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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12篇

时间:2024-04-19 16:48:03 来源:学生联盟网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第一条总则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12篇,供大家参考。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12篇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1

  第一条 总则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XX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

  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

  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

  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

  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

  3. 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

  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

  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

  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

  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

  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

  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

  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

  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

  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

  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____月和____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合营一方未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如期缴付或者缴清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逾期仍未缴付或者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营合同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应当在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营企业或者申请批准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营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未缴付或者缴清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前款违约方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缴付部分出资的,由合营企业对该项出资进行清理。  

  第四十五条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六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 适用法律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修改、终止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可自行和解或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商事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和解或调解成功达成和解协议的,各方可将该和解协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作出和解裁决。  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应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在选定的“□”内打“√”):  □ 直接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仲裁  □ 直接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 提交其他仲裁委员会仲裁。该委员会名称为:  □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合营各方应当继续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十八章 文 字  

  第五十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注:也可以用中文和合营各方商定的另一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若只用中文书写,则本章可省略)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一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文件,包括:合资公司章程、……,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上附属文件如果与本合同相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经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合营各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中国省市签署。  (注:如果各方均由法定代表签字,则“或授权代表”要删掉。否则,以下各签字人的身份要分别区分列明。)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X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共同投资兴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本合同。

  第二章 合营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_________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国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名: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第三章 合资经营企业的成立

  第二条 以上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其它有关法规,同意在_________建立合资经营企业。

  第三条 合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企业)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第四条 合资企业是经_________(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成立,并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件规定。

  第五条 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亏损。

  第四章 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营双各方合资经营的宗旨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和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积极研制、开发和生产国内外市场适销产品,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七条 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

  第八条 合资企业的经营规模为:_________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资企业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第十条 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外币_________)

  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资双方的出资方式:

  甲方:现金_________元,建筑物折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土地使用权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____元,机械设备折_________元,工业产权折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由合资各方按其出资比例自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_________天内一次性投入。(或分期投入)

  第十三条 合资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非合营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营各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甲方责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

  (二)办理申请设立合资企业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三)办理申请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四)组织合资企业厂房和其他配套设施的设计、施工;

  (五)协助办理外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六)协助合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迅设施等;

  (七)协助合资企业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八)协助合资企业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九)协助外方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暂住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

  (十)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一)按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如期出资、并负责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实物运至XX市目的地;

  (二)协助合资企业办理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合资企业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资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

  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资企业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合资企业设董事会,合资企业成立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 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甲方委派出所_________人,乙方委派_________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__人,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副董事长由_________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企业业的切重大事宜。

  对于下列事项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一)合资企业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企业的中止、解散。

  (三)合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和转让。

  (四)合资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于其他事宜,可采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决定。

  第十八条 董事长是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取权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一般应在企业法定地址所在地举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一条 合资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理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处理重要问题时,应同副总经理协商。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董事会可以随时解聘。

  第九章设备购买

  第二十四条 合资企业所需的机器设备、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就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二十五条 合资企业委托_________方在国际市场先购设备、材料等物资,其他方有权参与选购。

  第二十六条 合资企业从国外市场购买的设备、运输工具、原材料、配套件等,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规定,提交中国商品检验机构检验。

  第十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七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市场销售。

  第二十八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按以下方式销售:_________

  第二十九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我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资企业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的分支机构。

  第三十条 合资企业的产品商标由董事会确定后报工商管理部门登记。

  第十一章 税务、财务、会计与统计

  第三十一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国有圈税收法规缴纳各项税金。

  第三十二条 合资企业职工按照中国有关税收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三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它有关法规的规定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四条 合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本企业的会计制度。

  本企业的会计制度须报_________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合资企业按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如实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并向原审批机关抄报年度会计报表。

  第三十六条 合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标准,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审批机关、统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备案。

  第十二章 外汇管理与保险

  第三十七条 合资企业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规定办理。

  第三十八条 合资企业应自行解决外汇收支平衡。

  第三十九条 合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应在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价值、保期等按国家有关的规定由合资企业董事会决定。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与工会组织

  第四十条 合资企业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国其它劳动管理法规,经董事会研究制度管理方案,通过合资企业与合资企业的工会组织集体或职工个人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XX市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合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等,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二条 合资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合资企业应按规定为企业工会提供经费和必要的活动条件。

  第十四章 合营期限

  第四十三条 合资企业的期限为_________年。合资企业的合营期限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并签署书面协议后,应在合营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合同的修改与变更

  第四十四条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合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变更、分立、合并、注册资本的增减、转让或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并签署书面协议,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十五条 合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章 解散与清算

  第四十六条 合资企业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散:

  (一)合营期限届满;

  (二)合资企业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四)合资企业未达到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的;

  (五)合营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六)合资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终止合资合同。

  本条第(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下,应由合资企业董事会或合营各方共同提出申请,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本条第(五)项所列情形下,守约方有权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资企业。

  第四十七条 合资企业宣告解散时,合资企业依法进行清算,清算期限、清算程序、原则和清算组织依照《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并监督执行。

  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与不可抗力

  第四十八条 由于合营一方不履得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致使合资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关有权报原审批机关批准解散该企业。继续经营的,违约一方应赔偿合资企业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十九条 合营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规定按期缴付其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守约方应当催告违约方在一个月内缴付或者缴清出资。如违约方逾期仍未缴付或缴清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合资企业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合营企业,守约方有权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合资企业或另找合营者承担违约方在合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违约方索赔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合同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失,根据实行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提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一条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就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事发之日起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其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二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一切争议,各方就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

  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经各方协商,提交促裁机构,按该机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五十三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有争议的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适用法律

  第五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方书写。

  第五十六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同时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包括:合资企业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销售协议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七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需_________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八条 合营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营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合资各方各执_________份,合营企业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营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3

  编号: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 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 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产品;

  鉴于乙方生产和销售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号注册商标;

  鉴于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 。

  3.“专利”,系指 。

  4.“商标”,系指 。

  第二条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 ,地址: 。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范

  1.甲、乙方

  合资经营合同

  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生产 (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 。合营企业将努力提高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资本结构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 ,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

  2.甲方出资:

  (1)厂房: ;

  (2)国产设备: ;

  (3)现金: ;

  (4)合资企业厂地: ;

  3.乙方出资:

  (1)现金: ;

  (2)先进设备: ;

  (3)工业产权: 。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专利许可

  1.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商标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

  第六条产品销售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2.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的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 %。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3.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4.合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

  第七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2.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 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 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换。

  4.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简单多数票作出。

  第八条管理

  1.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3.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劳动管理

  1.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2.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

  第十条财务与会计

  1.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的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曾,用于扩大生产和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资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2.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账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

  3.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月日至月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资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资本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税费

  1.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

  3.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

  第十二条合营期限

  1.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满前6个月向中国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第十三条解散与清算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员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第十四条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五条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通过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的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电报后 天内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双方据以友好合理地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八条通知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合营企业地址:

  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但改变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为准。时间按通知方所在的时区计算。

  第十九条唯一协议

  本协议是当事人的唯一协议,并取代当事人双方以前明确表示和暗示方式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形式、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二十一条文字

  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在产生分歧时,以中文本为准。

  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开首语中书面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二份。

  公司:(签字) 公司:(签字) 

  年 月 日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4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

  第一章总则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资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杭州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董事长 国籍 中国。

  株式会社系统创造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日本登记注册,其法定住所在。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代表取缔役社长,国籍:日本。

  第三章 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则,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条合资公司的名称为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外文名称为。

  合资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内。 邮政编码:310032。

  第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五条合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对合资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合资公司的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升企业的整体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资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第八条合资公司的生产规模:

  (注:按项目可行性批复写。生产性项目规模,以主产产品的数量表示;非生产性项目规模,按项目具体情况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和

  合资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第九条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万元,并以此为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万元,占%;乙方万元,占%。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万元

  机械设备 元

  厂房元

  土地使用权元

  其他元,共万元。

  乙方:现金万元

  机械设备元

  工业产权元

  其他元,共万元。

  第十二条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一次缴付,缴付的时间为 年月日之前。

  第十三条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另一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一、甲方责任:

  1、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3、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4、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协助合资公司招聘当地的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6、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7、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如期如数出资。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设备、材料有关事宜;

  3、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

  4、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购买和产品的销售方式

  第十五条对于合资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资,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决定在中国购买或者向国外购买。

  第十六条合资公司有权自行在国内或者向国外销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销售机构或者中国的外贸公司代销或经销。

  第十七条为了在中国境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合资公司可在中国境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十八条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经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并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合资期满后,商标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首届董事和正副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一、合资公司章程的修改;

  二、合资公司的中止、解散和延长合资期限;

  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

  四、合资公司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并。

  对下列其他事宜,可采取参加董事会会议的多数董事通过决定: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三、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

  四、制定合资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合资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七、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收支预算;

  八、其他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另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资公司。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另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九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推荐;副总经理二人,由 方推荐。总经理、副总经理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年。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各项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总经理对外代表合资公司,对内任免下属人员,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部门经理分别负责合资公司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解聘。

  第十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七条合资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中国的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与员工个别订立劳动合同加以具体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合资公司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在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税务、财务、审计、外汇

  第二十九条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员工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税金。

  第三十条合资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三十一条合资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的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账凭证、单据、报表、账簿,用中文书写。

  第三十二条合资公司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甲、乙方认为需要另行聘请会计师或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合资公司应予以同意,其所需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三十三条每一经营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第三十四条合资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合资期限

  第三十五条合资公司的期限为十年。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合资公司成立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应当在距合资期满天前向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报送延长合资期限的申请书

  第十三章合资期满财产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资期满或提前终止合资,合资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 超出实缴资本的部份缴纳所得税后,再根据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章保险

  第三十七条合资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境内保险机构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中国境内保险机构的规定由合资公司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八条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

  第三十九条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资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资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四十条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构批准终止合资合同。如甲、乙双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四十条规定,报经批准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三条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适用法律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九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五条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 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国×地×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或者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述人所在国进行:

  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在订立合同时,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第四十六条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章文字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日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一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四十八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如下附属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包括:

  1、合资公司章程;

  2、技术转让协议(或合同);

  3、合资公司进口设备等实物清单(或协议);

  4、合资外方实物进口清单(或协议);

  5、销售协议;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经贸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同。

  第五十条甲、乙双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住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双方授权的代表在 签字。

  甲方:公司(印章) 乙方: 公司(印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签字:

  签字: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5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 签约

  第一方:_________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__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

  第二方:_________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__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ageee ade

  _________ da f _________, _________ b _________ ca (eeafe caed “a a”), a cee ca ag

  egeed ffce a_________, ca, ad _________ ca (eeafe caed “a b”), a aeca ca ag

  egeed ffce a _________,

  a. 兹证明 ee 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乙方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专利(以下称“专利”)和_________号注册商标; eea a a

  egaged

  afacg ad eg _________

  ca; ad eea a b

  egaged

  afacg ad eg (eeafe caed “ceed dc”) ad a aeca ae g

  ceed dc (eeafe caed “ae”)ad egeed adea .____(eeafe caed “adea”); ad 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在_________地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eea e ae cde

  a adaage

  gae a

  ed ca (eeafe caed “ ee”) de e a f e ee39; ebc f ca

  egage

  e aface, ae ad deee f ceed dc ______.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eefe,

  cdea f e ee ad ceace decbed eeafe a a ad a b agee a f: 

  第一条 定义 ace 1  def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ageee, e fg e ae e fg eag e e ce cea dcae e

  e.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1.“ ee” ea e ca

  be gaed a

  e

  f ace 2 e

  e. 

  2.“许可产品”,系指_________。 

  2.“ceed dc” ea_________. 

  3.“专利”,系指_________。 

  3.“ae” ea_________. 

  4.“商标”,系指_________。 

  4.“adea” ea_________. 

  5._________。 

  . 

  第二条 建立合营企业 ace 2  fa f

  ee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1. a a ad a b a ae

  eff f e gaa f

  ee de e a f e ee39; ebc f c

  a. 

  2.合营企业称为_________,地址为_________。 

  2. e ae f

  ee  _________ 

  ega ae:_________.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3. a ace f

  ee a c

  e

  f e a, decee ad ee ega f e ee39; ebc f c

  a.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4.

  ee a ae e f f a ed ab c

  a.  e f,

  ad e f

  ee a be aed b b a a ad a b

  e cb

  e egeed ca

  a.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5. e eee f gag

  ee a be ea be b a a ad a

  b. 

  第三条 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ace 3  e, ce ad e f be 

  1.甲、乙双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1.

  e

  e

  f egeg ecc cea ad eadg ecca ecage,

  ee

  e ae-f-e-a ad aae ecg ad ee,

  effce aagee e,

  dce ceed dc c a be f

  a ad cee

  e d ae,

  a

  acee afac ecc

  e. 

  2.合营企业生产_________(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_________。合营企业将努力改进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2.

  ee

  dc _________ (ceed dc)

  a dc caac f _________ e e

  a.  ee a d

  be

  e ceed dc ad aagee

  a

  be abe

  ee ce

  e.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种,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3.

  ee a, f be, dee e aee f ceed dc

  de

  ee

  ae deee b

  e

  c ad

  e

  d. 

  第四条 资本结构 ace 4 caa ce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其中甲、乙双方各出资_________,即各占50%。 

  1. e egeed caa f

  ee a be _________(a f caa), f c af (50%)

  be cbed b eac

  a. 

  2.甲方出资 

  2. a a39; cb cde 

  (1)厂房:_________; 

  (1) bdg ad ee:_________(ae); 

  (2)国产设备:_________; 

  (2) deca-ade ee:_________(ae); 

  (3)现金:_________; 

  (3) ca:_________; 

  (4)合资企业厂地:_________; 

  (4) e e f

  ee:_________(ae). 

  3.乙方出资 

  3. a b39; cb cde 

  (1)现金:_________; 

  (1) ca:_________; 

  (2)先进设备:_________; 

  (2) caed ee:_________(ae); 

  (3)工业产权:_________。 

  (3) da e _________(ae). 

  (4)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a b a ee

  a a e eea dcea

  e da e cdg ce f e ae cefcae ad adea ega cefcae, aee f ad, e ecca caacec, acca ae, e ba f cacag e ce, e

  c. 

  4.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 eac a

  ee a a

  cb befe _________(e ). a dea

  ae

  be bec

  a ae f ee

  a cea f e

  cced e

  e. 

  5.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5. e afe f e a39; ae

  e egeed caa a be effeced

  e

  ce f e e a ad aa f

  gee ad e ae a e

  cae . 

  第五条 专利许可 ace 5 ae ceg aagee 

  1.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1. a b agee

  ga

  ee e fg ece cece: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1) a ece cee

  aface, e ad e ceed dc de a b39; ae accdg

  e e ad cd f e ae cee ageee aaced e

  e.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2) a ece cee

  e adea

  aeg ceed dc accdg

  e e ad cd f e adea cee ageee aaced e

  e.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3) a ece cee

  ace a b39; - f afacg ad aeg ceed dc accdg

  e e ad cd f e ecca aace ageee aaced e

  e.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 

  2. a a ad a b agee a ae

  e eec f

  ageee, e a ca , e abe ee ageee -- e ae cee ageee, e adea cee ageee ad e ecca aace agee

  e. 

  第六条 产品销售 ace 6aeg aagee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1. a a ad a b a be ebe f e ae f ceed d

  c. 

  2.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_________%。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2. e a a f ceed dc

  be d

  e feg ae  _________% f e a dc g a b39; aeg e

  e. eae a a a e

  ee

  e ceed dc g ca39; ade eab

  e. 

  3.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3. ceed dc a a be dbed

  e cee a

  e. 

  4.中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 

  4.

  cae f e eed a aea ad eceed dc, fe, aa ee e

  c.,

  ee a ge f

  cee ce ee cd ae e ae, b a a ace e dec f e d ae

  feg ecage f

  d. 

  第七条 董事会 ace 7 f dec 

  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1. e f dec

  e

  eade f

  e

  e. 

  ebe f a a e cceg

  e

  e. 

  2.董事会由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_________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___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________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2. e f dec c f _________(be) dec, f

  _________(be) cdg e caa a be aed b a a, ad _________(be) cdg e de caa a be aed b a

  b. e ffce e f e dec

  4 ea, c a be eeed

  e ce f e ae

  e

  e.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给予更换。 

  3. eeg a geea be ed a e ca f

  ee39; ega ae, ce eac e

  a. a

  f a eeg a c f

  fee a

  d (2

  3) f e de

  c. d a dec be abe

  aed e eeg, e a ae a eeeae

  be ee a e eeg ad e f . cae a dec de, eg,

  ee abe

  ff

  de

  e ffe f

  e, e ae agee

  ceae f

  ae a

  eacee a dec aed b e a a aed e dec e dea, ega

  e cd ceaed e aca

  c. 

  4.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4. dec

  e fg e a be ade

  e a ageed

  b e dec ee a e ee

  g.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1) aede

  e ace f ca f

  ee;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2) ea ad d f

  ee;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3) ceae

  age f e egeed caa f

  ee; 

  (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4) ege f

  ee

  ae ecc ga

  a.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微弱多数票作出。 dec

  e e a be ade b a e a e f e dec ee a e ee

  g. 

  第八条 管理 ace 8aagee 

  1.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1.

  ee a eab a aagee ffce c a be ebe f da aagee f

  e

  e. 

  2.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________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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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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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劳动管理 ace 9 ab aagee 

  1.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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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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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财务与会计 ace 10 faca affa ad accg 

  1.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和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益,用于扩大生产的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奖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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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帐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有关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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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3.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____月____日至____月3____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奖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酱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红利以_________(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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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税费 ace 11 a 

  1.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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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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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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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合营期限 ace 12 da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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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营期限为________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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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2.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江前6个月向中国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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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解散与清算 ace 13 d ad da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会。  acee f e d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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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a ae cceg e d ad da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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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第十四条 保险 ace 14 ace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_________投保。 ace ag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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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 

  第十五条 仲裁 ace 15 aba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a de, c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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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 ace 16 aede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主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  ageee a be aeded dg e da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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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ace 17 fce aee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未能履行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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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发报后_________天内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双方据以友好合理地解决有关问题。 

  2. e a affeced b fce aee ee a edae cabe e e a ab e ee, ad b ______ da afe e cabe e cefed dce ed b a bc cee gaa a e ace ee e fce aee ee a ae 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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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第十八条 通知 ace 18 ce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 ce 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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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ad aeed a f: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a 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a _________. 合营企业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 a 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但改变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为准。时间按通知方所在的时区计算。 ce a be de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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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唯一协议 ace 19 e ageee 本协议是当事人的唯一协议,并取代当事人双方以前明确表示和暗示方式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  ageee ce e ee 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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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第二十条 适用法律 ace 20 geg a 本协议的形式、有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e fa, ada, eea ad eface f

  ageee ae geed b e a f e ee39; ebc f c

  a. 

  第二十一条 文字 ace 21 agage 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在产生分歧时,以中文本为准。  ageee a be eeced b e ae 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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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 在以下开首语中书明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两份。  e eef, e ae ee ae eec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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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_________公司(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公司(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c:_________(gae) _________c:_________(g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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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6

  第一章总则

  ①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也可参考本格式签订。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营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_____市_____区_____街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_____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国____

  _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职务_____国籍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资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资经营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

  第三条合营公司的名称为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合营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合营公司生产经济范围是:生产_____产品;

  第八条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

  第五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营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

  第十条甲、乙方的出资额共为人民币_____元,以此为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

  其中:甲方_____元,占_____%;乙方_____元,占_____%

  第十一条甲、乙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厂房_____元;

  土地使用权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乙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第十二条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注: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

  第六章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由合营公司与_____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协议,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培训人员等(注:要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第十六条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注:在乙方负责向合营公司转让技术的合营合同中才有此条款。)

  1.乙方保证为合营公事提供的_____(注:要写明产品名称)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营公司经营目的要求的,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营公司,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协议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的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营公司,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协议规定的期限内使合营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营公司的直接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合营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为_____年。技术转让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注:技术转让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年,协议须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

  第八章产品的销售

  第二十条合营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

  (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各个年度内外销的比例和数额。一般情况下,外销量至少应能满足合资公司外汇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第二十二条合营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营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合营公司可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合营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合营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营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

  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

  董事和董事长任期四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第二十八条董事长是合营公司法定代表。

  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

  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年。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合营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时,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合营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

  筹建处主任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_____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筹建处工作人员的编制、报酬及费用,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筹建处在工厂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甲、乙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税务、财务、审计

  第四十二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国的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合营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十四条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讨论决定。

  第四十五条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六条合营企业的财务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并将结果报告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国家的审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甲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四十七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通过。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_签字。

  中国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代表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7

  ____市____厂(简称甲方)和香港____有限公司(简称乙方)于____年____月达成合资经营机械金属结构厂协议书(该协议书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革发(____)_______号文批准),后因该厂经营严重亏损,经双方协商并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深府办(____)____号文批准缩小办____厂规模的补充协议书。

  自今年____月____日起缩小____厂规模后,至____月底止已有三个月,该厂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益依然没有好转。最近经有双方协议,同意在今年7月底起终止原订的合资经营协议,并就有关终止____厂合资经营问题提出如下方案:

  (一) 对________厂现有资本处理的原则。

  1.____厂自缩小规模后,双方承认投资总额共 ____万港元;等于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原值_______元人民币,流动资金____元人民币),甲方占____万元,乙方占____万元。

  2.____厂由____年____月起营业到本协议书生效日止的经营亏损根据合资经营合同书规定,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的比例分担亏损。据乙方意见,各方应负担的亏损金额数由各方在XX厂现有股权占有的数额来冲减的方式处理。

  3.乙方同意按上述1、2两点结算后乙方所占有股权净值全部转让卖给甲方。

  甲方同意在本终止协议书上经上级政府批准并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算起____天内通过深圳中国银行以港币当天牌价折成港币价值汇给乙方,汇款的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三天内应出具正式收据给甲方收存,双方的全部合资关系也即告全面结束,____厂一切财产相如甲公所有,XX厂在国内帐面上的所有债权、债务亦同时由甲方负责清理。

  (二) 参照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第16条精神,在X厂全面结束经营时,应加发每个员工解散安置费用一个月人民币薪金金额,此项开支应列入____厂亏损处理。

  (三) 乙方原寄放在____厂内(不属投资)的机械设备(附清单后)由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自行运回香港,甲方负责派人办理上述设备回港报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支付。若乙方逾期不运走,应交纳租金给甲方(租金和租期另议)。

  XX厂在乙方存放的所有车辆,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安排在下列时间完好交回给甲方,所有费用由XX厂负担,国内进口手续由甲方办理。

  粤深牌:____在修理中,修好即交回,其费用由____厂负担。

  粤深牌:____立即交回给甲方。

  粤深牌:____在收到上述第(一)点3小点的汇款后,三天内交回给甲方。

  港牌:BG ____ 立即交回给甲方。

  (四)乙方原委托____厂加工的各金属制品,未完成出口若的数量另由甲、乙双方签订来料加工协议,甲方按新协议内容继续给乙方加工完成。

  (五)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及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双方合资经营的协议书及缩小办厂规模补充协议书完全终止结束,在今后70天内甲、乙双方要继续合作,完满地处理好结束合资经营的一切有关事宜,双方各自负责支付本身员工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甲、乙各方在外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互不相干。

  (六)本终止协议书经上级批准,双方同意委托 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上述各点办理XX厂财务结算,出具XX厂财务结算书提交甲、乙双方全权代表会审签字确认。双方同意在确认之日起壹个月内办妥X厂财务结算书。

  (七)本协议书经政府批准,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厂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香港有限公司代表

  见证单位:________________业公司代表

  外贸业务单位:________进出口公司代表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8

  第一章 总则

  中国_____公司和_____(国)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资双方

  第一条 合资合同双方

  合同双方如下:

  1.1.“中国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一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中国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2.“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一个按_____国法律组织和存在的企业法人,在_____注册,持有编号为_____的营业执照。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1.3.各方均表明自己是按中国法律或_____国法律合法成立的有效法人,具有缔结本合资合同并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法人权限。

  第三章 合资公司的成立

  第二条 按照中国的合资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双方同意在中国境内_____省_____市建立合资公司。

  第三条 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

  合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

  第四条 合资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简称“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其一切活动。

  第五条 合资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合资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四章 生产和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目的

  合资双方希望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从事第七条所规定的经营活动,……(根据具体情况写),为投资双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略)

  第八条 合资公司生产规模(略)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总投资

  合资公司的总投资额为________人民币。

  第十条 注册资本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其中:

  甲方_____元,占_____%;

  乙方_____元,占_____%。(如乙方以外币出资,按照缴款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

  第十一条 双方将以下列作为出资:

  11.1.甲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厂房_____元

  工地使用费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11.2.乙方:现金_____元

  机械设备_____元

  工业产权_____元

  其它_____元共_____元

  第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资比例分_____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略)

  第十三条 贷款

  总投资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向银行贷款。可首先考虑向合资公司所在的国内银行或其它渠道借贷。甲、乙方按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各自负责贷款担保。

  如果合资公司董事会认为,除了第十一条规定的双方投资额和上述贷款外,合资公司的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和其它资金,双方应按各自在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上述借款作担保。

  如果不能按上述方式获得借款,董事会将按合同双方各自在合资公司中的资本比例向合同双方另外征集资金。除非合同双方另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任何一方都没有义务再增加注册资本成为第三方借贷给合资公司的款项作担保。但是,如果合资公司的经营、利润状况良好,合同双方原则上同意再适当增加注册资本,即按经营发展状况和稳妥的股本筹措原则使用积累的储备基金。

  第十四条 资本转让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份转让给第三方。

  如果一方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则另一方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受让的条件不得苛刻于转让给第三方的条件。另一方特此表示,如果自己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即为同意上述转让。

  第十五条 抵押和担保

  未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其认缴的资本股份全部或部分用作抵押,也不得用作担保。

  第六章 合资双方的责任

  第十六条 甲、乙方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16.1甲方责任(根据具体情况写,主要有:)

  (1)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2)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3)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4)协助合资公司组织合资公司厂房和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

  (5)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6)协助合资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7)协助合资公司申请所有可能享受的关税和税务减免以及其它利益或优惠待遇;

  (8)协助合资公司招聘中方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9)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10)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16.2乙方责任:

  (1)按第五章规定出资并协助安排资金筹措;

  (2)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3)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4)培训合资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5)如乙方同时又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资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6)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七条 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

  合资公司和__公司的“许可与技术引进协议”应与本

  第八章商标的使用及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 合资公司和__公司就使用__公司的商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所有同商标有关的事宜均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办理。

  或合资公司的产品使用商标为________。

  第十九条 合资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_____%,内销部分占_____%。

  第二十条 合资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资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的占_____%。由合资公司委托乙方销售的占_____%。

  第九章董事会

  第二十二条 合资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合资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4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修改合资公司的章程;

  2.终止或解散合资公司;

  3.与其它经济组织合并;

  4.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5.采纳、更改或终止集体劳动合同、职工工资制度和集体福利计划等;

  6.分红;

  7.批准年度财务报表,……(略)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的所有决议均需全体董事的多数表决方能通过,但第二十四条_____款所列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长是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如果董事长不能行使其职责,应书面授权副董事长代理。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纪要归合资公司存档。

  任何一名董事如不能出席会议,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指定一名代理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如果董事既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应视作弃权。

  第十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_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_____人,由甲方推荐_____人,乙方推荐__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_年。

  第二十九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设备材料的采购

  第三十一条 合资公司生产中所需要的有关设备、仪器等物资,其采购权归合资公司。

  第三十二条 合资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零部件、运输工具等,在条件相同情况下,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十二章 劳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合资公司职工的招聘、处罚、辞退、合同期限、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等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资公司和合资公司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9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投保单编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地址:__________

  电话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人数:__________人,名单详见后附《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清单》。

  第一次缴纳养老基金(大写)__________元(实得工资总额$__________×30%= $__________)

  合同单位中方: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

  投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______年

  期投保单位性质:__________

  保险凭证号码: __________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主管: __________

  复核: __________

  经办: __________

  签单: __________

  签单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本投保单位由投保填列,一单位一单。“人数”指投保当月数,“实得工资总额”指第一次缴费时累计总额。

  2.本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收到养老基金并签发正式保险凭证后方始生明效。

  3.粗线框中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编号:__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__

  交费标准:实得工资总额的__________%,投保时职工人数:__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投保单位开列的被保险人名单和实得工资总额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发本单为凭。

  (被保险人名单另附。被保险人退休时另办养老金申领手续)

  签证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

  经(副)理:_____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10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签约第一方:ac公司,该公司系中国公司,在中国_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甲方”)

  签约第二方:bd公司,系美国公司,在美国______________注册(以下简称“乙方”)

  兹证明

  鉴于甲方在中国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产品;

  鉴于乙方生产和销售_________产品(以下称“许可产品”),拥有许可产品的美国专利(以下称“专利”)和________号注册商标;

  鉴于甲乙双方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成立共同所有的公司(以下称“合营公司”),从事生产、销售和开发许可产品,对双方都是有利的;

  为此,鉴于本协议所述的前提与约定,特此立约如下:

  第一条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文中另有明确规定,下列短语具有以下意思:

  1.“合营企业”,系指根据本协议建立的公司。

  2.“许可产品”,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专利”,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商标”,系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建立合营企业

  1.甲方和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建立合营企业。

  2.合营企业称为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营企业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

  4.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5.合营企业的组建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生产经营的目的、范围和规范

  1.甲、乙方合资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扩大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各方获知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营企业生产________________(许可产品)。生产能力为每年______________。合营企业将努力提高许可产品,改善管理,以适应国际竞争。

  3.合营企业尽可能开发许可产品的新品,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发展需要。

  第四条资本结构

  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其中甲、乙方各出资50%。

  2.甲方出资:

  (1)厂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国产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资企业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出资:

  (1)现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先进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业产权的技术资料包括影印本的专利证书和注册商标证书,有效期说明,技术特点,实际价值,价格计算依据等。

  4.合营企业各方必须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其出资。迟交必须交纳利息或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甲、乙任何一方转让其出资额,须经另一方同意和其政府批准,该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条专利许可

  1.乙方同意向合营企业转让下列独家许可:

  (1)专利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专利许可协议,用乙方专利生产、使用和销售许可产品。

  (2)商标独占许可,依据本协议的商标许可协议,用乙方商标销售许可产品。

  (3)专有技术独占许可,根据本协议的技术援助协议,用乙方专有

  技术生产和销售专利产品。

  2.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的同时,将全面贯彻执行上述三个协议:专利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和技术援助协议。

  第六条产品销售

  1.甲、乙双方共同负责销售许可产品。

  2.通过乙方世界销售系统销售的产品的初期销售量为总产量的________%。同时,甲方将协助合营企业通过中国的外贸公司出口许可产品。

  3.许可产品也可以在中国市场出售。

  4.合营企业所需购买的原材料、半成品、燃料和配套件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首先在中国购买。当然,也可使用自己的外汇直接从世界市场购进。

  第七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合营企业的主要事宜。

  2.董事会由__________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__________名(包括董事长)由甲方指定;____________名(包括副董事长)由乙方指定。董事的任期为4年,若双方同意,任期可以延长。

  3.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在合营企业的法定地址举行。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二(2/3)。若董事不能出席会议,应授权代表出席会议,代表他投票。

  若在任期内,因死亡、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不能履行职责者,双方同意充分合作,并由因其指定的董事死亡、退休或其他原因造成空位的一方予以便换。

  4.对于下列问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

  (1)修改合营企业章程;

  (2)终止和解散合营企业;

  (3)增加或转让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

  (4)合营企业同其他经济组织合并。

  其他问题的决定,以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简单多数票作出。

  第八条管理

  1.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任期4年。总经理由甲方指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和日常管理工作。副总经理由双方各指定1人,协助总经理工作。

  3.管理机构设若干部门,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劳动管理

  1.合营企业的中方专家、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由甲方招聘;合营企业的外方专家由乙方招聘。

  2.合营企业的专家、职员或工人的雇用、辞退、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由董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决定。

  第十条财务与会计

  1.协议双方充分认识到,为了他们自己的合营企业的最大利益,必须尽一切可能增加生产。因此,双方同意合营企业应保留足够的收曾,用于扩大生产和其他需要,如奖金和福利基金。合营企业的年留用资金比率由董事会决定。

  2.合营企业雇用合格的财务人员和审计员,设立会计账目,合营各方可随时查看。

  3.合营企业的财政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合营企业的净收入,在扣除储备金、奖金和企业发展资金以后,根据各方出资在注册资本中占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一条税费

  1.合营企业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纳税。

  2.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

  3.合营企业进出口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缴纳或减免关税。

  第十二条合营期限

  1.合营期限为__________年。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为合营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2.若双方同意延期,合营企业必须在期满前6个月向政府的主管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第十三条解散与清算

  董事会宣布解散合营企业,必须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并成立清算委员会。

  合营企业解散和清算的一切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

  第十四条保险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

  第十五条仲裁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分歧与争议,若董事会通过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的同意,签署书面协议,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火灾、洪水、爆炸、风暴、事故和战争等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履能协议,不构成违约或索赔之缘由。

  2.遭受不可抗力事故一方必须立即电报通知另一方,并在发电报后____________天内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供双方据以友好合理地解决有关问题。

  第十八条通知

  一切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地址如下:

  ac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营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日期以通知发出日为准,但改变地址的通知以通知收到日为准。时间按通知方所在的时区计算。

  第十九条唯一协议

  本协议是当事人的唯一协议,并取代当事人双方以前明确表示和暗示方式所达成的一切协议和承诺。

  第二十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形式、效期、解释和履行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

  第二十一条文字

  本协议以中、英文书写,两种文本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但在产生分歧时,以中文本为准。

  兹证明,双方委派各自代表,在以上开首语中书面的日期签署盖章。本协议一式二份。

  ac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bd公司:(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11

  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_____(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共同举办一定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银行

  英文:_____

  银行地址: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额合作,为加速_____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

  第五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百分之_____,出资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

  (3)_____和_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责表为依据,多还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_和_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存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方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_和_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刊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

  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

  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

  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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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

  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利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

  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1.银行章程的修改。

  2.批准上一年度的年度、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

  3.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

  4.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

  5.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

  6.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

  7.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

  8.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

  9.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

  10.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

  11.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

  12.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

  13.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

  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

  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_____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过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

  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1、7、8和13项外可由常务董事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

  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

  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银行设总经理人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项:

  1.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

  2.谈判及签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会委任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

  4.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5.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

  6.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

  7.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

  8.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

  9.运用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

  第六章 业务

  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

  银行经营下列业务:

  1.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

  2.本、外币投资业务;

  3.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

  4.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

  5.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

  6.信托、保管箱业务;

  7.本、外币担保业务;

  8.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9.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

  10.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

  11.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

  12.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

  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

  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

  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

  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

  现有_____和_____成为银行在_____的子公司,_____改名为_____。该两子公司分别在_____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

  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

  第八章 技术训练

  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

  银行将调派_____和_____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

  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_____和_____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

  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_____和_____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

  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

  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

  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制订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润

  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

  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

  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纳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

  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

  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

  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的红利用_____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计制度

  银行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

  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

  银行记帐本位币为_____币,除编制_____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_____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

  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

  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

  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

  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

  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为一年会计年度。

  第十二章 税务

  第三十二条 税款

  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

  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

  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多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

  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

  银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

  第十三章 保险

  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

  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

  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

  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

  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

  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

  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

  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

  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现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

  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

  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

  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

  第四十条 终止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

  1.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2.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3.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

  4.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

  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第四十一条 清算

  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

  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

  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条 保密

  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

  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

  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国家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应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

  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整

  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 仲裁

  订约各方如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和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

  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30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_____仲裁外按照联合国1976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内联合任命另公司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_____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护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

  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

  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行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应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

  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址

  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丙 方:_____

  丁 方: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

  第五十条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 前写全约及照会

  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方合资经营协议书篇12

  1)合同宗旨 2)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 3)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 5)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 6)增资和资本转让 7)利润率 8)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 9)董事会和管理机构 10)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 11)国产率 12)场地、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 13)进出口 14)外汇平衡和支付 15)关税 16)会计 17)报表和审计 18)职工管理 19)××公司派遣的雇员 20)保险 21)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22)清算和分配 23)部分失效 24)不可抗力 25)未行使权利 26)争议的解决 27)合同文字 28)通知 29)附件 附件一、技术转让协议 附件二、职责范围

  本合营合同在×年×月×日签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合同各方为: (以下简称甲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乙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丙方),其法定地址在; (以下简称丁方),其法定地址在。 上述四方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友好谈判,决定根据一九七九年七月八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在中国共同建立一个合资经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建立这一合营公司的目的是: ——采用甲方公司的最新技术,制造汽车和发动机; ——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经营合营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作出贡献。 为此,甲、乙、丙、丁四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同宗旨本合同宗旨为: 1. 规定合营公司的建立; 2. 规定合营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性质; 3. 规定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 4. 规定合同各方与合营公司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合营公司的成立、名称和法定地址1. 合同各方同意按《合资法》建立合营公司,根据《合资法》    第四条,合营公司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2. 合营公司的名称为: 中文: 英文:,缩写为。 3.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4. 合营公司应在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合营公司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即告成立。 5. 合营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6. 商标已由甲方在国际上向瑞士日内瓦世界工业产权组织国际局注册,注册号为,并单独在国家注册,在北京商标注册号为。甲方许可合营公司在本合同期限内有权使用这一商标作为合营公司名称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这一商标在中国要继续得到注册,并且甲方应能继续按本合同、章程和技术转让协议的规定在合营公司中施加其影响,特别是对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施加影响。 在本合同终止时,合营公司应不经甲方提出要求立即改变公司名称,新的公司名称不得把这一商标或其任何缩写作为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得有任何其他类似于上述商标的组成部分。同样,如果甲方在合营公司资本中的份额不论由于何种原因而减少,致使甲方认为它将丧失按本合同、技术转让协议和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在合营公司充分施加影响的法律上的或实际上的可能性,特别是对于合营公司所制造汽车的质量充分施加影响,则经甲方提出书面要求,合营公司应立即以同样方式改变其公司名称。如合营公司未履行这一义务,则甲方根据本合同有权办理一切手续,以改变合营公司或其合法继承者的公司名称。

  第三条 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1. 合营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如下: 1. 1制造汽车; 1. 2制造发动机; 1. 3制造零部件; 1. 4进口为制造、装配、测试、服务、培训以及辅助业务活动所需的各种货物; 1. 5有关法律和法规允许时进口整车; 1. 6在国内销售合营公司所制造的汽车; 1. 7在国内销售维修服务配件; 1. 8出口汽车、零部件、配件、附件和冲压模具; 1. 9售后服务。 2. 为了实现其主要业务,合营公司可以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与主要业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 车型范围、数量和生产能力1. 合营公司在建立后最初×年(以下称为“    第一阶段”)内制造轿车。有关要制造的轿车及其制造的具体细节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商定。以后,合营公司将制造由甲方或其附属公司所开发的其他车型。制造上述车型也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2. 在    第一阶段,合营公司应具有以下装配和制造能力: 汽车厂有冲压车间、拼装车间、油漆车间和总装车间,生产能力为×班年产辆,包括配件; 发动机厂发动机制造是指生产×发动机,其制造设备的生产能力年产台,其中每年至少应有台装配成×发动机,以满足在中国销售的轿车对发动机的需要。 3. 汽车厂和发动机厂投产时间按时间进度表。 4. 乙方保证购买合营公司生产的轿车数量如下:(略) 如果需求量高于上述数量,合营公司将要求中国有关部门对进口散装车所需的外汇予以支持,并从国内提供足够的原材料、零部件和能源。 5. 在本合同期限内,合营公司生产的汽车应逐步做到在价格上具有竞争力,但是,要有下列条件: ——国产零部件要有货供应,并在价格和质量上具有竞争力; ——产量要增加; ——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要得到合理保护。 6. 甲方保证在发动机投产×年后购买由合营公司制造的×发动机,但是×发动机到甲方的入库价要不高于甲方制造的×发动机的入库价,质量按甲方标准和交货条件方面均具有竞争力。价格和交货条件应在甲方和合营公司将要签订的购货协议中规定。

  第五条 资本、投资比例和资金筹措1.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人民币××元。 2. 合同各方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和认缴额应为: 甲方%,计人民币××元; 乙方%,计人民币××元; 丙方%,计人民币××元; 丁方%,计人民币××元。 3. 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如下: 3. 1甲方 ——实物,合人民币××元, ——现金,相当于人民币××元的币; 3. 2乙方 ——实物,合人民币××元, ——现金,计人民币××元; 3. 3丙方 ——现金,相当于人民币××元; 3. 4丁方 ——现金,计人民币××元。 4. 合同各方应按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分期缴付其认缴额。各期出资缴付的时间、金额、出资方式由董事会根据合营公司的需要决定。合同各方    第一次现金出资应在    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后30天内付讫。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各期出资应按以下方式记入合营公司帐册: 4. 1实物出资在房屋、机器设备等以及投资前费用作为资产入帐之时视为付讫; 4. 2现金出资在现金存入合营公司所指定的在中国银行的帐户之时视为付讫。 合同各方按章程规定付讫出资后,合营公司应向有关合同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5.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条    第4款规定的日期付讫出资额时,如出资逾期不超过30天,则该违约方应以其应当出资的货币,就其应缴付的出资额,根据中国银行当时的短期贷款利率,自逾期    第一天起,按逾期天数支付利息,作为合营公司的财务收益。如出资逾期超过30天,则违约方除应支付本款前述利息外,每逾期30天,应向其他各方缴付其应缴出资额的×%的违约金。违约金应以与出资相同的货币支付。如逾期长达90天,则采用下列程序: 5. 1如违约方为甲方,则乙、丙、丁方公司有权根据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第5款共同或单独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 2如违约方中有一方为乙方,则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第5款要求终止本合同,并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 5. 3如违约方为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则其余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有权就此项违约提出索赔。丙方和(或)丁方已缴付的出资,应按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出资的面值,由乙方购买。 5. 4如果乙方和甲方在没有丙方和丁方两方或其中一方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任何一方在此后再逾期90天不付讫其出资,则本款5. 1、5. 2、5. 3各节同样适用。 6. 合营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合同各方对合营公司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7. 注册资本中现金和(或)实物的外汇出资,应按出资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入帐。现金外汇出资应存入合营公司的银行帐户。 8. 在本合营合同签字之前,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提出申请,要求在本合同批准后30天内确定人民币贷款限额,以筹措投资和日常业务,诸如支付进口物品、许可证咨询费、特殊服务费、股利、外籍职工薪金等所需的资金。这一贷款限额为人民币,但可以用于人民币付款,也可以按兑换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官方汇率兑换成外汇。外汇在经批准的外汇额度内提供。上述贷款条件的优惠程度应不低于给于其他中外合营企业的贷款条件。 9. 在开始留存储备金之前,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总投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总投资的其余%应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此后,合营公司资本结构中:产权一负债比率应视为一条长期的资金筹措准则。

  第六条 增资和资本转让1. 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各方书面同意,可以增加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但是,合同各方在新增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应与原注册资本中的比例相同。 2. 董事会一致决议后,经合同其他各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一方方可将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    第三者,或将其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本合同另一方或    第三者。如合同一方欲转让其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合同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合同一方向    第三者转让其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其原先向合同其他各方提出的转让条件。 3. 合同一方转让其在合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或接纳新的合营者,应由合同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上述书面文件应视为合同的补充。 4. 增资和资本转让应在合营公司章程中更详细地予以规定。 5. 发生上述增资、资本转让和接纳新合营者时,合营公司应在经贸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 尽管有上述各款规定,合同各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的份额中不超过%的部分转让给投资公司或一家由甲方选择的×国银行。在此情况下,××公司还可以将××公司有权委派的五名合营公司董事中一名或几名董事的委派权转让给投资公司或上述××银行。

  第七条 利润率1. 合同各方应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 2. 根据本条    第3款按注册资本的投资比例分配给合同各方的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根据中国税法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提取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三项基金”)。三项基金提取的金额由董事会决定。 3. 合同各方同意,合营公司应在其建立后    第四个全会计年度内实现金额为注册资本15-18%(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十八)的税后(汇出税除外)净利润分配,自其建立后    第五个全会计年度起,实现每年金额为注册资本18-20%(百分之十八至百分之二十)的净利润分配。 4. 然而,初期亏损应在    第二个全会计年度末予以平衡。 5. 最初和以后的销售价格应按本合同附件五确定。

  第八条 利润汇给和资本汇回1. 分配的净利润,汇给××公司的为币,汇给×公司的为×币,汇给×公司和××公司的为币,应在年度会计报表通过后立即(不迟于二十天)分别转入各方所指定的银行帐户。任何未支付的金额,应自年度会计报表通过之日起20(二十)天后,×币和币分别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货款的××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币按违约之日3(三)个月贷款的××银行利率加2%(百分之二)的年利息率计算利息。上述利率有效期为3(三)个月。三个月后,重新适用上述方法。 2. 在本合同终止时,合同任何一方都应获得符合其权利的结算,结算的金额应根据合营公司的价值(以下称“估价”)计算。各方在结算中所得份额应相应于其在合营公司的投资比例。 3. 汇给甲方及丙方的利润和汇回甲方及丙方的出资,应适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述汇给和汇回之日所公布的对于币和币的官方汇率。

  第九条 董事会和管理机构1.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名,其中一名为    第一副董事长,乙方委派×名,其中一名为董事长,丙方委派×名,为    第二副董事长,丁方委派×名。董事会应于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举行    第一次会议,即董事会成立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2. 董事会人选由合同各方各自书面委派或调换。 3. 董事会是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合营公司业务的决策和监督,并为此定期举行会议。董事会的职权应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订明。 4. 董事会应建立执行管理委员会,由一名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和一名或几名执行经理(以下统称“执行经理”)组成。 5. 董事会应采用其认为合适的合营公司组织机构。合营公司建立后    第×年的年底将形成的组织机构,见本合同附件六。 6. 合营公司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见本合同附件七。董事会可按其认为适合的方式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随时加以修改。

  第十条 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制造合营公司的产品所需的技术和专有技术的转让,应在合营公司和甲方将要签订的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一条 国产率1. 合营公司制造的各种车型的国产率最终目标为100%。合同各方应共同努力,促使本合同附件八中商定的外购件和自制件的车国产率发展计划得以实现。 2. 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证国产率发展计划所需的先决条得以完全实现。为此,除了要遵循经济和质量标准外,还要及时发展原材料和零部件的生产能力。因此,有必要实现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先决条件: ——合营公司应可以自由选择中国协作厂; ——合营公司的中国协作厂应作出设备投资,和(或)购买按照甲方的质量标准制造零部件和在后阶段制造甲方许可的合营公司其他产品所需的技术许可证和(或)专有技术;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制造零部件所需的材料应在中国计划中予以考虑,并提供给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 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期望始终取得优惠进口关税税率,并能迅速办理结关手续。 3. 甲方应在技术转让协议范围内尽其最大努力向合营公司提供帮助和咨询,以期达到国产率目标。此外,甲方还应尽最大努力促使国内外可能的外购件协作厂以转让技术和提供服务的方式对可能的中国合作者予以援助。同样,乙方、丙方和丁方应促使其各自的上级组织和上述协作厂、将来可能的中国合作者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对上述协作厂予以充分合作。 4. 如果合营公司及其协作厂的国产零部件未能保持甲方的质量标准,从而造成停产的危险,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5. 如果国产件的入库价高于甲方交付的零部件的合营公司入库价,则有关零部件应由甲方提供。 6. 有关国产率的具体技术问题应在技术转让协议中予以规定。

  第十二条 场地、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1.     第四条    第2款所述的    第一阶段使用的合营公司汽车厂和发动机厂应在乙方目前使用的汽车厂。 2. 上述厂区要设有必要的厂外基础设施,如能源供应、污水处理和废物处理,直到厂区边界为止。此外,应建造一条铁路连接线和公路连接线,路应对外封闭。 上述厂外基础设施的费用将由××市政府负担。 但是,如果合营公司在上述基础设施之外就其他只供合营公司使用的厂外基础设施提出特殊要求,则合营公司应支付一部分合理的建造费用。 3. 乙方和丙方已代表合营公司向有关部门申请提供合营公司需用的工厂场地(包括附件九甲中的平面布置图和将来扩展用地)和本合同附件九乙中合营公司所需的厂外基础设施以及公用服务。 4. 合营公司建立后,应按经批准的上述申请书向土地主管部门订立土地使用合同。

  第十三条 进出口1. 在投资和生产阶段,合营公司需进口以下(但不限于以下)货物: 1. 1生产资料,包括办公设备; 1. 2散装车、零部件、配件和附件; 1. 3整车,通过中国进出口部门进口,或者在中国有关法律或法规允许时由合营公司自行进口; 1. 4工艺材料和原材料; 1. 5机器、模具、工具和设备的配件和附件; 1. 6售后服务和培训用的工具和设备; 1. 7样品; 1. 8技术资料和业务文件。 2. 合营公司还应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2. 1迅速结关; 2. 2落实国内运输; 2. 3安排在港口的中间储存。 3. 合营公司将按本合同    第十四条    第3款自行出口×发动机和冲压模具。 4. 整车出口事宜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外汇平衡和支付1. 合同各方均应尽力支持合营公司尽快达到外汇平衡。 2. 为了使合营公司能够继续经营,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根据中国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可行性报告(附件十)中规定的外汇缺额取得外汇额度。 如果由于应由方面负责的,而为合营公司所不能控制的,不可预见的原因,致使合营公司需要更多的外汇,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负责取得额外的外汇额度以弥补缺额。如果是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则合营公司将在乙方、丙方和丁方协助下借贷外汇。上述贷款应较之其他贷款优先偿还。 3.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四条规定购买×发动机。此外,还保证,自营业按照签发后    第×年起,每年购买价值美元的中国制造的冲压模具,但是上述模具在价格、质量和交货条件方面对甲方来说要具有国际竞争力。如上述购买冲压模具和短发动机的先决条件未予满足,则应适用本条    第2款。 4. 甲方发运给合营公司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中国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5. 合营公司发运给甲方的所有货物,将采用一家    第一流银行所开立的不可撤回的信用证来支付。

  第十五条 关税合同各方期望,合营公司经按中国法律提出特别申请后将会取得优惠关税待遇。

  第十六条 会计1. 合营公司应完整、准确、适当地记帐和记录,以真实和清楚地反映合营公司财务状况,并说明公司的经济业务。 2. 合营公司的一切自制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和英文书写。 3. 合营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合营公司也可就外汇经济业务另立外币帐簿,其中也应记载汇率和折合的人民币金额。 4. 合营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制。合营公司    第一个会计年度,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七条 报表和审计1. 为了促进有效的合作,合营公司应建立一个报表制度,向合同各方报告合营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 其中尤其应包括以下报表: 1. 1月度报表 a)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计算书、资产负债表和外汇平衡表; b)散装车到货量、散装车库存量和在运量、国产材料和零部件的库存量以及已装配好汽车的库存量; c)产量和职工人数; d)新车销售量; e)配件和附件的库存量、销售量和购入量。 1. 2年中报表 a)周转性财务预测; b)按国产率发展计划的国产率; c)当时的能源需要、能源消耗和能源费用; d)工厂总工时。 1. 3年度报表 a)下两年的详细公司预测(预算); b)合营公司长期发展规则; c)售后服务工作。 2. 此外,合营公司应定期向合同各方提供中国公布的,与合营公司业务有关的经济政策、市场发展情况以及法律和法规。 3. 合营公司应以合同各方各自要求的形式,向合同各方提供与本条    第1款提到的文件有关的其他资料。 4. 合同各方有权派其授权代表检查合营公司的帐簿和其他业务文件。 合同各方有权为自己的目的自费聘请在中国或国外的公证会计师审查合营公司帐簿、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这一审查权还意味着合营公司有义务向上述会计师提供一切所需的数据和文件。 此外,合营公司将允许合同各方的授权代理人进入其各部分场地。

  第十八条 职工管理1. 合营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各部门具体需要,系统和定期地决定公司的职工总人数和对职工素质的要求(人事计划)。董事会作决定时,应考虑组织机构表所规定的外籍职工的职位。 2. 执行管理委员会应有权雇用和解雇合营公司的职员和工人,决定雇用职工的条件,建立奖金奖励制度,以提高生产率。 3. 高级职员(执行经理、部门经理、分部经理)的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差旅费等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执行经理由董事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部门和分部经理以及其余外籍职工由执行管理委员会个别地与其签订书面雇用合同。 4. 公营公司职工(包括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但外籍职工除外),经中国劳动部门推荐。由合营公司经过考核,自行录用,其薪金、工资标准和奖金、津贴等,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参照职工的能力和技术水平,由合营公司决定。合营公司开始时的职工薪金、工资和其他有关各项费用,已在可行性报告中确定。随着生产发展以及职工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的提高,合营公司应根据其利润率、生产率和竞争能力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调整职工薪金和工资。

  第十九条 外籍雇员1. 甲方应与合营公司商定,在甲方的可能范围内向合营公司派遣其专家,作为合营公司的临时雇员(即外籍职工)。甲方应按合营公司提出的具体职务要求选派专家。然而,合营公司有权辞退任何证明是不称职的外籍职工,拒绝接受和辞退任何证明其健康状况不足以胜任其职务要求的外籍职工。 2. 合营公司应与各外籍职工分别订立雇用合同,雇用合同应包括本合同附件十一所规定的主要条款。 3. 各外籍职工的报酬总额应按甲方标准,雇用合同中所规定的外籍职工所有人员费用(包括奖金),应由合营公司负担。 4. 合营公司应负责办理,或者必要时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4. 1在批准并可在续签的签证,包括有效期为×个月的多次出入境签证,以及居砖 工作和旅行许可证; 4. 2根据正规学校标准提供教育条件。 5. 外籍职工的住房在本合同附件中规定。

  第二十条 保险1. 合营公司对其资产保火险、营业中断险和一般责任险。 2. 一切可能涉及合同各方利益的与保险有关事项,合营公司应尽快提请合同各方注意。 3. 合营公司对以人民币投保的项目,以人民币支付保险费;以外汇投保的,则以外汇支付保险费。中国保险公司在赔付损失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1. 本合同已经合同各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将报请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主管领导确认。在确认以后,本合同应报请经贸部审批,并在批准后生效。 2. 本合同经甲方主管委员会确认后,甲方应即通知乙方、丙方和丁方。本合同经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确认后,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即通知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在收到经贸部批准本合同的通知后,应立即通知甲方。 3. 甲方主管委员会以及乙方、丙方和丁方的主管领导应在签约后1个月内确认或不确认本合同。本合同在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确认之后,方可报请经贸部审批。 如果上述主管委员会和主管领导在规定的1个月期限内未确认本合同,或者经贸部在本合同报请审批后3个月内未批准本合同,则合同各方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4. 本合同生效后,有效期为××年。 如果在本合同期满前至少1年合同所有各方均未通知合同其他各方,其打算在本合同期满时终止本合同的意图,则乙方、丙方和丁方应在本合同期满×个月前,共同向经贸部提出申请,要求将本合同延长×年,经经贸部批准后生效。合营公司应在批准后1个月内向工商局办理合营公司期限延长的登记手续。 仅由中国的合同一方或两方通知甲方其打算退出本合同的意图,则不影响本合同在其余各方之间的有效性。 对于进一步延长本合同期限,本款规定同样适用。 5. 合营公司董事会可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从而决定提前终止本合同。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董事会应解散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连续×年严重亏损,而且预测不可能合情合理地得出经济状况会改善到使合同所有各方满意的结论;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实质性条款,以致合营公司有无法继续经营的危险,除非上述违约能够或者已经在违约书面通知后天内予以纠正; ——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延误持续×个月以上,而且合同任何一方的全体董事要求董事会解散合营公司,除非在上述期限内能按该合同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或者其余合同各方决定在要求解散合营公司的合同方不参加的情况下继续经营合营公司; ——甲方和合营公司之间的技术转让协议因该协议的任何实质性条款遭到违反而终止;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如果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共同向董事会提出解决方案后董事会仍不能对某一重大问题通过决议。 6. 董事会有关解散公司的决议中,还应规定清算程序和原则,确定清算委员会的人选及其报酬。 7. 本合同的提前终止不损害任何合同一方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清算和分配1. 本合同按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    第4款和    第5款终止时,应由合营公司董事会所任命的清算委员会确定估价。 2. 估价应反映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之日或者董事会确定为合营公司清算开始之日的合营公司财务状况。此外,估价还应反映那一天的合营公司的价值。 3. 在确定估价时,清算委员会应采用编制经审计 的合营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时所采用一贯原则。估计应以合营公司全部产权(即固定资产加流动资产,减负债,加或减重新估价调整差额)的价值为依据。这一价值还应加上一个有待合同各方谈判商定的,反映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的因素(继续经营价值)。在确定合营公司将来利润率时,应适当参照合营公司当时和以前的利润率。 4. 清算委员会应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并在董事会决定解散合营公司后天内把该估价提交董事会审批。如果清算委员会在上述天期限内未能一致确定估价,则每个清算委员会成员都应向董事会提出自己的看法,提请董事会决定。 5. 如董事会在估价提请审批后天内不能就估价作出一致决定,则合同各方均可按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6. 由估价确定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的份额应由乙方和丁方共同购买,用币现金支付。支付应不迟于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天。最终确定的未付金额,应自董事会作出决定之日或仲裁裁决之日后    第天起按本合同    第八条    第1款的规定计算利息。鉴于上述付款,甲方应按乙方和丁方所购买的合营公司价值中甲方份额的比例,向乙方和丁方转让甲方在合营公司中的权利,尤其是其在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中投资比例方面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部分失效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则其余条款应不受影响,继续有效。如为了达到本合同在商业上的目的而有必要更换任何上述条款,则合同各方应尽快会晤,按照签订本合同时所持的精神,为取得尽可能相同的经济效果,来商定新的条款,以取代失效的条款,并使新条款在法律上生效。上述新条款应追溯到原条款失效或不能执行之时起开始适用。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1. 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对于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不履行其义务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中止履行合同,应限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存续的时间内。合同各方都将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 2. 合同各方在其他方面仍受本合同的约束,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协商适当解决,使本合同能合理地继续履行。但是,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持续×个月以上,则合同任何一方应有权要求董事会终止本合同,除非在上述×个月期限内能按该方所希望的方式合理地修改其义务使之适应新的情况。 3. 不可抗力事故是指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到的,阻碍其实际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现象。就本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流行博 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自然现象以及战争和爆炸。 4. 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立即(不迟于获悉发生不可抗力后天),用邮寄、电传或电报通知合同其余各方。这天期限自该获悉发生不可抗力之日算起。如未按上述方式通知,则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即失去其提出遭受不可抗力的权利。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同样有义务按照相同的期限通知合同其他各方不可抗力事故结束。 5. 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有义务证明所发生的,为本合同所规定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续的时间。

  第二十五条 未行使权利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其按本合同所享有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视为放弃这一权利,也不应妨碍该方以后行使上述权利。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1. 合同各方由本合同、违反本合同、本合同的期满终止和提前终止或失效所引起的,或与上述各项有关的任何争议、争论和索赔,均应通过谈判或调解解决。如果谈判或调解在×个月内未能取得任何有关各方可以接受的结果,则上述争议、争论和索赔只应通过仲裁解决,而不诉诸有关法院。仲裁应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院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合同各方将在其国家内承认并执行仲裁裁决。 2. 仲裁应提交仲裁院进行,仲裁地点为,仲裁使用的语言为×文,仲裁庭由×名仲裁员组成。 3. 仲裁庭应只适用在有关争议的原因发生之时,详细成文并经正式公布的,一般能获得的中国法律。 4. 合营公司和甲方之间的买卖应遵守各买卖合同。上述合同中未专门涉及的问题应遵守《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第二十七条 合同文字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书就,各签署原件8份,两种文本均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中英两种合同文本,每方各执2份。 2. 工作文本用×文。

  第二十八条 通知1. 根据本合同需要或允许发出的所有通知均用×文,应亲手递交或用挂号信、电传、电报发给合同另一方或各方。 2. 任何通知,凡是邮寄的,则在装有通知的信件寄出时即应视为发出;要证明信件发出,只要证明装有该通知的信封上已写上正确的地址,贴上邮票,投入邮局或者投入各自的国家邮政管理部门所控制的任何信箱。

  第二十九条 附件本合同有以下附件: 一、技术转让协议 二、职责范围 上述附件均为本合同整体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