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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惨世界》读后感3篇

时间:2024-02-24 15:16:04 来源:学生联盟网

精选《悲惨世界》读后感3篇

精选《悲惨世界》读后感篇1

  断头台是刽子手的同谋;它一口把人吞进;它食人肉,喝人血。断头台是法官和木匠制造的怪物,是靠制造死亡来维持自己可怕生活的幽灵。

  风儿驱赶着大片乌云从月亮上奔跑而过。因此,屋外,月亮时隐时现,时暗时明,屋内,笼罩着薄暮般的微光。这昏暗的亮光,足以使人在里面辨清方向。由于月亮不时被乌云遮蔽,那微光忽强忽弱,就像从气窗里射进地窖里的光线,因为气窗前不断有行人来来往往,地窖里的黯淡光线也断断续续。

  一个不够润滑的铰链在黑暗中突然发出长长的嘶哑的叫声。这铰链的声音传进他的耳朵,那样洪亮,那样巨大,不啻向他吹起了最后审判的号声。最初,那声音被无限夸大,他差点以为那铰链活了,突然获得了异乎寻常的生命,像狗一样狂吠起来,向大家发出警告,想把熟睡的人唤醒。

  他停下来,浑身发抖,惊慌失措,原先踮着脚尖,现在脚跟着了地。他听见太阳穴里像有两把铁锤在砰砰地敲打,他感到胸腔里呼出的气息声,就像岩洞里冲出的风声那样呼呼作响。他觉得,这怒气冲冲的铰链发出的可怕吼声,犹如地震,会把全屋子的人震醒。

  那片乌云仿佛故意撕裂,一道月光透过长窗,蓦然照亮了主教苍白的脸。他睡得非常安详。当月光与这内心的光辉可以说重叠的时候,熟睡的主教仿佛被一圈光包围。然而,这圈光非常柔和,朦朦胧胧。这寂静,都给这智者令人肃然起敬的睡眠,增添了一种庄严而难以言喻的东西,使他银白的发、紧闭的双眼、充满希望和信任的面孔、老人的脑袋和孩子的睡容,笼罩在壮丽而宁静的光环中。他这种无意展示的庄严神态,几乎可与神灵争艳斗丽。一个意识混乱、心绪郁结、处在作恶边缘的人,瞻望一个善人睡眠,这壮丽的情景,是精神世界从未见过的。

  至于芳蒂娜,她是快乐的化身。上帝赋予她一口漂亮的牙齿,显然是让她笑的。她有一顶手缝的小草帽,垂着长长的白飘带,她经常拿在手中,而不是戴在头上。浓密的金发,像是喜欢飘舞似的,稍不留意便松开来。她心花怒放,粉红色的小嘴喋喋不休。她的嘴角微微翘起,令人怦然心动,仿佛在怂恿人们大胆行动;但她满是阴影的长睫毛羞羞答答地垂下来,注视着不安分的下半部脸,仿佛在阻止它放肆。

  短上衣薄如蝉翼,若隐若现,既大胆又谨慎,仿佛端庄的服饰找到了一种撩人的时式。皮肤白净,透出蓝蓝的血管,脸颊鲜润,充满了稚气。有个撩人的小窝,透过薄纱依稀可见;生性快乐,但沉思时快乐顿然消失。 这衣衫下面,可以看到一尊塑像,而在这塑像里面,有一颗晶亮的心。

  透过她明朗的巴黎风韵,想必会领略到古代神像的和谐吧。这个默默无闻的姑娘高贵优雅。她的美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风度,二是节奏。风度是理想的形态,节奏是理想的动态。

  爱情使她如醉如痴,但透过这个表象,仍可看到那种难以遏制的谨慎和朴实。

  当她的脸平静下来时,却像贞女般纯洁。有时候,她会突然变得严肃而端庄,近乎冷峻;看到快乐瞬间从她脸上消失,沉思即刻替代笑容,这的确令人心荡神摇,不能自已。这突如其来的严肃,有时变成了严厉,与女神轻蔑的神情何其相似。她的额头、鼻子和下巴线条匀称,她的脸显得极为和谐。

  从早到晚仿佛沐浴在晨曦中。整个大自然仿佛都在过节,在欢笑。花坛发出阵阵馨香,从塞纳河吹来的微风轻拂树叶,树枝迎风摇曳,蜜蜂在茉莉花丛中抢劫花蜜。在这快乐的群体中,姑娘们说着,唱着,跑着,跳着,追着蝴蝶,采着牵牛花,在深草中弄湿了粉红镂花袜,她们清新,疯狂,个个心地善良,随时接受小伙子们的亲吻。

  带着一副认真的,有时还很严肃的神态,那是小孩子们特有的神态,是他们纯洁无邪的童心对我们日趋没落的道德进行审视的一种神秘表现。

  珂赛特在她家占据地方再小,她也认为强占了她家里人的地方,减少了她两个女儿呼吸的空气。

  和哈利波特和路明非受到姨妈的虐待一样令孩子感到压抑。

  假如没有珂赛特,她两个女儿一面受到百般宠爱,一面也会受尽打骂;那外来的女孩帮了她们的忙,代替她们挨打受骂。两个女儿就只剩下抚爱了。而珂赛特干什么事,都会遭到无缘无故的极其粗暴的惩罚。这个温和而瘦弱的生灵,不停地受到惩罚、责骂、怒斥、毒打,可另外两个和她一样的小女孩,却生活在曙光中,这叫她对人世间和上帝如何看得明白呢?

  刚到这家时,珂赛特是那样漂亮,那样红润,现在却脸色苍白,骨瘦如柴。她的神情有一种说不出的惶惶不安。

  美,被毁灭了,就成了悲剧。美,不知足,就成了闹剧。

  不公正的待遇使她变得脾气乖戾,悲惨的遭遇使她变成了丑小鸭。她只剩下一双漂亮的眼睛,让人看了心里难过,因为她的眼睛很大,隐藏的痛苦似乎更大。

  冬天,这个不到六岁的可怜孩子,天不亮就拿着一把大扫帚打扫街道,身子在褴褛的衣衫里发抖,小手冻得通红,眼睛里含着一颗泪水,此情此景,真让人肝肠寸断。

  在雅韦尔这张人脸上,有一个塌塌的鼻子,鼻孔幽深,两片浓密的络腮胡从两个脸颊伸向鼻孔。初见这两片森林似的颊髯和两个岩洞似的鼻孔,会感到不自在。雅韦尔难得一笑,但笑的时候,样子十分可怕,两片薄嘴唇张开,不仅露出牙齿,还露出牙龈,鼻子周围还会生出野兽吻端特有的那种惊讶而粗野的皱纹。雅韦尔严肃的时候,是一条看门狗,笑的时候,是一只老虎。此外,他的颅骨小,颌骨大,头发遮住了额头,直落眉毛。他总是双眉紧蹙,形成的皱纹犹如一颗愤怒的星星,在两只眼睛之间闪烁;他目光深沉,嘴唇紧闭,令人生畏;他神态凶狠,咄咄逼人。

  雅韦尔坚忍淡泊,严肃刻苦,神情忧郁,喜欢沉思;他就像那些宗教狂,既谦卑又高傲。他目光像钻子,冷酷而犀利。他的一生可用两个词概括:警戒和监视。

  清楚自己的作用,崇拜自己的职责,他干密探,就像有人做神甫一样。谁落入他的手中,谁就倒霉!他父亲越狱,他照样会把他抓回来,他母亲违背放逐令,他照样会告发。他会为这种大义灭亲的举动沾沾自喜。此外,他过着一种节制、孤独、忘我、洁身自好的生活,从来也没有娱乐。

  他的额头隐没在帽子下,眼睛隐蔽在眉毛下,下巴埋进领带里,手缩进袖管里,拐杖藏在礼服下面,因此,看不见他的额头、眼睛、下巴、手和拐杖。但是,时机一到,他那瘦削的额头、阴沉的目光、骇人的下巴、粗大的手和可怕的木棍,就会霍地从黑暗中露出来,仿佛伏兵从埋伏的地方冲出来一般。

  马德兰抬起头,遇到雅韦尔始终盯着他的猎鹰般锐利的目光,又看了看一动不动的人群,苦笑了一下。然后,他一句话也没说,双膝跪下,人群还没来得及发出惊叫声,他就钻进车子底下了。

  警探朝市长转过脸,他面色苍白,神情冷漠,嘴唇发紫,目光绝望,身子微微颤抖,异乎寻常的是,他竟低着头,语气坚决地对他说:“市长先生,这不可能。”

  他进来后,就朝马德兰先生深深鞠了个躬,目光中已全无往常的仇恨、愤怒和不信任。他在离市长身后几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现在,他就像挨罚似的站在那里,粗野,朴实,冷静,仿佛从来不知道温和,只知道耐心等待。他一声不吭,一动不动,以一种毫不矫饰的谦卑和平平静静的屈从,等待市长先生转过脸来。他沉着,严肃,帽子拿在手里,眼睛望着地上,那神情,有点像士兵见了长官,也有点像罪犯见了法官。他本来可能有的种种情绪和记忆,现已荡然无存。在他花岗岩般坚硬质朴的脸上,布满了愁容。他整个人都显露出一种屈从和坚定,以及一种难以形容的勇于面对的沮丧。

  他就是法律,他就是铁面无情的象征。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声调是那样的谦卑、高傲、绝望和确信,使这个古怪而正直的人变得那样伟大和奇特。

  凝视的事物中,没有比人的内心更可怕、更复杂、更神秘和更无边无际的东西。有一种景致比海更浩瀚,那就是天空;有一种景致比天空更无垠,那就是人的内心世界。将人的内心世界写成诗,哪怕只写一个人,哪怕只写最微不足道的人,那也是将所有的史诗溶进一首卓越而最终的史诗中。人的内心,是妄念、贪欲和企图之浊地,梦幻之熔炉,可耻念头之巢穴,诡辩之魔窟,激情之战场。在某些时候,你不妨穿过一个沉思者的苍白面孔,看一看面孔的后面,研究一下这个灵魂,探测一下这个黑暗,可以看到,在平静的外表下面,有荷马史诗中的巨人大搏斗,弥尔顿诗中的龙蛇鬼怪大混战,但丁诗中的缭绕上升的幻象。人人内心皆有的这种无限,实在是幽深莫测!人的大脑的愿望和一生的行动,无可奈何地均由它来衡量。

  他就惊呆了,仿佛被他离奇多舛的命运弄得晕头转向,他在惊愕之中,浑身打了个颤,这是巨大震动的前奏。他像一棵橡树面临一场风暴,一个士兵面临一场激战那样弯下了腰。他感到头顶上乌云密布,即将雷电大作。他在听雅韦尔说话的时候,第一个想法,便是跑去自首,救尚马蒂厄出狱,自己去坐牢。那是一种钻心之痛。接着,这一切都过去了,他又对自己说:“不要急!再想想!”他克制了这最初的勇敢的冲动,在英雄主义面前却步了。

  让·瓦让这几个丑恶的字会突然走出黑暗,矗立在他面前,那道强烈的光会骤然在他头顶上闪烁,把笼罩着他的神秘面纱揭开。

  他内心骤然涌起一种难以名状的冲动;这种冲动,人一辈子只会经历两三次;那是一种良心的痉挛,搅动着他心中所有可疑的东西,那是嘲笑、快乐和绝望的混合物,可叫作内心的狂笑。

  这个长久以来扰得我寝食不安的雅韦尔,这个似乎而且确实已猜出我的真实身份、无处不跟踪我的可怕本能,这条时刻不放过我的可恶猎犬,现在已迷失了方向,转移了目标,完全被甩掉了!他已抓到了让·瓦让,从此他满足了,不会再来打搅我了!

  那些幽灵般的树木和山丘,像是穿透他的肌肤似的,使他本已汹涌澎湃的内心,不知不觉平添了一种不可言喻的忧郁和凄凉。

  马蹄声、鞍辔的铜铃声、车轮声,汇成单调而柔和的声音。心情愉快的人听来,会觉得悦耳动听,心情沉郁的人听来,会觉得悲怆凄凉。

  她才二十五岁,却满脸皱纹,面颊松弛,鼻孔抽搐,牙根暴露,形容枯槁,脖子瘦削,锁骨突出,四肢无力,皮肤灰暗,新长出的金发中布满了白发。唉!真是疾病催人老哪!

  这一回他听见了。也好像听明白了,仿佛醒来似的动了动,举目环视四周,先看观众,然后是宪兵、他的律师、陪审员、法官,将巨大的拳头放在被告席前面的木栏杆上,又朝四周看了看,突然,他眼睛盯着检察官,开口说话了。就像是火山爆发。话语从他口中喷出来,毫不连贯,汹涌猛烈,互相碰撞,语无伦次,仿佛都急着要同时冲出来。

  滑铁卢是有史以来最奇特的一次交锋。拿破仑和威灵顿。他们不是敌人,而是两个截然相反的人。上帝向来钟爱对照反衬,但他从没创造出比这更强烈的对照,更奇特的反衬。他们一个准确,有远见,缜密,谨慎,退则有路,留有余地,沉着冷静,井井有条,战略上因地制宜,战术上讲求平衡,杀人有度,攻守有时,从不盲目,有传统的勇气,绝对彬彬有礼;另一个凭直觉,爱预见,用兵奇特,有超人的本能,目光如炬,似鹰般犀利,如雷般有力,持才傲世,高深莫测,善于利用命运、河川、平原、森林、山丘,责令甚至强迫它们俯首听命,专横跋扈,甚至对战场也施暴虐,相信星相,但也相信战略,常把二者结合起来,增加了信心,但也扰乱了信心。

  战争的残酷莫过于此。你好端端地活着,沐浴着阳光,身强力壮,身体健康,心情愉快,笑声朗朗,奔向眩目的荣光,感到胸腔里有个肺在呼吸,有颗心在搏动,有个意愿在说理,你说着话,思考着,希望着,恋爱着,有母亲,有妻儿,满目光明,突然,你简直来不及发出惊叫,刹那间便坠入深渊,跌落着,滚动着,遇什么压倒什么,也被别人压倒,看见麦穗、花草、树叶、树枝,却什么也抓不住,觉得马刀已失去作用,你压着别人,马压着你,你徒然挣扎,黑暗中被马蹄践踏,骨头折断,感到一只脚后跟踹得你眼珠飞出眼眶,你狂怒地咬住马蹄铁,你喘不过气来,大喊大叫,蜷曲着身子,被压在下面,心里在想:刚才我还是个活人。

  那场惨剧发生的地方,现在万籁无声。凹路的陡壁之间,横七竖八堆满了战马和骑兵。混乱的场面触目惊心。斜壁不再存在。尸体堆满凹路,与两旁平地相齐,犹如一只斗里装满了谷子。

  我觉得正如他之前内心挣扎时所说的,这是自私的纯洁,却造成了坏人的得逞和好人的致死,这是最坏的结局。

  不再有中心,到处是竞争,争得你死我活。从前,马德兰先生控制一切,领导一切。他一倒,人人争权夺利,斗争精神取代了组织精神,冷酷取代了真诚,互相仇恨取代了创世人的与人为善;马德兰先生结好的线,全都弄乱了,拉断了;粗制滥造,产品质量下降,信誉丧失殆尽;市场缩小,订单减少;工资降低,车间停工,破产来临。穷人一无所有。一切都没有了。连政府也注意到什么地方有个人被搞垮了。自刑事法庭确认马德兰先生就是让·瓦让而将他投进苦役牢不到四年的时间,滨海蒙特勒伊用于征税的费用增加了一倍。

  泰家婆娘初次登场,可能就给读者留下了记忆:她身材高大,头发金黄,脸色发红,身体肥胖,肩膀宽阔,虽然块头很大,却动作敏捷。我们说过,她和集市上那些头发吊着铺路石,挺胸凸肚地在人前显摆的彪形蛮女,属于同一种人。她在家什么都干,整理床铺,打扫房间,洗衣做饭,呼风唤雨,称王称霸。她只有珂赛特一个用人,一只小老鼠侍候一只大象。她一说话,家里的一切,窗玻璃、家具和人,都会震动。她的宽脸上布满了雀斑,看上去像只漏勺。她长着胡子,活像巴黎中央菜市场男扮女装的搬运工。她骂起人来非常精彩。她夸口说,一拳头能砸碎一只核桃。她读过一些小说,于是,这个母夜叉常常做出娇声媚态,否则,谁也不会说她是女人。这个婆娘是矫饰的女人嫁接到粗俗女人身上的产物。听到她说话,你会说:这是个宪兵;看着她喝酒,你会说:这是赶大车的;见她摆布珂赛特,你会说:这是个刽子手。休息时,她嘴里会露出一颗牙。

  我觉着这段孩子在深夜中只身前往深林取水的描写真的太绘声绘色了,阴森森环境的描写,孩子担惊受怕的心理,对恶人的恐惧感和内心的矛盾挣扎,全都清晰地呈现在了读者眼前,让读者也培孩子一起忧虑一起害怕,真的是太逼真了,这就是大作家的手笔了吧,文字在他手中灵巧地自由飞翔。

  原野上吹来寒风。树林里漆黑一团,没有一点儿树叶的沙沙声,也没有丝毫夏夜朦胧清爽的微光。高大的树枝张牙舞爪。瘦弱丑陋的灌木丛在林间空地上簌簌作响。高草宛若鳗鱼,在北风中乱挤乱动。荆棘犹如长着利爪的长臂,扭动着想抓猎物。几棵枯萎的欧石南,被风驱赶着,匆匆掠过,仿佛灾难来临,仓皇逃遁。四周是无尽的凄凉。

  黑暗总令人眩晕。人需要光明。任何人进入黑暗,都会感到心慌。眼睛看到黑暗,思想便看到混乱。在月蚀时,在黑夜中,最坚强的人也会心烦意乱。夜里一个人走在森林中,没有人不会战栗。黑暗和树木,这两样东西深不可测,令人毛骨悚然。周围的东西影影绰绰,令人幻觉丛生。难以想像的东西,有如幽灵,清晰地出现在离你几步路的地方。在空间,或在你的脑海中,你看到什么东西在浮动,就像梦中出现的沉睡的花儿,若隐若现,想抓也抓不到。天边出现可怕的景象。你吸入来自黑暗太空的气息。你感到害怕,想回头看看。黑夜张开一个个洞穴,周围的东西变得狰狞可怕,你看到一些静默不语的身影,当你走近时,一个个消失得无影无踪;你看见黑乎乎乱蓬蓬的头发,愤怒的树丛,青面獠牙的水洼,阴森凄恻的景象,死一般的寂静;可能会有陌生的生灵出现,树枝神秘地低垂身子,树干吓得你魂飞魄散,丛草临风瑟缩,面对这一切,你如何招架得住。胆子再大的人,也会吓得浑身颤抖,惶恐不安。你感到十分可怕,仿佛你的灵魂同黑暗混为一体。黑暗在孩子的内心引起的恐惧,就更难以诉诸笔墨了。

  森林呈现出世界末日的景象,在它阴森可怕的穹窿下,一个小生命扑腾着翅膀,发出垂死的声音。珂赛特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感觉,只觉得被大自然无垠无际的黑暗紧紧抓住。她所感到的不再是恐惧,而是比恐惧还要可怕的东西。她索索发抖。那种冷彻心肺的战栗给予她的奇特感受,是很难用语言来表达的。她的眼睛惊恐万状。她仿佛感到明晚的此时此刻,禁不住还要来这里。

  于是,为了摆脱这难以言喻却又使她恐惧的奇怪状态,出于本能,她开始大声数一、二、三、四,一直数到十,数完后,又从头开始。这样,她对周围的事物恢复了真实的感觉。她感到手冷,因为刚才打水时,手弄湿了。她站起来。她又恐惧起来,那是一种自然的不可克服的恐惧。她只有一个念头:逃走;拼命逃走,穿过树林,穿过田野,一直逃到看得见房屋、看得见窗户、看得见烛光的地方。她的目光落到身前的水桶上。她很怕泰家婆娘,不敢扔下水桶逃走。她双手抓住桶把,费劲地提起水桶。

  她走了十来步,可是,水桶满满的,死沉死沉的,她只好又放下。她歇了口气,又提起水桶,走了起来。这一次,走的时间长一些。但她不得不又停下。歇了几秒钟,她又走开了。她弯着腰,低着头,就像老太太走路。沉重的水桶把她细瘦的胳膊拉得又直又僵。桶把是铁的,一双湿手冻得麻木了。她不得不走走停停,每停一次,桶里的冷水都要泼出来,洒在她的光腿上。这事发生在一个树林深处,在夜里,在冬天,远离人类的目光。这是个八岁的孩子。此刻,只有上帝目睹这件悲惨的事。

  当然还有她的母亲!因为有些事会使坟墓里的死者睁开眼睛。她痛苦地喘息着。她抽抽噎噎,但不敢哭出声来,因为她怕泰家婆娘,即使离开她很远。

  一双深陷的忧郁的大眼睛,因经常哭泣,几乎失去了光泽。由于常年郁郁寡欢,嘴角形成一道弧线,使人想起囚徒和绝望的病人。她的手,正如她母亲猜到的那样,“长满了冻疮”。炉火此刻正照着她,只见她骨头根根突出,显得格外瘦骨嶙峋。因为她总是冷得哆嗦,所以总习惯双腿并拢。她衣衫褴褛,夏天让人怜悯同情,冬天让人惨不忍睹。她身上的衣服都是布的,没有一片毛的,且千疮百孔。她的肉到处露在外面,紫一块,青一块,说明被泰家婆娘打过。两条细腿光着,冻得通红。锁骨突出,让人见了心酸。这孩子的一切,她的步态,她的姿势,她的声音,她说话的断断续续,她的目光,她的沉默,她的一举一动,都表露和说明一个想法,那就是害怕,害怕蔓延到她的全身。

  这一段神态外貌描写让我心都碎了,这是个对可怜的孩子呀。8岁的时候我还在天真嬉闹,她却已经承担起了生活的全部重担。

  她因为害怕,便将双肘夹紧腰部,脚后跟缩到裙子下,尽量少占位置,尽量少呼吸。可以说,害怕已变成了她身体的习惯,而且与日俱增。在她双眸深处,有一个惊惶恐惧的角落。珂赛特是那样害怕,回到家里后,尽管浑身湿透了,都不敢去烤一烤火,而是一声不吭地又干起活来。

  泰纳迪埃明白,他这次是棋逢对手了。这是一种直觉,他凭着自己的敏锐和洞察力,立刻意识到了这一点。昨夜,他陪车夫们喝酒,抽烟,唱淫歌,但一晚上都在观察外乡人,像猫那样窥视他,像数学家那样研究他。他观察他,既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出于兴趣和本能。

  因为对称会使人厌倦,而厌倦是悲哀之源。人失望了,就生厌倦。如果能想像出比受苦的地狱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使人厌倦的地狱。如果真有这样的地狱,那么,医院大马路这个地段,堪称这地狱的林荫大道。然而,当黑夜降临,光明消失时,尤其在冬天,当黄昏时的凛冽北风吹落榆树上最后几片枯叶,当天昏地黑,不见星斗,或者风吹云破、月移云碎时,那条街就突然变得格外吓人。那些成行的树木和房屋,作为无限的一段一截,隐没在黑暗中。行人不由得会想起传说的无数可怕的凶杀事件。这地方偏僻荒凉,又发生过那么多凶杀案,令人毛骨悚然。人们感到黑暗中陷阱四伏,所有的黑影都成了可疑的东西,人们看到,树与树之间有着一个个深不见底的方洞,犹如一个个墓穴。

  铁血男儿充满阳刚之气的身体中却有一股柔情存在。

  他的脸阳刚气十足,令人肃然起敬,眼睛睁着,却什么也不看,头发雪白,四肢强壮,依稀可见四肢上散布着马刀砍伤的一条条褐色疤痕,子弹留下的一个个形似星星的红色窟窿。他注视他脸上那道大刀痕,这条刀痕给生来慈祥的脸上,平添了一分英雄气概。

  他仿佛听见了鼓声、炮声、号声、步兵营整齐的脚步声、远处骑兵队低沉的奔驰声;他不时举目仰望天空,凝视巨大的星座在深不见底的空中闪闪发光,接着,他又将目光拉回到书上,依稀看见另一些巨大的东西在涌动。他感到心在抽搐。他不能自已,颤抖着,喘息着。突然,不知为什么,也不知受什么驱使,他站起来,将双臂伸出窗外,凝望那黑暗,那寂静,那无尽黑夜,那无穷太空。

  这一段爷孙之间的白热化争执写得让人热血沸腾。

  马里尤斯低着头,神情严肃地说:“我父亲一生谦卑而英勇。他光荣地为共和国和法兰西效过劳;他在前所未有的最伟大的历史中功不可没;他南征北战了四分之一世纪,白天枪林弹雨,夜里雨雪泥淖;他夺得过两面军旗,受过二十次伤,死时被人遗忘,遭人抛弃;他一生中只做过一件错事,那就是太爱两个忘恩负义的人——他的祖国和我!”

  这番话,吉诺曼先生是听不进去的。一听到“共和国”,便站了起来,更确切地说,便猛地竖了起来。马里尤斯每说一句话,这位老保王分子有如炽热的炭火被鼓风机鼓了风一般,脸色由阴转红,由红转紫,由紫最后变成火红。

  “马里尤斯!”他嚷道。“该死的孩子!我不知道你父亲是什么!我不想知道!我一无所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这些人中,从来都只有无赖!因为他们都是乞丐、杀人犯、红帽子、盗贼!我说全都是!全都是!我一个也不认识!我说全都是!听见没,马里尤斯!你好好看看,你的男爵爵位,好比我的拖鞋。他们全都是为罗伯斯庇尔效劳的强盗!全都是叛徒,背叛,背叛,背叛了他们的合法国王!在滑铁卢,他们在普鲁士和英国人面前落荒而逃!我就知道这个。我不知道令尊大人是不是也是这号人,很抱歉,算他活该,我的主人!”

  这回轮到马里尤斯变成炭火,吉诺曼先生变成鼓风机了。马里尤斯浑身颤抖,不知道如何是好,他的脑袋在燃烧。就像神甫看见自己的圣饼全被扔掉,就像苦行僧看见行人对他的偶像吐唾沫。怎能容忍别人在自己面前说这种话而不受惩罚!可怎么办呢?刚才,他当面看到他的父亲被践踏,被侮辱。可是被谁呢?被他的外祖父。怎么能做到为一个报仇,又不得罪另一个呢?他绝对不能侮辱外祖父,也不能不替父亲雪耻。一边是神圣的坟墓,另一边是苍苍白发。他就像喝醉了酒似的,感到天旋地转,身体摇晃了一下。接着他抬起头,眼睛盯着外祖父,雷鸣般地吼道:“打倒波旁王朝!打倒肥猪路易十八!”

  老人通红的脸骤然变得比他的白发还要苍白。壁炉上有贝里公爵的半身塑像,他转身面对塑像,以庄严而奇特的神态,深深鞠了一躬。而后,他从壁炉到窗口,又从窗口到壁炉,穿过整个客厅,默默地、慢慢地来回踱了两次,有如一尊石像在走动,弄得地板嘎嘎响。第二次这样走时,他朝老绵羊似的呆望着这场冲突的女儿弯下腰,近乎平静地微笑着对她说:“一个像先生那样的男爵,和一个像我这样的资产阶级,是无法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的。”说完,他倏地直起身,脸色发青,浑身颤抖,样子十分可怕,额头由于狂怒变得更宽大。他向马里尤斯伸出胳膊,大声吼道:“给我滚!”

  街上的某个轻浮女工,见了这张逃学中学生的脸孔,侍童贵族少年的脖子,金灿灿的长睫毛,蓝莹莹的眼睛,迎风飘动的乱发,玫瑰色的脸颊,鲜嫩欲滴的嘴唇,妙不可言的牙齿,若对这曙光晓色垂诞三尺,到昂若拉面前搔首弄姿,故作媚态,就会遇到一道意外而可怕的目光,顿时在他们中间划出一道鸿沟。

  他以为自己的思想已定型。现在,他担心自己的思想还会改变,却又不敢承认。他看问题的角度又开始移动。他头脑里已有的一切看法开始摇摆起来。这是一种异样的内心骚动。这使他有些不安。

  对这些年轻人来说,似乎不存在“一成不变”的东西。他们在任何问题上都语出惊人。年轻人之间的思想碰撞,有其奇妙之处:很难预料什么时候会迸发火星,激起闪电。呆会儿会迸发出什么?没有人知道。受感动了,会纵声大笑。笑得正开心,又突然会变得严肃。随便一句话都会引起冲动。人人都受兴致的支配。哪怕是插科打浑,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

  正在唇枪舌剑,争得不可开交,蓦然,一种严肃的思想,奇怪地冲出这嘈杂的废话,穿过这话语大混战。一句话是怎样出现在谈话中的?它怎么会骤然吸引听众的注意力?刚才我们说了,这无从知道。

  他洞察一切,无所不知;但这不妨碍他在小儿子的摇篮旁发出天真的笑声。

  欧洲惊恐万丈,屏息静听,军队开拔,大炮滚动,舟桥在江河上延伸,无数骑兵势如暴风雨,狂奔而来,呐喊声、号角声响成一片,各地的宝座摇摇欲坠,地图上,各王国的边境线游移不定,只听见一把宝剑出鞘,只见他屹立在天边,手中剑光闪闪,眼中火光闪闪,雷声中展开双翼,那是大军和老近卫队,是至尊的大战神!

  大凡沉默,多少给人一种不是同意,便是无言以对的印象。

  一个帝国有这样一个皇帝,这对一个民族是多么灿烂的命运!而这个民族又正是法兰西,她把自己的天才加到这个人的天才上!到哪里都是主宰,一出征必胜无疑,将各国首都变成宿营地,封自己的士兵为各国国王,宣告改朝换代,迅速改变欧洲面貌,你威胁恐吓时,让人感到你握着上帝的宝剑。

  永放光芒的神奇名字载入光辉的史册。

  孕育伟大的军队,让百万雄师飞遍整个大地,就像高山向四方派出雄鹰,战胜,统治,镇压,因屡建奇功而成为欧洲一个金光灿烂的民族,穿越历史奏响巨神的军乐,用武力,也用炫目的光辉,两次征服世界,所有这一切,真是空前绝后,无与伦比。

  这个简单而寒冷的词,犹如一把钢刀,插进他激昂的情感抒发中,他顿觉激情从他身上消失。

  他的感觉可能就像大地被人用铁锹挖开投下种子那样,只感到伤口疼痛,萌芽时的震颤和结果时的喜悦要到以后方能体味。

  疑惑不决,半明半暗,这对他是个煎熬。尽管他很想维持原状,坚持原来的想法,可他不可抗拒地不得不继续前进,去研究思考,更深入一些。他越是思考,心里越苦恼。他感到周围都是悬崖峭壁。

  白天没有面包,夜里没有睡眠,晚上没有蜡烛,炉膛里没有柴禾,整周没有工作,前途没有希望,衣袖肘头穿了洞,帽子破得让姑娘们笑话,因付不起房租晚上被拒之门外,门房和店主蛮横无礼,邻居冷嘲热讽,受尽种种凌辱,尊严遭到践踏,什么活儿都得干,厌倦,痛苦,沮丧。

  人生的这个阶段正需要爱情,因而需要尊严,可他感到自己因衣衫褴褛而受人讥讽,因生活贫困而成为笑料。他正值青春年华,正是豪情满怀的时候,可他不止一次地低头看自己的破靴子,贫困让他尝到了不公正的耻辱,常常羞得面红耳赤,痛苦难言。这是奇妙而可怕的考验,弱者出来时变得猥陋卑贱,强者出来时变得超凡脱俗。命运每每需要恶棍或英雄时,便把人扔进这坩锅中考验。

  有些人英勇顽强,默默忍受,步步抵抗,尽管缺衣少食,但决不做卑鄙可耻的事。这种高贵而神秘的胜利,不为人所见,不会赢得名声,也不会受到宣扬。

  贫困能孕育坚强的心灵和精神,逆境是哺育自豪风骨的乳母,苦难是喂养高尚人格的良乳。

  他走出了最狭窄的隘道,前面的路渐渐变得宽阔。他勤奋工作,无所畏惧,坚韧不拔,意志坚强,终于每年能有大约七百法郎的收入。

  他认为,欠债便是奴役的开始。他甚至觉得债主比奴隶主更坏,因为奴隶主只占有你的身体,债主却占有,并可以践踏你的尊严。他宁可挨饿,也不借债。

  一不留神,物质的缺乏会导致灵魂的堕落,因此,他极其注意维护自己的尊严。

  他在经受各种考验时,感到身上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鼓舞他,甚至把他向上举。灵魂帮助躯体,有时还能将躯体托起来。

  这个生硬、冷酷、快活,成天骂骂咧咧、大叫大嚷、动辄发怒和举起拐杖的老头,对他的爱顶多和喜剧中那些顽固老头的爱一样,是极其轻微极其严厉的。

  他有他疼爱的方式,经常会打打他,甚至扇扇耳光;可孩子一走,他感到心里空空的,沉沉的。

  这个表里不一的铁腕人物,好像丘吉尔。

  他仍一如既往,既快活,又暴躁,但他的快活是僵硬的,抽搐的,仿佛包含着痛苦和愤怒。他每次发火,最后总是变得情绪低落。有时他说:“呵!假如他回来,看我不扇他的耳光!”

  这是行走在荆棘丛中的基督。

  假如穷困有好的结果,就会把人的意志引向发愤图强,将人的灵魂引向憧憬未来。贫穷能立即揭露物质生活的真相,使它变得面目狰狞,从而使人一往无前地奔向理想生活。富家子弟有许许多多华贵而粗俗的娱乐,如赛马、打猎、玩狗、抽烟、赌博、盛馔,等等,不一而足;这些消遣满足了心灵卑劣的一面,却损害了心灵高尚和美好的一面。贫穷的青年为了糊口,必须辛勤劳动;他要有吃的;填饱肚子后,就只剩下幻想了。他去看上帝赐给的免费演出,他凝望天空、宇宙、繁星、花草、孩子、他的在其中受苦的人类、他的在其中闪光的万物。他凝望人类太久,便看到了心灵,凝望万物太久,便看到了上帝。他沉思默想,感到自己长大了;他再沉思默想,觉得自己变得温柔了。他从受苦者的自私,转入沉思者的同情。他心中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那就是忘却自我,同情大众。他一想到大自然向乐观开朗的人奉献、提供和恩赐的,而向心胸狭窄的人拒绝的那些无穷无尽的乐趣,他就会以精神上的富人自居,而怜悯金钱上的富人。光明越是照进他的思想,心中的仇恨便越是逃之夭夭。再说,他感到不幸吗?不!年轻人遭受贫困,丝毫也不悲惨。任何一个小伙子,不管多么贫困,凭着自己的身体、力气、矫健的步伐、明亮的眼睛、血管里流淌的热血、乌黑的头发、鲜润的脸颊、红润的嘴唇、雪白的牙齿、洁净的呼吸,定能使一个年迈的皇帝羡慕不已。每天早晨,他开始挣钱糊口,当他的手挣钱时,他的脊背就骄傲地挺直,他的脑袋就变得充实。干完活,他又回到不可言喻的凝视中,沉入冥想和快乐中。他的脚行走在痛苦中间、障碍中间、石板路上、荆棘丛中,有时还跋涉在泥浆中,他的头却沐浴着光明。他坚定、安详、温和、平静、热忱、严肃、知足、仁慈。他感谢上帝赐给他许多富人所缺少的两大财富:工作和思想,前者给予他自由,后者给予他尊严。

  他有时整天思考,就像一个有幻觉的人,沉浸在沉思冥想带来的无言快乐中。

  潜心钻研一种学问,或狂热投入一种爱好。能够温暖他的晚年,又不会惊扰他的怯懦。周围渐渐暗淡,他的希望一一破灭,可他依然心境恬静,虽然有点幼稚,却非常执着。若有人细察他的内心,会被他纯洁的心灵耀得睁不开眼。

  对光辉的命运不经思考和不切实际的憧憬,最能直接而真诚地反映我们的心灵。在这些憧憬中,要比在经过组合、思考和协调的思想中,更能发现每个人的真正性格。我们的梦想是我们最好的画像。

  外祖父可能隐隐觉得家里需要有张年轻的脸,这些曙光有时能温暖废墟。

  他中等身材,头发又浓又黑,额头高高,充满智慧,鼻孔张开,充满热情,神态真诚而冷峻,整个脸上洋溢着说不出的高傲、沉思和天真。

  他的举止态度矜持冷峻,彬彬有礼,不大开朗。不过,他的嘴巴楚楚动人,红唇皓牙,举世无双,微微一笑,满脸的严肃便烟消云散。

  他在最贫困的时候,发现姑娘们见他走过,都要回头看他,他万分沮丧,便赶快逃跑或躲起来。他想,她们看他,是因为他衣服破旧,她们在笑话他。事实上,她们看他,是因为他神态优雅,她们在想入非非。

  他看见的是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丽姑娘,仍散发着少女特有的最天真烂漫的风姿,但已具有女人特有的千娇百媚的形体。这一年龄,正是白璧无瑕、转瞬即逝的时刻,只能用“十五岁”三个字来表达。一头夹着金丝的褐发令人赞叹不绝,额头似用大理石做成,双颊如玫瑰花瓣白里透红,红里透白,嘴巴秀色可餐,笑起来光辉灿烂,说起话来悦耳动听,她的脑袋妙不可言,拉斐尔会把它画在圣母像上,她的脖子完美无缺,让·古戎会把它按在维纳斯身上。她这身打扮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青春芳香,从她跟前经过,香气扑鼻而来。

  他回到这一头,又往那一头走。这一次,他向长凳靠近了一些,离长凳只有三棵树的距离。可到了那里,不知为什么,他感到无法前进了,犹豫起来。他以为看见少女脸朝着他。于是,他拿出男子汉的气概,作了巨大的努力,不再犹豫,继续前进。几秒钟后,他从长凳前面经过,身子挺直,神色坚定,可脸却红到耳根,不敢左右张望,像政治家那样双手插在兜里。就在他经过的那一刻,仿佛置身于要塞的炮火下,心跳十分激烈。面对这光芒四射、幽深莫测的双眸,不禁目眩神迷。

  珂赛特过着幽居的生活,随时准备燃起爱的烈焰。命运之神以神秘而无法抵御的毅力,从容不迫地将蓄满爱情之电、情意缱绻、随时都可爆发一场狂风暴雨的两个人互相靠近,这两颗蓄满爱情的灵魂,恰似两朵满载雷电的乌云,只待目光接触,便会互相交融,就像乌云在电光中相撞那样。

  在珂赛特无意中看了马里尤斯一眼,而使他心慌意乱的那一刻,马里尤斯没有料到,他的目光竟也使珂赛特神魂颠倒。他也给她带来了苦恼和快乐。

  好久以来,她在观察他,研究他,和所有的女孩子一样,一面观察,眼睛却看着别的地方。还在马里尤斯觉得珂赛特长得丑时,珂赛特就觉得马里尤斯相貌英俊了。可这个年轻人根本不注意她,她也就不把他当回事。

  可她常常情不自禁地想,他的头发、眼睛和牙齿很漂亮,当她听见他和他的同学说话时,她觉得他的声音很有魅力;他走路的姿态可以说不大文雅,但有独特的风度;他看上去一点也不傻,整个人显得高贵、温和、朴素和高傲;还有,他看上去很穷,却举止不俗。

  那天,他们目光相遇,初次传递了那若明若暗、不可言传、惟有目光才能传递的东西。

  第二天一醒来,她就想起了那个陌生的年轻人,他一直对她无动于衷,冷若冰霜,现在似乎开始注意她了,但她丝毫也不觉得高兴。可以说,她对这个漂亮而傲慢的青年有点气愤。她心里涌动着一场战斗。她认为终于可以报复了,就像孩子似的感到很高兴。

  当她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时,就感到自己有了武器,尽管这种感觉若明若暗。女人玩弄美色,正如孩子玩弄刀枪,结果是自讨苦吃。

  我们还记得马里尤斯的犹豫,他的激动和恐惧。他呆在那张长凳上,不敢走过去。珂赛特为此很气恼。一天,她对让·瓦让说:“父亲,我们到那边去走走。”既然马里尤斯不到她这边来,她就到他那边去。这种时候,任何女人都像穆罕默德。再者,奇怪的是,一场真正的爱情,在男青年身上的最初表现是胆怯,但在女青年身上则是胆大。

  那天,珂赛特的目光使马里尤斯失魂落魄,而马里尤斯的目光则使珂赛特浑身颤抖。马里尤斯走时满怀信心,珂赛特走时却忐忑不安。从那天起,他们相爱了。

  年轻姑娘的心灵是洁白的,由冷漠和快乐构成,就像白雪。爱情是太阳,遇到爱情,心灵便融化。

  你想穿上等黑呢衣服、薄底漆皮鞋,你想烫头发,上香喷喷的发油,讨女人喜欢,打扮得漂漂亮亮。结果你会被剃成光头,穿一件红囚衣,套一双木鞋子。你想戴戒指,结果是脖子上套枷锁。你要是看一眼女人,就要挨一下棍子。你二十岁进去,五十岁出来!你进去时年轻力壮,脸色红润,精神饱满,明眸皓齿,头发秀美,出来时弯腰曲背,满脸皱纹,缺牙少齿,面目丑陋,满头白发!啊!可怜的孩子,你走了一条歧路,游手好闲会让你干坏事。

  他扶着她,身子摇摇晃晃。他仿佛在腾云驾雾,双眸炯炯发光,大脑停止转动;他觉得自己在做一件虔诚的事,却又在亵渎神灵。不过,尽管他感到这个可爱的女人靠在自己怀里,却对她毫无欲望。他已爱得神魂颠倒。

  为什么?这是大自然的法则。

  他跌坐到长凳上,她靠在他身旁。他们不再说话。星星开始放出光芒。他们的嘴唇怎么会相遇的?想一想鸟儿怎么会歌唱,白雪怎么会融化,玫瑰怎么会开放,五月怎么会鲜花怒放,拂晓怎么会在颤抖的山丘顶上树林后面泛起白光,就会知道了。一个吻,一切尽在其中。

  两人激动得打颤,炯炯的目光在黑暗中互相凝视。他们感觉不到夜晚的阴冷,石头的阴凉,地面的潮气,野草的露水,他们互相凝视着,他们心潮澎湃。不知不觉中,他们的手已握在了一起。

  爱情就是两个灵魂,两具肉体恨不得完全相融在一起,所以才会抱得这样紧。

  他们渐渐交谈起来。继完全的沉默之后,是热烈的互诉衷肠。在他们上空,夜色宁静而灿烂。这两个似精灵般纯洁的年轻人,把心里的一切全倒了出来,他们有什么梦想,如何狂热,如何狂喜,如何心醉神迷,如何想入非非,如何心灰意冷,如何远远爱慕,如何遥相祝愿,见不到面时又如何痛不欲生。他们的亲密已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互诉着心中最隐秘、最神秘的想法。他们幻觉丛生,真诚而坦率地把爱情、青春和残余童年使他们产生的想法,全都倾诉出来。他们把心里话都倾注到对方心中,一小时后,那少男便有了少女的灵魂,而那少女也有了少男的灵魂。他们彼此渗透,彼此诱惑,彼此迷恋。

  歹毒之人你救不了他,他已经完全麻木了,想要叫醒他只会溅得你一身血。

  他双脚一着地,感到自己已脱离险境,便不再觉得疲劳,也不再发僵和发抖了。刚才那场噩梦烟消云散,他那怪异凶残的智慧苏醒过来,恢复了自由,准备向前冲杀了。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现在,我们去吃谁?”这个透明而可怕的“吃”字,意义毋庸解释,包含“杀人、谋害和抢劫”多种意思。

  洞房情话的前奏曲,是感情的抒发,歌与诗的合流,鸽子咕咕求偶声的亲切夸张,是表达爱慕之情、扎成花束发出醉人芬芳的文雅言词,心对心的难以描绘的嘤嘤细语。

  一朵玫瑰色的云彩飘浮在上空。这两个人就这样生活在高空,仿佛不生活在尘世。

  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已经升华,不能再在地上行走,但又人味太重,还不能融入蓝天,有如悬浮着等待沉淀的原子;表面上看已超越命运;不知道还有昨天、今天、明天的惯常循环;惊叹不已,如醉如痴,飘飘悠悠;有时轻盈得可以飞向无限。

  公民们,你们能想像出未来吗?城市的街道洒满阳光,门前绿树成荫,各民族情同手足,人人公正无私,老人祝福孩子,过去热爱现在,思想家有充分的自由,信教的人完全平等,上天作为宗教,上帝是直接的神甫,人的良心变成祭坛,不再有仇恨,工厂和学校充满友爱,赏罚晓之于众,人人有工作,人人有权利,人人安居乐业,不再有流血,不再有战争,天下的母亲幸福快乐!

  征服物质,这是第一步,实现理想,这是第二步。好好想一想人类的进步。在原始时代,人类看见七头蛇在水上喘气,火龙喷出火焰,鹰翼虎爪的怪鸟从天上飞过,无不惊恐万状。那是些胜过人类的可怕野兽。然而,人类设下陷阱,智慧的神圣陷阱,最终捕获了这些怪兽。我们降服了七头蛇,它叫汽船。我们降服了火龙,它叫火车头。我们就要降服怪鸟,已把它抓在手中,它叫气球。当普罗米修斯的这一事业完成之日,人类能随心所欲地驾驭古代的三大怪物——七头蛇、火龙和怪鸟,也就是说,人类成了水、火和天空的主人,那么,人对于其他生物所处的地位,就相当于古代的神对于人所处的地位。

  闺房是含苞未放的花儿的内室,是黑暗中的白色,是未开放的百合花的花心,只要太阳没看过,男人就不该窥视。含苞未放的女人是神圣的。那裸露的纯洁无瑕的小床,那连她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半掩半露的美妙玉体,那藏进拖鞋里的洁白的秀脚,那视镜子为眼睛,在它面前也遮遮藏藏的酥胸,那听见家具爆裂的声音和车辆驶过的声音,也要赶紧往上拉一拉以便遮住玉肩的衬衣,那些打了结的缎带,那些扣住的搭扣,那些拉紧的束带,那些颤动的声音,那些因为怕冷怕羞而发出的微微颤抖的声音,那些因为受惊受吓而做出的妙不可言的动作,那有如插了翅膀、动辄就有的不安,那如晨曦中的云彩千变万化、楚楚动人的服饰,这一切都是不该细述的,点一下还嫌太多。

  以前当我初中高中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身边的女孩子有多么可爱,有多么青涩稚嫩,而等到我大学毕业后,我惊觉这些穿着宽松校服的女孩子,这些没有涂抹胭脂水粉的女孩子,这些调皮可爱的孩子,这些皮肤光滑得像婴儿的女孩子,这些未来还有无限可能的女孩子,这些身体还在发育过程中没有成熟的女孩子真的充满了光芒。

  男人的目光,面对一位少女起床,要比面对一颗星星升空更虔诚。一旦可能触及,当即倍加尊敬。桃子的茸毛,李子的白霜,雪花的晶体,蝴蝶的粉翅,比起纯洁无垢却毫无意识的少女来,就成了俗物。少女只是梦幻中的一道微光,尚不是一尊雕像。她的闺房隐蔽在理想的阴影部分。目光不慎触及,是对这阴影的冒犯。如若凝视,便是亵渎了。

  神奇的小精灵。简直是混战中刀枪不入的矮神。子弹在他后面追赶,他却比子弹更敏捷。他在与死神玩可怕的捉迷藏游戏。每当塌鼻子的死神向他靠拢,他就用手指把他弹开。

  夜空没有星光,一片漆黑。在黑暗中,也许站着一个大天使,展开双翼,在等候这个灵魂。

精选《悲惨世界》读后感篇2

  一部小说读了半年,但读到最后依然恋恋不舍。《悲惨世界》如同一个黑洞,从最最不起眼的一个点切入,进入其中却发现在这个点背后蕴藏的是包罗万象的宏伟世界和极其耀眼的精神光芒。小说之中既有狠毒肮脏的恶贼,也有道德完美的圣人:既有纯粹无暇的爱情,也有充满悲壮的战争:既有天马行空的想象,也有严肃考据的历史。其中各色人物演绎着各种命运,也各自迸发着或肮脏或纯洁的色彩斑斓的精神光芒,并把所有展现出的精神推演到极致。伟大或低劣,生存或死亡,这些在本书中都有所涉及但绝不是真正的主题。《悲惨世界》名为悲惨,实则是在悲惨的境遇中寻求希望,最终获得光明的过程。无论是社会或人心都是如此。

  有人说伟大的著作应该平凡而真实,但《悲惨世界》恰恰相反,书中充满了浪漫的思想和传奇的经历,人物也非真实社会中可见之人,而是把每一种推向极致的情感赋予一个肉身的形象。马吕斯代表着灼烈的爱情:吉诺曼代表着深彻的亲情。德纳第是魔鬼的化身:主教则是天使的降临。沙威身上显尽法律的威严:安灼拉则为自由进步而战。除了对精神世界的极度挖掘,小说中也同样有着对社会现实的深刻批判。芳汀,爱潘妮,马白夫,小伽弗洛什和他的弟弟们,都是被黑暗的时代所付与悲惨命运的可怜人。严苛的法律、四流的罪犯以及上层的奢靡,作者毫不留情的将自己国家的种种暗伤揭露在阳光之下。不过即使如此,小说中仍无处不体现作者对这个伟大而不完美的民族的敬爱之情。从恢宏磅礴的滑铁卢战役,到阴暗涓细的下水道,作者无不以独到的角度全面阐释真实的历史和时政的善弊。在论述里也多次提到过中国,这让我不禁感叹,在整个欧洲都跟着历史车轮日益前进的时候,中国却还沉浸在盛世的浮梦之中。也许当时的中国就是缺少作者这样能洞悉天道发展,顺应自然趋势的人吧。

  当然作者还是更注重于体现人类复杂的精神世界,在作者看来,最激烈动荡的历史变革和一个苦役犯的内心风暴同样值得歌颂。这个苦役犯就是冉阿让。冉阿让是所有矛盾的交集点,是正邪互相拼杀的战场。他在每一次鲜血淋漓的思考中重新站起,在逐渐加难的考验中步步升华,以至最终近于神圣。他不似主教从内到外尽散发着圣洁的光芒,在他心中始终存在善恶的两个自我,在善恶地生死搏斗中读者会感到一股正义的暖流在胸膛鼓动,随之流遍全身,涤荡心灵的每个角落。这种描写真正体现了文学真正的内涵与高尚。冉阿让这个形象也从最初令人同情,渐渐变得值得敬佩,直到最后使人崇拜。一个从地狱走出的天神,原比一直高高在上的上帝更值得人信仰。

  那么是什么使冉阿让的良心始终能击败私欲呢?简单来说只是一个字:情。冉阿让一生有三次为情所救,逃脱了彻底跌入地狱的悬崖。第一次是主教的恩情,正如主教自己所说,他用两只烛台从上帝那里赎买了冉阿让的灵魂。正是这次神圣的交易,让那颗满是仇恨的心灵照进一律亮光。

  主教是小说中两个完人之一,另一个是德纳第,您先别忙着吐槽,俗话说:做一件坏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坏事。而德纳第做了一辈子坏事,最后还得了善终。这样完美的坏人怎能不让人赞叹?德纳第这个角色其实并不真实,他是社会中所有黑暗势力的具象体现。他与冉阿让做对一生,而最后因坏心而使冉阿让获得清白,也算是他一生中唯一的“善事”。我至今还是不明白在容得雷特小屋冉阿让拿着烙铁为什么不逃走,而是束手就擒。希望有人能帮我解答。

  冉阿让第二次得到救赎是因为对芳汀的同情:芳汀是黑暗社会下最苦难的底层女性的具象体现,当她卖掉头发、拔掉门牙在绝望当中说出“他妈的,都卖了吧。“这种坟墓般的阴惨气息是让人无比心痛地。芳汀是《悲惨世界》中最悲催也最使人同情的角色。也正因为冉阿让对她的同情与愧疚才有信念再次越狱,引出后面的全部故事。

  冉阿让第三次的自我超越是由于对珂赛特的情感,这种情感很难在前面加一个词去定义。他对她既像女儿那样疼爱、也像对母亲那样依恋、也像夫妻间互相扶住、甚至像对物品那样想永远占为己有。这种复杂的情感在冉阿让惊慌而单调的生命中形成了支撑他精神的支柱,而让珂赛特幸福快乐则是他活下去的信仰。可是珂赛特爱上了马吕斯,冉阿让必须在精神的支柱和活下去的信仰之间做出抉择。在一场猛烈无比的精神挣扎之后,信仰战胜了支柱,父爱战胜了私欲。他把马吕斯从死亡绝地艰难救出,自己却主动接受屈辱,承担抽走支柱和失去信仰的夕阳残辉。

  马吕斯也算小说中主角之一,他是呈现极致爱情的一个载体。他为了心爱的珂赛特可以决绝外公、忘记父亲、无视朋友、抛弃信仰以至生命。在他身上有时能看到最璀璨的光点,有时却又能感到比德纳第更加使人讨厌的东西。他与珂赛特的绝美一吻,不知催下多少人幸福甜蜜的眼泪。而他为珂赛特去排挤驱赶冉阿让的时候,又不知惹来多少厌恶憎恨的目光。还好、作者是仁慈的。他让德纳第在最后时刻用诬陷的证据证明了冉阿让的神圣和他的错误,使得他能在最后之前有机会忏悔道歉。但那已不重要了,当冉阿让在珂赛特和马吕斯的挽留声中与世长辞之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纯洁无瑕的灵魂奔向微笑着迎接他的主教。

  写到这里似乎已该结尾,但有一个人不得不说,如果没有他也就没有冉阿让悲惨而壮丽一生。这个人就是沙威。沙威是当时严苛冷酷的法律精神的缩影。他用生命去信仰当时的法律,这种信仰使他有时公正威严如天神:有时又阴险刻薄似走狗。沙威是好人还是坏人很难说清楚,他用自己纯真的天性笃信着认为对的事物,然而他笃信的事物在当时却需要剧烈地变革。沙威的精神值得人们尊敬,但他所做的事情则惹人厌恶。应该说沙威是一个心性纯洁而信奉黑暗的人。

  沙威和冉阿让之间既是天生的死敌,到最后又成为特殊的朋友。沙威如同猎人一般将冉阿让这个猎物不断驱赶追逐了一生,但也正是这种逼迫使冉阿让不停探索挣扎,一步步向上攀登。在街垒中,猎物最终俘获了猎人。冉阿让用仁慈彻底击溃了沙威一生秉持的信念,让沙威醒悟这世间还有必法律更崇高的事物。但这一醒悟无疑是沙威无法承受的,他在桥边的痛苦思考看似是因为忠义难两全,实则是三观尽毁之后灵魂无处寄托的精神碎裂。而最后地一跃,即代表仁慈征服了严酷,也意味着当时的法律在人心中的崩塌。

  《悲惨世界》中无论是展现壮烈的历史或探究人类的心灵,总是起于苦难而通向光明。这种光明是民族的闪耀,更是人性的绽放。这种光明势必会在涤尽泥沙的岁月汪洋中永存使人坚强的力量。

精选《悲惨世界》读后感篇3

  当我阅读完《悲惨世界》这本书时,心中一种难以言明的感动油然而生,我感觉我的心灵受到了一次洗礼。这本书让我受到了很大的震撼!冉阿让从一个阶下囚变成一个善良,受人爱戴的市长,这是一段多么辛酸的过程然而这部闻名世界的名着却将荒芜惨淡世界中人性种种改变尽收眼底然,我不禁对雨果这位浪漫主义作家心生敬意!

  这本书的主角——冉阿让,童年时没有上过学。成年之后,他成为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园艺工人,帮着他的姐姐抚养着几个可怜的孩子,过着贫困的生活。在一年冬天,冉阿让找不到因为没有工作可做导致家里饥寒交迫没有食物,在走投无路之下冉阿让便在一个面包店里偷走了一个面包,后来不小心被人抓住,被判了五年的苦役。这是何等悲惨的时刻,在家里还有一群孩子的情况下,冉阿让被抓后没有食物要如何生存。社会逐斥并无可挽回的抛弃一个有思想的生灵!冉阿让在监狱里备受凄苦,终于,不堪忍受监狱之苦的他,常试过四次逃跑,然而没有一次成功,却因此刑期被加刑到了19年。在这19年中这颗心灵在监狱残酷的世界中逐渐干涸,在刚开始的夜夜痛哭后眼睛也逐渐干涸。直到出狱,十九年中他没有流一滴眼泪。到了出狱的时候,冉阿让耳边听到这样一句话:“你自由了”。然而真的是这样吗?一张黄纸通行证,代表了他曾经的经历。冉阿让即使释放了,却也因此背负罪名,在出狱之后也没有地方愿意收留这个有这苦刑犯身份的人。

  冉阿让变得仇视法律,他开始放弃了这个社会。就在冉阿绝望的时候,卞福汝主教伸出了援助之手,愿意让这个曾经有过罪过的他在主教家里留宿,然而当主教熟睡的时候,冉阿让竟然想要杀了他,为的是偷走他家的银器,但在邻动手之际他想到了这个是唯一愿意收留他的人,于是他放弃了杀死主教,只偷走了银器,但在他离开主教家后确被人抓到,他再一次来到了主教的面前,但这次他是被人带来的,然而主教确说这是自己送他的,并将他放走了。卞卡福主教的善良感化了冉阿让,使冉安让开始重新认识这个社会,开始了自己全新的人生。

  冉阿让生性沉静,但并不忧郁,也许,这是天生富于感情的人的特点。冉阿让在教主的感化下,开始恢复人性,后来还当上了市长,成为了市长的他仍不忘教主的教诲,他开始热衷于慈善公益,然而即使是乐善好施的他,也因法律的滥判无辜,再度成为了阶下囚。,但他仍然将教主的恩惠牢记于心,他救助了孤女珂赛特逃出了法律的魔爪,他办学校、招无家可归的人做工、资助贫困,使当地经济繁荣。有一位老人被 压在车下,整个车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胸口上,此时除非谁去把车子从下面撑起来,否则无法把他救出来。谁有那么大的力量呢?人们都知道只有一个正在被通缉的苦役犯——冉阿让,才有那么大的力量。当时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正在旁边,可他要是去救的话,等于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可要是不救或是再犹豫几分钟的话,那位老人就会死去。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他还是冒着可能被认出来的危险救下了老人。 又有一位老人,他被别人冤枉顶替冉阿让被捕。当身为“马德兰市长”的冉阿让知道后再一次犹豫了。因为他知道真正的冉阿让就是他自己!但如果他不承认的话,没有第二个人会知道。况且他还是一个了不起的“市长”。而那位老人只不过是个年过半百、毫无用处的人而已。可就在宣布那位老人有罪的时候,他竟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冉阿让!为此他放弃了一切已得到的地位与荣华,以再一次进那已经呆了19年的牢房为代价,救下了那位又是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而在之后冉·阿让为了让珂赛特得到幸福,设法成全了珂赛特和马吕斯的婚姻,并向马吕斯表白了自己曾是苦役犯。不料遭到马吕斯的鄙视,拒绝他再和珂赛特见面。当马吕斯得知冉·阿让就是自己到处寻找的救命恩人,即是受人尊敬的马德兰先生,他这才悔恨交加,立即带着珂赛特去看望老人。但是冉·阿让由于情感上受到打击,这时已处于弥留之际。老人向他们作了临终的嘱咐,便惨然离开了人生。

  这不得不让我感叹人性的黑暗,社会的虚伪,人们尔虞我诈的阴险,也让我为冉阿让这类平凡而普通的人民,为反抗社会的不公而做出的伟大贡献,他们是可爱的。故事是悲惨的,但是他向我们揭示的种种真实,是这部恢宏庞大又细腻入微的巨着精彩之处,也是让我为之鼓舞的地方

  冉阿让曾经是一个心中没有爱的逃亡者,但是他却被教主的博爱一点一滴的感化着,让冉阿让弃恶投善,对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人给予无微不至的爱,也许这就是人性的魅力。但是,这个社会的丑陋与压迫,使冉阿让一再落入法律的魔爪之中,所幸他的心已是圣人的心,像那个主教一样。懂得爱,懂得宽恕!他放走了一直追捕他的侦察员沙威,他原谅一切,他是那样的温和、有大爱。谁能想象他曾经是一个残暴的苦役犯?

  整部小说在于怎样揭露这种社会压迫如何把人间变成地狱,也让我深切地体会到社会最底层穷苦人的生活,看到人性的善恶,并且时而为之感动。这不得不再一次的让我感叹巨匠雨果的文笔!光明磊落,宽厚善良的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受到人们的尊重。但是,阴险狡诈,自私自利的小人会永远遭到人类的唾弃。书中有许多角色也真是这个社会的缩影,比如店主德纳第,为了钱财不惜一切进行诈骗,一时声称自己是演员,一时又说是画家,但再高明的欺诈手段高,也掩盖不了自己丑陋的内心。在生活中也有着类似的事情:比如为了提高自己的成绩排名,而不惜考试舞弊,但这种行为纵使欺骗了老师,同学,但却永远也欺骗不了自己,欺骗不了自己的真才实学!任何刻意的伪装都将被识破,虚伪不可能永久。

  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压迫,没有了伪装,大家都像主教那般成为光明的使者,传递无私,善良的精神,让每一个都加入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队伍中来,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将会是何等的平等和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