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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时间:2020-01-02 09:17:24 来源:学生联盟网
作文一:《《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读《许三观卖血记》是因为之前读了余华的另一部作品《活着》,作者朴实但是细腻的文笔深深的吸引了我,于是我又找了他的其他作品,发现《许三观卖血记》作为余华的三部曲之一,同样也值得细细阅读,细细品味。比起《活着》,这本书的结局让人温暖,这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当然也是大家所希望看到的。但是这本书也继承了《活着》的基本主题,那就是生命的受难本质。

小说的描写并没有什么高潮,但是我却能从作者平淡的描写中体会到那个时代人物的思想感情,甚至有些描写现在看来太傻太荒谬,就连主角许三观的描写都透露傻气,但这也许就是那个时代真实的表现吧,用现代的话来讲就是 “纯真”。

故事的主线非常简单,就是描写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但是每次的卖血却都有着不同的意义,表现了人物处于不同时期的不同想法,在特定的背景下让人感动。这或许也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我觉得非常有意思。那时他还年轻力壮,没有家庭的负担,没有金钱的困扰。他去卖血仅仅是因为村里的说法,没卖过血的男人身体不行,于是他为了证明自己于是去了卖血。但城里其实根本没这种说法,他去卖血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内心得到安慰,因为他相信身体好的人就应该去卖血,现在看来是多么的可笑,但这又仿佛是真实存在的,带有那个时代烙印的想法。许三观卖了血后用卖血的钱来娶许玉兰,娶的方式也十分有戏剧性,就是直接到别人家里说要娶他,让人忍俊不禁但又透露那个时代的朴素纯真的特色。

故事的转折点是主人公的第三次卖血,源于妻子的婚前“出轨”,但更为重要的是大儿子一乐有可能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一怒之下自己和摔断腿的林芬芳做了“出轨”的行为,为了弥补林芬芳,第三次卖血为其买了些补品。

后面的故事就是围绕大儿子一乐展开了,在人民公社后的饥荒时代,在全家人吃了一个多月的玉米稀饭后,他去卖了第四次血,带着家人去吃了一次面条,但是他狭隘的爱又不想让一乐吃面条,因为他认为一乐不是他亲生的,所以留他在家里只给了他一个红薯。引发了一乐由爱生狠,离家出走的故事。一乐离家出走找到了他的“亲身父亲”何小勇,可是得不到相认,被拒之门外。这时的他是那么无助,因为两个爹都不认他。许三观最终还是耐不住去寻找了一乐,背着他去吃阳春面,这一段的描写也十分感人。

后来一乐又病了,被紧急送去上海救治,。许三观从邻居街坊那借了点钱,让妻子带儿子去上海,自己则打算一路卖血筹集资金,其中有次卖血甚至晕倒,反到被倒输了血,让许三观醒来时强烈要求再献血,却遭拒绝。

从这几件事里还是能看出许三观对一乐的爱,尽管他不认为一乐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心里是真心把他看成自己儿子了。说到一乐,这也是除了主人公以外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特别的懂事,当二乐、三乐受人欺负的时候总是挺身而出。而且对许三观也十分的孝顺,是他的得力助手,许三观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这句话多么让人心酸,这么小的孩子就要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但他还能这么的懂事。

再说说许三观,虽然没什么丰功伟绩,有点封建,但是从这个平常的人之中却能看出生命的精彩。他也是个有责任心的人,踏踏实实的活着,从几次的卖血可以看出他不但为自己而活着也为别人而活着。对于儿子一乐,虽然认为他不是自己的儿子,但是还是很疼爱他的。在何小勇出车祸,要一乐去叫魂,他说:“一乐,你就喊几声吧。你喊了以后,我就是你的亲爹了。一乐,你就喊几声吧,你喊了以后,何小勇那个王八蛋就不是你的亲爹了。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亲爹了。”在一乐生病要去上海治疗时,一路献血为他筹集费用。对于妻子许玉兰,在文革的时期他对她说:“你已经在水里了,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还想着救你,我要是也被拉到水里,就没人救你了。”可见他愿意与妻子同甘共苦,不离不弃。

为了别人,许三观卖了十多次血,没有一次是为了别人的。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吃炒猪肝

但是没有钱,于是他到医院去卖血却被沈血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店刷油漆,许三观顿时懵了,他一直以来在生活中遇到困难都是靠卖血度过的,无法卖血顿时让他感到自己人生已走到尽头,他在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什么了,他认为自己已经是个废人,他不禁老泪纵横。许三观的人生是卑微的,但卑微中又透露着倔强,在生活的最困难的时期,他用卖血为家人带来了更美好的生活,他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是时下我们所应该学习的。

随着改革开发后中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改善,现在也再也没人靠卖血挣钱了但是许三观的人生却还在现在的人们中继续着,在每一个平凡的人中继续着,我们大多数人的人生都想许三观一样平平淡淡,但是谁说平淡就不能够精彩,许三观在苦难面前的坚强是精彩的,他为家庭的无私奉献是精彩的,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的过好每一天平淡的生活,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读完这本书,不禁让人感慨人物主人公经历的人生磨难,平淡的文字中透露着对人生的思考,对生活的领悟,值得我们细细的去品味。

作文二:《《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20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从青年到老年的人生经历,以卖血为线索,将他平平淡淡的一生用琐碎的小事串联起来,有喜悦,有磨难,有无奈,有愤怒。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没有整齐划分的城市网络,那里也许是一片菜地一片绿水一片蓝天。那个我所不熟知的年代,那个贫瘠的年代,那个我父母出生的年代,对于看小说的我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却沉重。

说到卖血,这个词对我来说是陌生的,在我的认知里,只有“献血”,难道血也可以买吗?初读小说的我带着这样的疑惑,发现血在那时是十分值钱的,许三观因为好奇心第一次卖血得来了35块钱,他用这35块钱娶了许玉兰回家,而过程却简单得令我吃惊,甚至觉得荒诞可笑,但是这样的方式,在当时的社会中很现实,也很常见。就是在这样一个简单的社会的铺垫下,展开了普通人许三观的普通人生和普通经历。

说不清小说是悲剧还是喜剧,也许这就是一个普通人一生的写照,没有光辉的功绩,也没有为社会做出卓越的贡献,平静,平凡,平淡,但是生命曾经绽放过,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角,活着,问心无愧就好。许三观也曾担负着责任,踏实地做人,从卖血来看,许三观不仅为自己而活,更是在为他人而活着,这是一种伟大。在他得知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总是抱怨,但是在何小勇出车祸后他还是答应让一乐去叫魂,这就是人生的矛盾与无奈吧。人物性格的矛盾是小说的亮点,出现于质朴简单的生活中,隐藏在行云流水般的故事情节里,却蕴含着深远的意蕴,也让我体会到许三观这个底层劳动人民人生的大智大慧。小说中还有许多矛盾,比如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城里人和农村人看待卖血的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这些矛盾都成为小说的精彩之处,读完小说后,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却说不出哪个情节让我难忘,只有淡淡的哀伤,淡淡的温情留存于心,这也许就是《许三观卖血记》的魅力所在吧。

小说所描绘的平凡而真实的亲情,是最令我感动之处。仅仅因为可笑的八角三分还有许三观的“都姓许”理论,让结婚这件事变得顺理成章,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就这么开始了,也

许这也是两人缘分的开始吧。本以为这样随便的婚姻是没有感情的,是不会幸福的,读到最后我发现自己错了。尽管他们俩一路吵吵闹闹,也有过一波三折的情感纠葛,当许三观知道许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这是人之常情,而许玉兰也知错承认了,她唯一没有承认的真相,成为了一个她一辈子都没有说的秘密,在许三观的又打又骂下她还是一口咬定是在婚后出轨,不肯交代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何小勇,她顾及丈夫的面子,这说明她在乎许三观和这个她用了十年的辛苦和省吃俭用才有的家。而许三观出于报复亦或是赌气的心理,与年轻时曾经想娶的林芬芬出过一次轨,但是他还是向许玉兰承认了错误,主动包揽家务。两个曾经犯过错的人,他们的婚姻虽然动摇,但并未破碎。到了小说的结局,当许三观发现自己的血已经没人要,“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的时候,他坐着,哭了,因为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这时候许玉兰带许三观来到了胜利饭店,吃了三次同样的黄酒和炒猪肝儿,两人相濡以沫,夫妻情深。这个镜头似乎让人眼前一亮,似乎让人在绝望与无助中找到了希望。我想,再轰轰烈烈的爱情也会被时间冲淡打磨,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到最后,爱情会变成一种更加珍贵的感情,那就是亲情。这种白头偕老、不离不弃的感情确实令人感动。

许三观和一乐的父子情深也让我体会到了人性的温情。一乐不是许三观的儿子,是何小勇的儿子,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并纠结了很久,因为一乐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自己却成了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他告诉一乐: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看了让人心酸的一句话,一乐从九岁就开始承受着这种本不应由他承受的压力,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他不想回家,因为没有人是他亲爹时,他的心有多疼。许三观的抛弃,何小勇的无情,对一乐来说都是莫大的伤痛。可是许三观和一乐最终都释怀了,他们忘记了仇恨,忘记了曾经对彼此的伤害,也忘记了血缘关系,一乐尊敬许三观,许三观也为一乐不惜性命一路卖血,这是世间难能可贵的亲情。

《许三观卖血记》以博大的温情将遗留在历史角落的一段岁月一段苦难人生娓娓道来,我们沉醉的是小说的真实,是真实的语言所构成的平白质朴,没错,就是这种感觉,既不沉闷又不冗长,从文字中亦可以读到矛盾,读到温情,读到人生的感悟。

高二(十二)                                          俞黎君

作文三:《《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7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 《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

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应该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可以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

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责任,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可以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

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直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可以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知道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

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现在也只不过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卖血。许三

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可以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

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责任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责任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

《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可以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

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接受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

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写,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作文四:《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4300字

生活,就是经历了坎坷但仍觉得幸福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经济管理学院           国贸12-2         刘彤            12088218

《许三观卖血记》是高中的时候,在同学家里看到的,我随口问了一句:“好看吗?”她回答我也只是简单的:“嗯,还行。”到大二期间再也没有看过这本书,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这么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名字,可能潜意识里就觉得会发生一个离奇的故事吧。

直到最近在想看什么书好的时候,这本书的名字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几经搜寻这本书,终于在图书馆找到了。

作者的书,也许更著名的是《活着》,因为高中同桌有一段时间整天看一些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书籍。这么想着,余华应该是个不错的作家。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苏童、格非、孙甘露等的创作形成了一股文学潮流,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而他也就是“先锋派”的代表作家,早年的小说带有很强的实验性,以极其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阴暗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是他执着于描写的对象,处处透着怪异奇特的气息,又有非凡的想象力,客观的叙述语言和跌宕恐怖的情节形成鲜明的对比,对生存的异化状况有着特殊的敏感,给人以震撼。然而他在90年代后创作的长篇小说与80年代中后期的中短篇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使他享有盛誉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逼近生活真实,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提供了历史的另一种叙述方法。

当开始看《许三观卖血记》时,也许是因为和预想中的故事有所差别,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那一份“纯真”吧。

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

心底要去实践。

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

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钱无果,把许三观的家当全拉走了,许三观用第二次卖血得来的钱要回了家当。

第3次卖血源于妻子婚前的出轨,可是既然是婚前,怎么能叫出轨呢?只是因为一乐很可能是那次“出轨”的产物,所以婚前的那次多少就令许三观不能原谅了。其实,我看完了全书,也不能判断一乐究竟是不是许三观的儿子,当然,这也不是重点。许三观因为当了“乌龟”而生出的不平衡感趋使他去看望摔断了腿的林芬芳,并且做了“出轨”的事,想着应该补偿林芬芳,就用第3次卖血的钱买了肉骨、菊花等补钙去火的东西送给林芬芳。

第4次,在“人民公社”后的灾荒时期,全家人吃了56天玉米稀饭,看着孩子们饿得可怜样,许三观第4次去医院卖血,带家里人去吃了面条。这里还有个故事,因为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许三观不肯带一乐去吃面,而是给了他5毛钱让他去买红薯。一乐几乎由爱生恨,饥饿之余去找亲生爸爸,被拒认后,又去找家里人,在黑暗和饥饿里绝望哭泣。许三观终于坐不住,后来找到了一乐,父子俩的见面和对话很是感人。

第5次,一乐和二乐响应国家号召,上山下乡去插队了。眼看着插队的人一个个回城了,许三观和许玉兰很着急。一乐生病了,浑身没劲,回家住了一段时间。走时,许三观去送他,匆匆地去医院卖了一次血,把钱塞给一乐,希望他的生活得到改善。

不久,二乐插队所在生产队的队长来城里,在许三观家吃饭。而当时家里仅剩两元钱,为了好好招待生产队长,使二乐早日回城,许三观第6次卖血。这次距离上次卖血才1个月,而医院规定两次卖血时间间隔应在3个月以上。后来,遇见了以前一同卖血的根龙。根龙提来一只下蛋鸡 “孝敬”李血头,于是,李血头看在下蛋鸡的份上,同意让许三观卖血。也就是这次卖血后,根龙突发脑溢血死亡。

一乐被检查出患了肝炎,病情严重,被紧急送往上海救治。许三观从街坊邻居那借到有限的一点钱,让妻子带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则

准备一路卖血筹集资金。文章描述了许三观沿路4次卖血的情形,其中第3次因为晕倒,反而被医院给他输入了700毫升血液。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

随着改革开放,许三观家的生活和很多中国人一样渐渐好转。有一天,他突然想吃爆炒猪肝和喝黄酒,于是去医院卖血。他不是因为要卖血去吃猪肝喝黄酒,而是多年卖血形成的惯性使得他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新换的血头告诉他他的血没有任何作用不会有人要时,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

故事大概就是这样,这样写出来,也许大家觉得整个故事原来就是这么点儿事儿,但是他们的故事,他们这一家人,却让我觉得是温暖的。

这里,我想说的只有许三观和许玉兰。

许三观——也是因为他善良

也许他不成功,没有多么功成名就,没有腰缠万贯,甚至之前觉得他能娶到许玉兰那么漂亮的姑娘,其实他是占了很大的便宜。可是看完故事,我觉得他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是一个善良的人。

即使在他认为何小勇给他戴了“绿帽子”,但是在何小勇生命垂危的时候,他还是让一乐去屋顶上给何小勇叫魂。许三观还是通过卖血把一乐打人的债还了。

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许三观是无能的,所以他通过卖血娶了媳妇,还了债,替孩子治病……甚至他上了瘾一样,只要实在没有钱了,想到的就是卖血。

可是,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能怎么办呢?在面对一次次的困难时,他没有去偷没有去抢,而是通过卖自己身上的血挺过一次次的难关。

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直被作者牵着。    书中的线索除了卖血还有一条就是许三观对一乐爱的转变。面对这个别人的孩子,许三观一度不想要这个孩子,他觉得自己做了乌龟,这是人之常情。但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他心中再也无法不把一乐当成自己的孩子了,爱在一步步升华。对于儿子的爱是余华用笔墨最多的地方,在当年下乡的大潮中许三观的儿子们都来到了乡下,一乐因为得了肝炎,浑身一点力气都没有,许三观见儿子这样就去医院用血换了三十元,

自己一分不留,甚至连一盘炒猪肝都舍不得吃。一乐需要到上海的大医院治疗,这意味着很多的钱,三观的人物特点在这里体现的最充分,在去上海的这一路是小说的最高潮,三观一路卖血,由原来的三月卖一次到现在三天五天卖一次,他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连命都差不多卖掉了,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了。这期间阿龙和阿方都相继因为卖血而败了身体,三观听到这些噩耗依然没有停止卖血,因为这是在救儿子的命。他在为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卖血,他在为这个非亲生的儿子隔三天卖一次血,隔五天又卖一次血,以至休克差点死去,此时的父爱已经超越了那种狭隘的血缘之亲,他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去捍卫对儿子的父爱!

卖了那么多次血的他,最终还是好好的活下来了。他是那个时代里无数个渺小的生命力的一个,这样看起来似乎传奇,可是他尽得是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一家之主、一个人的责任,他通过自己的力量一点点的撑起这样一个家。

他,能这么活下来,也许是因为他是善良的。

许玉兰——真女人

首先是她的美丽。她的出场就是那个年代平凡生活中不平凡的一个身影“在清晨的时候,她站在一口很大的油锅旁炸着油条,她经常啊呀啊呀地叫唤”。漂亮的许玉兰在人们连物质都缺乏的那个时代就开始懂得形象的重要性,“她每天都要换三套衣服,事实上她只要三套衣服;她还要换四次鞋,而她也只有四双鞋。当她实在还不出什么新花样时,她就会在脖子上增加一条丝巾”。在那个平凡的小城里,她绝对是时尚的先驱。年轻时代的她跟所有女孩子一样爱美,但是在那个不崇尚张扬的年代里她的好打扮绝对是个另类。做别人想做而不敢做的事,这也体现了她的勇敢和不平凡。

然而青春时代的她和其他女孩一样也会因为无知而犯错,可贵的是她面对世俗流言蜚语却勇于面对的态度和行动。她在不懂事的时候和何小勇睡了,而且还生了一乐,九年后才真相大白。不寻常的是事情是她自己坐在门槛上公之于众的,看起来无知愚昧,其实敢作敢当。许三观让她去找何小勇,她还要打扮的很好看了才去,不愿蓬头垢面的原因是:“我要是脸色抹上灶灰,有蓬头垢面,那何小勇见了会不会说:‘你们来看,这就是许三观的女人。”这个时候她很有头脑,反将许’

三观一军,而且看起来是从许三观的立场考虑他作为男人的面子问题,其实是一向爱打扮的她不愿在别人面前输了气场。

在她身上也有不寻常不世俗的潜力,她自学成才的谈判能力让我对她敬佩不已。她见了何小勇说话也是按照“先说好消息,再说坏消息”的逻辑,依然是从何小勇的立场说话,但说话布局很有兵法的感觉,“许三观说了,以前花在一乐身上的钱不向你要了,以后一乐也由他来养……”先让何小勇放松警惕,然后历数多年来许三观对一乐无微不至的付出,似乎想让何小勇觉得歉疚,最后才来一句“你只要把方铁匠的儿子住医院的钱出了……”虽然何小勇夫妻没上这个当,但她的说话智谋却给读者上了一堂生动的说话技巧课。

从女孩成为女人,她的身上有着不输于许三观的大女人气概。在小说的最后,许三观因为不能再卖血而难过,这个往昔没被任何苦难打倒的大男人,此刻无助地像个孩子,而三个儿子一人一句越说越过分时,许玉兰毫不犹豫地责备他们,历数这些年许三观对一家人的付出和真情。接着似乎她变成了丈夫,而许三观变成了妻子,她从旁劝导安慰,帮他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陪着许三观吃了他这辈子以来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小说里的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卖血人,他没有成功的事业和伟大的抱负,但他的却是个成功的父亲和丈夫。他的三个儿子“是他用血喂大的”,他的家也是他用血凝聚的。在将近四十的岁月里,他从一个普通无知的青年成长为一位成熟有担当的男人,他的人生是因为许玉兰的出现而改变的。娶了许玉兰坚定了他一生的生存信仰,而许玉兰患难与共的陪伴让他坚持了这份信仰。许玉兰看似平淡无奇,却处处渗透的对家庭、特别是对自己丈夫的默默关怀和无私捍卫,她的作为带着中国女人独特的低调和温柔,但将近四十年的坚持和相知相伴也充满了家长里短的伟大和强悍!

我现在觉得,这个故事再平凡不过,也许有无数个家庭在经历着相同的经历,面对着同样的困境,也许他们解决方式不同,但可能同样残忍,同样辛苦。可是,我觉得这才是生活,虽然坎坷,虽然艰辛,但是回忆起来,却充满着幸福。

作文五:《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300字

许三观卖血记

年轻的许三观不知卖血为何物,村里的阿方和树根说,血就是棵摇钱树,用完还有的。许三观就跟着他们来到了医院,认识了李血头,这是许三观第一次卖血,35块钱,他娶了俊俏的许玉兰。

婚后的生活平静如水,许玉兰给许三观生了三个儿子,一家人倒也是和睦。岂知一乐并非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乃许玉兰与何小勇所生,而这时一乐将方铁匠的儿子打进了医院。许三观硬下心肠,决意不管。许玉兰去求何小勇,可是对方坚决不认账,反倒打了许玉兰。交不出医药费,许三观家里所有的东西都被方铁匠搬了去,没有办法,许三观又到卖血,照例是一盘炒猪肝,一碗黄酒。。。。

大跃进来了,工人大炼钢铁,许三观变成了“许炼钢”。事情愈演愈烈,锅被收走了,米被收走了,所有人都吃大食堂。他们以为大食堂是可以吃一辈子的,结果一年以后,它们全关闭了。这年,庄稼无收,好在许玉兰机灵,偷偷留着两小缸米,就着玉米粉和野菜,他们艰难度日。忘不了,许三观生日时用嘴为全家做出美味的菜肴。终于,许三观又决定去卖血了,卖完血,他没有吃到往常的炒猪肝和黄酒,因为酒店早就关门了,哪里来的猪肝和黄酒。晚上,许三观决定带全家去吃面,却因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没带他去。一乐在经过一晚上饥饿的煎熬,决意去找何小勇——他的亲生父亲,可是何小勇无情的赶走了他。13岁的一乐无处可去,却也不肯回家。许三观焦急的出来寻找一乐,在邻居家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乐,并说他就是一乐的亲爹。。。

大跃进走了,文化大革命来了。他们说,文化大革命就是一个公报私仇的机会。因为许玉兰的心直口快,得罪了别人。她也被别人举报说是妓女。许玉兰被剪成了阴阳头,天天到大街上挨批斗,一乐二乐以她为耻,只有许三观去给她送饭,偷偷地在饭底下埋肉。还有滑稽的家庭批斗会。。

响应毛主席的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一乐二乐都被分到了农村去。一乐回来了,面黄肌瘦,骨瘦如柴,提不起半分力气。许三观与妻子盼望他早日调回来,便催促他快回去。在路上,许三观又去卖血,将30块钱交给了一乐,让他好好照顾自己。一个月不到,忽然之间知道一乐得的竟然是肝炎,病情严重,需要转去上海救治。能借的都借了,无奈之下,许三观又去卖血,在那里,他碰到了树根,知道阿方的身体因为卖血已经败了。照例的炒猪肝,黄酒。可是阿方却突发脑淤血死亡。许三观感到害怕,蚀骨的害怕。。。可是一乐治病要钱。医院必须在3个月之后才能再次卖血。听从了李血头的意见,他跑去了别家医院卖血,他想就这么一路卖去上海。他感到蚀骨的冷,他不顾一切的去卖血。终于在一次卖血的时候晕了过去,他反倒输了300毫升的血。他后悔不已,等身体好了一点继续去卖。他觉得自己老了,他想到了阿方和树根,那两个带他卖血的人,他害怕不已,到了上海,一乐总算是好多了。。。 许三观老了,是真的老了。有一天,他突然迫切的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他又想到了去卖血。此时,儿子都有了稳定的工作,已经成家立业。他想着,就去了医院。他发现李血头已经不再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人。他死活不肯让许三观卖血。许三观走在大街上,大声地哭了出来。他哭是因为他觉得不能再卖血了,以后还有什么灾祸,他没有了度过灾难的法宝了。所以,他在大街上如同孩童般大哭起来。。。。。

许玉兰说,许三观是用血喂大了他的孩子们。。。

作文六:《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篇》77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

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

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

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

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

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在中

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六):

2月4日读忘玩余华的《许三观血记》。是晚上大概7点多的时候读的,因为那是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联播。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累,完全被他吸引了,便一口气读到了凌晨两点多,想到明天还有事做,只能作罢!意柔未尽,今早早早起床一口气把剩下的全读完了。

感觉不到这是小说,活脱脱的就是叙诉一个现实生活的家庭!许三观就是人民大众中的普通一员,他从小无父无母,孤苦零丁的长大,偶然间的一次卖血,让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家里的一次次危机,都是透过他去度过的,足见他的职责与担当!虽然他也犯过错,把别的女人干了后还愚蠢的送一大堆东西过去!但也说明了他是个有情有意的男人!一个合格的丈夫!一个优秀的人父!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内人,因有几分姿色令许多男人垂涎,只因一次意外,就让许三观做了乌龟,这还是从孩子身上的特征看出来的,真是世事弄人!她的形象是一个辣妇,一个疯疯颠颠,敢说敢做的女人。

三个儿子中,大儿子一乐的描述最多,因为他的是另一个男人和自己的母亲的孩子,因此偶尔会受到父亲的不平等对待,相信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文中很明显的看到,许父对他是最好的。二乐三乐的描述就少了,适合时出场就行了。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明白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七):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应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许三观卖血记》用冷静朴素、极具控制力的寥寥数笔,勾勒了一个有着顽强坚韧的生命力、应对苦难从容执着的人生态度,以及有着不同常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这三个独特维度的许三观。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到达心动的效果。

故事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但其实作者用不经意的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

下民间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主义。比如过生日时,许三观用嘴帮家人每人炒了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独立应对苦难的本色。作者在书中尝试用类喜剧的方式去解释痛苦、消解痛苦,于是选取用重复来制造这样一种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的机械化得以彰显,从而引发一种近似于自嘲的、笑着流泪的效果,读者透过重复的苦难看到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露出了悲凉的底色。

许三观是卑微的,只是想吃一盘炒猪肝,我想喝二两黄酒,我想卖了血以后就去吃炒猪肝,就去喝黄酒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应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能够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八):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作文七:《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平凡人的生命礼赞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我是在百无聊赖的情况下翻开这部小说的。翻开之前从名字来看,我已经做好了看一个苦大仇深,生活艰难的可怜人的故事,甚至已经做好了放手的准备。因为依着我当时烦躁的心境,是不大适合看这种悲惨的小说的。但是,余华确实出乎了我的预料,从而使我像看一个笑话一样乐呵呵的看了下去。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从小在爷爷和二叔的照顾下长大,并且通过卖血初次改善了自己的生活——娶了一个媳妇。这是一个喜剧的过程,其结果是,他有了家庭,便有了以后的许多悲欢,也有了以后更多次的卖血。在许三观以后的生活中的,每次家庭有了大的过不去的灾难的时候,他都靠卖血来渡过:大儿子许一乐打了人,他靠卖血去偿还医药费;全家吃不饱肚子时,他靠卖血来买面条;二乐的生产队长来了时,他靠卖血得来的钱招待;一乐生病时,他更是连命都不要了,一路卖着血去了上海„„

这样看来,这确实是一个悲惨的故事,其实不然。“悲惨”是许多不愁衣食的现代人的看法,而在我看来,许三观的一生,我更愿意用“坚韧”与“满足”来表达。坚韧是说他在遇到困难时不会逃避、退缩,而是勇敢的去解决,去担当。这困难有时是外来的,有时却是自己家内部的,而满足则是说,他做的每一件事,都对得起自己的良

心。

在许三观的家庭里,一直有一个令他很痛苦的事情,那就是自己最喜欢的大儿子许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当他一开始知道这事时,很愤怒,很委屈,甚至一度将一乐赶了出去,让他去认自己的亲爹何晓勇。但是,当何晓勇死不认账的时候,他就又心软了,不光将一乐又养了下去,在一乐把同伴打伤之后,还卖血去替他偿还医药费。而且在一乐以后生病之后,他更是不要命似得一路卖着血去上海为一乐治病。如果说好听点,许一观的身上散发着人性的光辉,但我更喜欢用“真爷们”这样的俗话去评价。可以说,许三观自始至终都是一个俗人,没有读书,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他身上所具有的那种人性的淳朴与真善美,却是许多读书人都不曾具有的。一个刚强的男人好当,但一个能吞得下自己的委屈,能深深的爱着自己的家人胜过爱自己的有责任感的男人,却是令人感动且敬佩的。

此书中令我感概颇深的还有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在书的前半部分,除了在生活上的精打细算可以令人称道外这几乎就是一个泼妇的形象:嘴上挂着瓜子皮和人说话、受了委屈就蹲在门槛上大哭大叫,丝毫不懂得家丑不可外扬的道理。但是慢慢的,我就不那么讨厌她了,因为她的身上有许多即使是知书达理的现代人依然没有的优点,最明显的便是她能够知道好歹。其实一开始,她真正喜欢的人是何晓勇,她一开始嫁给许三观是受父亲被迫的,于是便有了一乐的事情。但是,在一乐打人之后,她去找何晓勇时,何晓勇不仅不认账,还打她,就是一乐亲自去认祖归宗人家还是把一乐赶了回来。在许三观卖血还医

药费之后,她依然是大哭起来,但这次,却是感动的哭,依然大叫了起来,但这次,却是感动的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而这种感情在书的最后达到了高潮。当许三观老了之后,再也卖不成血了,他老泪纵横的在街上游荡,三个儿子来到跟前,都说他给自己丢人的时候,许玉兰又大哭大叫了;“你们三个人啊,你们的良心都让狗叼走了„„你们是他用血喂大的„„”看到此处,我被这对夫妻再次深深的感动了,深思了半天,我也只有这样一句话:许三观这一辈子,不亏!

总的来说,《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里面充满了各种人性的纠结,满了各种对人性的批判和赞扬,令我充满了感动和感叹。读此书,就好像在一个普通人的一生中相伴而过了几十年,而不是一个下午。

作文八:《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300字

看完许三观卖血记后,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许三观让一乐给何小勇喊魂和最后许三观最后一次买血却被拒绝。首先一乐不是他亲生儿子,他带着二乐三乐徐玉兰去吃面条时,让一乐吃地瓜,然后他又让一乐去找何小勇当爸爸。何小勇和他的老婆打一乐骂一乐,他很伤心但最后又回到了许三观身边。就算一乐不是许三观亲生的,但毕竟养育了十几年,早就把他当做了亲生儿子,而且一乐还很孝顺,除了许三观外谁的话也不听。最后为何小勇叫魂,许三观和一乐的话打动了我,这才是真正亲情。让我记忆最深的还有一个,就是许三观最后买血。他卖了一辈子的血,但老了以后的血只能卖给木匠漆家具,这是多么的悲哀。不过他再也不用抽血了,对他,对家庭来说都是一个好消息。

作文九:《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8篇》74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

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三个儿子中,大儿子一乐的描述最多,因为他的是另一个男人和自己的母亲的孩子,因此偶尔会受到父亲的不平等对待,相信这也是人之常情。可文中很明显的看到,许父对他是最好的。二乐三乐的描述就少了,适合时出场就行了。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到达心动的效果。

主人公许三观活得简单而直接,在他固有的道德准则中,卖血并不意味着痛苦和磨难,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许三观卖血记》用冷静朴素、极具控制力的寥寥数笔,勾勒了一个有着顽强坚韧的生命力、应对苦难从容执着的人生态度,以及有着不同常人的伦理情感和生存思维这三个独特维度的许三观。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应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全书以主人公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接下来,他因为大儿子一乐打伤了他人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出于对出轨对象林芬芳的内疚而卖血;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2月4日读忘玩余华的《许三观血记》。是晚上大概7点多的时候读的,因为那是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联播。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累,完全被他吸引了,便一口气读到了凌晨两点多,想到明天还有事做,只能作罢!意柔未尽,今早早早起床一口气把剩下的全读完了。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

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内人,因有几分姿色令许多男人垂涎,只因一次意外,就让许三观做了乌龟,这还是从孩子身上的特征看出来的,真是世事弄人!她的形象是一个辣妇,一个疯

疯颠颠,敢说敢做的女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明白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八):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故事情节看似荒诞可笑,跳跃性极强,但其实作者用不经意的笔墨表现了苦难重压下民间赖以生存的幽默和乐观主义。比如过生日时,许三观用嘴帮家人每人炒了一道菜,让大家用耳朵听着吃,到最后屋里的口水声响成一片。小说与现实的距离被拉到最为接近的方位,挣扎在生活底层的人民表现出独立应对苦难的本色。作者在书中尝试用类喜剧的方式去解释痛苦、消解痛苦,于是选取用重复来制造这样一种效果,在重复的过程中人的机械化得以彰显,从而引发一种近似于自嘲的、笑着流泪的效果,读者透过重复的苦难看到生命里难得的温情也露出了悲凉的底色。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王安忆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文章的结尾很有戏剧性,但又在意料之中,是许三观在胜利饭店吃猪肝和黄酒,又回到了他卖血后的情形,只是这次的气氛显得悲凉想卖血都没人要了!最后想说的是,不明白这部小说能不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之类的,心中充满期盼!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余华许三观

卖血记读后感。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2月4日读忘玩余华的《许三观血记》。是晚上大概7点多的时候读的,因为那是电视里放的是新闻联播。说实话,一点都不觉得累,完全被他吸引了,便一口气读到了凌晨两点多,想到明天还有事做,只能作罢!意柔未尽,今早早早起床一口气把剩下的全读完了。

许玉兰作为许三观的内人,因有几分姿色令许多男人垂涎,只因一次意外,就让许三观做了乌龟,这还是从孩子身上的特征看出来的,真是世事弄人!她的形象是一个辣妇,一个疯疯颠颠,敢说敢做的女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小说中,作者让许三观平凡的人生用对话、重复的叙述模式来呈现,以敏捷的思维和丰富的情感使客观的叙述、单纯的对话、简单的重复到达心动的效果。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作文十:《《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700字

一个男人的温情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看过余华的几部小说,在《许三观卖血记》里,说到许三观这个人,不知怎么地,我竟在他身上看到了《活着》里的福贵和《兄弟》里的宋钢的影子。小说散发着余华式的风格——人物命运充满坎坷磨难,但人仍坚强地生活、抗争着,故事还在悲情中藏着温情。 反正我是这么认为。

看到小说的结尾处,我会心一笑,许三观是幸福的人。正是我所觉得的,小说此处充满的温情。

许玉兰带着伤心哭泣的许三观到胜利饭店去吃炒猪肝,喝温热的黄酒,当许三观说到那个不收他血的沈血头时,许玉兰破口大骂,把那个姓沈的骂得狗血淋头。一对老夫老妻,平时的打闹吵骂并不算什么,当遇到需要一致排外的人或事时,夫妻二人绝对是同心同德,不容许别人伤害、贬低自家的人。许玉兰骂得真好,这是一个深爱着许三观的女人,许三观多么幸福!

想起许玉兰在文革时期被披上“妓女”的骂名而遭批斗时,许三观每天给许玉兰送饭。在表面上看起来的一碗白米饭,里面藏着他为许玉兰准备的红烧肉,他还小小声地告诉许玉兰,让她勺出来吃。在家里“批斗”许玉兰时,他在许玉兰交代了自己与何小勇当年做的事后,他也坦白的自己与林芬芳之间发生的事情。他说,他和许玉兰是一路人,都犯过错误,他让孩子们不要怨恨他们的母亲。他是个真正的男人。还有一乐、二乐和三乐的兄弟之情,即使一乐与他们不是亲兄弟,但他们就像亲兄弟一样。三乐被欺负了,叫二乐来出头,二乐不行叫一乐;三乐得知一乐得肝炎病重,二话不说把全部工资十二元都给了许三观„„不知道余华在设置这些情节时,是否有意而为之,还是说无意中的细节,处处散发出温暖„„ 小说的题目为“许三观卖血记”,说到卖血,这是故事的核心了。

从他第一次卖血,是跟着阿方和根龙去的。阿方和根龙教会了他卖血前要喝很多的水,让血变淡变多;在卖血后要去吃炒猪肝和喝黄酒,还要记得对伙计说“黄酒要温一温”。他第一次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许玉兰;后来一乐砸伤了石铁匠儿子的头,他卖血还债;在与林芬芳发生关系后,他卖血用钱买补品送她;为了给一家人做衣服,他再次卖血;在大荒年,在忍受每天和玉米稀粥的痛苦后,卖血挣钱去吃面条;为了帮二乐,卖血换钱请客讨好二乐的队长„„这一次一次的卖血,在一般人眼里是不要命的做法,但对于许三观来说,对于他的妻子孩子来说,则是唯一的救命方法。

说到许三观和一乐,这对“父子”,有太多的牵扯。许三观爱过他,也恨过他,但他还是很爱一乐的。在得知一乐因得肝炎要到上海治病救命后,许三观就决定要一路卖血筹钱,给一乐攒医药费。他从家里到上海,要经过很多地方,在这途中,为了快点得到钱,早点医治一乐,他在十天内卖了四次血。本来只能三个月卖一次血的人,竟然在十天内卖了四次。他说过,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看着他一直卖血,身体越来越差,很多人都会猜测、或以为许三观就这样一路卖血,在某一次卖血时就这样死掉了,他也就不到一乐,见不到一乐。小说就是小说,总是不按常人思维,不按常理出牌。四五十岁的许三观在卖了那么多次血后,身体败成那样了,竟然没死掉!本来他是要死的。他只是个普通人。但是,他就像福贵那样——命大。在大冬天到河边喝冰冷的水,有好心人给他热茶喝;在旅馆遇到卖小猪的老头,有小猪给他暖身体;在路上遇到来顺来喜两兄弟,帮了他一把;在医院卖血休克,医生输血救了他„„如果他不是许三观,如果他的命不大,他都下地狱好几百回了。

人生中,似乎就有一些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许三观像当年的阿方和根龙一样,带来顺

来喜去卖血挣钱,并告诉他们卖血前要喝很多的水,卖血后要吃炒猪肝和喝黄酒,还要对伙计说“黄酒要温一温”„„他成了第三个“指路人”。不知道来顺来喜,会不会想阿方和根龙那样,还是,像许三观那样,还是,还是和原来一样?

许三观用他自己的血,用卖血得来的钱度过生活中的每一个难关,他每一次卖血,都是被迫而为,除去第一次跟着阿方根龙去卖血。他一直都是在为了别人,他作为一个男人,身上背负的责任太多,他面对现实,只能这样做。我佩服他,能如此坚韧、坚强,面对一切。他有勇气,有担当,有责任心。他是一个男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他也是个充满温情的男人,在六十多岁去卖血没人要他的血后,他哭了,他感觉他的天塌了,他失去了价值。在这悲情的画面里,透出淡淡的温情,那种男人受伤后的„„

许三观终于可以简单地吃炒猪肝,简单地喝温热的黄酒了,他的卖血生涯,就此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