什么钱导致出来的呢?因此,恶在先,钱在后,钱又怎么可能是万恶之源呢?

作文二:《《金钱不是万恶之源》》700字

金钱不是万恶之源,贫穷才是万恶之源。

金钱是上帝赐予人的礼物。

有钱的人可以过没有钱人的生活,没有钱的人无法过有钱人的人生。

你赞美富人的房子有多大,不是赞美富人,而且赞美他的钱。

钞票是社会给你的投票,没有钱说明社会不喜欢你。

这个世界,永远是嫌贫爱富。阶级就是穷人的圈子都是穷人,富人的圈子都是富人。

你都喜欢富远亲,也不喜欢穷亲戚。为什么呢?

最大的罪恶是无能,最大的悲哀是不长进。

能者必然多福报,弱者必然万事衰。贫穷夫妻万事衰。

所以没有结婚的女人必须物质,没有结果的男人也必须变得有物质。女人找的是靠山,男人变成靠山。女人也要有自己的事业,这样你可以宠自己的男人,如果他不进取也可以换了他。男人必须要有事业,这是一个男人必须有责任与担当。如果男人没有事业,他们你就活该被淘汰,世界不需要无能的人,女人也不需要无能的老公。只有有能力的人,才是未来世界优胜者。

有的愿意吃一辈子的苦日子,而不愿意做一点改变痛苦一段时间。一辈子苦都能吃,为什么不能吃一段时间苦。要我穷一辈子我不愿意?因为上帝都不愿意没有香火的日子。要我出卖自己的廉价劳动力我不愿意,因为这不是我活下去意义。

自我设限,这种局限性就是安逸最痛苦的事。每天累积一点改变,坚持10000天,就可以改变两代人。家族的基因会更加的好。

金钱是公正平等的,是人的不平等导致了贫穷落后。金钱是自由的使者,没有金钱的世界,只是一个大一点的牢房。因为没有钱,你很多事情你无法去实现。有梦想而不能去实现和在牢房而不能出去有什么区别?

热爱金钱不等于拜金主义,金钱是天使,他能让你圆梦。拜金主义是为了金钱可以不择手段,热爱金钱依然是坚守契约,不违法犯罪。

没有钱的日子是最苦的。有了金钱的日子,可以活得精彩。坚守自己的信仰,你不必要为钱而活,但是你必须要有钱。

通过为他人提供真实的优质的服务,让自己变得富有起来,脱离苦海。

作文三:《点评钱是不是万恶之源》10200字

[01年][国辩][点评+讨论]钱是/不是万恶之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30 10:1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是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的决赛的题目。而当年那场决赛也是华语辩论史上争议最大的一场比赛,现在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题目和这场比赛。

当年我在看那场决赛之前,看到网站上的预告的题目是“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时,心里着实为那场比赛的反方马来亚大学捏了一把汗,因为粗看之下这个辩题对正方十分有利——现在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沦亡,功利主义之风越吹越盛,无不是一个“钱”字在作怪;而为钱辩护的反方,则有“为金钱正名”之嫌。然而,再细想下去,发现刚才的想法实在大谬不然——“钱是万恶之源”,一般人对此的诠释都应该会是“钱是所有恶产生的根源”,而一般智商正常的人都不会赞同这个命题的——可不是吗,抢劫偷窃是为了钱,难道随地吐痰也为了钱?走私贩毒是为了钱,难道性犯罪也是为了钱?世间上的恶成千上百,有很多和钱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更遑论是“源”(根源性)的关系了!因此正方立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基本是一眼可见,甚至可以说基本上是一个谬误。而反方呢,他们并不需要论证一个和正方命题相对的全称判断(例如“色是万恶之源”、“钱是万善之源”),他们要论证的是“钱不是万恶之源”。也就是说,他们只需要告诉大家,正方的命题是片面的、不对的——因此反方的命题已经是一个接近于真理的命题了。从逻辑上说,反方只需要举出一个和钱没有关系或者不是根源性关系的恶,就能把正方至于死地!因此,只要认真想一想,正反双方的立场,是极度不平衡的。事实上,题目的不公也是这场比赛为人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

然而,辩手是无法选择的,抽到一个立场,就必须誓死捍卫它,即便它是一个明显的谬误。因为本来这种形式的辩论赛辩的就不是真理。而下面则是我对这个题目的分析,以及对这场比赛双方的破题立论、场上表现的评析。

我认为,对于“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这个题目,破题时应该紧紧地围绕着以下三组问题展开:

1、钱是什么?它产生于历史中的哪一个阶段?钱产生以后人类社会发生了什么变化?钱对人类社会整体和对人类个体的作用分别是怎么样的?

2、恶是什么?是像基督教教义所说的那样,指人性中的恶、人的罪性,还是指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题目中的“万”如何解释?

3、钱与恶是什么关系?是指钱与恶有一种统计上的相关性,还是指钱会直接或间接地导致恶的产生?如何才能算是“源”的关系

钱就是货币

,而从辩论的角度来看,我们还可以把钱引申为广义的经济关系、经济利益。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看,钱产生以前,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是非常低下的,几乎所有的劳动都是必要劳动,基本没有剩余产品,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存而全力拼搏。而这种低下的生产力直接地导致了低水平的交换——所有交换都是偶然的,不频繁的。然而后来人们发现,与其每个人都生产供自己生存的每一样必需品,还不如让所有人都生产自己最擅长生产的东西,然后都拿到市场上去交换,因为每个人的优势都必然是不同的,所以每个人都能在市场上出售自己的产品并买回生活必需品(老马把这个叫做“社会分工”,而实际上则是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理”,该原理可以说是现在各国自由贸易的理论基础,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经过了三十年的思考,说这个理论是历史上对人类影响最大的社会科学学说,这里我不妨借来一用)。接下来交换就开始迅速发展了,而又由于交换的扩大使人们感到物物交换的不便,所以就产生了一般等价物,然后产生了货币,即钱。

钱产生以前,交换是低水平的、偶然的,因而不需要一般等价物来为交换提供方便。因此那时人们的产品主要都以使用价值的形式存在,交换时的依据也是使用价值。而由于使用价值因人而异,同一个物品在不同的人的眼中使用价值是不同的,因此物品使用价值及以此为基础交换由始至终都紧紧地控制在人的手中,而不具有凌驾于人之上的力量。社会生产力非常低下以致没有货币的非洲土著们曾经用一块黄金交换殖民者手中的一盒火柴,这不是上当受骗,而是因为在土著的眼里,一块黄金除了做装饰品以外没有别的使用价值,远不如火柴来得有用。有一些道德理想主义者非常羡慕原始社会的道德、善良、平均主义和低犯罪率,那是由于人们满足了自己低层次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以后,没有必要贪图更多的使用价值——因为超出他们生存和发展需要太多的那些使用价值对他们来说“没有用”、“用不来”!当然,这种情况是和原始社会的低下生产力以及由此直接导致的低水平的交换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钱产生以后,这个社会就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商品既以使用价值的形式存在,也以交换价值(价值)的形式存在,又由于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因此交换价值开始凌驾使用价值,成为商品存在的主要形式。而钱作为商品的价值表现形式,如正方武汉大学所说,“具有了与一切东西交换的现实合法性……因此具有无限的效力”。在这里,钱渐渐地成为了一个符号。哲学家卡西尔说过:“人是能够制造和

使用符号的动物。”此话不无道理。制造和使用符号标志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因为符号能够为人们提供便利,钱的出现的初衷也只是为人们的交换提供方便。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一切东西都被符号化,人们开始用抽象的东西代替具体的东西,用间接的东西代替直接的东西,用手段代替目的(因为社会的进步要求符号的大量使用——例如社会生产和交换的发展也要求钱的大量使用,并以此推动生产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而符号的大量使用必然会使符号本身由配角变为主角,所以社会的“符号化”是不可避免的)。符号的大量使用在标志着人对自然的支配能力增强的同时,也标志着人对人的支配能力的增强。但是,人对别的人的支配能力的增强是与人对自己的支配能力的减弱成正比的:一个人要用符号去征服别人,首先就使自己臣服于这种符号了(你不相信这种符号的力量,又怎么会拿它去征服别人;正如如果你不相信枪的力量的话,你就不会拿枪去杀人),否则他就不能征服别人。在这里,手段上升为目的,工具上升为支配者,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异化”现象。而一切异化现象归根到底要归结到最基础最根本的经济层面的异化,而经济层面的异化现象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就是钱的产生并日益符号化。历史和逻辑告诉我们,生产发展和文明繁荣的代价就是道德的沦亡(在这方面正方武汉大学也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例证)。在现代社会,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是一切目标和欲望的最终的抽象化身,一切理想、道德、贞节、名誉……都可以标价出售,“金钱成为了统治人类社会的最高神物”(马克思语)!从这个角度来看,的确可以说钱是万恶之源。

事实上,正方武汉大学的立论正是围绕着上面的关于“异化”的理论分析而展开的,大家不妨细心看一看正方的一辩陈词。再看一看刚才我提到的破题立论中所必须围绕的三个问题中的第一个,就可以发现,正方的立论强调的是金钱对人类社会整体的、结构性的作用,由此论证“钱是万恶之源”。

而反方马来亚大学呢,恰好相反,他们的立论侧重的是钱对人类个体的作用。首先他们强调,钱只是一个历史性的经济范畴,而经济只是个人生活的一个方面,并不能支配其他方面,只能发挥局部作用(由此来论证不是“万”);然后,他们再强调,钱只是人类人类创造出来的一个被动的物,是一个中立的交换工具,钱导出来的善或恶是由人的行为决定的,钱不必对此负责(由此来论证不是“源”)。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什么是“恶”。这个好办,对正方来说,如果把“恶”解释为人性上的恶

和原罪的话,那根本无法论证他们的立场,所以他们把“恶”定义为法律上规定的犯罪行为,即对现实秩序的严重破坏或者在现实生活的严重越轨(虽然没有明说,但从他们举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来)。而反方呢,自然会沿用前一种解释。双方在这里虽然有分歧但并不明显,而且也不重要,因为真正的最大的分歧是对“万”字的阐述,双方都知道,如果正方在这一个阵地的争夺中失败了,那么就等于输了(而反方不同,即使他们失去了“万”这个阵地,在“源”上还是可以一拼的)。而就我个人对“万”字以及“万”在题目中具体语境的意义的理解,我认为“万”可以从两个方面去诠释:1、汉语的习惯用法,如“日理万机”“千山万水”“万夫莫开”等成语一样,“万”并非指一个具体数目,更不是指全部,而是一个虚指,言其极多。2、题目中的具体语境,在题目中,“万恶之源”的“万恶”即使指的是“所有的恶”,这“所有的恶”也是暗指在钱产生之后才产生的“所有的恶”,不然的话有一些恶在钱产生之前就产生了,那么正方的立场在逻辑上就是一个死题。因此在题目中“万恶”指的是钱产生以后才产生的恶。(南京大学辩论队的教练张异宾教授更认为,在题目中,“万恶”指的是一切与钱有关的恶,与钱无关的恶并不在讨论范围之内,而出题者的本义是让双方辩论在与金钱有关的罪恶中,究竟是钱还是人的本性中的贪欲在起根本性的作用,因此正方应该按出题者的本义去进行破题立论。我也认为这是出题者的本义,但是应不应该按这个本义来开展立论又是另一回事了。)这里武汉大学选择了第一种方式去理解“万”。几种阐述方式的优劣比较我们后面剖析比赛时还会谈到。

最后我们来看看第三个问题,其实前面的论述我们已经或多或少地涉及到了钱与恶的关系。一般说来,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定的欲望,而又由于每个人都受过道德的教化,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以理性压抑住自己的欲望,而如果钱的出现使这种平衡的状态被打破,也就是说,如果没有钱就没有恶,那么说它是恶之源并不为过。而从另一方面来说,钱在犯罪中只是一个外在的诱因,而外因是要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的,因此内因——人性中的贪欲——才是万恶之源,即使对那些为钱犯罪的人来说,钱也不必负什么责任。在这一点上,双方都有展开的空间和余地。

经过艰难而痛苦的破题阶段以后,我们可以开始进入这场比赛本身,去看一看双方的表现了。

正方一辩蒋舸的一辩陈词不能不说是失败的。曾经有人以此为据认为武汉大学的逻辑和理论功底“非常烂

”。不过,如果看过上面关于正方立场的难度以及对“异化论”的阐述,大家就应该知道,其实他们的逻辑和理论一点都不烂,而且还非常强,每一句话都有着非常深刻的根据。事实上,正方武大的立论架构也是沿着“异化论”的逻辑来铺开的,他们的一辩陈词中说了三点:

1、钱具有与任何商品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效用无限而占有有限,能煽起人的贪欲;

2、钱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

3、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

这三点实际上都是“异化论”的内容。

反方一辩陈勋亮在陈词中,先提出了正方的两点错误,其实这两点都是站在己方的立场上对对方立场的批判,并且很有一点断章取义的味道。这种做法是否恰当我们放到后面去讨论。接着他界定了辩题的关键词,并且引述了英文的“原典”,把“万恶之源”诠释为“一切恶的根源”,这种做法起了很好的效果。然后他提出了四大疑问,最后质问正方“恶源如何结出善果”,同样也很有效果(至于这个论点是否恰当我们也在后面讨论)。另外,我认为反方的一辩稿的形式(格式)可以说是这一类否定全称判断型辩题(a不是b、a不应该b)的一辩稿的最佳形式。

正方二辩袁丁是一位非常优秀的辩手(实际上我认为他是华语辩论史上仅次于郭宇宽的二辩)。从他开始正方在“万”的阵地上面开始组织反击,他先告诉大家在字典里面“万”并没有“一切”的意思,然后用“千辛万苦”这个非常生动的类比来强化“万”不是“一切”,博得了满堂的掌声和喝彩。接着开始从东西方的历史来论证正方立场,从钱对人类社会的整体性影响的角度,以生动的事例来凸显他们的“异化论”,气魄宏大。

反方二辩陈锦添在“万”的阵地上也毫不含糊,他提出的“万万不可”的类比也非常精彩。然后就紧守反方的战场,从个体的角度出发,提出很多个例,告诉大家很多恶与钱一点关系也没有。

正方三辩余磊是本届国际大专辩论会的全程最佳辩手(我也认为他是华语辩论史上最佳的三辩),他从词性判断的角度来否定了反方举出的“万万不可”,然后一一反驳了反方刚才提出的一些个案,赢得了开场以来最热烈的掌声(呵呵,我还听到有不少女生的尖叫声),并把局面扭转过来。然后又开始以宏观的事例去凸显他们的立场。

反方三辩陈政鞃继续在“万”这块战场上的争夺。而在论述的最后阶段,他抛出了整场比赛中反方最有力的根据——“恶的出现在先,钱的出现在后,钱又怎么可能是万恶之源呢?”

现在来评析一下双方的立论。

个人认为武大在立论过程犯了一个比较致命

的错误,就是没有花时间把他们的理论说清楚。“异化论”的内容如此深湛,本来就难以在短时间内说清楚并让人接受,而武大却只用了一辩陈词的短短的三分钟来陈述,而二三辩的陈述(指反驳对方的论点以外的那些陈述)都是以经验求证、陈述事例为主(在陈述方面二、三辩的功能似乎是重叠了,因而也没有起到太大的效果),再也没有涉及理论方面的内容,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失误。可以说武大并没有把他们的立论说清楚,而相信大部分第一次看这场比赛的人都会对武大的立论一头雾水,因为短短三分钟实在没可能把他们的理论清晰地表达出来(我对“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这个题目思考了两年半的时间,还看了一些学者有关“异化论”的论文,才想清楚了武大貌似破碎的理论背后的深刻的意思)。因此,武大的一辩陈词的逻辑是破碎的。而这样做所导致的另一个后果,就是方便了反方马来亚大学对他们的理论进行断章取义的反驳。

武汉大学的另外一个错误就是在一辩陈词的时候没有进行任何的概念界定。立论的时候要对关键概念进行界定,这是常识;何况在立场对他们极端不利的情况下,如果不花时间来说明“万”不是一切以纠正观众先入为主的认识,如何绝地求胜?

另外,武大在一辩陈词的尾声还提到了两点:1、有人能在钱面前洁身自好,并不能否定钱是万恶之源。2、钱是万恶之源,但也是促进社会发展的工具。这两点对正方来说非常重要,如果这两点能够成立,那么反方很多非常有有力的例证都会失效,可惜武大对这两点都是一句话带过,并没有抓住这两点加以发挥。

反观马来亚大学的立论。从一辩到三辩他们提出了以下几个论点:

1、单一的钱不能涵盖世间上所有的恶,很多恶本身和钱一点关系都没有。

2、在与钱有关的恶中,应该负责任的是人,而不应该怪罪钱。

3、以钱作为目的或者手段,都未必导出恶,而且还可以导出善。

4、恶在先,钱在后,因此钱根本不是万恶之源。

反方的第一点其实是建立在“万是一切”的基础之上的,如果万不是一切的话,那这一点根本就不能推翻正方的立场,因为正方不需要论证钱是所有恶的根源(这里大家要注意了,在比赛中对方可能会有一些论点即使成立了,也不能论证他们的立场;也有一些论点是要建立在一些隐含的前提上才能成立。如果在比赛中发现了对方使这种招数,就把它总结出来,告诉裁判)。

反方的第二点其实是告诉大家“金钱无罪”,它只是一个中性的交换媒介,因此不是恶,当然也不是恶之源了。然而正方也承认了钱是中性的,问题是,中性的难道就

不可以是万恶之源。的确金钱无罪,但是它的魅力却可以引诱人犯罪,不恶的东西也可以是恶之源。

第三点乍看之下是很有说服力的,因为在人们的惯性思维中善恶是对立的,一个东西假如既可以导出恶又可以导出善,那么它最多只能算是一个中性的体,而断不可能是万恶之源。马大在这里非常好地利用了善恶的对立。然而人们常常忽略了善恶的统一。上面有关“异化论”的论述让我们了解了正方的立论架构,而顺着“异化论”逻辑追根溯源——如果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么钱产生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生产力的进步、交换的扩大使人们希望用一种符号性的东西来便利交换。而在这里,生产力的发展(根本原因)、人们使交换更方便的愿望(直接原因),都是“善”的!这样一个立足于人们求生存求发展的本能而并非出于恶意的动机,却导致了“万恶之源”的出现!这说明善恶本来就是相互统一的。这不只是说,有善就有恶,而且是说,善本身就有恶的一面。人类发展无疑是善的,是人类全力以赴追求自己的自由的过程,人类社会也变得越来越符合人性和人的自由;然而与此同时,人性中的恶也在不断升级;更有甚者,如黑格尔所说,这种恶本身就是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杠杆!既然恶与善也有统一的一面,那么反方说能导出善的不是万恶之源,并不能成立(可惜正方只在开篇立论和总结陈词的时候提了一下,并没有详细地论述。其实正方也准备了非常有力的类比:水是生命之源,但水同样能够毁灭生命。不过不知道为何没有用)。

第四点是反方整场比赛最有力的一个根据。然而这个根据仍然也有问题,因为它也建立在“万是一切”的基础上。另外即使万是一切,原始社会中的那种“恶”是否真的算是恶呢?的确,如反方所说,原始社会的确存在着“饿了就把同伴杀了吃掉,性欲来了就侵犯女性”这种情况,而在现代社会这种情况是肯定会被视为恶的。而问题是,这种行为在原始社会能算是恶吗?所谓“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们的道德评判标准都是在文明社会中才建立起来的,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改变。我们不能以文明人的眼光看原始人,因为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他们连生存和发展都有问题,更别说受教化、产生现代的道德观念了。原始社会中存在的群殴、杀人、性侵犯等现象,在现在看来是恶,但在当时,却是出于保命、保种的需要,其意义与现代社会中的谋杀、性犯罪的意义根本不能相提并论,的确不能算是恶。因此反方这第四点也应当被视为不成立。

(马来亚大学作为华语辩论史上一支

老牌强队,在立场明显有利于他们的情况下立论如此不妥,的确是让人失望的。不过考虑到立场是比赛前一天抽签决定,可能抽签之前他们也和正方武汉大学一样,用了大部分时间准备明显不利的正方立场,因此打反方反而因为准备不足而打不好。)

然后再来说说在陈词阶段双方的交锋。如前所述,反方马大在陈词阶段对正方的理论的反驳都主要是对正方的架构的断章取义,如果把这种反驳放到整个“异化论”中,其实并不能成立。而正方的余磊对反方提出的一些个案一一反驳,实在精彩。但只要我们仔细想想,就会发现这些反驳都有着颇为浓厚的以偏概全的诡辩的味道,他的反驳给人这样的感觉——反方举出的看上去与钱无关的恶,仍然可以与钱发生关系——但是,实际上,虽然有可能扯上关系,但只要有扯不上关系的情况,钱就无法涵盖所有的恶。所以,这种反驳能否成立最终还是取决于“万”的定义。

终于可以看看双方对“万”的争夺了。前面说过,出题者的本意应该不是像马大那样把“万恶”界定成毫无限制的“一切的恶”,也不是像武大那样界定成“极多的恶”,而是像前面所说的,指在钱之后才产生的一切的恶,或者指与钱有关的一切恶。但是,我认为武大这样去界定“万恶”的话并不好,因为这样的界定吃力不讨好,既费时费力,又不容易说清楚(因为题目并没有明显地反映出出题者的本意,在“万恶”前面加上一个限制词只会给没有深入思考过这个辩题的观众一种改换辩题的感觉,加上反方非常切合人们第一印象的定义在旁衬托,只会使正方更被动)。而正方把“万”解释成“极多的”则非常方便,既有权威词典作证,也有不少生动的类比。但是正方没有一开始就把定义打出来则是非常不智的,同时我认为正方应该在比赛过程中不断提醒大家——“如果万指的是一切,那么我方根本没法辩”——以博取裁判对正方立场的同情。可能为了赢得漂亮一点,武大并没有这样做,但在立场如此不利的情况下,这样做是情有可原而且是必要的。

然后看全场最精彩的自由辩论阶段。本来这里应该多下点笔墨的,不过发现自由辩论中涉及的问题前面都已经说的比较多了(尽管不一定清楚),再写就有点说废话的嫌疑了。所以我想在这里关注一下双方的战略战术,而这部分的评述不一定涉及自由辩中双方说话内容的理论分析。

我认为自由辩论的“第一问”是非常重要的,好的“第一问”可以为发问的一方划好战场,甚至确定比赛的发展方向(因此自由辩论的第一问通常会由一队中大局观最强的那位辩手发出)。正方四辩的

第一问勉强算是及格的,前半部分从辨析字形的角度把“贪”归结为“钱”有点强词夺理,毕竟即使贪的是钱也不能证明钱是万恶之源(而前面反方提到:人类也贪吃贪睡,但食物、睡觉本身并没有成为恶之源。然而,既然都是贪,为什么贪吃贪睡不会产生恶,而贪钱却会产生恶?或许正方应该抓住这一点深究下去),后半部分提出苏哈托的例子,算是为正方以后的论证指明了方向:打事例。因为按照武大原先的设想,只要在陈词阶段说明“万”不是“一切”而是“极多”,他们在自由辩就只需要证明“钱可以产生数量巨大的恶”,而最能达到这一目的同时渲染气氛、深入人心的,莫过于举出大量触目惊心的例子,让人觉得钱的确是万恶之源。而反方对正方第一问的回应也是毫不含糊的,对于苏哈托的例子,胡渐彪把它归结为贪念,而钱不用负责(但是不用负责并不代表不是“源”啊),然后立刻把战局拉到对自己有利的战场(理论、逻辑)上,提出了钱之前的恶。余磊的回答给人回避问题的感觉(其实他们完全可以把这个问题说清楚)。经过一个回合后袁丁和蒋舸按原定的方向打事例,抛出了色情网站和踢假球的例子,而反方则回避,继续谈原始社会的恶。胡渐彪接着指出正方在人性本善和人的动物性这种恶的本因的矛盾,余磊则以动物性不是恶来消解,并指出不应该以现代社会的标准来看待古人(虽然把这层意思表达出来,但并没有说清楚)。正方再次以“贪字有个贝字”来把贪归结于钱的时候,胡渐彪立刻以“辩论员的员字”来化解正方的攻势,其反应之快可见一斑。周玄毅说“事实的问题,您方一个都没有解决”,反方的确回避了正方的许多事例,但是,从反方的角度来看,只要“万”是“一切”,那么即使正方举出再多的例子也没有用(一个反例就可以推翻了),因此这些问题反方根本没有必要回答。于是反方开始南京大屠杀中的强奸,而余磊着实厉害,立刻把日本侵华拉到“钱”上面去了。陈勋亮说“新加坡经济蓬勃发展,把恶源堆积得越来越多”的时候,其实是卖了一个破绽,正方可以趁此机会把钱与善、恶的关系说清楚(理论根据上面已经给出来了),可惜周玄毅回避过去了,接着说日本。然而胡渐彪立刻提出了篡改教科书的问题,这种恶的确和钱一点关系都没有,于是余磊只好以“钱多烧的慌冲昏了头脑”来应对(这其实等于回避问题了),然后继续按既定战术打事例,提出毒品犯罪。而马大则继续谈性犯罪。这时余磊的反击非常经典(他的确是一个很厉害的辩手):“中国人说“万恶淫为首”。但是现在有

了钱可以大摇大摆出入红灯区,还认为是风流快活。对方同学,把不道德的变成道德的,把不合法的变成合法的,还不能说明是万恶之源吗?”且不论这个反击是否经得起推敲(余磊的说法的确有诡辩的成分,但是我想如果不用一点诡辩的话,根本就没有办法维护正方的立场),但我想绝大部分人都不会想到性犯罪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与钱扯上关系吧!这时陈勋亮把双方的分歧明朗化了:“为什么对方同学的万恶之源只能导致部分的恶?部分的恶等于万恶吗?”其实双方表面上看是在打例子,实质上最终还是要争“万”的定义,如果正方的定义成立那么反方举出的例子可以被视为无效,因为正方因此不需要证明所有的恶都由钱导出;如果反方的定义成立那么正方的例子也可被视为无效,因为反方一个例子就可以把正方的立场推翻。双方在定义上争了两个回合,未见胜负,但周玄毅把《汉语大词典》都拿出来了,效果更好一点。然后蒋舸又举出了事例,陈锦添问了一句“毒犯有罪还是钱有罪”,把战场从争持不下的“万”转到了“源”上来。余磊(又是余磊!)一句“毒贩不是为钱的话干脆无偿大派送好了”,效果非常的好,而陈政鞃以强奸作比喻,说明罪不在钱而在毒贩,则被观众毫不留情的“嘘”了。然后双方又举了一些例子,自由辩论结束。

最后是总结陈词阶段。

反方四辩胡渐彪是华语辩论史上公认的最优秀的辩手之一,也是最优秀的四辩之一(呵呵,这里我毫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偏爱,在辩论方面他是我的偶像)。在总结陈词阶段他对正方的理论体系层层剥开,步步推进,虽然仍然是站在己方的立场上去批判正方,但并没有辩论赛中常见的“扣帽子”(即曲解对方的意思),而且现场感极强,最终把正方的立论归结为“双重的诡辩”,从理论到逻辑都把正方的立论钉得死死的(尽管他的陈词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他确实是做到了针对现场的总结。在这里引用一下正方武汉大学辩论队教练赵林教授对胡渐彪的评价:“马来亚大学四辩胡渐彪同学的总结陈词做得非常精彩,这位极其优秀的辩手对于辩论场上的基本态势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善于捕捉对手的任何缺漏和矛盾之处。他的整篇总结陈词具有很强的现场感,尽管由于时间的限制没有把话说完,却仍然给评委和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而正方四辩周玄毅呢,这位全国大专辩论会的最佳辩手,却几乎没有对现场情况作出总结就开始了自说自话的陈词,实在让人失望。平心而论,周玄毅的陈词把该说的都说明白了,已经配得上全国最佳辩手的头衔,问题是他面对的是一位

现场感如此之强的优秀辩手,却埋头自说自话,两人一对比,真是高下立判。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是一场非常精彩的比赛。看完比赛录像时我觉得正方会三比二赢(如果有三比三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这个,因为胡渐彪太优秀),不过最后的结果是反方三比二赢,当然他们也有赢的理由(虽然我认为不太充分)。这场比赛对华语辩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而值得我们学习或者引以为戒的地方也很多,因此值得我们去仔细的揣摩。

作文四:《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1500字

2001年国际大专辩论会决赛

辩题:金钱是万恶之源/金钱不是万恶之源

正方:武汉大学   反方:马来亚大学

正方

前提:人性本善,外在诱惑使人迷失。

定义:

万:大量的,种类繁复的,并不指一切

金钱:抽象化为外在诱惑

论点:

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

论述发展:

金钱诱惑人为恶

原因:金钱具有工具性,人们将“金钱”从“手段”异化为“目的”,并以此为追求。

反方

定义:

钱: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不具主动性的交易媒介。

恶:一个价值上的破坏,行动上的破坏。

源:事情的起源和根本。

万恶之源:一切恶的根源。

论点:

第一,钱无法达至是万恶之源的两个特性:

① 它无法告诉人们,钱如何全面性地涵盖一切恶源。

② 钱不能够具有源的根本性。

第二,钱不具有主动性,本身是无善恶的。

在一辩立论阶段,正方抢占先机,首先提出“人性本善”并留有后手,以防反方提出人性本恶,金钱仅作为诱因之一。正方还提出了,金钱具有工具性这个观点,乍一看似乎非常中立,但只要反方认可,没在这方面做准备,就可轻易推出金钱演化为特有目的,并且这种目的导致恶的产生,一个小陷阱。再看反方,首先明确概念,金钱仅仅是交易媒介,并加重对方论证义务,要求对方论证为什么“万”不是“一切”。

在二辩驳论阶段,正方主要与反方争概念定义,确立“万不是指一切”(辞海+举例),减轻压力。但依旧没有论证“万恶是一切恶”,并将论证义务推让给反方。正方延续自己的立场,大量举例说明“金钱是很多恶之源”。正方以《辞海》为依据,认为“万”字的解释,九种而无一个是全部的意思,反方则认为不能将“万”字单独抽出,应该看整个词语的意思,否则只是断章取义。以我的观点来看,反方更具说服力,也比较符合一般人解释词语的习惯,但很可惜反方并未在这一点上做充分准备,以致于反驳无力。而由于正方在立论中已经阐述“人性本善”,如果反方此时再赤裸裸提出“人性本恶”,容易被激烈反驳,因此模糊提出

恶有四大类,三大类跟钱完全没有关系:信念极端之恶,情欲的过分宣泄,暴力倾向。其实是在隐晦表达“人性本恶”。

在三辩申论阶段,正方余磊的技巧很直接,就是强推,观赏性很强。首先再度重申“万不是一切”,然后针对反方提出的几个例子一一反驳,场上掌声雷动。在阅读大量书籍,有大量知识储备之后,可以借鉴,但这种方法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易弄巧成拙。反方继续争夺核心概念“万是一切”,提出词性不同不能类比。接下来提出钱和大多数的恶都没有关系。但是以根本性而言,即使跟钱有关系,钱也未必是恶的必然导因。第一,以钱为目的,未必就让人去行恶。第二,以钱为手段就未必导出恶的结果。第三,以钱的本质而言,钱没有主动能动性,钱是一个没有意识,没有生命力的东西。可能是因为发音,虽然逻辑很清晰,但我听懂很费劲。

自由辩阶段,反方不多做纠缠,立即转移战场到“恶先出现而钱后出现”,正方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将钱出现后恶的种类数量攀升作为依据,而后又解释说钱之前的恶是动物性和兽性,显得有些牵强。自由辩阶段反方则就“恶先钱后”、“人性本恶”两点,不断提问和打击,自由辩环节反方有明显优势。

四辩结辩阶段,反方纯反驳式结辩,并且逻辑清晰,在网络上得知这是马拉西亚当时风靡一时的结辩方式,将对方的不足一一指出并打击,且穿插己方观点。相较而言,正方反驳+立论结合的方式,并且驳论较少,给人一种准备好了提前写好稿子的生硬感,固然不会出错,但总觉得缺了点味道。可以给予肯定的是正方整体语言文字较为优美磅礴,词汇量丰富,这种结辩方式对己方优势更大。

作文五:《钱是不是万恶之源__辩词》3000字

反方:钱不是万恶 之源.因为钱无法 全面性地涵盖世间 所有的恶.根据人 类学的研究,我们 知道恶的形态主要 分为四大类,而其 中有三大类就跟钱 完全没有关系 :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 们,钱之所以是万恶之源,因为她把 钱等同于目的了.那我想请问二辩一 个问题,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 钱,钱也是目的,请问钱成为万恶之 源吗?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钱有 时不是万恶之源,是因为有法律的制 约.我想请问各位,法律是不是制约 我们行为的准则呢?如果是制约行为 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接下 来,且让我开宗明义,理解一下辩题 的几个重要意义吧.钱,其实是人类 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不经主动 性的交易媒介.而恶只是一个价值上 的破坏和行动上的破坏,而我们所谓 的源就是事情的起源和根本.对方辩 友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 我们,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 的.我方认为,不是,因为钱根本就 无法导致万恶之源有两个特性,第 一,它无法告诉我,钱如何全面性的 涵盖一切恶源;第二,钱不具有源的 根本性,如果对方辩友说钱是根本、 是万恶之源的话,那就请你解答我方 以下的四大疑问: 第一,世间上的恶可是成千上 万,难道用单一的钱就可以解释所有 的恶吗?第二,钱的起源其实是错综 复杂的,我们无法将它归类成一个共 同的源头.我们知道独裁者排除异己 可能是为了钱,但难道他就不可以为 了权势地位,或是因为愚昧吗?第 三,同样是钱,为什么君子求财却是 取之有道,小人求财却是偏偏喜欢偷 盗呢?第四,今天如果钱是万恶之 源,为什么有人会用万恶之源来行善 呢? 究竟有多少罪恶由你而生和由你而 亡?谢谢大家. :一个苹果,你不管再怎么切, 它终将也只是一个苹果.既然对方似

乎列举了很多例子,但其实就只有一 种,那就是贪钱.而世间的万恶真的 就只有贪钱一种吗?而且对方说,今 天万不叫做全,那我想问对方辩友, 今天我说你万万不可同意我的立场, 是不是说,你大部分时候不同意,而 我可以同意一下呢? 首先说万是一个副词,而 不是一个形容词.那形容词可多得 很,什么叫万全之策,万无一失,什 么叫万有一例,万物之灵呢?这些万 难道不是指全部,难道是指有例外 吗?第二,对方今天逻辑其实很简 单,他告诉我们,因为钱有诱惑力, 所以钱就是万恶之源.可是我们知 道,女性的美对于男性来说也有一种 无限的诱惑力,难道男性侵犯女性的 时候,我们可以说女性的诱惑力,女 性就是万恶之源吗?第三,对方从一 辩到三辩形形色色的

告诉我们种种关 于恶的类型,其实一句话,就只有一 个贪钱而已.但是贪钱,恶在于贪, 还是在于钱呢?如果说恶是在于钱的 话,那么我告诉你,人类不只贪钱, 还贪吃、贪喝、贪睡觉,那么吃饭、 睡觉本身难道又是万恶之源吗? 而今天我们认为钱不是万恶 之源,不是我们想为钱多说好话,而 是想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我们看 到,有人为了钱去做恶事,有人为了 钱也去做善事.今天我为了钱,奉公 守法赚,钱,但是与此同时帮助国家 成长,是善是恶呢?如果这个万恶之 源一时为善,一时为恶,那它怎么还 会是万恶之源呢? 总结对方同学今天的观点, 其实无非是说恶源于人的本心,源于 人的本性.可是请大家想一想,什么 才是人的本性呢?我们人都有是非、 恻隐、恭敬、羞辱这四端,这才是本 心,这才是本性.当心中有了恶念, 就像是清澈的湖水里泛起了污秽.这 污秽之源到底是湖水本身,还是外部 的杂质呢?外在诱惑就是我们人心中 的杂质,而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则 是这种种外部诱惑的抽象化身,所以 我们才说钱是万恶之源. ;;;   第一,世间上的恶可是成千上万,难 道用单一的钱就可以解释所有的恶

吗?强盗杀人放火也许是为了钱,但 难道今天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甚至 是种族大屠杀都是为了钱吗?    第二,今天钱的起源其实是 错综(时间警示)复杂的,我们无法 将它归类成一个共同的源头。我们知 道独裁者排除异己,可能是为了钱, 但难道他就不可以为权势、地位,或 是愚昧吗?可见如果以钱作为万恶之 源,是有点以偏概全之嫌。   第三,今天萨特这位哲学家就告 诉了我们,人具有自由意志,人是有 选择的权利,因此人必须为自己的行 为而做出一切的责任,我们不应该把 一切的恶的罪行都怪罪于钱上。同样 是钱,但是为什么君子求财却是取之 有道,小人求财却是偏偏喜欢偷盗 呢?可见,关键根本就不在于钱吧。   第四,今天如果钱是万恶之源, 为什么有人会用万恶之源来行善呢? 陈六水先生创办了南大,而我们看各 地的华人也在华东的大水灾时候慷慨 解囊。如果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么 到底这个恶源(

是他个人的贪念。我想苏哈托却不会 说,由于是钱的诱惑,我个人无罪 吧。)我倒是对对方一辩提出的整个 立论架构很有兴趣。她说今天人为恶 不是本性使然,是钱诱惑他的。那我 想请问对方辩友,那钱还没发明之 前,世界上有没有万恶呢? 对方认为在原始社会钱还没有出现的 时候,那种伦理还有争议。真的是有 争议吗?难道肚子饿了就杀掉同类; 看到性欲起来就侵犯女

性,这种罪恶 还叫作有争议啊?

对方辩友又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 一个很重要的手段。是手段就说明它 是一个中性的体,如果是中性体的 话,我想请问各位,怎么还会突然间 变成了万恶之源呢?)对方提出了大 量的例子,告诉我们说有很多人贪 钱。姑且不论贪钱不贪钱的问题,我 们只要看一看,这个贪钱本身只是众 恶之中的一小部分,如何构成万恶?

再者,如果我们说他里面的例子是贪 钱的话,那么我请问各位,是钱是恶 之源,还是贪是恶之源呢?对方辩友 这种只看一半,不看另一半的做法能 够让我们大家信服吗?)   而今天我们认为钱不是万恶之 源,不是我们想为钱多说好话,而是 想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我们看得 到,有人为了钱确然去做恶事,有人 为了钱也去做善事啊!今天我为了钱 奉公守法赚钱,但是与此同时帮助国 家成长,是善是恶呢?如果这个万恶 之源一时会推出善,一时又会推出 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如 果对方辩友告诉我们,这个钱能够推 导出万恶之源,又能够推导出万善之 源,那就是告诉我们,它有时是万恶 之源,有时突然间又不是万恶之源。 那您是不是一半论证自己立场,一半 论证我方立场了呢?(掌声)   我们姑且把那善的一半掩起来不 看,我们效法对方辩友,只看恶的那 一部分好不好?就算在恶的那一个部 分,人类学家告诉我们,在社会上出 现的恶,基本上可以包含在四个层 面:第一个本身所说的就是极端(时 间警示)的信念带来的恶;第二个就 是非理性价值的违反;第三个就是非 分之情欲。像邪教啊,恐怖分子啊, 塔利班毁佛事件,甚至到南京大屠 杀,这些恶和钱有什么关系呢?还是 对方四辩想告诉我们,由于这些恶都 没有钱涉及在内,所以他们就突然间 不是恶呢?那我突然间恍然大悟,原 来日本人哪,他们篡改教课书是有根 据的,那个不叫作恶,因为没有钱涉 及在内。就算我们今天把这三个部分 没有和钱有关系的恶都撇开不谈,我 们只看有涉及钱的恶好不好呢?有涉 及钱又怎么样?代表钱是万恶之源 吗?诚如刚才所说的贪钱,钱是恶, 还是贪是恶?对方辩友把“一”当作 “万”的推论方式能够论证万恶之源 吗?在数学上,把“一”当作“万”,本 身就是一个推断错误;在逻辑上,以 一当万,以偏概全,就不能够是一个 有效的推论;在内容上,盖着一大部 分,只看一小部分,就是以偏概全的 诡辩,只看恶的那一部分,有关系到 恶就当作恶(时间到)的源是来自 钱,是第二……

作文六:《金钱不是万恶之源》500字

今天,我们来围绕——“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这个话题来辩论。

我认为金钱不是万恶之源,因为金钱如果一旦失去了购买东西的价值,那么它就不可能是引诱人们贪婪的万恶之源。如果东西不需要交换,那人们贪婪的是物品、女人或牲畜,而不会去在意钱。但如果人们给予了钱的价值,钱就是万恶之源了吗?我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而万恶之源是人们赋予它的。就比方说,在货币诞生之前,用来买东西的不是货币,而是以一物来换一物,只要人们觉得有价值,就可以交换。那么,你可以说他们交换的物品或牲畜就是万恶之源了吗?

问题1:"我们说的是可以用来换取价值的金钱是万恶之源,而不是金钱本身。”辩论:“金钱当然是有价值的,但它的价值如果不是现实的价值而是虚幻的价值,那么它依旧不是万恶之源。而万恶之源是由贪婪的人类照成的!”问题2:“男人拼命地赚钱,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更奢华的生活,是什么?是钱!让他们不满足与现状,而是贪婪更好的生活,这你怎么回答?”辩论:“没错,男人或女人,她们赚钱是为了得到某样想要的东西,但如果他们不贪婪,钱会是万恶之源吗?那是他们本身对东西的欲望,他们把这种欲望可以得到的价值附加在了钱上,你可以说钱是万恶之源吗?”

六年级:所罗

作文七:《【金钱不是万恶之源】立论》800字

谢谢主席。大家好!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钱是不具主动性的人类文明发展的交易媒介。而我们所谓的万恶之源,据《辞海》解释,指一切坏事的根源所在。所以对方辩友要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我们,其实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的。我方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

首先,以钱的本质而言,钱没有主观能动性。对方把一切罪行都归在于钱,这对钱公平吗?那小偷就会说:不是我要偷钱,而是那个钱太吸引我了,要抓抓钱,不要抓我。这样的话,大家能接受吗?以钱为目的,未必就让人去行恶。同样是追求金钱,有人奉公守法,安分守己;有人作奸犯科,不择手段。关键不在于钱,而在于人追求钱的方法和手段。

其次,钱不能全面性地涵盖一切恶源。据人类学的研究,我们知道恶的形态分为四大类,而其中有三类就跟钱完全没有关系,另外一类,对方辩友刚刚已经说过,我就不重复了。(退一步说,照对方辩友刚才的逻辑,那也顶多占恶的25%,何来大多数?)。

恶的第二类,信念极端之恶。去年2月28日,演员白静在家中被丈夫周成海杀害,周成海随后自杀;上周四晚,浙江杭州某小区一名52岁女子挥刀砍死了婆婆后跳楼自尽。前天,荷兰一男子与前妻争执后枪杀3岁女儿。敢问对方辩友,这杀人犯罪的行为算不算在万恶里面?如果算,那跟钱又有什么关系?

恶的第三类,情欲的过分宣泄。就说大家都知道的校长门,校长猥亵学生是因为学生没交学费?又比如大马一个痴心汉,因为女友另结新欢,他就把女友分尸13段。这个恶的导因到底是因为他内心的仇恨,还是因为女友没有给他分手费呢?

恶的第四类,价值的非理性违反作恶。我们知道,今天不忠、不孝、不仁等等,都是恶。贾宝玉陷父亲于不义以致被流放是不孝,那他是为了包里银两么?今天如果你走在路上,看到一只小狗,你踩它一下,到底这是因为你有暴力倾向,还是因为那只狗狗欠你钱呢?     最后,钱不具备源的根本性。原始人时代,在还没有钱出现的时候,他们饿了就杀掉同类,这样子的恶又是什么钱导致出来的呢?因此,恶在先,钱在后,钱又怎么可能是万恶之源呢?

综上所述,无论从钱的本质、恶的分类还是源的根本性。都不能证明恶起源于钱。所以我方坚持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

作文八:《钱不是万恶之源一辩稿》1000字

陈勋亮:谢谢主席。大家晚上好。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钱之所以是万恶之源,因为她把钱等同于目的了。那我想请问二辩一个问题,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钱,钱也可是我目的了,请问钱成为万恶之源吗?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钱有时不是万恶之源,是因为有法律的制约。我想请问各位,法律是制约钱不赚,还是制约我们行为的准则呢?如果是制约行为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     接下来,且让我开宗明义,解释一下辩题的几个重要定义吧。钱其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不具主动性的交易媒介。而恶则是一个价值上的破坏,行动上的破坏。而我们所谓的源,就是事情的起源和根本。《辞海》这本书就告诉我们,所谓的万恶之源就是一切恶的根源。而我们今天不想在辩论场上为了定义做这无谓和无休的争执,所以必须回溯原点。而我们知道,“钱是万恶之源”其实源自于英文的一个俗语,请恕我用英语来说:Money is the root of all evils。这其实是源自于《提摩太》第六章第十节。他告诉我们,其实钱是一切全部恶之源。所以对方辩友要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我们,其实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的。我方认为,不是。因为钱根本就无法达至是万恶之源的两个特性:第一,它无法告诉我,钱如何全面性地涵盖一切恶源。第二,钱不能够具有源的根本性。如果对方辩友说,钱是根本的话,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就请你解答我方以下的四大疑问。

第一,世间上的恶可是成千上万,难道用单一的钱就可以解释所有的恶吗?强盗杀人放火也许是为了钱,但难道今天家庭暴力、虐待儿童,甚至是种族大屠杀都是为了钱吗?

第二,今天钱的起源其实是错综(时间警示)复杂的,我们无法将它归类成一个共同的源头。我们知道独裁者排除异己,可能是为了钱,但难道他就不可以为权势、地位,或是愚昧吗?可见如果以钱作为万恶之源,是有点以偏概全之嫌。     第三,今天萨特这位哲学家就告诉了我们,人具有自由意志,人是有选择的权利,因此人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而做出一切的责任,我们不应该把一切的恶的罪行都怪罪于钱上。同样是钱,但是为什么君子求财却是取之有道,小人求财却是偏偏喜欢偷盗呢?可见,关键根本就不在于钱吧。

第四,今天如果钱是万恶之源,为什么有人会用万恶之源来行善呢?陈六水先生创办了南大,而我们看各地的华人也在华东的大水灾时候慷慨解囊。如果钱是万恶之源的话,那么到底这个恶源(时间到)如何结出善行呢?

作文九:《钱是/不是万恶之源》5400字

钱是/不是万恶之源----辩论词

正方:武汉大学 钱是万恶之源

反方:马来亚大学 钱不是万恶之源

正方: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因为钱无法全面性地涵盖世间所有的恶.根据人类学的研究,我们知道恶的形态主要分为四大类,而其中有三大类就跟钱完全没有关系

蒋舸(正方一辩):《圣经》中“失乐园”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人之为恶并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钱本来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做了顶礼膜拜的上帝.因为钱,人们迷失于这光怪陆离的物欲世界;因为钱,人们丧失了内在良知却还浑然不觉;还是因为钱,人生价值和人性尊严都被当做了牺牲品供奉到了拜金主义的祭坛之上.人创造了金钱,却又对自己的创造物顶礼膜拜.

陈勋亮(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钱之所以是万恶之源,因为她把钱等同于目的了.那我想请问二辩一个问题,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钱,钱也是目的,请问钱成为万恶之源吗?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钱有时不是万恶之源,是因为有法律的制约.我想请问各位,法律是不是制约我们行为的准则呢?如果是制约行为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接下来,且让我开宗明义,理解一下辩题的几个重要意义吧.钱,其实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它是一个不经主动性的交易媒介.而恶只是一个价值上的破坏和行动上的破坏,而我们所谓的源就是事情的起源和根本.对方辩友告诉我们钱是万恶之源,就得告诉我们,一切恶的根源是由钱导致出来的.我方认为,不是,因为钱根本就无法导致万恶之源有两个特性,第一,它无法告诉我,钱如何全面性的涵盖一切恶源;第二,钱不具有源的根本性,如果对方辩友说钱是根本、是万恶之源的话,那就请你解答我方以下的四大疑问:

第一,世间上的恶可是成千上万,难道用单一的钱就可以解释所有的恶吗?第二,钱的起源其实是错综复杂的,我们无法将它归类成一个共同的源头.我们知道独裁者排除异己可能是为了钱,但难道他就不可以为了权势地位,或是因为愚昧吗?第三,同样是钱,为什么君子求财却是取之有道,小人求财却是偏偏喜欢偷盗呢?第四,今天如果钱是万恶之源,为什么有人会用万恶之源来行善呢?

袁丁(正方二辩):对方同学有四大问题,可惜一个前提错了,他们告诉我说,《辞海》中万是一切,可是我方也查过《辞海》,无论是《辞海》、《辞源》,还是《说文解字》,万从来就没有一切的意思.其实钱是万恶之源,就是说钱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品种繁复的恶行.这一点,历史早有凭证.想当年,罗马帝国雄居一方,征服给帝国带来了荣耀,也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但是很快,原本纯朴的罗马人就拜倒在金钱的脚下,沉迷于声色犬马的放荡之中,而帝国终于也在这种腐朽和堕落中分崩离析.

事实胜于雄辩.一部西方文明发展史清清楚楚地向我们表明金钱化神奇为腐朽的巨大魔力.无独有偶,在东方,无论是古巴比伦王国,还是阿巴斯王朝,不都是由富贾一方走上了荒淫颓败吗?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面对着东西方的历史,我们不仅要问,金钱,究竟有多少罪恶由你而生和由你而亡?谢谢大家.

陈锦添(反方二辩):一个苹果,你不管再怎么切,它终将也只是一个苹果.既然对方似乎列举了很多例子,但其实就只有一种,那就是贪钱.而世间的万恶真的就只有贪钱一种吗?而且对方说,今天万不叫做全,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今天我说你万万不可同意我的立场,是不是说,你大部分时候不同意,而我可以同意一下呢?

我方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因为钱无法全面性地涵盖世间所有的恶.根据人类学的研究,我们知道恶的形态主要分为四大类,而其中有三大类就跟钱完全没有关系,另外一类,对方已经帮我说了.

余磊(正方三辩):首先,对方告诉大家,万万不可表明一切的意思,您搞错了.万万不可的万字是一个副词,我们今天说的万恶之源的万字是一个形容词.您把副词和形容词来做类比,是不是叫做把马嘴安到牛头上呢?

刚才我方二辩已经从东西方的历史给大家证明了钱是万恶之源.现在再让我们看看这个现实的社会,我们可以看到,在政治领域,因为对金钱的崇拜导致人们对权利的追逐.一旦获得权利,又以权利为工具来攫取金钱,从而形成对方同学深恶痛绝的权钱交易.在经济领域,由于金钱的巨大魔力,导致了人们违背自己的天理良知去制造假冒伪劣,牺牲自己的恻隐之心来打击竞争对手.甚至在面对冰冷的绞刑架时,依然能够表现出飞蛾扑火般的莽撞与冲动.在日常生活领域,同样因为钱,一些人可以杀人放火,抢劫绑架,拐卖人口,贩卖毒品,这些活动,哪一样没有深深地打上金钱的烙印呢?当我们的一切为金钱所控制的时候,我们将何去何从.

陈政鞃(反方三辩):首先说万是一个副词,而不是一个形容词.那形容词可多得很,什么叫万全之策,万无一失,什么叫万有一例,万物之灵呢?这些万难道不是指全部,难道是指有例外吗?第二,对方今天逻辑其实很简单,他告诉我们,因为钱有诱惑力,所以钱就是万恶之源.可是我们知道,女性的美对于男性来说也有一种无限的诱惑力,难道男性侵犯女性的时候,我们可以说女性的诱惑力,女性就是万恶之源吗?第三,对方从一辩到三辩形形色色的告诉我们种种关于恶的类型,其实一句话,就只有一个贪钱而已.但是贪钱,恶在于贪,还是在于钱呢?如果说恶是在于钱的话,那么我告诉你,人类不只贪钱,还贪吃、贪喝、贪睡觉,那么吃饭、睡觉本身难道又是万恶之源吗?

交锋

正方:动物性等于恶吗?对方辩友看到一只老虎吃兔子,会告诉大家这个老虎多么恶,这个恶是我们社会评判的标准吗?

反方: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钱还没有发明之前,世界上有没有万恶呢?

周玄毅:对方三辩刚才谈贪,请问贪字怎么写.上面一个今,下面一个贝,贝是什么意思,还是钱.我请问对方辩友一个你也很熟悉的问题,所以请不要回避.请问印尼前总统苏哈托,是什么力量使他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不可以两全的呢?

胡渐彪:是他个人的贪念.我想苏哈托不会说由于是钱的诱惑他个人无罪吧?我倒是对对方一辩提出的整个立论架构很有兴趣,她说今天人为恶不是本性使然,是钱诱惑他的.那我想请问对方辩友,钱还没有发明之前,世界上有没有万恶呢?

余磊:原始社会到底有没有恶,伦理学上有争议.但是没有争议的是什么呢?是钱产生之后,恶的种类,恶的形式是一日千里,突飞猛进,犹如“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还”.

陈政鞃:对方认为在原始社会,钱还没有出现的时候,那种伦理还有争议,真的是有争议吗?难道肚子饿了,就杀掉同类.他的性欲一起来,就侵犯女性,这种恶还叫做有争议吗?

袁丁:这叫做动物性,根本就不是人的善恶.对方同学刚才对苏哈托的问题,告诉我们是贪念,贪什么呢?贪钱.我再请问您,又是什么力量使得色情网站如洪水猛兽一样打进东方各国原本纯朴的本土文化的呢?请正面告诉大家.

陈勋亮:我也想请对方辩友先告诉我,猿人在钱还没有出现以前,是兽性,也就是钱还没有出现以前,人根本就不是人,人是动物,这样的逻辑大家可以信服吗?

蒋舸:对方没有回答我方二辩的问题,那我还要请问您一个熟悉的问题了.是什么力量使得马来亚的球员在联赛中愿意把球往自己的球门里面踢呢?

胡渐彪:一场辩论赛,我们说要讲事实,摆道理.对方辩友空摆事实,不讲道理.您的立论明明告诉我们说,人的本性根本没有恶这一回事,那是你的立论基础.为什么你又告诉我人有动物性这种恶的本因呢?

余磊:动物性等于恶吗?请大家想一下.对方辩友看到一只老虎吃兔子,会告诉大家这个老虎多么恶,这个恶是我们社会评判的标准吗?对方辩友的观点根本就是界定错误.

陈锦添:我想请问对方辩友,对方说人没有恶的本性,那请问,贪婪是不是恶的本性?是不是人的本性呢?

袁丁:我方已经说了,连贪字下面都有一个贝字,那不是表示对钱的贪欲吗?对方同学请你告诉我们,马来西亚的球员为什么要把球往自己的球门里踢?对方同学恐怕不是不知道,那是因为赌球,赌球是为了什么?为了钱.

胡渐彪:有一个贝字,就是为了钱.那我们今天辩论员的员字下面也有一个贝字,你是说我们大家都是贪钱的人了?

余磊:对方同学说,今天的奖杯有一万块钱,我们会不会去贪呢?我们不会,因为我们受过教育,而且还要请对方同学在这种情况下,根本就没有恶的存在,没有恶的存在,对方同学还要讨论恶之源,是不是叫做没有牙齿的老太太嚼牛筋,白费口舌呢?

陈锦添:对方说交易,我倒想问一个问题,既然交易,是交易人还是交易钱呢?

周玄毅:对方同学,您的四辩告诉大家说,我方不谈逻辑,光谈事实,可是事实,您一个都没有解决.您不愿意说赌博的问题,那好,我们就谈谈毒品犯罪,请问您,毒品犯罪背后的推动力量究竟是什么?

总结

正方: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迷失本性,那是金钱无所不能的魔力.然而同时也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返回本心,那是我们心中永恒不灭的人性之光

反方:有人为了钱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善事.如果这个万恶之源一时为善,一时为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

胡渐彪(反方四辩):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论都起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论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性错误.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所有的万不指全部.但是对方辩友用《辞海》断章取义,只看一个万字,不看万恶之源这四个字,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对方辩友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今天人本身是没有恶性的,这个恶是从哪儿来的呢?是外在诱惑出来,然后他们就告诉我们说,钱怎么重要,怎么诱惑做恶事.我想请问各位,人类本身的那种兽性是从哪里来呢?

根据这两个前提,他们开展出三个论点.第一个,他告诉我们钱本身现在能够等价交换,所以钱是万恶之源.那我想请问各位,为什么钱能够有等价交换这种高尚的能力呢?是因为经济的发展,按对方辩友的逻辑,是不是要告诉我们经济发展其实真正是万恶之源呢?第二个论点,他告诉我们,今天钱能够成为一个人的精神价值,但是这真的是一个必然判断吗?第三,他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目的,是一个工具,因此是源.对方辩友其实这一点已经阐述错误了,目的和工具不等于一个推导的导因.

对方辩友又告诉我们,今天钱本身是一个很重要的手段,是手段就说明它是中性的,如果是中性的话,我想请问各位,怎么还会突然间变成了万恶之源呢?对方提出了大量的例子,告诉我们说有很多人贪钱,姑且不论贪钱不贪钱的问题,我们只要看一看,这个贪钱本身只是众恶之中的一小部分,如何构成万恶?再者,如果我们说他里面的例子是贪钱的话,那么我请问各位,是钱是恶之源,还是贪是恶之源呢?对方辩友这种只看一半,不看另一半的做法能够让我们大家信服吗?

而今天我们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不是我们想为钱多说好话,而是想给钱一个确切的定位.我们看到,有人为了钱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善事.今天我为了钱,奉公守法赚,钱,但是与此同时帮助国家成长,是善是恶呢?如果这个万恶之源一时为善,一时为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 周玄毅(正方四辩):总结对方同学今天的观点,其实无非是说恶源于人的本心,源于人的本性.可是请大家想一想,什么才是人的本性呢?我们人都有是非、恻隐、恭敬、羞辱这四端,这才是本心,这才是本性.当心中有了恶念,就像是清澈的湖水里泛起了污秽.这污秽之源到底是湖水本身,还是外部的杂质呢?外在诱惑就是我们人心中的杂质,而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则是这种种外部诱惑的抽象化身,所以我们才说钱是万恶之源.

今天我们一起在历史中回顾,金钱如何腐蚀了强大的罗马帝国和中世纪的天主教会.这个时候,对方同学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我们一起在现实中看到了,走私、贩毒、战争,有组织犯罪如何都是因为金钱而生,对方同学仍然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我们一起看到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都在对于金钱的追求之中,充满着血腥、暴力、仇恨与背叛的同时,对方同学仍然告诉大家,钱不是万恶之源.钱是万恶之源,然而万恶之源本身并不是恶,只要我们发扬自身的理性和良知,在历史的天平上,填自己应该有的位置,这个恶之源,同样可以开放出美丽的善之花.的确,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迷失本性,那是金钱无所不能的魔力.然而同时也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返回本心,那是我们心中永恒不灭的人性之光. ( 辩词有删节 )

评委亮分

王健(评委代表):

正方对“万”这个字的意义,就是说它不等于一切,在策略掌握上由二辩点出,失了先机.反方一开始就把金钱和贪念划分开来,金钱和念头不同,不是一回事.在贪钱不存在的时候,念头照样存在,也许在钱这个工具还没有创造之前.正方把念头定为兽性,但仍然默认念头是存在的.反方一直强调金钱不是问题,而是人性贪念的问题,更何况贪不能代表一切的恶行.反方也强调,为了信念、爱情,或者是名而带来的恶行,也是恶行,并不是钱带来的.但是正方强调每一个例子后面都有钱的因素.正方为了应付这个局面就提出了万不代表一切,所以只能证明有很多并不代表所有.评委判定:反方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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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十:《钱不是万恶之源辩词》2000字

钱不是万恶之源辩词

陈述

正方: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反方:钱不是万恶之源。因为钱无法涵盖世间所有的恶。根据人类学的研究,我们知道恶的形态主要分为四大类,而其中有三大类就跟钱完全没有关系。

(正方一辩):《圣经》中"失乐园"的故事和中国先贤孟子的教诲都说明人之为恶并非本性使然,而是外在的诱惑使人迷失了自己的良知。那么外在诱惑如此之多,为什么偏偏是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呢?第一,钱具有与任何商品进行等价交换的现实合法性。

第二,钱不仅可以在商品领域呼风唤雨,而且可以使非商品也商品化,它不仅是物质财富的象征,而且成为了精神价值的筹码。

第三,人对钱的崇拜还异化了人与钱之间的关系。钱本来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工具,但在现实中,却被人们当做了顶礼膜拜的上帝。

(反方一辩):对方辩友刚才告诉我们,钱之所以是万恶之源,因为她把钱等同于目的了。那我想请问二辩一个问题,我今天奉公守法地去追求钱,请问钱成为了万恶之源吗?第二,对方辩友告诉我们,钱有时不是万恶之源,是因为有法律的制约。那法律是不是制约我们行为的准则呢?如果是制约行为的准则,那钱还是万恶之源吗?我方认为,钱不是万恶之源。

(正方二辩):对方同学有一个前提错了,他们告诉我说,《辞海》中“万”是一切,可是我方也查过《辞海》,无论是《辞海》、《辞源》,还是《说文解字》, “万”从来就没有一切的意思。其实钱是万恶之源,就是说钱能够产生数量极多,而且品种繁复的恶行。这一点,历史早有凭证。想当年,罗马帝国雄居一方,征服给帝国带来了荣耀,也带来了源源不断的财富。但是很快,原本纯朴的罗马人就拜倒在金钱的脚下,沉迷于声色犬马的放荡之中,而帝国终于也在这种腐朽和堕落中分崩离析。

事实胜于雄辩。古人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面对着东西方的历史,我们不仅要问,金钱,究竟有多少罪恶由你而生和由你而亡?

(反方二辩):既然对方列举了很多例子,但其实就只有一种,那就是贪钱。而世间的万恶真的就只有贪钱一种吗?而且对方说,今天“万”不叫做全,那我想问对方辩友,今天我说你万万不可同意我的立场,是不是说,你大部分时候不同意,偶尔可以同意一下呢?

(正方三辩):首先,对方告诉大家,万万不可表明一切的意思,您搞错了。万万不可的万字是一个副词,我们今天说的万恶之源的万字是一个形容词。您把

副词和形容词来做类比,是不是叫做马嘴安到牛头上了呢?

(反方三辩):首先说“万”是一个副词,而不是一个形容词。形容词多得很,什么叫万全之策,万无一失,什么叫万有一例,万物之灵呢?这些“万”难道不是指全部,难道是指有例外吗?第二,对方今天逻辑其实很简单,他告诉我们,因为钱有诱惑力,所以钱就是万恶之源。第三,对方从一辩到三辩形形色色的告诉我们种种关于恶的类型,其实一句话,就只有一个贪钱而已。但是贪钱,恶在于贪,还是在于钱呢?如果说恶在于钱的话,那么我告诉你,人类不只贪钱,还贪吃、贪喝、贪睡觉,那么吃饭、睡觉本身难道又是万恶之源吗?

总结

正方:总有一种力量能让我们迷失本性,那是金钱无所不能的魔力。然而同时也有一种力量,让我们返回本心,那是我们心中永恒不灭的人性之光。

反方:有人为了钱去做恶事,有人为了钱也去做善事。如果这个万恶之源一时为善,一时为恶,那它怎么还会是万恶之源呢?

(反方四辩):其实刚才一连串的争论都起源于对方一辩在开展论题的时候所犯下的几个关键性错误。第一,他告诉我们,今天所有的万不指全部。但是对方辩友用《辞海》断章取义,只看到一个“万”字,不看万恶之源这四个字,是不是有点离题之嫌呢?对方辩友第二个假定是告诉我们,今天人本身是没有恶性的,这个恶是从哪儿来的呢?是外在诱惑而来,然后他们就告诉我们说,钱怎么重要,怎么诱惑做恶事。我想请问各位,人类本身的那种兽性是从哪里来的呢?

(正方四辩):总结对方同学今天的观点,其实无非是说恶源于人的本性。可是请大家想一想,什么才是人的本性呢?我们人都有是非、恻隐、恭敬、羞辱这四端,这才是本性。外在诱惑就是我们人心中的杂质,而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则是这种种外部诱惑的抽象化身,所以我们才说钱是万恶之源。

评委亮分:

正方对“万”这个字的解释,就是说它不等于一切,在策略掌握上由二辩点出,失了先机。反方一开始就把金钱和贪念划分开来,金钱和念头不同,不是一回事。在金钱不存在的时候,念头照样存在,也许在钱这个工具还没有创造之前。正方把念头定为兽性,但仍然默认念头是存在的。反方一直强调金钱不是问题,而是人性贪念的问题,更何况贪不能代表一切的恶行。反方也强调,为了信念、爱情,或者是名誉而带来的恶行,也是恶行,并不是钱带来的。但是正方强调每一个例子后面都有钱的因素。正方为了应付这个局面就提出了“万”不代表一切,所以只能证明有很多并不代表所有。

委判定:反方胜出。 《钱不是万恶之源辩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