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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作文]我和书的故事》900字|我与书的故事优秀作文

时间:2019-12-09 09:19:02 来源:学生联盟网
作文一:《[优秀作文]我和书的故事》900字

在我的记忆中最小的时候是爱玩儿那些能转动的玩具——汽车、飞机、小电扇……所谓读书是妈妈读书,我听书!但是几年后我的这种习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约四五岁的时候我认识的字不少了,可以自己读书了。我最喜欢看的是少儿版的《十万个为什么》,每天从幼儿园回到家我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书!我跑进自己房间从抽屉里抓出昨天看的那本,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展开夹着书签的那页如饥似渴地读着。书中一个个科学道理深深吸引着我,我竟没有发觉自己穿着防寒服在二十六七度的房间里坐了近几个小时。

美好的时光总是特别短暂,上三年级的那个五一假期我和妈妈去上海玩儿,回津那天是傍晚5:00的飞机,吃过午饭我们乘车早早来到机场,因为太早了,那次航班还没有开始办理登机手续,我们就来到机场里的书店看书。书店里顾客不少却很安静。妈妈很快端着一本书看了起来,我在书架前仔细挑选着我爱的书。嘿!《爱的教育》,我们语文书中《争吵》那课不就选自这本书吗?我赶忙从书丛中抽出它,身体靠在书架上,翻到目录寻找着课文中的故事……《宽宏大量的品德》写的就像我班的那些有正义之心的同学们,《吵架》像是我和同学发生小矛盾的场景,《雪球》类似于我上次弄伤雷晴眼睛的事情。一段段的故事把我们的校园生活展现在眼前,我简直像是在品尝着眼花缭乱的美食停不下来。

“坏了,坏了!”妈妈焦急的神情才把我们拉回到机场,“几点了?”“五点多了,我们怕是赶不上飞机了!”我们撒开腿向办理登机手续的柜台跑去。柜台上只有值班人员,值班的大姐领着我们跑到航空公司的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又带着我们通过贵宾安检通道,一路飞奔来到登机口,亲自把我们送上飞机……

从那次“追机”事件,我了解了书的魅力深深的吸引着我们每一个人,读书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我读《丁丁历险记》懂得了男孩子要乐于探索,勇于挑战,珍视友谊;我读《巴黎圣母院》懂得了人的魅力不仅仅在于外表,更发自于心灵,丑陋的外表遮挡不住人性的光辉;我读《季羡林散文》懂得了只要细心观察,用心体会,美妙的事物就无处不在。

书在每时每刻都吸引着我,所以我要多读书,多“和聪明的人谈话”。

作文二:《[优秀作文]我和书的故事》800字

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ABC,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x+y,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作文三:《[优秀作文]我和书的故事》800字

我有两个外号:“字迷”和“书虫”。这一点都不为过,我的确是一只书虫,一只迷恋文字、信奉“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书虫!

那次,我与妈妈一起来到姥姥家欢度中秋佳节。开始的几天还说得过去,可在我把姥爷的那本《唐玄宗传》看得都快磨破后,便再也无法找到能够让我阅读的“新”书了。

无奈之余我又把小妹妹的《幼儿画报》、《幼儿智力画报》以及姥爷压在写字台玻璃下的几张报纸读了一遍后,便开始“寻宝”了。我本想找点有字的东西看看,却只找到了一堆杂乱工具、几张印满广告的报纸和几块月饼。我只好耐着性子吃着一块哈密瓜馅的月饼。月饼的味儿不错,这好歹也缓解了我由于无书可看产生的火气。

“笃笃笃”,一阵敲门声,我从沙发上一跃而起,准是姥爷!姥爷答应今天为我买书的,现在一定满载而归!

急忙打开门,我迫不及待地从姥爷手里接过那一大摞书,细细一看,《包公案》、《海公案》、《射雕英雄传》、《神秘的九一三》……琳琅满目!我一下咬断了捆书的绳,一丢月饼,随手抄起一本《铁道游击队》兴致勃勃地看了起来。即刻,我便被书中那些片段深深吸引:队长老洪指挥队员把车开到六孔桥上,小坡与小山马上摘下两头的挂钩,彭亮与林忠摘下车上的枪,交给政委李正。接着,把两辆机车开出二里地,又全速倒车,风一般地撞向那辆载满军用物资的“皇军”列车。刹那间,六孔桥上闷雷滚滚,三个桥洞应声倒下,津浦线……

“蚂蚁呀!二哥快看!”小妹妹那一声高达二百分贝、尖声尖气的叫声把我带出了那枪光刀林的场面。我一边漫不经心地回了一句“二哥来了”,一边如梦方醒地回味着那些场景,同时一低头,天!从一个砖缝中冒出来的蚂蚁把那块被我“打入冷宫”的月饼围得水泄不通。我马上用水浇,用脚踩,可蚂蚁还是越来越多。最后,我找来姥爷帮忙,姥爷一看,立即抄起杀虫剂对着蚂蚁一阵喷洒,又把地拖了好几遍才算完事。

“你这孩子,一看到书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你说说,你当时注意点,会这样吗?”妈妈的批评叫我鼻子很酸,但我仍在心中对自己说:“今天痛读的感觉真好,不是吗?”

作文四:《[优秀作文]我和书的故事4》600字

我和书的故事

书,幼时就进入了我的世界,在我的心里它又有趣有又神秘。幼时,我拥有不少书了,但是,认字不多的我想想都知道了,我不会看书呀!小小的我不知道书有多少乐趣,所以我每天睡觉前都闹着妈妈讲故事给我听,而听故事的那段时间我认为是一天里最美好的时光了。当妈妈没有空时,总会给我看一本图画书打发我,开始,我只会看花花绿绿的图画,看到图片的故事、说明,我都不会看。

有一次,我还在读中班,听了妈妈讲的七色花的故事后,竟然下定决心找到那神奇美丽饿七色花,害羞的我竟然不怕同学的嘲笑走进了花朵盛开的草地里,一朵一朵花的慢慢查看。一边找一边想我的愿望。在我寻找的过程中,最让我欣喜若狂的就是我找到了一朵三色花,黄,红,橙这三种颜色和它好配呀!我好开心,小心翼翼的把它摘了下来,带着这朵漂亮的花儿给嘲笑我的同学看,他们都惊奇的看着“三色花”。书,让我的童年充满欢乐

终于,我上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了……我会看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地我喜欢上了童话故事,小说,作文书等有文字的书。童话故事把我带进了白雪公主,小白兔,灰姑娘的世界里,当看到他们战胜邪恶获得幸福时,我会高兴的欢呼雀跃。书原来这么有趣呀!我在书的世界加快了脚步!

书,就像一块大磁铁一样紧紧地吸引着我。每次只要我得到了一本新书,我就会迫不及待地想把它一次看完。看见书,我就像渴极了的人看见甘泉,饿极了的人看见干粮似的。我尽情地在书海中遨游,汲取里面的营养。

作文五:《[优秀作文]我和书的故事6》300字

我和书的故事

宁夏银川海原二小一(1)班:张崇文

指导老师:鲍兴霞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说的。我也喜欢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欢乐,带来了生活中的色彩。

有一次,我为一本童话故事集和妈妈哭闹不休。那天,妈妈带我到书店给姐姐买资料书时,我无意中一眼看中了一本童话故事集,就大声喊:“妈妈,快瞧!这儿有一本好得很的书,我要!”而妈妈却笑着说:“切,一本童话故事集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呀?那是书,又不能玩,真是个孩子!”我急了,跺着脚说:“不嘛,我要买……要买……”妈妈最后还是拒绝了我。在回家的路上,我和妈妈没说一句话。回到家里,我放声痛哭,跑到我的房间把门锁了。2个小时,6个小时,8个小时……妈妈心里既着急又担心。最后妈妈给我买了那本书,我高兴的亲了妈妈一口。

就这样,我和书交上了好朋友。只要有时间,我就读书。那么,聪明的,你呢?

作文六:《[优秀作文]我和故事书》900字

书,我喜欢读你,喜欢懂你!你那行云流水般通畅,天高云淡的深邃,让人陶醉,一篇篇欢快音符的乐章,一幅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带动着我的人生起舞,为我带来无限乐趣。

我与书的第一次结缘,记忆深刻,在我还没上幼儿园时,妈妈就喜欢给我买书.一次,我讲的与书中表达的是同一个故事,记得当时我一蹦三尺高,特别有成就感,兴趣倍增。由此我就迷上了看书,慢慢地《三只小猪》、《黑猫警长》……就成了我幼时的宠儿。

还记得我上大班的时候天天晚上都给妈妈和爸爸讲故事,尤其当我读错音时,他们总会捧腹大笑,说:“不是这样读的!”而当我读好的话,妈妈总会给我糖吃。有时讲故事还把爸爸妈妈弄睡了,这是我小时候读书。

在我7岁那年的冬天里,我和爸爸常去书店里看书。有一次,我无意中拿起了一本《齐乐天和他的老舅》看了起来,。《天使之泪失窃案》、《3000A的由来》看和我眼花瞭乱。正当我看得起劲的时候,爸爸说要回去了。我只好放下书,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店。

回到家后,我乞求着让爸爸买一本《齐乐天和他的老舅》给我,爸爸爽快地答应了我。第二天一大早就把一本《齐乐天和他的老舅》放在了我的床头。我像得到了一件稀世珍宝,喜欢得不得了。我还用牛皮纸给它做了件衣服。可能是因为太喜欢了,一天要拿出来看十几遍。

一转眼,“当当当……”十点钟的钟点敲响了,我该过去睡觉了。可是我还没看够呢!我心里想着,怎么办呢?哎!有了!我可以在房间里开着灯继续看呀!我拿着书,偷偷摸摸地走到了我的房间开着灯继续看了下去。一页,两页,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一转眼,十分钟,十五分钟,二十分钟 ,我看得几乎望了时间。“当当当……”十一点的钟声敲响了。到了爸爸过来“巡察”的时间了。我赶紧关上灯,把书放在被窝里,闭上眼装睡觉,爸爸来看了一会,就出去了。他应该没发现。就这样,半个星期过去了,他还是没发现。在下半个星期的某一天晚上,爸爸居然提前来“巡察”了。他小心翼翼地开了门,发现了我在看书,一会儿后,他轻轻地关上了门。我听见了很轻的关门声,心想:糟了,爸爸发现了。果然,第二天一大早,爸爸就把我的床头灯给没收了。唉,又不能看了。

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爱你,我喜欢你——书。

作文七:《[优秀作文]我和书的故事——择书记》700字

你知道吗?4月23日是什么节日吗?我来告诉你吧,这天是“世界读书日”。他不但是世界读书日,而且还是我这个小小人物的生日呢!所以很小的时候,我便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还是咿咿呀呀学语时,便会很安静地坐在妈妈怀中认真听妈妈讲故事,再大一点那小小的方块汉字就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促使我进入书的世界,书的海洋……

假日里的一天,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来到儿童读物区,妈妈微微一笑说:“宝宝,你可以挑一本你自己喜欢的书。”顿时,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一下子就奔到一排排的书架前,急切地寻找着自己喜爱的书籍。

忽然,我的眼前一亮,发现了一本《公主的故事》,要知道,这可是我转了好几家书店都没有买到的书啊!我小心翼翼地把它从书架上取下来,紧紧地抱着,生怕它从我的手上被人抢走,生怕它此时会长了翅膀飞走。于是,我急忙拿起书地准备找妈妈买下这本书,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又发现书架上的《青铜葵花》,唉!这也是我最想看的书。怎么办?我拿起《青铜葵花》,一页两页……我越看越想看。再看色彩丰富,图片多且养眼的《公主的故事》。一时竟让我不知选哪一本才好。《青铜葵花》里的语言生动优美,可它却没有《公主的故事》色彩丰富,人物形象可爱。我心里就像两个小人在吵架,一个说:“这本好!”,另一个说:“不对,这本书好,要这本书。”我一会儿拿起这本,一会儿拿起那本,一会儿摸摸这本,一会儿摸摸那本……正在我犹豫不决时,我想起了妈妈曾经说过:选读物时,要看那本对你的学习有用,你就选择哪本书。

是啊,《青铜葵花》这本书语言丰富优美,对我积累词语,学习好词好句,对写作有帮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这本书,有依依不舍地把《公主的故事》轻轻地放回书架,一步三回头地望着《公主的故事》向妈妈走去。

在这次购书中,我学会了选择,学会了选择一本好书。

作文八:《[优秀作文]我和猫的故事》800字

唉,这只猫可真是古怪。虽然我对它颇有微词,但不敢抱怨,谁叫它是外婆的“新欢”呢。

说它老实吧,它有时候确实很乖。它会自个儿找个阴凉的地方,成天睡大觉,什么事都不用干,惬意得很。但你若想它活动一下,它一下就没了踪影,几天几夜不归,任凭你怎么找也找不到,待你就将对它放弃希望时,它就如去时那般神秘地回来了,随后狼吞虎咽地大吃一通,再睡上个几天几夜。说它懒吧,倒也是啊,要不然怎么会从一开始的“白骨精”变成如今的“猪八戒”呢?但当你一看到它抓老鼠时的那份认真,又开始怀疑起自己之前的判断了——一连几个钟头都蹲在洞口,即使面对自己最喜欢的鱼也无动于衷。那架势,大有不抓到老鼠不吃饭之势,令人好不心疼。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一会舔舔你的手,一会又用它那雪白的身子蹭蹭你的脚,还用它那“梅花小掌”在你的稿纸上留下它美丽的印记。它若任性起来,在园子里乱蹦乱跳,闹得鸡犬不宁,小虫所在之处,枝折花落。

不仅如此,它还是一位金贵的“大小姐”呢。吃饭时,你需得给它准备好餐巾和桌子,再把它“请上桌”,再给它系好餐巾,装好饭菜,自己才能吃。若是遇到它最爱吃的鱼时,还得给它挑去刺,待它吃饱后才能好好坐下来吃个饭。

有一次,外婆让我来“服侍”它吃饭,我故意无视它,自己坐下来大摇大摆地吃着饭。它见没有人理它,就跑去和外婆撒娇耍赖,外婆心疼她的“宝贝儿”,就命令我赶快去“服侍”它吃饭,我也只好乖乖从命,愤愤地帮它挑刺,它还故意刁难我,这也不是,那也不是。虽然我心里有很多怨言,但碍于外婆的威慑力,也只好忍气吞声地“服侍”它。待这位“大小姐”终于吃饱喝足以后,我已是满头大汗了,在它懒洋洋地走回自己的窝时,还不忘嘲讽我几句,气得我肺都炸了,恨不得当场把碗砸了,但看在平时它抓鼠有功的份上,我的心又软了下来,原谅了它。

这就是我家的那只令人又爱又恨的猫,老实却又贪玩,称职却又任性,真不知叫人怎么办才好。

作文九:《[优秀作文]我和诗的故事》500字

从小到大,诗伴随着我走过春夏秋冬,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今天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与诗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与诗相遇在南山脚下。

我看到了,我看到了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身影。

那么随意,那么放荡不羁,采一朵路边的野菊,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没有被困难挡住他的步伐,终于悠然的看到了南山的身影。

我于是相遇在草原上。

我看到了,我看到了梵高正挥舞着手中的画笔,构筑那幅美丽的向日葵。

也许只有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意境中,他才会挥舞着手中的画笔,画出他的梦想。

于是,我看到了向日葵一花独秀的风采。

我于是相遇在海边。

我看到了,我看到了昔日一统北方的领袖曹操望着无边无际的大海,吟道“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也许,只有大海才能懂得他的雄心壮志,用诗歌才能咏出他的志气。

于是便有了“千里走单骑”的英勇,“挟天子以令诸侯”的风采,才有了那华容道上一抹决然而去的身影。

我与诗的故事,有了陶渊明的步伐,有了梵高的画影,有了曹操的雄心壮志。于是,我与诗的故事不再单调无味。

我与诗的故事,乐哉!悲哉!壮哉!

作文十:《[优秀作文]我和猫的故事》1500字

大家都知道,我爱猫。

猫是受人喜爱的,连大作家老舍先生对猫也是情有独钟。对于我们这些小公民来说,“喵星人”的魅力可谓是“所向披靡”的。

记忆中,我养的第一只猫是一直通身雪白无瑕的可爱猫咪,那个时候对我才两三岁,与那只小猫相处的日子虽记得不清了,但她那慵懒,可爱的神情仿佛就在我眼前。她叫咪咪,很普通的名字,我幼时的玩伴。咪咪很乖,很懂事,譬如有时妈妈忘了收起来的食物没经过允许她是从不碰的,譬如她在院子里方便后总会用爪子刨土埋上……凡此种种,她一直做的很好,让我们家一个劲儿的直夸。猫喜干净似乎是天生的,轻微的洁癖让她一直保持着“白衣翩翩”的形象,灵动而惹人喜爱。

咪咪一直在乡下爷爷家呆着。

每次,我出门无法带上她时,她就会在门前目送我远去:等我回来时,她便又迎面跑来扑到我的怀里,舔舔我的手指向我撒娇。每晚,她会蹭蹭我的掌心,寻个舒坦的地儿去睡觉,可每当第二天,妈妈都会告诉我咪咪在夜里捉老鼠的功勋伟绩,是何等威风!遗憾的是,我至今都没有亲眼目睹猫捉老鼠的“神迹”。

后来,一次暑假回老家时,喵喵的叫声却怎么都听不见了,爷爷说咪咪走了,悲伤将我掩埋,记忆中那个雪白的身影再也没有扑到我的怀里,我哭了,泪水朦胧中,我看到一团白影缓缓消失了,怎么都抓不住……

过了两三年,一直黑白灰相间的淘气小猫又闯了我的生活。作业本上的一个个梅花印儿令我恼,可一看到他那可爱的小模样,我便打也不是骂也不是,只好任由他撒欢。可在他看来,就这成了变本加厉的“许可证”了。可悲的,我幸幸苦苦埋头几个夜晚赶出来的暑假作业变成了漫天飞舞的“雪花”,邻居家爷爷养的几只小鸟也被他残忍地纳入腹中,不过他那利落的动作还真让人咂舌。我实在忍无可忍,无奈之下没收了他最爱的小黄鱼,可不想,在一次晚饭过后我们将他锁在家中出去散步回来时,他竟将挂在厨房门上袋子里的小黄鱼给撒了一地,抬头看去,只见袋子破了个大口子,只有零星几只小黄鱼在里面,孤零零地挂在门上。再看他那鼓起的小肚子和满足回味的神情,真叫我们哭笑不得。

最后,这只调皮可爱的猫咪也走了,听说他是不小心吃了安置在小区角落里的老鼠药而殒命的。不是说猫有九条命的吗?为什么他是个例外呢?对了,他也叫咪咪,咪咪又不在了……

大约十岁的时候,别人又送我了一只老猫,她叫贝贝,母的,是只长毛猫。不久,她怀孕了,平安诞下一窝小崽,却只活下了两只。一只纯白,另一只除了头上有团圆圆的黑点外,其他也是纯白。一只叫白白,一只是点点,名字是我取的。他们刚生下来的时候好丑,皱巴巴的,没有毛,手掌一半的大小,眼睛紧闭着,乍一看像只小老鼠,一点儿也不可爱。对于见惯了毛毛的像个小绒团的小猫的我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

渐渐地,他们长大了。

两个毛绒绒的小肉球立刻让我喜爱极了。我不知道其他猫儿们是怎么样学会走路的,反正白白和点点可是我“言传身教”的。

在夏天午后还不错的阳光下,我将他们放在小区花坛边的小道上,而我呢,先甩甩脚,“卖弄”一下我鲜艳的鞋子,然后一步一步慢慢往后退,他们想抓鞋子,便跟着我的鞋子往前走。一步,两步,摔倒,爬起,再走……点点很勤奋,卖力地跟随着我的脚步,而白白呢,懒洋洋的趴在地上晒太阳,跟动画明星懒羊羊有的一拼。这时我就只好再去白白眼前晃晃我那鲜艳的鞋子“引诱”白白站起来继续走路……

我还给他们洗澡,他们都不喜欢被泡在水里,他们更喜欢用舌头舔舔身子来给自己梳毛。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一次我们一起晒太阳,他俩吐出舌头散热,我才发现他们用舌头梳毛的“秘密”。原来,猫咪舌头上有几排倒刺,用舌头舔身子,便可像拿一把大刷子梳毛能清除污垢,顿时觉得他们很聪明。

白白与点点最终因为爸妈的原因被送走了,从此,我再没养过猫。可有时在街边看到一只可爱的猫咪还是忍不住会驻足一阵。

我与猫的故事似乎还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