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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城市》400字]我的城市五十字

时间:2019-09-25 09:23:29 来源:学生联盟网
作文一:《作文:我眼中的城市》400字

我眼中的城市

我眼中最美的城市浮现在海面,一闪一闪,如烟似雾,像一团浮云那样游动着,眼中的城市是那样的让人迷茫和眷恋,带着隽永的情怀让我入睡,想象蓝天、白云、绿树成阴、鲜花盛开。和平鸽在天空中翱翔,在和谐春风里成长。绿化带里种满了花花草草,绿油油的、红艳艳的、五颜六色、五彩缤纷、五光十色,好看极了!

在我眼中的城市是在马路上不管你在哪个角落遇到了困难,警察和出租车司机都会无条件的帮助你。在马路随处可见,有警察掺着老人过马路;有学生掺着盲人过马路;在和谐社会里,大家你帮我、我帮你,让被帮助者感到温暖。我希望这样的现象持续下去,让我们的城市变的更加美好。

在我眼中的城市是绿的世界、花的世界、美的世界,让每一栋楼房都种上花,放在阳台上,这样就可以你帮助我,我帮助你了。

在我眼中的城市还是购物天堂!走到哪几乎到处都是购物街,但有些地方,商店商场特别集中,各种商品种类齐全、丰富,易于挑选。 无论你到那个地方,都能找到集中的商业购物区域,令你满载而归。

我如果住在我眼中的城市里,我一定十分知足!

作文二:《作文:我眼中的美丽新城》400字

我 不 胆 小

四《5》 王欣悦

我怕天黑,当天一黑我就觉得很冷,感觉像是有魔鬼要把我抓走,带到一个森林里要把我吃掉,我害怕自己一个人回家。回到了家,我跟妈妈说我以后不要自己回家,妈妈说:“孩子别怕,那些都是你的幻觉,听妈妈的话以后自己要勇敢的向前走,你才能克服心里的恐惧”。

第二天的晚上我走在小路上,我照着妈妈说的那样去做,我要勇敢的向前走,不要想那幻想,后来我自己一个人回到了家,我进了房间对自己说:我成功了,这次是我自己回来的,妈妈的话果然很有用。

妈妈下班回到了家,妈妈问我:“这次还害不害怕了?”我说:“妈妈,我这次照你的方法去做,一点也不害怕了。”妈妈说:“我的方法好吗?”我说:“妈妈你的方法当然好了。”我冲妈妈做了一个鬼脸。妈妈说:“如果你以后还是害怕的话,那你就照妈妈的话去做。”“妈妈,我以后害怕的时候一定会想起你说的话。”“这样就好,以后我就再也不用为你害怕的事情操心了。”“唉呀,妈妈,我不会再让你操心的,因为,我已经不胆小了!”

作文三:《作文:我眼中的古城灯会》700字

我眼中的古城灯会

正月初一晚上,我早早地吃完饭,就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古城墙看灯会,辉煌的灯盏给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ﻩ ﻩ小 荷 作文网

这次灯会的观赏点在南门至和平门区域。我们首先来到了南门,进入瓮城,我一下子就被这里的美丽景象迷住了,好一个龙的世界!墙上满是龙,地上也是,总之,映入眼帘的都是栩栩如生的龙,点缀着古城墙,让古城墙在夜色中显得更加的美丽!

我登上了城墙,就像进入了灯的海洋,那各式各样的灯,流光溢彩,五彩缤纷,十分壮观。看资料介绍,这次的城墙灯展主要分为龙腾盛世区、华夏古都区、巍巍中华区、世界博览区、奇灯异彩区和光影嘉年华区等八个区域,每一组都非常精美,引人注目。

漫步在被彩灯装扮的古城墙上,我看到了新加坡的狮头鱼身,澳大利亚的悉尼大剧院,荷兰的风车,美国的自由女神灯……这些彩灯在夜色下显得十分的逼真,生动、活灵活现。

在这些灯展区域中,我最喜欢的区域是光影嘉年华,因为这个灯展区域里的灯组,都是一些卡通人物,全是我们小朋友喜欢的。走进光影嘉年华,有一群好伙伴在迎接我们,聪明的米奇,漂亮的米妮,滑稽的高飞,顽皮的布鲁托……它们都好像是活了一样,在给我们拜年说新年好呢!在这个区域,最使我留恋忘返的是海底世界灯组,有小海马、大章鱼、小丑鱼、珊瑚……它们每一个都是那么的惟妙惟肖惹人喜爱。

彩灯把传统工艺和现代科技相结合,使彩灯更加形象,逼真,奇特了!每一个彩灯区都是由许多灯组组成,应有尽有,千姿百态,好像把我带进了童话世界。

城墙的灯展,让我领略到了中国悠久的文化历史,也学到了许多国外的风土人情知识,这就是我眼中的古城灯会。

作文四:《作文:我眼中的新城》500字

我眼中的新城

今天的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与往日的农村生活简直是

无法比较,因为当时的农村还很穷,科技不发达,就连饭也吃不ﻩ ﻩ小 荷 作文网

饱。

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讲她小时候的艰苦生活。那时候科技不发

达,空调、电视,连把电扇都没有,夏天,晚上很热,白天的太

阳把竹席晒得热乎乎的。一躺上去浑身都像被大火烧似的,但也

没什么办法因为明天还要起早贪黑的去干活,不然饭都会吃不饱

。只能强忍着躺上去,明天四、五点还要起来干活。犹此可见,

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贫穷。让我想起了现代我们的科技,

比如:夏天天气热了,有空调,无聊了还有同电视看……如果

让我生活在那个年代,真不知道会有多么的艰苦,每天都要干农活

、下地、洗衣做饭。

现在随着21世纪科技的发达,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美好。城市

里高楼大厦之入云天,房子也从以前低矮的小房屋变成了外观华丽

结实的大房子。现在马路上的汽车川流不息,到处都是,以前农村

只要有一辆自行车就已经很好了,根本不敢幻想自己有一辆豪华的

小轿车。

一幢幢高高的楼房,一辆辆豪华的小轿车,使我们的城市越来

越美观、发达。希望我们以后的城市更加美好、和谐!

作文五:《作文:(我眼中的新城)巨变》600字

(我眼中的新城) 巨变

“嘀,嘀,嘀”,那是汽车的声音,它们像一个个梭子穿行在宽阔的马路上,见证着城市的变化。

听爷爷说,他像我那么大时,人们住在低矮的平房,晚上虫子很多,不得不点草烟熏整个房子,那时没有电扇,没有冰箱,只能将饭菜用罩子罩住,但实际上他们没什么吃的,菜少得可怜,有时连饭都吃不饱。我住在新小区里,这里绿树成荫,芳草遍地,冰箱里放满了食物,天热有空调,休息时有55寸的电视看,整洁、漂亮的环境让我不想再去乡下农村的地方。ﻩ ﻩ小 荷 作文网

听说以前的马路很窄,而且很少有汽车驶过,汽车只有大户人家才有,或者开过一辆拖拉机,道路就弥漫在烟雾中。现在不同了,六车道的大马路上全是汽车,有时开过宝马、保时捷,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了汽车,它们加快了城市的节奏,仿佛演奏着欢快的进行曲。

爸爸说我暑假吃胖了,不过,我平时也吃得很多很好,不像他们小时候吃的粗茶淡饭,饭经常是用开水泡的,菜是腌的,或半个咸鸭蛋就要下一碗饭,一个月才能吃一次肉,饿得身上都没油了。现在差不多我们每餐都是美味佳肴,个个吃得都要减肥,那街上餐馆林立,光肯德基在柯桥就有5家。

我们走在街上,最吸引眼球的是五彩缤纷的服装,很多都用了高科技面料,像竹纤维、保温材料、纳米技术等,穿上去既美观又舒服。

这个城市仿佛打开了神奇的潘多拉魔盒,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我相信明天的城市会更加神奇、美丽。

作文六:《[优秀作文]我眼中的边城》600字

四月的春风吹来,桃花早已开,荷花尚还未到时。一条沱江婉约而又浩荡地绕过人的心上。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姓沈的那个书生,带着写给三三的情书踏上这块土地。远处传来女孩子打桨的歌声,悠远而清澈,干净而嘹亮。

这是1932年的边城。

青石板的老巷,隐隐消失于遥远又模糊的摇曳烛光里。灰墙延绵而去,仔细能听见黛瓦上滴落的水声,所有的渺远宁静,停在那一刻。石岩缝隙里青苔寂寞地疯长。有马蹄咯噔敲击在青石板上,风中传来谁几不可闻的叹息。走在老巷中,好似走在永恒的时钟里,不疾不徐,世界伴同,刹那垂垂老去矣。

烟雨朦胧的边城,水墨色的天覆下,好像一首慢词,一阙小令,清清淡淡。少年人在哪座山头,唱着相思的曲。风雨欲来,燕子低飞。打桨的叔公叫了女孩子回去,辽远苍老的声音在流动的水波中荡漾,缓缓地泛起来。像边城常年的月亮。

水中浮游穿梭,岸边芦苇被风分离出点点自由的芦花,笼在芦苇丛大片的河岸上一片朦胧。或许千年前,另一个打桨女孩子从这里经过,歌声延河岸流下,随月光倾泻,落在荡漾的水上蓦然触成了一块块的光亮水纹。这一刻,心事绵延,黯淡了前世今生。

能闻到莫名的花的香气。清远安然,耳畔有人低低地唱着古老的旋律。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刹那时光驻足,随歌声一同留在那墨笔在纸上静静勾勒出的痕迹上,凝固。

1932年,我眼中的边城。

作文七:《作文:城市的变化(我眼中的新城)》600字

在科技发达的今天,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听家里的长辈说,现在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房屋变大了,道路变宽了。交通工具也由原来的自行车变成小汽车了。家家户户都有空调,冰箱了,生活变得越来越富裕了。

在以前,还没有现在的水泥路,柏油路。都是泥路,晴天一路尘土飞扬,一到下雨天,道路就变得坑坑洼洼,很泥泞,人们在下雨天走过路,都要洗个澡。而现在,一条条大马路,四通八达,为我们的出行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以前,大片大片的绿油油的田地。而现在,到处都是高楼大厦,异常繁华;以前小孩的书包,就是简简单单的一块布,缝上几针,能装上书就行:而现在小孩的书包不仅品种繁多,式样更是让人看了眼花缭乱。比起现在,以前真的很是贫穷。ﻩ ﻩ小 荷 作文网

听爷爷说,以前家里就靠几亩地,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家里没有电灯,照明几乎靠蜡烛;小轿车根本是奢侈品,谁家有一辆自行车就到处炫耀。一般的人家,无论去哪都是步行,一天下来,往往脚上都起好几个泡。当时没有电话,要和谁说事儿必须靠走,做事很不方便。

而现在,有电视,冰箱,空调,洗衣机什么都有。不需要走路,上下班都有汽车。道路很宽敞。有什么事要通知别人,只需要打一个电话就行了。洗衣服都不用手搓,有洗衣机。休息日可以在家里看看电视,玩玩电脑,打打游戏。万事都方便了。比起以往,现在什么都进步了。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的明天会更美好!

作文八:《我眼中的狼作文》4200字

篇一:我眼中的狼

可能你对狼并不熟悉,并不了解。但你千万不要以为在你的身边没有狼的出没而掉以轻心,因为你正生活在一个经常有狼出没的可怕世界!

中山狼

还记得那个熟悉的故事:东郭先生出于一片善心,再路上收留了中山狼,还帮其躲过了猎人的捕捉,但,中山狼却恩将仇报的吃掉了他的救命恩人。可能在你以一片真心帮助他人的同时,别人却在利用你,欲将你推入致命的深渊。

白眼狼

母亲,一个伟大的形象,她无怨无悔的哺育着自己的儿女,毫无怨言的帮助子女的成长,双鬓斑白,皱纹屡出,但在她年老时,正需儿女抚养时,曾经让她日益苍老的儿女却以各种理由纷纷离开,不理不采。还翻着白眼,象对着陌生人一样的无理。

当世界上众多慈祥的母亲们,用自己的乳汁喂饱怀里的孩儿时,她们沉浸在伟大的责任之中,并不知道,自己喂的是一只背信弃义,毫无人性的白眼狼。

披着羊皮的狼

在这个社会繁殖得最快的,是一种披着羊皮的狼,他们无处不在。问路的时候拍拍肩,随之你就迷迷糊糊,结果现金失踪;假装家庭贫困,上街叫卖,博取同情,最后你随时随地都能见到他的各种博取同情的理由;上门推销,大夸效果的良好,你买下,后果是半身不遂。

利益的“熏陶”是披着羊皮的狼快速繁殖的罪魁祸首,他们是资本主义社会惟利是图的“资本家”。

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个世界的狼这么的多,而且好多种类都是变异的,越来越猖獗,越来越狠毒,他们危害着人类。人呀,你们快想想办法,杜绝狼种的侵入,断绝狼的繁衍。

篇二:我眼中的狼

提起“狼”大家都会感到可怕和讨厌。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有不少坏事都在批判狼可恶的一面。但,狼的优点也很多,这些优点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去称赞。

1.狼的适应能力

狼的适应能力之强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远离加拿大东海岸的遥远的孤岛,是一片还未被人类染指的净土。被人类驱赶的狼群在那里自由地生活着。每年,当清澈的河流中出现许多鲜美的大马哈鱼时,狼就会跳入河流去捕鱼,这种生存的技能似乎它们的先辈所不具备的。为了生存,捕鱼也就成为这里小狼崽的必修课。

2.狼的合作精神

在大多数时候,狼总是成群结队的行动,它们似乎彼此都心灵相通,不需要过多的解释就能知晓对方的意图。年老的富有经验的会训练教育年幼的狼,以保证整个狼群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狼不但能与同伴互相合作,和其他动物也能互助互利。乌鸦是一种食腐动物,富有空中观察的经验,当它发现受伤或死掉的猎物时,通常会像报信者一样,把狼叫到现场。狼会撕裂动物的尸体,然后大家共同享用食物。

3.狼的锲而不舍

狼群中除了有一只居统治地位的头狼外,时常还会有一只地位最低的狼。这通常是一只公狼,一般来说是一窝狼崽中最弱小的一个。在狼群中,这个年轻成员常会受尽虐待,几乎在所有方面它都被置于最后的位置。然而。这只公狼常常会将受到的侮辱作为奋发的动力。为了使自己强壮起来,为了证明自己的生存能力,它会离开狼群,独自到别处冒险,从而在一段时间内会成为众所周知的“孤狼”会加入别的狼群或者找到一个配偶并建立一个新狼群。

4.狼的忠诚

狼是一种极为忠诚的动物,狼一旦选定配偶,一般是终身相伴,可以共同生活10多年。浪群中保持着家族的凝聚力——不仅包括父母兄弟姐妹,还有叔叔和婶婶。每个狼群中都有一定的等级制,每个成员都很明确自己的身份,因此相互间很少有仇恨和打架的行为,相反,在围捕猎物和共同抚幼方面,还表现出一种友爱与合作的精神。狼到两岁就能生儿育女。抚幼期间,母狼不出穴,公狼会定时送来食物。不仅公狼这样做,群中的其他成员也乐于帮助母幼。捕食的地点可能在10千米以外,它们会把食物吞咽下肚,到家后再吐出来,这样可以防止食物在途中****。幼狼8周以后,几可以吃生肉并啃吃骨头以磨练牙齿。2个月后它们离开洞穴自己活动,6个月后它们就可以随着狼群一块游荡了。

狼,具有超常的速度,精力和能量,丰富的声音讯号和体态语言以及非常发达的嗅觉。为了生活和生存,为了哺育和教育后代,它们之间友好相处,相互合作……然而,狼外婆的故事让它们的处境每况愈下,人见人杀,几近灭绝。

篇三:我眼中的狼

狼,一直给人以凶残、饥饿、贪婪、阴险等印象。人与狼打交道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时至今日,人口繁多,资源紧张,狼逐渐被寻求栖息之地的人们消灭。狼少了,生活似安定了,但是随着狼的消逝,一些与狼息息相关的生物也逐渐退出人们的视野。

狼是古老的物种,经过几万年的进化,狼不断地适应环境,练就了一身好本领。狼捕食时通常是群体出动,在此之前,狼事先要开会,研究获取猎物的战略、战术。一旦达成共识,完成分工,狼群会依据天时、地形等自然条件去捕杀猎物。狼捕猎时还有一个特征,就是从不赶尽杀绝,以防猎物灭后狼子狼孙无从充饥。

可以说,狼是出色的军事专家。狼群每一次捕猎,都会把军事战略、集团会工、团体作战、服从指挥等特点发挥到极限。在与狼的长期斗争中,人发现了狼的这些特性,于是,有些民族就开始拜狼为师,狼图腾也因此而产生。

历史上的犬戎族、匈奴、女贞、突厥、蒙古等都是崇拜狼的民族。狼在捕食时引天长嗥,互相联络,于是人学会了制作牛角号来传递战机;狼捕食绝对听从指挥,不听者狼王会一口咬死,绝不容情,于是人学会了制定军规;狼群捕食时讲究出其不意,迷惑敌人,于是有了“兵者,诡之道也”一说。正因为从狼身上学到了许许多多的东西,犬戎、匈奴、女真、突厥、蒙古等民风强悍,一度成为战威一时的霸主。特别到了蒙古的成吉思汗,将狼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至,从而创立了世界历史上疆土最为广阔的大元帝国。但是元朝统制了一个世纪后开始覆灭,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王室成员窝里斗,待民残暴等原因,《狼图腾》中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狼和狼一样,人和人不一样”。狼无私心,实力最强、能领着狼族不断壮大的狼就是首领,但是人不同,人无用的规矩太多,争斗太多,无能的太子也能做皇帝。汉人为什么从北宋以后开始一蹶不振,就是因为汉人的小农意识太强,心眼太多,不够团结,没有狼的精神,最终被长期与狼争斗、拜狼为师的蒙古所统治。《狼图腾》中有一段描写狼吃绵羊的情景,深刻地道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一只狼偷偷进了羊群,拖住了一只绵羊开始吃了起来。羊群一阵无声的骚动以后,又安静了下来,羊继续吃草,狼继续吃羊,离狼近的一些羊居然围在了狼的周围,观看狼吃自己同伴的情景,无动于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说不定下一个遭受噩运的人就是自己。在中国,狼与人争斗的主战场一直在美丽的蒙古草原。草原狼是随着游牧民族的减少而减少的。文革末期,大批汉人及被汉化的蒙人迁往草原,高喊“打不尽豺狼虎豹,决不停止战斗”的口号,狼成为了一个政治问题。于是,草原一部分被开垦成农田,狼皮、狼肉也成了极抢手的俏货。民工打狼、部队打狼,最终,狼退出国界,去了外蒙及其他更远的国家。蒙古战马由于没有了狼的威胁,也逐渐退化,不复当年神速;鼠灾成患,草也不够牛羊吃了,草原沙化严重,人群一度迁往草原腹地。随着人群的迁入,草原面临着更大的危机。这种情景就如同一个公司、一个团队、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如果其中的一个环节少了狼这种角色,相信这个公司、团队、国家、社会都会面临一个缺少竞争、缺少学习而懒散成风、祸端四起的团体。敌人,可以做自己的老师,敌人,也可以逼迫自己进化,没有敌人,除了在理想中的社会,只能使自己的进取心不断退化,最终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分不清友敌的人给击垮。

篇四:我眼中的狼

一提起狼有很多人就会反感,觉得狼是禽兽,又狡猾又可恨,常偷吃别人家的羊或兔子,报纸上常登。在许多动画片里狼常常扮演坏的角色,使人厌恶。而我却格外喜欢狼,虽然没见过。

很多人说狼是冷血动物,而事实证明狼不是,有很多纪录片是写狼:有两个人,一生与狼为伴,把一生都投入在狼的身上,包括所有的钱、生命……把狼从小养到大,还包了一块很大的地,用来养狼,怕小了狼过得不舒服,钱要用完的时候,也不放弃,最终感动上天,有一个少数民族部落愿意为他们提供土地。他们平时不敢靠近那群狼,但终于有一天卡瓦琮罗堤冒着生命危险接近了狼,因为这是他们一生的愿望(当时狼已结成年了,首领都结婚了)当他接近狼时,所有的狼慢慢的接近他,最终卡瓦琮罗堤成功了,狼们一起舔他,和他一起玩,过了一段时间甚至还模仿他的动作……

我曾经还读过一本书,是根据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就像大长今一样。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妻,家中有很多牲畜,还有一匹狼,又一次丈夫带着狼出去散步,因为天太黑而迷了路, 最终还是回到了家,但狼却丢了,一家人很焦急,于是天天出去找,终于有一天丈夫找到了狼,很开心了地狼回家,由于在很偏僻的地方,在回家的路上又遇到了不幸,碰上了一群瘦的只剩皮包骨头的豺狼,要吃丈夫的时候,他们家养的这只狼就了他,丈夫顺利的逃回了家,而狼却在拼搏中牺牲。不管这部书是不是真的由真实故事所改写而成,但我始终相信狼也有好的地方。

狼,希望大家读了我这篇短文后对狼会有新的评价。

篇五:我眼中的狼

“说真的,我喜欢狼。这个世界是很现实,要生存就要比别人更能适应环境,反应慢一点都不行。我喜欢像狼一样地思考,有时要说沉得住气,有时要宣泄自己,换个角度,失败和挫折也是财富。我要像狼一般,牢牢守住目标,相信自己,相信伙伴,没有成不了的事。有时,我会想,都市是森林,而我是森林中的一匹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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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代表着旺盛的生命力与不羈的野性,自由的天性以及征服世界的战斗性格和勇气,而这正是现在的人们所需要的。更应是我们北辰每一位学子应该具备的精神。

狼的精神只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团队精神

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狼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队的力量去完成。它们狩猎的时候是靠群体的力量,既有明确的分工,又有密切的协作,齐心协力战胜比自己强大的对手。一群狼,一群有着团队精神的严密组织与配合默契的狼,敢于猎杀世界上任何凶猛的动物。

二.永不言败

狼在猎取的时候,通常不会一帆风顺,一些大型猎物有时还会伤及狼的生命,但狼只要锁定目标,不管跑多远的路程,耗费多长时间,冒多

作文九:《我眼中的他作文》5200字

篇一:我眼中的弟弟

我的弟弟今年11岁,在学军小学三(1)班,担任图书委员。个子不高,圆呼呼的脸。老师眼中的他是一个作业认真,工作负责是老师的好帮手。可在我眼中的他,还是一个调皮,捣蛋,会撒娇的弟弟,不过他做作业的确很认真。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打字时,他偷偷跑过来把电脑的主机关了。我正疑惑时,他咯咯的笑了。于是,我就生气地问:“是不是你关的!”他用他那小小的手指塞进嘴巴,低下头,羞答答得说:“不好意思,是我关的。”我被那种可爱的声音感染了,亲切地问:“你为什么要关?”他眼珠一转,好像知道了什么,拉了拉我的手,在我耳边轻轻的说:“我要玩电脑!”我没听清楚,请再重复一边好吗?他在我耳边大声地喊道:“我要玩电脑!我要玩电脑!我要玩电脑!”我也大声地回答:“不行!不行!不行!”我说完后,他却哇哇大哭起来。“好,好了。”我安慰道。他顿时破涕为笑。这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现在,他上学了,比以前懂事多了。每天还认真练习钢琴,真男大是72变!

篇二:我眼中的他们

晚自习回家的路的上,半明半灭的橙色灯泡照亮保安亭方圆不到一米处。朦胧的月色透过路旁绿得发黑的行道树,投下班驳的影子。冷风直窜进衣角。

在用力裹紧外套的同时,我看见一个单薄的人影。衣冠不整。在我穿着高领毛衣,戴着呢绒手套的冬夜,他只穿着一件分不清颜色的旧条纹衬衫,披着件拉链合不上嘴的军绿色外衣,破了个洞的口袋被风呼呼地灌得鼓鼓的。那沟壑分明的老脸顶上有在月光下泛银的灰发,如杂乱的秋草在风中狂舞。

他全身气力撑在手下的一根粗木棍上,一步一颠地蹒跚到一个垃圾桶前,伸出像长满瘤疙瘩、被烈火焚焦的枯木般的手臂。用手中的木棍翻弄着桶内的垃圾,从中挑拣出一些可以换取他明天晚餐的东西。逐件用大手抹了抹后放入身后用麻绳系在腰间的大袋子。

“咕噜——咕噜——”

从他手上滑落的一个易拉罐像落队的孩子,不安份地跑到我的车前,我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下了单车捡起那值一角钱的铁皮罐头走过去,递给他。他手指动了动后颤颤地接了过去,微张的嘴生硬地嘟囔了声“谢谢”。布满沟壑的老脸溢出难以言状的神色。

月光皎洁而美好,我毅然地转身,划出一个敬佩的弧,心底却是桃花水潭般深深的怜悯。

无独有偶,一般在马路上艰难地瞪着装有几十斤重的废弃物或蜂巢煤的三轮车,在呼啸冬风无情地吹卷起塑料袋的早晨也能汗流浃背的人,绝大部分都是些黝黑干瘦,髻发凌乱的阿公阿婆。

而那些寒伧无骨气地跪在天桥上的,不惜一切,哪怕是派爸妈去死的乞讨者,为什么多是些有手有脚的中青年人呢?

那些靠自己力量做一些虽然是很脏很累的活的,挣自己的血汗钱,吃自己干净的晚宴的老者们,委实比某类妄想不劳而获的,完全没有一丝骨气的人要强的多,他们也是可以敬佩的人。

可他们的儿女呢?社会的福利保障呢?这些在寒风中流汗流血的老者为什么不能像我们的爷爷奶奶一样安静地坐在安乐椅上读报唱戏,在晨曦中打打太极拳,在月色中跳跳健身舞,在闲暇时唠叨自己的儿孙?

也许我们爷爷奶奶的生活,已成为那些老者们所见的童话及晚年最幸福也最遥远的憧憬了吧。

政府不是上帝,只能尽量安置好一小部分年迈的“打工者”,而他们的亲人儿女有没有见过这些穿着单衣在结霜时节工作的,任凭岁月的风雨在身上无情地鞭出道道深谷的老人呢?

看到身躯寒僵到已不能察觉冷暖痛楚,如僵尸般的曾经至亲的老人,你们忍心么?

我们所能做的也不过是在他们艰难地瞪着三轮车上坡时,悄悄地在车后使劲推一把,以及在对视时滤掉悲悯和同情,只流露出尊重与敬佩罢了。

至于那些老者的亲人们,你们才是他们的救世主。

篇三:我眼中的他

他黑黑的、胖胖的。正做着值日的他,干的是那么认真,那么努力,脸上滴下了豆大的汗珠。他就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邹景涛。

从一年级开始,班里有些同学就养成了不做值日的坏习惯,要不就是找借口走,或者就做一点值日,把其它的任务全推给别的同学。不论老师怎么教育他们,他们都屡教不改。有时做值日的太人少,出现值日做不干净的情况。大片的纸落在地上,同学看都不看,就像没有似的,就差校长在全校同学面前批评了。看着我们班做值日的同学一天比一天少,作为班长的我心也凉了半截。

星期一,又该我们组做值日了,有的同学又溜走了,只剩下三个人做值日,我真是又气又恨,可又没办法。我们三个同学开始做值日,做着做着,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邹景涛同学气气喘嘘嘘地跑进了教室。他对我们说:“来,今天我和你们做值日吧。”听到这句话我们几个都面面相觑,以为他在开玩笑。我对他说:“你别骗我们了,学校就要开运动会了,你不参加400米跑的训练吗?”他笑嘻嘻地对我说:“没关系,我回家再去练吧”说者一手夺过我手里握着的扫把,就扫了起来,他的脸上滚动着汗珠,可是,他顾不得擦一下。随着一声“好了”,我们几个值日生抬起了头,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条条干净而整洁的过道,擦的发亮的柜子,没有一点灰尘的黑板,空空的垃圾桶都展现在我们面前。我对邹景涛说了声:“谢谢。”邹景涛却对我们说:“谢什么,为集体做事是应该的,以后我帮你们做值日。”他不仅帮每个组做值日,还帮助老师干些力所能及的事,我真为班里有这样的好同学而感到骄傲。

我眼中的他是是一位关心同学,乐于助人的同学。

篇四:我眼中的他

走进教室,我倒吸了一口凉气,原来他——全校大名鼎鼎的牛浪居然分到了我们班。哎呀!这次活该我们班主任倒霉。提起他,没人不知,无人不晓。你就说他那形象,一身牛仔T恤暂且不说,裤子上尽是洞;嘴里不是吹着口哨,就是嚼着口香糖;肩上背着背包,把手插在衣兜里,成天在学校里逛来荡去。这样的人,我们早把他打入另类,对他敬而远之。

可就在那天,我却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一节自由活动课,我们班上正在津津有味地看电影。突然我的同桌孙梅趴在桌上,有气无力地说:“王菲,你能不能陪我去一下寝室?”

看到她痛苦的样子,我便立即起身扶着她向外面走去。没想到,刚到教室门口,她就一团烂泥似的昏倒在地上。我急了,就大叫班长,我们的教室在四楼啊,耽误了病情怎么办?可一向优秀的班长看了看躺在地上的孙梅,又看看周围的同学,生怕遭到什么流言蜚语,神色慌张地说:“你们女生找几个人来抬就行了。”然后匆匆地走开了。这时,正在走廊上闲逛的牛浪一个箭步跨上来,甩下从不离身的肩包,不由分说一把抓起孙梅,“快帮帮我!”不容我们多想,跟着牛浪身后朝医务室奔去。走到中途,隔壁班上的几个女生在嘻嘻哈哈地笑。“牛浪背媳妇啰!”“大家快来看啰!看稀奇哟!”……可是,喘着粗气的牛浪理都懒得理他们,任凭豆大的汗珠一直往下流。几次我问他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他都不吭声,一直把孙梅送到了医务室。

“医生,你看他有没有事?”他来不及歇口气,焦急的问。医生还没开口,孙梅醒了,“怎么?……我好像好多了。”“那你们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去告诉班主任,免得他担心。”说完,他大步流星地向门外走去。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的心里莫名地涌起一阵阵感动,也许认识一个人,不能单看表面,重要的是看他的内心吧?

篇五:我眼中的他

从博友那里读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一个转身的距离》,其中有句话记忆深刻,说的是人与人之间,仅仅是一个转身的距离。

真的是这样呢,如今,我不经意的一个转身,就遇见了他,他也是个爱写文字的人。与他相处的这些日子里,我无时无刻不为他的文字感动着。这种感动慢慢的在我心底生根、发芽,最后长成一棵枝繁叶茂的崇拜的大树。

一直都有想写他的愿望,且由来已久,好让广大博友们分享我的感动,感受他的好,但总是迟迟不敢下笔,我害怕我这拙劣的笔描不出他的美,我害怕我苍白而毫无生气的文字绘不出他的好,我害怕负了他一片真挚可人的心。

我该如何是好呢?于是,我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仔细阅读了他前期的作品,企图从中找出些灵感来,然而,我却又一次迷陷在他的文字里,他的文字像一汪注满鲜花的漩涡,慢慢的将我越漩越深,我企图挣扎着爬出那漩涡,却愈挣扎陷的愈深,索性不挣扎了,随了他去。

他的文字是不能用美来描述的。他运用最多的是平铺直叙的写作手法,没有气宇轩昂的华丽词澡,没有五彩缤纷的落英点缀,就那样像一个面对你讲故事的长者,用一种缓慢的、婉约的语调,娓娓的道来,而我们就像那个听故事的孩子,总是意犹未尽,每每听完,总会缠着长辈们再讲一个。读他的文字,就是这样的感觉,每每读完他的上篇,你就会迫不急待地再去读下一篇。有句话说,“文似看山喜不平,”而他的文字,不是那不平的山,却总会令人百看不厌。

他的文字中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多是些日常生活中的心情点滴,记录了我们生活中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事,正是在这看似平凡的小事中,正是在这看似淡如白水的文字里,却蕴含着一个个做人的道理,一条条明析的人生哲理,让你在不知不觉中突然了悟。哦,原来如此。此刻,我们的心灵也在不知不觉中荡涤净化,我们的思想在潜移默化里蒸腾升华。我想,一个人文字的魅力与魔力,能达到这种境地,获得如此收益,亦算修到了文字的最高境界了吧。

文如其人,读他的文字,你就像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人,那种真切,那种亲近,就像我们身边的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人。他聪明善良,多情善感,他是母亲的好儿子,妻子的好丈夫,儿子的好父亲,大伙的好同事,领导手下的一个好兵……

我的笨拙的嘴自是无法叙述尽他的所有的好。

他的聪明表现在他有一双独到的慧眼,且悟性极高,他能从人们不经意的一句话,不经意的一个举动,悟出奥妙的人生的哲理。

多情善感的禀性,每每使他看到落英凋零时,会想到生命的陨落;看到暮秋的落日,会想到世态的炎凉;看到断檐残壁,会伤心落泪,想到世事的沧桑。他就这样用一颗悲悯的心感悟着这个世界,并用他灵动的思维将自己的思想凝炼成文字,感动着我们,也感动着他自己。

而他又是一个永不满足的人,对自己严格要求到苛刻的地步,无论是做人、做事、还是他写的文字,他常说他认为满意的文字永远在下一篇,这个永远有多远呢?他一直在为这个永远努力着。

而我则认为,他的每篇文字都那么接近完美,我仿佛看见,永远就在眼前。

篇六:我眼中的他

我今天回到家里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我昨天的一天实在太丰盛,上午为师兄安奉大黑天神,下午到子华姐姐安奉大黑天神,晚上为大家奉修《大黑天神增益祈愿坛事》,接着举行点灯祈福法事,再接着是童子举办首次《深度灵性塔罗疗愈沙龙》,最后是身心灵的净化和大地之母感恩仪式。

今晚让朋友见证了灵性塔罗的不可思议的神奇之处,每个人的内心小孩都在告诉现实中的自己目前是怎样一个状态,大家都不得不佩服塔罗的神奇魔力,同样赞叹童子解读塔罗时的一针见血字字珠玑。今晚每个人都抽了一张内心小孩的告白卡,而我自己抽到了一张精疲力竭。看来我真的是很辛苦疲惫了,我想我真的需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才行,可回到家洗完澡还是“例行”打开电脑,我实在没有力气写什么,可当我打开信箱的时候,发现我哥已经写好一篇文章给我,说实在话我看到这篇文章很是惊讶,因为字里行间看到我哥对我的关心真是用心良苦,在这里真的感谢我哥对我的付出,因为他总觉得我被博客束缚了自己的自由,每天都像得到强迫症一样去更新。他的心疼我真的感应到了,否则他也不会自己患上感冒还顶住难受写这篇文章出来,说到这里我心里都难过,童子真的需要多心疼一下自己,因为那样才不会让更多的人为我担心。

对不起!请原谅!谢谢你!我爱你!

篇七:我眼中的他

在我眼中,他总是多变的,也总是多愁伤感的。

三分的忧愁,带着七分的成熟。

他是我的表哥,和他在一起,总会有那种温馨的感觉,总会有种安全感。

他只比我大一岁,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比我成熟很多。我和他家住得很近,所以经常来往。因此很有默契。

但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很多变。

记得我还小的时候,经常和他在一起玩。那时,我们经常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去湖边钓鱼,去低山上探险,我们玩的总是很开心。当一只鱼上钩,我会兴奋地叫起来,他则会在一旁笑呵呵。有时,拉起线的时候,发现是只草鞋之类的东西,他则会笑得大大咧咧,我也和他一起傻笑。一起去山上玩的时候,我和他经常拿根木杆,看见一块石头就用木杆给跷起来,然后推到山下去,好像是想让山更光滑些…其实我们那时都很天真,无忧无虑。

上了初中后,我和他更是亲密无间。我住在离他家不远的市政府边,周末时,我经常去他家。也经常闹笑话,因为我很喜欢恶作剧,他自然也成了我的“受害者”。

他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总在考虑着什么..而他在不理我的时候,我会因为无聊而去捣乱。有次,我去他家玩,他在专心致志的写作业,看见我来

作文十:《我眼中的美作文》5900字

篇一:我眼中的美

世界上的一切东西原本都是美丽的,由于后来的各种原因有一部分事物变了,变成了平凡,平凡的事物并不是现在的平凡,而是失去原先的美丽,失去了自身原本面目,而这些平凡的事物,有的又发生变化,不再平凡,而乘着虚伪变成美丽的对面。

我自幼生活在都市当中,现代化把都市装饰起来,美丽而耀眼,但是,城市像个孩子,逐渐长大,而现代化不仅装饰了城市,也让城市变得虚伪,无论是人是物,再大公无私的人也有自私的一面,这是城市这个模具造出的人,城市失去了本来面目,那个不经修整,真真切切的城市不见了,所以人也失去真实,有人说:“夜晚的人们最真实,”我想夜晚的城市也由于真实变得美丽了吧。

真实、自然莫过于山水,但不能是名胜古迹,不会有人破坏她的本来面目。我就到过这么个地方,无名,是个没有人打扰的清静之处,那没有虚伪挡路,美丽自然流露,呈现眼前的是没有经过任何改造,原原本本的自然之美。展现给我们的山与水,树与鸟,无论动、静都是原本的样子,那里还有居住深山中的一家人,我有种进入桃花源的感觉,那样的景色何时也不会再见到了,城市和这里的景色真是大不相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竞也是那么大,让我发现:什么是原本的人,那就是纯得可以透视心间的,清得可以见底的,那是浅浅的一滩溪水,让你永远地看清楚她是怎样的,这就是山里造就的人啊!山是青的,水是清的,人是清的,是清纯的,山是柔美的,也险峻的,望望那山谷,是树木垒成的,树不是人种的,水不是人造的,山不是人堆的。那里不仅有这些,还有一些我未见过的鸟兽,美丽在生气中,美丽也在自然中,树、水、鸟、兽都会告诉你这些,看:树飘舞着他的肢体,用那千万只手鼓掌欢迎你,水用他那些天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的孩子们的欢笑对你诉说这里的美好,鸟儿当然用美妙的歌喉欢唱他们的快乐生活,用优美的身影告诉我,他们的愉快心间,动物们则用它们那灵活的大眼睛观察这个不速之客,身影敏捷,很想接近你,人们则用她们一颗友善的心,尽一切力量款待你,欢迎你,为你祝福,那不是表面上完成的仪式,而是真正的祝福,没有欺骗,没有尔虞我诈,更没有任何私心,全部用真心对待,全部是真情,让你觉得他们是高尚的化身,而自己则是虚伪的代表。

所以,我喜欢真实,他们也就是真实,我们也许都认为真实是最美的,只要是原本的、自然的就是世间最美的。

篇二:我眼中的美

美的事物,定是众人所好。物之美,人之美……而我欣赏的、喜欢的美,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又真真切切地能感受得到的美。

在寒冬里,周围笼罩着冰冷、压抑的气息。闷不透气却又不得不忍受下来,如同一个处于黑暗的人,满怀期翼地等到那道曙光的来临。在即将绝望之中,忽然一股风徐徐地吹来,没有冬风的猛烈,没有冬风里让人畏惧的寒意,带了点香甜,带了点暖意。如同曙光的突然降临,温暖与阳光顿时溢满整个世界。春风来了,春天到了。

放下了身上那一层又一层的包裹,仿佛蜕变了一般。因冻僵而惨白的脸也恢复了红润,双手也不再惶恐般且不利索地索取口袋里的那点温暖。心情愉悦地接受春风的爱抚。春风一阵阵地吹来,我似乎看到春风从水面上轻拂而过,冰凉的河水立刻回暖;春风如母亲慈爱地抚着小草小花,让萎靡的它们重新振奋起来;春风从太阳面前掠过,原本苍白设下冷光的太阳又开始有了红的色彩。这一切莫名地让人想起一句古诗“总把新桃换旧符”。

春天里便会有一种习惯在柔软的草地上躺下,闻着清甜的草香。欣赏天空中一朵朵被春风吹动的白云,草儿调皮地在一旁轻饶我的头。冬天已完全被驱逐,春天欣然入住。

春天来了,天气也暖和了,人们的脸上也重新出现了朝气蓬勃的笑容。松了一口气,抬起新中因冬日而掉落的舒适安逸。忙碌的工作、劳动、学习,原本因冬天而变得有点松垮的生活又恢复了紧促有力,冬天的可怕早已忘却,春天的美好刻骨铭心。

我眼中的美,就是冬天过去,春天刚刚到来的时候。死寂沉沉的冬天消逝而去,而春天则给予人们活力和暖和。这是一种抽象的美。

番外:

甲:什么才算是美?

乙(沉思许久):按字典里的意思,好像是能让人赏心悦目的食物吧。

甲:如果光鲜亮丽的外皮下包裹的是丑陋不堪的心,也是美吗?

乙:当然,心灵美是很重要的。

甲:那是不是意味着,外在美没有内在美重要?

乙:不。外在美和内在美是一样重要的。它们应该共存的。外在美能为这个世界添上一道美丽的色彩;而内在美能除去这个世界上的丑陋与肮脏。

篇三:我眼中的美与丑

放假了,妈妈带我坐车到爷爷家。在车上,我问妈妈:“妈妈,你说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啊?”妈妈说:“你说呢?”我说:“美就是长得很漂亮,丑就是长得不好看呗。”妈妈说:“你认为是那样的吗?”

这时,车到站了,上来一位老奶奶,在她旁边坐着一位非常漂亮的阿姨,那位阿姨看到老奶奶赶紧闭上自己的眼睛,假装没看到。她的身后坐着一位并不好看的阿姨,赶紧站起身来,对老奶奶说:“大娘,您坐这吧,我马上下车。”妈妈悄悄地对我说:“宝贝,你说她俩谁美?”我说:“那个让座的阿姨不是要下车了吗?”可是,车一站站的停,那位让座的阿姨一点也没有要下车的意思。我想,我错了,那位阿姨并不是因为要下车才让座的。

终于到终点站了,我和妈妈下了车,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知道了,美和丑是不能只看外表的,要看她的内在,就像那位长得并不好看的阿姨,我认为她才是最美的。”妈妈赞许的点了点头,对我说:“儿子,你真的长大了。”

篇四:美

美,有很多,可以是永远不会凋谢退色的塑料花;可以是绚丽的掩饰丑陋墙面的壁纸;或是涂在脸上的妖艳的水粉。

美,也可以很不同,像留在当医生的爸爸身上的浅浅的来苏水的香味,从不需要修饰,却真切的自然而然;偶尔也会就的那是文字下面的水印背景,不附加于文字。只是本身平静地融为一体;如纸张上的浅浅墨香,抑或是新出生小宝宝散发的天然的奶味。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却令人陶醉其中。

这就是我眼中的美,祛除外表的华丽,也不单是内心的美好,只是一种常态下的最真实,没有丝毫娇柔造作的赘余。是由内心的美好而不经意流露出的浑然天成吧!在拥挤的人群中拥有这样的气质,周围的一切就都暗淡了,只有那头顶一束聚光灯的照射,赤裸裸的暴露着。头上却凭添了一圈天使的光环--我想这就叫做天性使然吧!

就好像是刘翔在赛场上战胜阿兰约翰逊身披国旗时自信面对记者,轻松笑着说:“今天发挥不错,我想下一场会更好”之后扮的鬼脸。

或者如李肇星外长,在别国从容对答各国记者问题,徐徐道出中外关系和国家立场时表现出的淡定和不言自威。

在我们周围也时常会有这样的人。

穿着粗布碎花裙子和素色上衣的女子,即使每日素面朝天,做着卑微的工作,她用热情的笑脸迎接每一个客人,将好心情传递开来。以善良的心诚挚的帮助遇到困难的人,即使收入微薄也不会过分抱怨生活的不公,我知道她的脸也许不能算是美,但他的内美就像漫山的花一样反射着太阳的荧荧的光,是发自她内心的头顶上顶着的光环。

也许泪眼氤氲的韩剧悲情女主角不能打动我们,也许不能被唇枪舌战的政客所说服,那就让我们闭上眼睛用心在喧闹的街上静静地感受一下吧!用心感受生活,用善良去爱人,渐渐的我们的头顶上也会出现一个光环,这样带着笑的面靥才会最美。

人之美,内美之外现。

篇五:我眼中的美

美,这个词再平凡不过,但在我眼中,却有另一番韵味。

美是什么?是画卷的美妙绝伦;是百花的五彩缤纷;是彩蝶的翩翩起舞;还是杨柳的婀娜多姿?其实,在我眼中,生活中的美,无处不在。

轻轻打开书本,有这样一个故事,写一个男孩儿艰难的向树梢爬去,手中紧紧握着一只小鸟,为的只是将它送回家。这段文字诱得我在每一棵树下痴痴地望。我总期盼与那个男孩相逢。为他加油鼓劲,希望他将小鸟儿握住。而我?也将悄悄的摘下鸟巢,送到他面前,与他共同品味鸟儿还巢的喜悦、幸福。难道这不是那充满善良的美吗?

慢慢品析画册,有这样一幅画图,画一群老斑羚为了拯救小斑羚,竟将自己的身体作为踏板,在小斑羚用完后,坠下山谷。这一场景令我愕然无语。我多么想变成一座彩虹桥,使这群斑羚化险为夷,用彩虹的光芒温暖它们冰冷的心,用云朵撑起它们下坠的身体。再用这座无止尽的桥送这群斑羚进入森林,消失在一片郁郁葱葱中。难道这不是那充满无私的美吗?

缓缓查阅相册,有这样一张照片,有一棵蒲公英为了等待远方儿女的返回。衰老了也不肯垂下发黄的头,悄悄用一棵小草包裹住自己的身体,任凭风吹日晒的考验,也决不动摇,呆呆的盼着儿女归来。这个瞬间牢牢埋在我心间,生根发芽,并萌发出傻傻的幻想,希望自己找到它的儿女,送到它身边。别让它腐化融入泥土,并去真正感受久别重逢的忘情。难道这不是那充满亲情的美吗?

美,在“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的真情里。

美,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祝愿里。

美,在“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情怀里。

美,在一声声“谢谢”的文明里。

广泛的美,这就是我眼中的美。

篇六:我眼中的美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罗丹·题记

美,无所不在。

当阳光穿过层层树叶如一条绸带轻轻地披在落满金黄色叶子的小路上;当微风拂过原本水平如镜的湖面荡漾起一圈圈涟漪;当天空挂满湿的泪,而花朵静静地聆听着雨滴的细语,悄无声息地点着头;当光明在与黑暗的战争中节节败退只留下一片的静谧与祥和……此时此刻,美就在我们身旁,形影不离。看到了,留下快乐和幸福;错过了,留下一生的遗憾。但也许遗憾本身就是一种别样的美与我眼中的美一样,是残缺破碎的美,也是一种凄美吧。

不知为什么,喜欢残缺破碎的东西。

每当走过大街小巷,看到半个玻璃瓶,总会禁不住停下来静静地欣赏。尽管它早已面目全非,不再是曾经的那个它,不再是一个完整而光滑的瓶子。然而,它依然是美的,至少在我的眼中是。从它的尖锐它的粗糙可以看到那沧海桑田的变化。岁月的刻刀在它身上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时间的印记。它的记忆是完整的,但此时的它不能像记忆中的那样滚动,只是静静地躺在不起眼的角落,窥视着如故的世界,暗暗饮泪。

每当看到星陨月缺枯枝萎叶,经过旧寺锈钟破门颓墙,总是很专注地凝视着他们。百年风雨飘摇不知不觉改变了许多许多,而他们如同白发老人,坐着,等着,看着,虽然已经布满皱纹,但只要用审美的眼光去欣赏,却依稀能看见他们年轻时的容颜。他们从光艳十足无可挑剔的颠峰骤然落地或是慢慢地变形,然后破碎,最后走进我的视线中。

我不知道他们曾经怎样美丽过,所以我无法想象他们的美丽。也因此,我深深沉醉于这种不可想象不可求源的美丽之中,挖掘着他们绚丽的往昔,就这样印满了重重叠叠的生命的影迹,那么沉厚,那么绰约,又那么美丽。

安妮宝贝说,任何事物有缺陷才会有完美

音符是琴弦的破碎,阳光是太阳的破碎,雨是云的破碎……太多的破碎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完整是美丽的,破碎是不是更加美丽,更加深刻?

当一位白发老人在为黑发儿子的早逝而悲痛欲绝,他的声音是破碎的,一个人于心爱者的新婚之夜在雨中持伞默立,他的泪水会像雨水一样,一个青春不再的人回忆起发黄的青春,伤怀是难以言表的,

因为他们的心发出了清脆的破裂声,化作许多的碎片落在了遥远的过去,每一片却都发出了永恒的绝响。能够破碎的人,必定真正地活过。

因为他们,你可以看到人性的美丽,破碎残缺却又完整无比。

人们都说花是美丽的,然而花的绽放正是花蕾的破碎啊!

美的不完整,不是为了找到的结果,而是为了那个追寻的过程,真正体会不变的完整的美,觉悟残缺美原本也是美的进化,在过程中,我们升华。

这就是我眼中的美——残缺与破碎,如果你也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你就能体会。

篇七:我眼中的美

世界上的一切东西原本都是美丽的,由于后来的各种原因有一部分事物变了,变成了平凡,平凡的事物并不是现在的平凡,而是失去原先的美丽,失去了自身原本面目,而这些平凡的事物,有的又发生变化,不再平凡,而乘着虚伪变成美丽的对面。

我自幼生活在都市当中,现代化把都市装饰起来,美丽而耀眼,但是,城市像个孩子,逐渐长大,而现代化不仅装饰了城市,也让城市变得虚伪,无论是人是物,再大公无私的人也有自私的一面,这是城市这个模具造出的人,城市失去了本来面目,那个不经修整,真真切切的城市不见了,所以人也失去真实,有人说:“夜晚的人们最真实,”我想夜晚的城市也由于真实变得美丽了吧。

真实、自然莫过于山水,但不能是名胜古迹,不会有人破坏她的本来面目。我就到过这么个地方,无名,是个没有人打扰的清静之处,那没有虚伪挡路,美丽自然流露,呈现眼前的是没有经过任何改造,原原本本的自然之美。展现给我们的山与水,树与鸟,无论动、静都是原本的样子,那里还有居住深山中的一家人,我有种进入桃花源的感觉,那样的景色何时也不会再见到了,城市和这里的景色真是大不相同,人与人之间的差别竞也是那么大,让我发现:什么是原本的人,那就是纯得可以透视心间的,清得可以见底的,那是浅浅的一滩溪水,让你永远地看清楚她是怎样的,这就是山里造就的人啊!山是青的,水是清的,人是清的,是清纯的,山是柔美的,也险峻的,望望那山谷,是树木垒成的,树不是人种的,水不是人造的,山不是人堆的。那里不仅有这些,还有一些我未见过的鸟兽,美丽在生气中,美丽也在自然中,树、水、鸟、兽都会告诉你这些,看:树飘舞着他的肢体,用那千万只手鼓掌欢迎你,水用他那些天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的孩子们的欢笑对你诉说这里的美好,鸟儿当然用美妙的歌喉欢唱他们的快乐生活,用优美的身影告诉我,他们的愉快心间,动物们则用它们那灵活的大眼睛观察这个不速之客,身影敏捷,很想接近你,人们则用她们一颗友善的心,尽一切力量款待你,欢迎你,为你祝福,那不是表面上完成的仪式,而是真正的祝福,没有欺骗,没有尔虞我诈,更没有任何私心,全部用真心对待,全部是真情,让你觉得他们是高尚的化身,而自己则是虚伪的代表。

所以,我喜欢真实,他们也就是真实,我们也许都认为真实是最美的,只要是原本的、自然的就是世间最美的。

篇八:我眼中的美

美是什么,美是每一个人都想去接近,去拥有的东西。

每个人眼中的美都不一样,有的让人觉得低俗,有的让人觉得高雅。于是便有了“审美观”这个名词,由于“审美观”之类的名词,让很多人变得很在乎别人对自己的印象,我却不以为然,只要自己认为美的,就是最美的,永远不要用自己的观点来衡量他人。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最美的?

唐朝的君王视丰满为美,所以才有了四大美女之一的杨玉环,引得多少人羡慕的眼光,走上了贵妃的宝座。古希腊人崇尚的是0.618所缔造出的和谐身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