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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2500字】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时间:2019-09-08 09:20:38 来源:学生联盟网
作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25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一)

前几天刚把阿瑟·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看完,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各种稀奇古怪甚至诡异的案子纷纷接踵而来,令人爱不释手。

看《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简直就是一长串的冒险。《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其中最“恐怖”“灵异”的一个案子,尤其是当地的传说更显得那只“猎犬”鬼气森森。但是在福尔摩斯眼中,灵异事件都是犯罪的掩饰。于是,在找寻到罪犯的一连串蛛丝马迹后,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抓住了凶手,阻止了一场悲剧。由此不得不佩服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之强,各种荒唐离奇的案子都会被他一一破解,但在此之前,读者不得不顺着作者的思路一点点向真相逼近,期间罪犯不经意间的蛛丝马迹往往可能会被误导,也可能引人走向真相。福尔摩斯在抓住罪犯后,对华生的讲解更是精彩,显示了整个逻辑思维过程,使人在无形之中又锻炼了一次自己的思维能力。看这本书,不由得为作者贯穿始终的超强逻辑思维惊叹不已。

福尔摩斯提醒我们,看东西要注意细节,根据细节就能推断出许多东西。他根据某人一瞬间的表情、动作,就可以洞悉其内心世界;从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鞋子、裤子膝盖、食指拇指的茧皮以及表情、衬衫和袖口就可以看出这个人从事何种职业……这样严谨但迅速的推理很少失误,当然也经常吓人一跳,使人不禁怀疑福尔摩斯有未卜先知的特异功能,不过只要弄清推理过程,得出这些结论也很简单。有时,聪明的头脑可以从一点小细节上看出问题,所以常说“细节决定成败”。既然从细节上有经验的人可以看出这么多,我们就更要注意细节,注意自己的细小动作,以免使别人认为自己没有礼貌什么的。看事物也要注意细节,细节往往关系重大,有了细节再配上强大的头脑与行动的能力,学福尔摩斯去分析一个人的能力也不在话下。

福尔摩斯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懂得如何安排知识。就比如在《回忆录》第二章《演绎法》中列举的福尔摩斯的知识能力:不仅懂文学、哲学、天文、政治的知识;而且对植物学知识也理解全面,熟知各种毒品,懂得各种园艺;地质学知识充实,善于识别土质,外出回来裤上有泥迹,能按色泽、浓淡即可告诉伦敦何处沾染;化学知识精深;解剖学知识精确;要案文献知识,极其丰富,本世纪各类要案大案,离奇惊险,均了如指掌;会小提琴;善棒球、拳击、击剑;精通英国法律司法。只从这个清单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对自己的知识挑选是多么精确,只记住对自己侦探职业有兴趣的,别的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这样的常识,会因为没用而很快忘掉。正是因为知识结构简练,所以福尔摩斯可以很快根据记忆中的知识找出与接受的案子相似的进行研究。如果福尔摩斯脑子里装满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对他的工作没有一些帮助,那么实在不可想象。我们在学习也是如此,只把有用的东西留下来,没有的东西就可以删去,那么也会像福尔摩斯在侦探事业上一样取得好成绩。

《福尔摩斯》这样的经典实在引人深思,一个个未知的谜题又显得趣味横生,使人不得不读。各色各样的犯罪事件又揭示了人性的善与恶,引人深思,是一本经典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二)

自从我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后,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三)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m.lz13.)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福尔摩斯他的优点!

作文二:《《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书笔记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 ,(1859 ~ 1930), 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 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文三:《《福尔摩斯》读后感》1200字

《福尔摩斯探险记》

------------读后感

初一十一班

寒假期间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每一次读福尔摩

斯探案,总会有不同的怪念头从心底涌上来。从书中我知道了曲折离奇的情节,扣人的悬念,世界上最聪明的侦探,人间最诡秘的案情,福尔摩斯不但让罪犯无处藏身,也让你的脑细胞热情激荡。福尔摩斯是世界著名的私人侦探,也是小学生们最喜爱的侦探形象,结构严密完整,故事一波三折,扣人心弦,让人读来有如身临其境,爱不释手。特别是作者阿〃柯南道尔,尽量使语言符合青少年的阅读习惯,使读者能够很轻松的进入福尔摩斯的惊险刺激的世界。现在让我来说说故事吧!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神秘的

木腿人》和《波西米亚丑闻》两个故事。前者讲述了樱沼别墅的主人惨遭暗害,他仔细观察,肯动脑筋,费尽心力探案,终于找到了宝箱也不翼而飞。福尔摩斯从凶杀现场发现了木腿人和另一个奇怪的小矮人留下的痕迹探索……,而在《波西米亚丑闻》中,

摩尔摩斯在一件险些成为轰动世界的桃色事件中自编自演了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在戴面具的委托人中福尔摩斯竟能把“E g P G t”这些字母联系上“Gesellsdaft Papier Egria”分析出,也就是以波西米亚的一个地方命名的公司。

我认为这本书非常好,一方面让我。知道了最著名的、风

靡世界的神探福尔摩斯,所侦破的案件离奇、惊险、刺激,其故事情节曲折多变,令人惊心动魄。当你打开书时,你的心就会随着它上下起伏、波动,即使感到恐怖也不忍释手。一个个惊险故事就让我如痴如醉,我很佩服福尔摩斯探案能力,当我看到精彩地方时,罪犯别人打搅我。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好几遍了,我都舍不得放下。看到前面的故事,就想马上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事。有时候边看边想到自己将来能是探险断案的能手就好了。

另一方面这本书拓展了我的视野,也可以开发推理能力!

而且这个寒假我过得很充实。既愉快又有意义,是神探福尔摩斯陪我度过了寒假。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但是骄傲并不代表没有信心。如果福尔摩斯手里已经掌握了许多有力的证据,也不敢去行动,不也白费了吗?有信心是必要的。

如果没有信心,再简单的事情也做不成。因为你不敢去尝试,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敢于尝试,才有可能成功,否则是一点机会也没有的。

只有细心加上勇于尝试才能成事。不能骄傲但要有信心。如果没有信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作文四:《福尔摩斯读后感》500字

《福尔摩斯全集》读后感

作为侦探小说迷的我在这里向大家热烈推荐《福尔摩斯全集》!

相信福尔摩斯大家都听说过,而这部书的作者柯南•道尔估计知道滴人很少。堪称侦探悬疑小说的鼻祖。因成功的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历史上最重要侦探小说的小说家之一。能让他一举成名的著作当然不能差,这本书里有头脑冷静、智勇双全、严谨认真的福尔摩斯,热诚聪明、脚踏实地、慷慨大方的华生,阴险狡诈的墨里亚蒂............都活灵活现的展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禁拍案叫绝。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全集》却做到了。话说《血字的研究》里,我刚开始还跟雷斯垂德和葛莱森一样错误的认为血字的意思是瑞契儿对福尔摩斯的看法不屑轻眇,可福尔摩斯我行我素用超人的思维,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以最快的速度推出了凶手的样子习惯,我看到这惊呆了!原来仅仅一个血字能推测出这么多!在最后的紧要关头福尔摩斯竟心生一计,用一个小小的测试捉到了凶手。这时福尔摩斯大大领先了两个警官。“福尔摩斯真厉害!我估计‘智多星’吴用都比不上福尔摩斯”我感叹到。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景、扣人心玄的悬念吸引着我。今天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你,祝你也成为“侦探高手”!

作文五:《福尔摩斯读后感》700字

天文学知识空白、文学知识空白、哲学知识空白、政治学不及格--这就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对这位世界上最伟大的私家侦探来说,能否完成最缜密绝伦的推理、能否理清最扑朔迷离的案情、能否破解最匪夷所思的案件、能否挑战最惊险刺激的冒险这些,才是真正值得他关注并能给他带来无限快感的东西。讹诈、勒索、谋杀、离奇命案声名显赫的福尔摩斯仍然叼着他的老烟斗,一脸精明悍练的表情,带领我们步入又一个惊心动魄、神秘诡异的历险之旅

他精通侦探业务所需的多种专长,如化学、心理学、数学、外语等等。使人惊叹的是,作为侦探的他是一个极为成功的小提琴演奏者。尤其他那观察入微的心和善于逻辑推理的缜密头脑,一旦发现疑云,就全心投入,废寝忘食地推敲,直到案情水落石出。他高超的破案技巧,常令人心服口服,更让读者拍案叫绝。福尔摩斯具有超人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不断研究、不断实践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养成了善于思考的习惯,掌握了正确的思维方法。因此,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使人容易接受并相信。

或许,我不可能成为像福尔摩斯一样出色的神探,但是,我却一定可以通过我的不断学习增长我的知识,开拓我的思维,丰富我的大脑,用知识武装自己,做一个比福尔摩斯还出色的学生。福尔摩斯甚至连哥白尼是谁都不知道,可是他却成为了家喻户晓、众人皆知、许多侦探迷的偶像,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拥有神探所需要具备的一切,广泛的知识面,高超的破案技巧,超人的侦探头脑,善于思考的习惯,正确的思维方法,最重要的还有,他那观察入微的心。这一切又是怎么来的呢?肯定不是出生时带来的,这是他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得来的。我们每个人也不是一生下来就是最聪明的小天才,天才都是学来的。

作文六:《《福尔摩斯》读后感》900字

福尔摩斯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一手塑造的著名侦探

形象。福尔摩斯的首次亮相是在《1887年比顿圣诞年刊》中的《血字

的研究》里。从此,一个头戴软布帽,托着一个烟斗,手持放大镜,

身材消瘦而颀长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形象便深入人心。本文将分析福尔

摩斯的人物形象和性格特点,从而解释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的影响。

但这些怪脾气、坏毛病与渊博的知识、超人的推

理才华和大无畏的战斗精神集中在福尔摩斯这一个人物身上相辅

相成,恰恰使人物活灵活现,真实可信。

Sherlock Holmes is one of the most famous fictional characters created by the Scottish writer Sir Arthur Conan Doyle. This essay will analyze Holmes’s character portrait and personality traits, thereby interpreting the influence of its personality charm. Sherlock Holmes is a detective always dons a deerstalker hat and a pipe, he also likes to carry a magnifying class with him, he is tall and slim and his enduring image strikes foot in the hearts of the people.

But these bad-temper, extensive knowledge, razor-sharp mind, bad habits, astute logical reasoning and fearless spirit exist side by side and play a part together make Sherlock Holmes, namely, the character, bee lifelike and authentic.

作文七:《福尔摩斯读后感》14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神探福尔摩斯》读后感

《神探福尔摩斯》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他把福尔摩斯惊人的主角,无上的勇气形象的写了出来,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福尔摩斯身高有一米八十三厘米,形态消瘦,下颚方正突出,还长着一个细长的鹰钩鼻子。他经常手拿烟斗和手杖,外出时还喜欢戴着一顶黑色的礼帽。有人说,从外表

上,就几乎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理性并且善于思考的人。他总是能够从细微处挖掘出重要的线索,并且常常设身处地想自己要是罪犯会如何去做。他总是一丝不苟的倾听受害者的描述,尽量的从她们的口中做出精准的判断,还经常反向推理,将真相一点一点剥离出来。

在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狮鬃毛”这个故事:这天,福尔摩斯在海边散步。突然,他发现了一位躺在地上的尸体。尸体的背上似乎有被鞭子抽打过的痕迹。这位死者在咽气之前,硬挤出了三个字:“狮鬃毛”。知识渊博的福尔摩斯猜想,这可能是罕见的氰水母搞的鬼。曾经有一位探险家在游泳的时候无意中抓住了一团狮鬃毛,结果,手上、背上出现了一道道红印,幸亏及时抢救,才把他救活了。福尔摩斯带领这几个胆大的游泳健将在深水区不停地寻找着。最后,他们把氰水母赶到了岸边,抓获了。

这本书告诉我:福尔摩斯的特点有许多,比如渊博的知识、善于推理的头脑、过人的勇气、强大的力量,只有这样,福尔摩斯才能够顺利破出那么多的重要案件,制服了全世界最为危险的顶级罪犯和神枪手,我太崇拜他了!我们应该拥有惊人的直觉,无上的勇气,用逻辑织成致密的网,用智慧凝成正义的剑!

作文八:《福尔摩斯读后感》17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是破案的关键。 作者柯南道尔,在写文章的时候,有大量的心理活动、神态变化、对话、动作细节描写,使读者看得津津有味,不会感到枯燥无味。在心理活动方面,作者把自己的一切想法都全部写出来,不做一点保留,让人情不自禁地跟着作者一块儿推测判断;而神态变化的描写则引人入胜,那一个人的表情仿佛就在你眼前上演一样;动作细节非常细致,每一个人的每一个动作都被作者捕捉到了,没有一个遗漏。这让我知道,写一篇优秀的文章,是少不了细节描写的。 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夏洛克·福尔摩斯就是这么的有魅力,相信你看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也会被他深深地吸引住!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

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场。别忘了不仅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战斗的时候困难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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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九:《福尔摩斯读后感》3000字

篇一:福尔摩斯读后感    假期间,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篇二: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欧美侦探小说的早期经典之作,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正可胜邪,人皆懂之。这个道理在书中得到进一步的体现。文中的作案者无论多狡猾、多狠毒,总逃不过福尔摩斯锐利的目光,与他出色的推理能力。例如在《鬼足之谜》案件中,当时现场的死者充满恐惧的眼睛、扭曲变形的脸庞,还有凶手的狡猾与丧心病狂,使其余的侦探怀着震惊、惊讶的心情退出侦查工作。可敬业的福尔摩斯就现场一把可疑的椅子,还有一些别人不曾注意的粉末,精彩地为我们揭开了一个个出乎意料的谜底,巧妙地破解了这个当时轰动一时的奇案!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假如你犯了法,做了不道德的事,即使你有着高超的智慧,但你的邪-恶也会出卖你,暴露你的一切。你逃得了一时,也逃不了一世,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绳之于法便是你的下常别忘了不仅是“天恢恢,疏而不漏”,而且任何罪恶都逃脱不了正义的惩罚。另一方面,如果你受到不法分子的伤害,你不应屈从于黑暗势力,你应该勇敢地跳出这个圈套,找到“正”来胜“邪”。倘若你放弃了,“邪”将会四处蔓延,伤害到更多的人。与其漫无目的地等伸张正义的人来拯救,不如就让自己成为“正义之君”,以自己强劲、不可阻挡的正义之风吹倒这座摇摇欲坠的黑色之屋,你就会得到解脱„„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了哪里,哪里就会少一份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战斗的时候困难艰险,

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读了《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篇三:福尔摩斯读后感    一位被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人物,一本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还有那个住在贝克街的221号的神探。是柯南·道尔,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开启了一场探索之旅;《四签名》轰动英国。    全书共有九个故事,但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是的,他为了人类社会除害了,杀了那做出人神共愤、天理不容的事情的恶棍,也付出了代价——生命。不过,该说是值还是不值呢,同归于尽,令世人惋惜。福尔摩斯的一生,为了侦探事业付出了太多太多,甚至自己的生命,这颗明亮的明星从此陨落。    想想自己,我不禁黯然神伤,现在我的事业是学习,我不需为了学习对付任何人,更不需为了学习而牺牲,但我:遇到不会的题目,第一想法就是逃避,就等着老师讲。()总是这样逃避,胆怯。老师讲的时候,我只是把老师讲的抄下来,即使听不懂,我也不会一定要听懂,过了就算了。善于刨根问底与我是毫无任何瓜葛。于是,总是有好多老师讲的题目不会做。这样浑浑噩噩的学习态度,自从我看了这本书之后,就离我远去了,因为福尔摩斯的敬业、认真,令我感慨良多,我不能一直沉沦、不肖。    是强烈的职业道德和探索精神使得福尔摩斯不惧生死,他热衷于他的事业,他爱他的事业,他那颗无私的心,敬业的心,湮没了他的恐惧,使他能为了人类社会的安定,为了正义而战,自己却„„我要向他致敬,我也要认真地对待我的“事业”——学习。我也感慨柯南·道尔的创作功力,使后人永远的记住了他的名字,他的小说。福尔摩斯几乎成了严密推理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为侦探小说开辟了新的天地。    篇四:福尔摩斯读后感    寒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曾经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

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曾经遇到过这样有趣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应该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知道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己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

作文十:《《福尔摩斯读后感》》12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编写的,柯南·道尔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 他的书也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之一。柯南·道尔所塑造的福尔摩斯这一侦探形象现在已成为世界通用的名侦探最佳代名词。

《福尔摩斯探案集》讲述的是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住着一位56 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的侦探福尔摩斯和一位华生医生,福尔摩斯的委托人一般是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故事透露福尔摩斯经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是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

柯南·道尔笔下的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位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对毒物、解剖、医学、化学、雪茄、法律有很深的研究,说话很快,声调很高,而且他的格斗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的私家侦探, 接到案子的福尔摩斯像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福尔摩斯之所以成为备受人们尊崇的偶像,不仅仅是因为他破获的一桩桩不可思议的案件,还有他那些经典语录。 我最喜欢福尔摩斯说的:“如果可以将你毁灭,那么为了公众的利益,我很乐意迎接死亡。”这句话是“最后一案”中福尔摩斯对莫里亚蒂教授莱辛巴赫瀑布决斗时候说的,莫里亚蒂教授被称为伦敦最可怕的人,是一个没有一丝良心和道德,而且论头脑不输给福尔摩斯的的犯罪天才。他是犯罪主脑,被福尔摩斯称为“犯罪界的拿破仑”。他在英国伦敦市里建造了一个犯罪帝国,对欧洲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伦敦市里几乎一半的案子都与他有关,而且每次都干净利落的逃走了,从没有被捉住。在莱辛巴赫瀑布福尔摩斯要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前说的这句话令我深受感动。面对死亡无畏,为了公众的利益愿意奉献生命,福尔摩斯是新时代的光芒,是撕破黑暗的利刃。福尔摩斯说:

人性的光芒,是面对困难的无惧,是决定后的无悔,是死亡面前的坦然······ 福尔摩斯说:“当排除了所有其它的可能性,还剩一个时,不管有多么的不可能,那都是真相。”换个角度想想也同样适合运用到我们的学习中,当我们对已选出的答案还犹豫是,不妨对自己做一个心理暗示,我已排除了其他的可能性,只剩这一个,这一定是正确的答案。相信自己,肯定自己正确的决定。“因世间的一切就像根链条;我们只需瞧见其中一环,就可知全体的性质。”在做题时找到题中的重要信息就按照那条线索往下思考,环环相扣找出答案。“你是在看,而我是在观察,这有很明显的差别。”  在做题时,我们只是把题目原原本本的看一遍,而不是用心的去思考题目,因此我们常常被题目的某些字词所迷惑。 坚定自己的正确答案,找出问题的本质,用心观察,解决问题。

福尔摩斯是智慧的代名词,是人性光芒的写照,是黑暗势力“谈虎色变”的名侦探。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感受颇深,即使处于一个黑暗的时代,即使周围没有照亮前方道路的灯,只要自己的心有光,只要拥有抗击黑暗的勇气,亦能无畏黑暗的笼罩,自己为自己照亮前方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