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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故事征文》500字:法治故事征文1000字

时间:2019-10-26 09:33:48 来源:学生联盟网
作文一:《法治故事征文》500字

关于组织开展中小学法治故事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了响应县教育局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决定在我校五年级以上年级开展法制故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主题,围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通过个人,家庭所经历的法制故事,或班级、学校、村镇所发生的法治事件,带给大家心灵的震撼和深刻的教育。

二、征文要求:1、每班遴选出优秀作品1~2篇传送到学校政教处。请各语文教师认真评选,于下周一前及时传送。2、征文体裁不限,命题不限(可以从备选题中选题,也可以自主命题)篇幅限于800至2000字,观点正确鲜明,内容真实具体(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

三、奖项设置:征文选出优秀作品一篇上报上一级征文比赛,部分优秀作品在校橱窗内展出。

民族学校政教处

2013/9/16

附件:备选题目:1、法律就在身边;2、我的第一违法;3、把维权时行到底;4、爸爸终于拿到工钱了;5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6、都是赌博惹的祸;7、学法、知法、争做守法小公民;

8、法盲的代价;9、沉迷于网吧的少年;10、莫让冲动毁少年。

作文二:《法治故事征文法治与我同行》800字

法治与我同行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青少年现在都会对电视感兴趣,而在电视上就有一个节目就是说法律,并且也为我们播放了一幕幕残忍、血腥的场面,其中有一个故事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一个小女孩,父母离异后和父亲、继母生活在一起,继母对她很不好,经常虐待她,最终打残了女孩的胳膊,继母因此而被判刑这个法律事件引起我们的深思,虽然这是一件小事,但女孩也受到法律的保护,继母不懂法,因此导致了这场悲剧的产生,通过这件事,就更加明确了我们中学生应该学法、守法,更加要传法的义务,让我们周围的人懂得一些法律知识,来减少这类事件的发生。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更要有坚定崇尚科学,追求真知的信念,树立远大理想,确立人生的奋斗目标,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勤学苦练,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党的方针路线指引自己;用优秀思想文化影响自己,激励自己;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让法律一直伴随着我们成长。

国家也为保护我们青少年而制定了多条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都是为维护我们青少年的权利和利益而制定

的,但是有的同学却偏不遵守法律的规定,漠视法律,胡作非为。如在校抄作业、打架斗殴、考试作弊……这不仅是违犯了法律,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对其他认真学习的同学的不公平,这样做会导致某些同学成绩下降,法律意识淡薄,将来走上社会也是社会的一个污点,也可能会因此赔上了你的一生,所以我们要积极遵守法律的规定,支持党的决定,这样我们的人生才有意义,也会活得更加精彩。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产生,所以让我们与法制同时,让法制与我们同行,一直伴随我们成长。

作文三:《法治故事》1100字

我身边的法制故事

平时我们总觉得我们还小,法律跟我们是“八竿子打不着”。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故事随时发生。其实生活中有许多不法之徒,如小偷小摸、抢劫、放火……我也曾亲眼目睹过一件发生在我身边的真实故事。

小时候经常听父辈们讲“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话一点都不假,我的一个舅舅家有个最小的儿子,舅舅、舅妈都很惯他,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他有点什么小毛病也不怎么管。上学后,我这个表哥见别的同学经常在校门口买一些小零食吃,自己也想要,但舅舅觉得他长大了,应该培养他良好生活习惯了,就拒绝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几次后,他不再开口要钱了,就擅自把家里的零钱“拿”走了。一次、两次、三次……他见舅舅、舅妈没有什么反应,自以为这种行为没有被发现,就大胆地从几毛到几元钱,甚至十几元也敢从家里拿,自己吃不完还请同学们吃。其实,他的这些小动作早被舅舅、舅妈发现了,他们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没当回事。后来,他从家里拿的钱越来越多,终于被舅舅、舅妈发现了,训了他几句,也没太认真。后来他们把钱放到他找不到地方,在自己家里找不到钱,他就到亲属朋友家里偷,因此经常受批评教育。

几年过去了,他没考上学,就在家里干点活。但从小养成的“习惯”没有改掉,总是从家里偷钱、偷东西卖,在外面吃喝玩

乐。后来就到哪儿偷哪儿,亲戚朋友们没一个敢招惹他的。终于有一天,他“离家出走”了,四处漂泊一段时间后,没吃没喝也没弄到钱,就在他快走投无路时,邻村一个他不太熟的朋友家办喜事,他把人家的一辆新摩托车借了出来,说是他爸爸让他往城里送点东西,马上回来,天黑之前如果没有还车,就让人家到我舅舅家里取。结果,天黑之后,朋友去他家要摩托车,他的爸爸妈妈都不知道这件事,他也不见了踪影。邻村那家办喜事的人报了警,警察找到了他,发现他把六七千元的摩托买了二千元,花了个尽光。

警察把他抓进了劳教所,他在里面呆了两年,整个人瘦了一圈。他告诉我们里面很苦很累,每天干活,没一点自由!家人们见他有了这么多的感悟,觉得他应该改了!可是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他的老毛病又犯了,因为在网吧上网没钱就偷,再次被送进劳教所。那次我跟舅舅、舅妈去看他,见面时间很短,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他说对不起家人。他哭舅舅、舅妈也哭,仨人哭成一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富贵与贫贱,今天我讲的这个故事使我受教育很深。法律从小抓起,从小要让孩子学法、懂法,才不会犯那么严重的错误。表哥就是因为小时候偷钱,爸爸妈妈不管,大了偷得越来越多,爸爸妈妈再管也管不住了,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庭、社会都要负起责任,让孩子们从小遵纪守法,只有法律才能保护他们健康成长、维护社会良好秩序。

作文四:《法治故事》12800字

不明的敲门声

当自己在家遇到有人敲门或者冒充某某亲戚朋友叫门时,我们必须多长个心眼,切莫贸然开门,可采取以下措施:

(1)平时一人在家,要锁好院门、房门、防盗门、防护栏等。出去玩耍要关好门窗,千万别忘记锁门,防止盗贼潜入。

(2)钥匙要保管好,要注意把钥匙放在衣服里,不要放在外面,以防坏人跟踪入室。

(3)当有人敲门时,一定要问清来意,对不熟悉或不认识的人,坚决不要开门。特别是遇到有陌生人以修理工、推销员的身份要求开门时,说明家里不需要,请其走开。或可寻找其他借口,请其不要打扰。

(4)当坏人欲强行闯入,可到窗口、阳台等处高声喊叫邻居或去打报警电话吓跑坏人。

我愿做个好孩子

同学们还记得脍炙人口的七言八列诗——“八荣八耻”吗? 它是胡锦涛爷爷对每一个生活在中国这个和谐社会的公民的基本要求。荣与耻,一字之别,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却有天壤之别:如果犯了法,轻则失去人身自由,被社会谴责、唾弃; 重则不仅危害别人的安全,自己还会丢掉性命。相反的,如果一个人热爱祖国、关爱他人、诚实守法,则会受到别人的尊重、敬佩,自己也会得到幸福的生活。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主人,不仅要学科学、学本领,还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如果我们小时候养成了某种不良习性,要矫正过来就需要花费非常大的力气。记得电视上报道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从小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贪玩不守纪律。后来他迷上了玩儿游戏,天天泡在网吧、游戏厅这些龙蛇混杂的地方,认识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坏人。为了有钱上网,他和这些坏蛋一起抢劫自己的同学,结果失手把同学捅死了,这个男孩不仅害死了别人,自己也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可是当他被警察叔叔抓住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犯了法,还天真地说:“天黑了,我要回家吃饭了。”

看了这样骇人听闻的案例,我感到胆战心惊。我们和他一样大,正在享受父母的关爱,生活的乐趣,可是他的人生已经蒙上了厚厚的阴影。这件事提醒我们,从现在起就要培养清醒的法律

意识: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只有从小养成良好的自控能力,明辨是非,我们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不仅要知法懂法,还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在我们身边,常常发生一些不守法规的事。我们除了严格要求自己,对于不良行为也不能视而不见。比如:有的同学折花踩草、破坏公物,我们要上前制止他; 有人往墙上乱写乱画、张贴广告,我们不仅要进行劝阻,还要告诉他们这样会破坏我们的美丽环境,影响忠县的形象; 当看到有人随地吐痰扔垃圾,除了劝止,我们还要主动打扫卫生,维护我们城市的整洁; 还有一些情况,像遇到小偷、抢劫等,如果我们去制止,会遇到一定的危险,这时候就应该马上找大人处理或及时报警。

我们东溪小学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在这健康的环境下学习、成长,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把“遵纪守法”牢记心中,争做一个新时代合格的小公民吧!

打与被打

作为小学生,我们必须认认真真学习,老老实实做人。既不能随随便便打架,也不能糊里糊涂挨打。那么被人无理殴打以后该怎么办?

第一、设法与才老师或家长取得联系,以便尽快得到救助;  第二、及时治疗;

第三、妥善保管包看病治疗的医院单据和诊断书,以备后用; 第四、及时报案,要报清出事的时间、地点、打人凶手的特征。

我们能拉帮结伙,参与打架斗殴吗?答案是肯定的,绝对不能。那有人拉你参与打架怎么办?

(1)自己坚决不去。不管这件事和你是否有关,不管矛盾双方和你本人的关系如何,你都不能参与;

(2)设法劝阻。尽自己的最大的能力说服对方,表明打架的危害性;

(3)及时报告。如果劝服不了,就及时向老师、家长或学校门卫、学校领导报告,严重的要打110报警。

“阴暗”的18岁

我的哥哥叫王博,平时很喜欢运动,但自从满了18岁,拿了摩托车驾照后,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平时出门, 无论是较短的路或是较长的距离, 只要不下雨,他都习惯以车代步。这天天空突然下着大雨, 小冀心想今天不能骑车去上学了, 只好无奈地撑着雨伞, 搭车上学去. 到了中午休息时间, 他突然发现下午要交的报告竟然放在家里忘记带了! 于是他决定回家一趟.

我哥哥习惯地走到自己常停车的地方, 找了半天才记起今天并没有骑车来学校,这时他突然发现有一台机车的钥匙还插在车上, 没有被拔下来。他好心地把钥匙拔下来, 本想把钥匙交给学校的警卫室, 但他又想起自己要回家一趟, 今天刚好又没有骑车, 不如就借用一下吧! 他估计了一下往返的时间, 大概半小时内就可以回到学校了, 到时再替车子的主人将钥匙交到警卫室, 说不定车子的主人还不知道自己的车子曾被人借骑过呢! 在骑车回家的路上, 刚好碰上警察巡检, 警察叔叔要求哥哥拿出证照来让他检查, 没有证照的他,只好向警察叔叔坦白, 他只是借用一下这部机车而已, 并没有要据为己有的意思。

如果当时哥哥能向承办的法官证明他并没有不法的意图, 而且法官相信他的说词, 那么他的行为就不会触犯刑法上的普通盗窃罪,但要举证说明自己没有不法的企图是很困难的。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都不要借用或替人看护,以免惹祸上身却全然不知。

自毁前程

亲爱的同学们:在我们美丽的校园内,你是否看到过和这美丽校园不和谐的景像:有的同学看见同桌某样东西好,便顺手牵羊拿了去;有的同学看见地上的钱,并不把钱交给老师,而是把钱据为已有;同学之间有了一点点矛盾,便恶语伤人,甚至大打出手……这些虽小,而且大家习以为常,并不陌生。但是久而久之,它的严重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每个人都会希望有个美好的人生,下面这个故事的主人公马家爵也不例外。

马家爵,男,从小就成绩优异,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高中更是以优异的分数考上了大学。可由于父母太娇惯了,他渐渐养成了抽烟喝酒的坏习惯。

一天,在宿舍里,他和同学们打牌娱乐,由于输了,觉得不服气,便怒从心中起,恶从胆边生,抄起菜刀,杀了他的同学,一场悲剧便发生了。如果马家爵能冷静点,那他仍是前程似锦,仍能实现美好的未来,而不是冰冷的监狱,是一时的冲动害了他啊!

知法守法从点点滴滴中的小事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一个法治社会。

黑心商贩

今天,我翻开一张报纸,不经意间一则文章吸引住了我:一位老大爷在菜市场买了几只鸡,买来时很重,之后却越养越瘦了。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这些鸡生了什么病。我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继续往下看,原来这个卖鸡的人给这些鸡用针筒灌下了许多水,难怪这些鸡买来时很重,才养几天就变轻了。

这时,我也想起了一次去买桔子的经历,那是一个秋天,我和妈妈到菜场买菜。路边摊贩黄橙橙的桔子,红彤彤的苹果,不禁吸引住了我们,经过精挑细选,我们挑了满满一袋子的桔子。“一共4斤”,我们还没反应过来,这个小贩早已以迅雷不及掩耳称好了,但这个作弊的小动作没逃出人的“火眼睛睛”,只见这个小贩一手拎着称上面的线,一手握着称杆,忽然手一松,称竿向上微翘了一点,这个结果就出来了,整个过程不超过2秒钟。

我们回到家,妈妈拎了拎这袋桔子,“咦,怎么感觉那么轻”,“我去拿称”,我连忙回答,果不其然,一称下来,这袋桔子轻了不少。

这时,我不禁沉思:这些黑心的小贩真是太气人了,他们为了一已之私,为了多赚些黑心钱,用了各种各样的手段,这种人实在太可恨,所以我们应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使这些不正之风得到彻底改善。

热心的娟子

法律就是秩序,法律就是规矩,没有了法律,那么人类的生活会很黑暗,到处有争吵,到处有打杀,世界将会乱套。我们应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坚决与恶势力作斗争。

在五年级时,有一个好朋友叫娟子。她是一个很正直的女孩,浑身充满正能量。她曾说过,长大了要当一名律师。所以她经常去图书馆买一些关于法律的书,自然懂得了不少法治知识。

那天我和她值日,到天黑才回去。我和她是邻居,所以我们走在一起。黑漆漆的路上只有几个路灯,伴着月光,显得这条小路更加幽静、模糊。我看着这诡异的场面,心“扑通、扑通”地跳。突然,从不远处冒出一个人来,他带着一个大约8、9岁的小女孩,对她说:“娃,爹实在没钱了。要不,这学咱不念了?爹想回乡种田。再说,你娘还病着。”我听了,只得摇头叹息着替小女孩惋惜,但看看这漆黑的天,便拉着娟子想快点回家。只见那小女孩扬起稚嫩的脸,说:“我想上学,爹,求你了,我真的不想休学。爹——”还没说完,便被她爹扇了一巴掌,她爹说:“上啥学,爹真的没钱付学费了,你这娃咋这么不懂事呢。你看你娘还要照顾,还要付高昂的医药费,为了你上学,爹还借了隔壁英姐的钱,

现在还还不起,还咋上学?你马上和老师说说,把学费要回来。”那个小女孩呜呜的哭了起来。娟子突然甩开我的手,走了过去,蹲在小女孩面前,对小女孩说:“小妹妹,别哭。姐姐会帮你的。”说着,站了起来,对孩子的父亲说:“叔叔,你看这小女孩这么喜欢读书,你何不成全她?”那个孩子父亲的脸刷的一下变白了,吞吞吐吐的说:“俺-家-实在-没钱-去-付学费了。他娘还病着,俺家实在是山穷水尽了。”我走过去,用眼神埋怨娟子多管闲事。但娟子却不紧不慢的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法》规定,像她这样的小姑娘,应享受国家九年义务制教育,不可辍学。”在我佩服娟子如此知法时,她爹说:“啥法不法的,俺只知道,上学就要给钱。俺也不想委屈了这闺女,但是俺„„俺实在没办法了。”娟子说:“原来是这样啊。其实也不是没办法。”小女孩听到这话,立即停止了哭泣,望着娟子。娟子说:“学校每年都会有贫困家庭补助的,只要你去申请,就可以免费上学,还有补贴。”那父亲说:“真的吗?可俺不会弄啊。”娟子说:“没事儿,明天你们在校门口等我,我帮你们。”“真是谢谢你了,小姑娘。娃可以上学了!”看着那父亲激动、开心的神情,我在心中为娟子深深的点了个赞。

说干就干。第二天,娟子为了那小女孩的事情跑上跑下,整个课间都不见她人影。终于,小女孩可以重返校园。娟子也被评为了学校“法律文明小天使”。当她拿着证书时,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谁可笑

近来看到一篇文章,是嘲笑德国人的:在德国留学的大学生见德国人做事循规蹈矩,便想去捉弄他们。于是便在两个相邻的电话亭上标上“男”“女”两字,然后观察他们,最后他们发现,德国人就像见了“男”“女”厕所一样,都往自己该去的亭子打电话。曾有一段时间,女电话亭里空无一人,男电话亭却排了一大队人,却没有一个人到女电话亭去。留学大学生们惊讶极了,想不到德国人可以“呆”到这个程度,便很好奇的去问他们,德国人只是平静地耸耸肩说:“纪律嘛,就是让人来遵守的。”

德国人的刻板可以让我们笑掉大牙,特别是让那些漠视法律,一贯无视规则的人嘲笑几天,但静下来想想,我们都已经漠视这些多久了?我们总是自以为聪明的认为,活人为什么要被规则捆住呢?

其实,有法治看守的世界才是高贵生命的圣洁花园。相反,无视法治,对抗规则的心灵是被魔鬼钳制着的不自由的心灵。

德国人的回答让我们生活在“礼仪之邦”的国都里的人感到汗颜。也许是我们背负了太多枷锁的压迫,以至于我们翻身以后也可以漠视对社会有益的原则,当被漠视后,现实问题也多了,人情、金钱、权力……一切都可以改变法治,那我们还要怎么生活呢?

我们早就该把法治牢记在心中了,不要认为法治是死的,法治不就是让人遵守的吗,否则要它干什么呢?

抓住小偷想私了 勒索钱财被判刑 抓贼本来是见义勇为的行为,但是在金钱的驱动下,抓贼者向窃贼索要5000元私了,否则就将其送到公安机关。近日,某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冯xx 、韩xx 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农历正月的一天夜晚,被告人冯xx 、韩xx 发现吴xx 在偷马路边的广告牌,于是将其抓获,要求吴xx 通知家人送钱来私了,否则就将其送到派出所。吴xx 与家人联系后让亲属送来5000元,吴xx 被亲属领走。次日,被告人冯xx 、韩xx 同他人将赃款分掉,两人各分得2500元,不久东窗事发,两人到该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xx 、韩xx 以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5000元人民币,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冯xx 、韩xx 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老父续弦儿不养  不尽义务法不容  一男子只因有了后母,拒绝赡养其父,被其父告上法庭。近日,某县法院调解了这起赡养案,原、被告自愿解除此前达成的有后母不再赡养老父的赡养协议。

今年70岁的刘某5年前妻子病故,为妥善安排自己的生活,有心想再找一老伴儿,他的想法遭到儿子刘某某等人的反对。刘某某为恐其父变卦,于2012年12月7日与父亲签订了赡养协议。协议约定,若刘某再次成婚,刘某某将不再承担赡养义务。2015年5月3日,刘某再婚,儿子刘某某不再赡养父亲。2016年3月2日,刘某因病住院,儿子刘某某也未尽赡养义务,刘某一怒之下,将儿子刘某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

法院认为,赡养协议内容违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协议内容无效,应予以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和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据此,经过法官说服、教育、调解,被告刘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遂向父亲承认错误,同意解除之前签订的赡养协议,并尽儿子应尽的义务,刘某也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的申请。

敬畏法律

“遵纪守法,人人有责”。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指定的法律。我们国家的法律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商标法》《劳动法》等。我们要学习法律,让自己的人生权利得到保护,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会不感情用事,不会做违反国家、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当我们的行为都符合法律道德的规范,我没得国家就会和谐,大家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我们。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由于不遵守法律,而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有个邻家的孩子,他小时候见到同学的东西比自己的好,他就想据为己有,他在别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拿了同学的铅笔盒、尺子、橡皮、铅笔等。后来,他胆子慢慢大了起来,就偷矿上的煤、铁、铜等。父母知道了他干这些事后,并没有制止,反而投来了赞许的目光。他的胆子就更大了,长大了以后,居然抢起了银行,后来被公安局的人逮去,在押赴刑场之前,他最想见的就是父亲母亲了,他对父亲母亲充满了怨恨,就是那次偷了铁以后。他们没有及时制止他,反而默许了他,让他的胆子越来越大,导致了做了许多偷窃的事,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法律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谐,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让法律在我们心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叮零零……”,放学了,同学们一窝蜂地跑出去排队,在一声齐刷刷的“老师再见”后,我们便排着整齐的队伍回家了。

走出校门,我坐上了妈妈的摩托车,向家进发。我们刚刚到东溪场,忽然,妈妈一个急刹车,把我吓了一跳。我向前一看,原来是有两个小朋友在马路边追逐打闹,冷不丁窜到了马路中央。好险啊,幸亏妈妈反应快,及时刹住了车,才没有酿成大祸。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可那两个小朋友却浑然不知刚才的处境有多么危险,还在自顾自地嘻闹不止。旁边的车辆纷纷停了下来,按起了喇叭,向他们发出警告和抗议。直到这时,他们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已经违反了交通法规,不禁羞红了脸,连忙退到了人行道上。渐渐地,道路又恢复了通畅。

一个小小的风波平息了,事件虽小,但对我的教育却很深刻。坐在车上,回想起刚才发生的一幕幕,我深深感到在我们生活中,时刻遵守法律法规有多么重要。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拿前几日某地发生的高层住宅楼起火来说吧,据说起火原因就是因为维修的工人没有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从而酿成了这一惨剧。可见,遵守规则是多么重要啊。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只有这样,

才能让安全陪伴我们健康成长。

生命之花常青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 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 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 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 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 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 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 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制国家的进程。 我曾看过这样的故事:某大学生买的两条狼狗丢失后,怀疑是邻家小孩所为,便强行将其绑回家中,逼其说出狗的下落。三天后邻家小孩伺机逃脱后报警。司法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将他缉捕归案。在监狱的高墙里,那位大学生说自己只想找回丢失的狗,不料却犯罪了。我

不禁唏嘘:一个大学生竟然连法律常识都不懂,何等可悲!等待他们的将是铁窗生涯和未卜的前程。 从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老师也常教导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人,甚至于电视上也常常播放一些关于违法犯罪的事,以此来警告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不要重蹈这些人的覆辙。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国无法不治,民无发不立。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形成“人人守法纪,事事依法规”的浓厚氛围,才能确保井然有序,稳步发展。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小范是一个转学生,家庭条件不好。一次,一个同班同学在网吧前碰到了小范,邀请他进去玩一把,同学请客,小范便进去玩了一次,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后来老师找到同学、小范父母了解情况,才知道他近来一直沉迷网吧。老师父母苦口婆心的劝说,使他有所转变,但时间不长,他又禁不住诱惑,再次光顾网吧;甚至把妈妈给他交学费的200块钱也玩了进去。事后有担心没法向妈妈交代,就伙同同学一起去抢劫。结果在打斗中,小范用刀捅死一个人。这令人痛惜的案件发生在青少年的身上,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没一个公民,特别是每一个青少年更应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我们中学生更要明纪知法,守法。但是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本了解的分别只有24.7%和16.4%。这也说明了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较差,如果法制意识薄弱,就会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中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所以,树立公民法律意识,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是必须且十分必要的。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更应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唯有如此,才能学会明辨善恶,识别是非,不误入旁门左道,不在人生的道

路上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法制意识,学以致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也能为国家建设法制社会贡献力量。

法律是我们人身、财产安全的护身符,是国家发展道路的路基,是扬善惩恶、维护正义的利剑,是衡量群众利益的天平。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而法律是国家文明的体现,我们只有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才能协力构建和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社会,才能保障我国这条东方巨龙的腾飞。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几个简单的字眼,告诉我们:不要因为恶事小而去做它,善事小就无视它。相同的道理,很多人认为违反法律是件小事,可我们作为祖国的一份子,社会的一员,应该从每件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遵法守法的好少年!

曾看到,一个年仅14岁的男孩,因沉迷于网络游戏,家里因他一贫如洗,可是又因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竟起了抢劫的念头。那是一个下午,他像以往一样来到了那家他平时爱来的网吧,可因钱不够被人撵了出来。一时的贪念与怒火充满了心中,他看见街对面的妹妹手中拿着一百元钱,嘴角扬起了坏笑,他拿着刀,跟着妹妹来到一条偏僻的小巷,他四下看看,见周边无人,便逼迫妹妹交出钱,妹妹不肯,说那是妈妈给的过年钱,求哥哥放她走。一时的他失去了理智,伸出手要抢,可妹妹大声哭了起来,他不知所措,害怕有人看见报警,便举起明晃晃的刀子向妹妹胸口捅去,可不料正中要害,妹妹当场因流血过多死亡。如花的生命就这样离去,如果当时的他遵守了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那就不会造就这样的惨剧!

曾听过,一个利欲熏心超市老板,为了钱财,绑架富家孩子,谋财不得竟将其杀害,一个正值花季的少年就这样远逝;几个六

年级学生因说脏话,得罪了一群不良少年,一时愤怒,竟举刀杀害了他们……多么让人痛心的事例啊,都是在为了自己的前提条件下,而抛弃别人!

记忆再慢慢的回放,多少人因无视红绿灯的存在,而丧失了生命;又有多少人,为了钱财,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还有多少人,因一时的愤怒,残害了别人的性命!

如果我们用理智的态度去对待,是不是可以避免发生一个又一个这样可怕的悲剧呢?如果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朋友,你我都处在花一样的年华,让我们在物质财富丰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在心中!快乐就在身边,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律,铭记法律的尊严。

我的荣誉我争取

法律作为治国之本,是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的保护伞。生活中,我们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在学校,没收学生物品、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在商场搜身、强迫消费是不可行的;在家里,家长管教也要讲分寸„„在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法律小故事。

记得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参加过一次学校的征文比赛。我经过几天的精心准备,终于完成了,我把它仔细地誊抄在作文纸上,交给了老师。可是,过了一个星期,依然没有征文的消息。一天下午,我去问老师关于征文的事。老师说:“征文的名次已经排出来了,你获得了一等奖,写得不错!”我又好奇地问:“既然出来了,为什么学校不公布呢?”“这种排名是不必让你们知道的。”“那么获奖证书呢?学校怎么也不发?”我依然不甘心。“证书吗?我也不清楚会不会发。”我觉得自己这几天的努力都白费了,很是伤心。我同学看到我伤心的样子,说我虚荣心强,“不就是一个证书吗?有啥了不起!”但我不这么认为,我找到班主任老师,向他说明情况和要求。在班主任老师的帮助下,我终于从学校领取了属于自己的荣誉。因为,荣誉权是未成年人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合法权利,并非学校或者老师的“恩赐”,对于应授予未成年人的荣誉称号,学校或者老师没有权利以任何借口剥夺。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

己的权利。而且,法律也规定了“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

由此看来,法律的确可以保护我们,但我们也需要共同自觉遵守法律。这样,世界将会变得多么和谐!

都是网络惹得祸

有人把青少年比喻成祖国的“花朵”,也有人把它比喻成“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在十几二十几岁这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年龄段,本应是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展现自身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阶段。然而,有的青少年却由于种种原因,却陷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在人生的履历表个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有的身陷囹圄,有的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人们在对犯罪行为感到深恶痛绝的同时,又不能不对“花儿”的过早凋零扼腕叹惜。

现如今,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很严重是。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发生在两年前,小新(化名),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因为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下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某日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响声惊动了睡梦中的奶奶,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奶奶,奶奶倒在血泊中。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

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到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果,他痛哭流涕起来。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明白了作为一个青少年不应该沉迷于网络,而迷失自我,做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让正值青春的自己失去一切!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辨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就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

单亲家庭中的小男孩

法律是公正的,公正的,在生活中,当我们有什么事时,就应该去找法院,寻求法律的帮助,它能帮我们伸张正义,给予坏人应有的惩罚,下面就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则关系到法律方面的小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年仅十几岁的男孩,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从此他和父亲在一起生活。为了挣钱养家,父亲只得去外地打工,因此也就没有太多时间管教自己的儿子,男孩也由于长时间没有人管教变得越来越任性,渐渐失去了对学习的兴趣,初中还没毕业就来到了这个令他万般陌生的社会,不过他在这里也结交了一些新朋友,他们每天在一起吃喝玩乐,不久,男孩身上的积蓄就被自己挥霍一空,为了尽快得到钱,他和朋友们想了一个极端的方法——抢劫,于是他们将目标锁定为晚上独自一人经过的单身女子。第一次行动,男孩就获得了成功,他兴奋地看着抢来的钱,觉得很有趣,既省事钱又多,很快又进行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连续抢劫事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终究是逃脱了不法眼的,男孩的行为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和制裁。

看了这个小故事,希望大家不要学习文中的男孩,要靠公正的方式在这个社会中立足,不要顶撞法律,知法犯法,做一个合法守纪的好公民!

智斗小偷 全车出力

做人离不开良知;行为离不开规范;生活离不开法律。我们耳边常常会听见这样一类词语: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遵纪守法、依法自律是每一个公民应有的责任。可就是有这样一类人,目无法律,以身试法,甚至公然对抗法律。我就曾遇到过这种知法犯法的人。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坐公交车去我的大姨家。车上,虽然播放着欢快的乐曲,可由于旅途的颠簸,每个人都昏昏沉沉。当车子到达一个站时,上来一个青年男子,上来后靠到了一位抱着孩子睡觉的母亲座旁。我就坐在这位母亲的右旁,我当时精神很好,一直观望着窗外柔和的风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我好像看见一只手往那位母亲的包里伸。我当时并没多想,就又看了窗外。可我突然一想:不对,那位母亲在睡觉呢!我又住那边瞟了一眼,只见那个青年男子的手正在那位母亲的包里翻,那贼似的眼睛正在左顾右盼。我心里打着鼓,是说出来还是保持沉默„„,最终,我的道德观战胜了我的懦弱,我勇敢的叫了出来:“小偷小偷„„”,做贼心虚的这位男子一边分辨着,一边一个耳光向我打来。这时,全车的叔叔阿姨、爷爷奶奶都从车座位上站起来,斥责制止这种违法行为。经过全车好心人的帮助,小偷被扭送到了公安局。警察叔叔夸我很勇敢,叔叔阿姨们也赞扬我,我受了表扬,心中十分高兴。

小偷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我经受了这次,也对法律有了逐步

的认识,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让法律法规指引我们,我们就不会偏离正道。明天的太阳将会更灿烂!

法制的魅力

你从荆棘中绽放,你从崎岖中出来,我们的法制进程。 法制,这是一个并不陌生的字眼,它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向千年来人们不断追求的也是这两个字,一个人如果不遵规守法小的会影响自身的形象,大的会影响国家的声誉。

清朝的时候,大臣李鸿章出使他国,在一个公开的场合,恶习发作,随地吐了一口痰,在国外随地吐痰是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正好被外国记者看见了,于是外国记者就大肆的渲染,嘲弄,丢尽了中国人的脸面,这是一个不守法规的历史教训。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感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人的行为,也是因为这些行为存在,社会才会变得和谐、昌盛,同时,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合法权利才会得到保障。

有一次,小明上学和几个同班同学在路上相遇,这几个学生因看小明不爽,就故意找荐,也是因为他们仗着人多,可小明是练过跆拳道的,后果可想而知了,这几个人打了小明一下,起初小明并没有还手,可这几个人变本加厉,小明实在忍无可忍,就对他们几个还手了,谁知他们这么的不禁打,才一会功夫,鼻子都出血了,这几个人的家长都是当官的,而小明的家长只是一介平民,他们几个连滚带爬回到家,小明知道等一会他就会有麻烦了,但他有镇静,因为他懂法,在法律的面前你再有钱都不行,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这几个同学果然出现了,各自家长都把校长叫来了,小明并不胆怯,反而看这几个熊猫差点笑了出来,这几位同学的家长让校长把小明开除,校长正要宣布开除小明的消息,可小明说:“你们都没有权力,因为宪法规定每一个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力”。这话一说完声音就减小了一半,一会儿,一个声音又冒了出来,可你打我们,打人是要犯法的,小明又说:“西边墙院有监控器,调出来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这时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结果可知小明胜出,继续上学,而这几个同学也有所收敛些了。

看吧!这就是法制的魅力!

我们是21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将怎样从一只没有长满羽毛的小鸟逐渐变成能够振翅高飞的雄鹰呢?只有认真学法,才能知法、懂法,做到依法办事,为建设法制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文五:《法治故事》1100字

黄金失去可再得  名誉失去难挽回

生活中,只有讲诚信的人才会广交益友;学习中,只有讲诚信的人,才会踏踏实实地不断进步;工作中,只有讲诚信的人才会事业有成。由此看来,诚信就在我们身边,学会讲诚信,运用诚信,才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诚信的含义是诚实、守信用。“诚”是一种品格,“信”是一种评价。从目前来说,“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魂魄;是每一个人的品格,也是每一个人的立身,从业,赚钱的无价资产。

“诚信”会时时刻刻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诚信”也会时时刻刻考验着我们每个人的人格:如借钱、借物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要按时,按要求完成,不能有丝毫欺骗行为。承诺的言语一定要兑现……,生活中,只有讲诚信的人才会广交益友;学习中,只有讲诚信的人,才会踏踏实实地不断进步;工作中,只有讲诚信的人才会事业有成。由此看来,诚信就在我们身边,学会讲诚信,运用诚信,才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古代有句名言,就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讲的就是诚信、言而有信,无信则不立,这是做人做事成功的关键。像童年宋庆龄、乔治. 华盛顿,他们都以诚信做为起点,使自已走上了成功的道路。有一篇文章:《李嘉诚的最大财富》,主要讲了:1927年7月29日晚,在广东面线巷李嘉诚出世了,几十年后,李嘉诚成了香港首富、世界华人首富,他最大的财富就是“诚实、守信”,“诚”的一点儿都不假。

最近,许多城市都在掀起建设“诚信城市”活动,树立一个城市良好形象,从而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创造优秀环境。相反,在市场经济中,也有一些人丧失信用,见利忘义。比如说,在市场中做虚假广告,坑害消费者;出售假药,不顾人们身体健康;借钱不还,不履行合同等等。这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造成信用危机。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影响人民生活安定。必将受到人民群众强烈谴责和法律制裁,最终被社会所淘汰。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灵魂、魂魄;是每一个人的品格,也是每一个人的立身、从业、赚钱的无价资产。

我爷爷是一个诚实守信的菜农,他的信誉很高。他卖菜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刚喷过农药的蔬菜不卖。二是不把坏菜夹在好菜里卖。三是从不短斤少两。菜

贩子都喜欢买我爷爷的“放心菜”。

一次,一个菜贩子买了我爷爷2000元的大白菜。菜装车后,他掏出一沓钱数好扔给我爷爷开车就走了。我爷爷拿起钱来一数发现多了100元,笑嘻嘻地说:“这混小子。”我高兴地说:“爷爷,你今天发大财了,白白多赚了100元。”爷爷突然严肃地对我说:“这钱能拿吗? 黄金失去可再得,名誉失去难挽回,不能拿人家的昧心钱。”过了几天,那个菜贩再来的时候,爷爷把钱还给了他说:“小伙子,以后注意点,别再毛手毛脚的了。”那个菜贩子深受感动,到处宣传我爷爷的好人好事。

我决心向爷爷学习,做一个诚信守法的好公民。

作者:李口小学  五(1)班学生   顾雅欣  电话:85688316

(指导老师:蔡登国)

作文六:《法治故事》900字

一天, 学生小丽放学以后,正在校门口等她妈妈来接她回家。这时,

一名陌生男子骑着自行车到小丽身边,说:“你在等妈妈接你回家是吗?”

小丽点点头。那名男子接着说:“你妈妈在单位里正开会,让我接你回家。”

小丽听这人说得有板有眼的,没有半点犹豫,就跨上了自行车。但是,当

车子骑出去不远,小丽发现不对了——回家可不是这条路!啊!她知道上

当了,大声地哭道:“放我下车,我要回家!”喊声惊动了行人。行人围拢

过来,问明了情况,将骑车人扭送到派出所。原来,此人是专门拐卖儿童

的罪犯。

【反思】:

现在社会上有骗子、坏人。他们抓住小学生年纪小、单纯、易于上当的特

点,用一点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坏事或骑到外地拐卖你,或骗到幽静的地方

侮辱你,或作为人质敲诈钱财,这样,小朋友的身心受到伤害,还危及生

命,给家长带来痛苦伤心,使学校老师担心。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遇事动脑不上当受骗,不要让坏人得逞。

对来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问几个为什么,不听信花言巧语,不轻易行动。

遇事可请老师、家长帮忙。我们在外面是随时可能遇到坏人,在家时也不

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长个心眼,不要上当受骗,因为坏人是无孔不

入的

一位学生刚满十六岁,学习成绩很不错,但一批毒贩子却盯上了他,假装和他接近,逼他吃海洛因,结果害他染上了毒瘾,从此再也没有心思去读书了,犯瘾时,他要用钱去毒贩那儿买毒品,渐渐地一发不可拾。钱终jiu 会用完,于是他向父亲要钱,父亲知道他是个好孩子,所以每次都给他。慢慢地父亲开始怀疑,直至最后不给他钱,他只好一直欠着毒贩的钱,有一次,毒贩对他说:没钱别担心,你如果愿意,我帮你。于是毒贩让他看准名牌轿车就和兄弟们一起抢它一把,这样就不用他还钱,还给他海洛因,被逼无奈,他趁四周无人,和毒贩们进行抢劫,没料当场就给警察逮住了,抓进了少教所,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因此, 所有的青少年学生应该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 从身边发生的违纪行为导致处分、或一些因违法导致铁窗生涯而悔恨终身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知法、用法、守法和护法的水平, 让法律一直随着我们成长。

作文七:《法治故事》2000字

法治故事:生命之花常青  提起法律,就应该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因为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因为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最简 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 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 的到来。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 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 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作为青少年 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 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依法制国,建设社会主义法 制国家的进程。

我曾看过这样的故事:某大学生买的两条狼狗丢失后,怀疑是邻家小孩所为,便强行将其绑回家中,逼其说出狗的下落。三天后邻家小孩伺机逃脱后报警。司法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将他缉捕归案。在监狱的高墙里,那位大学生说自己只想找回丢失的狗,不料却犯罪了。我

不禁唏嘘:一个大学生竟然连法律常识都不懂,何等可悲!等待他们的将是铁窗生涯和未卜的前程。 从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老师也常教导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人,甚至于电视上也常常播放一些关于违法犯罪的事,以此来警告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不要重蹈这些人的覆辙。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动来奠基,教育来浇灌,自觉来支持。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国无法不治,民无发不立。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形成“人人守法纪,事事依法规”的浓厚氛围,才能确保井然有序,稳步发展。

我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小范是一个转学生,家庭条件不好。一次,一个同班同学在网吧前碰到了小范,邀请他进去玩一把,同学请客,小范便进去玩了一次,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学习成绩也直线下降。后来老师找到同学、小范父母了解情况,才知道他近来一直沉迷网吧。老师父母苦口婆心的劝说,使他有所转变,但时间不长,他又禁不住诱惑,再次光顾网吧;甚至把妈妈给他交学费的200块钱也玩了进去。事后有担心没法向妈妈交代,就伙同同学一起去抢劫。结果在打斗中,小范用刀捅死一个人。这令人痛惜的案件发生在青少年的身上,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和谐社会的建立要靠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我们没一个公民,特别是每一个青少年更应懂得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我们中学生更要明纪知法,守法。但是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中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基本了解的分别只有24.7%和16.4%。这也说明了青少年的自控能力较差,如果法制意识薄弱,就会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中学生的社会经验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 所以,树立公民法律意识,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是必须且十分必要的。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我们更应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唯有如此,才能学会明辨善恶,识别是非,不误入旁门左道,不在人生的道

路上背道而驰,越走越远,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法制意识,学以致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不仅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美好,也能为国家建设法制社会贡献力量。

法律是我们人身、财产安全的护身符,是国家发展道路的路基,是扬善惩恶、维护正义的利剑,是衡量群众利益的天平。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而法律是国家文明的体现,我们只有知法守法、学法用法,才能协力构建和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社会,才能保障我国这条东方巨龙的腾飞。

作文八:《法治故事》400字

法治故事

某大学生买的两条狼狗丢失后,怀疑是邻家小孩所为,便强行将其绑回家中,逼其说出狗的下落。三天后邻家小孩伺机逃脱后报警。司法机关以非法拘禁罪将他缉捕归案。在监狱的高墙里,那位大学生说自己只想找回丢失的狗,不料却犯罪了。我不禁唏嘘:一个大学生竟然连法律常识都不懂,何等可悲!等待他们的将是铁窗生涯和未卜的前程。 从我们很小的时候,我们的父母就教育我们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人,老师也常教导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的人,甚至于电视上也常常播放一些关于违法犯罪的事,以此来警告我们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不要重蹈这些人的覆辙。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学法,家庭幸福,社会安定,国家的发展日益前进,朋友们你们是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你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吧!因为只有你意识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师们“苦口婆心”地讲法律的原因,让我们在法律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成为二十一世纪的栋梁之材。国无法不治,民无发不立。小到一个家庭,一个学校,大到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只有形成“人人守法纪,事事依法规”的浓厚氛围,才能确保井然有序,稳步发展。

作文九:《法治故事》2500字

秉公执法

古时候,有一位著名的清官,名叫苏章。他为官清正、公私分明,从来不因个人利益而冤枉好人、放过坏人。有一年,苏章被派到冀州做官,他上任不久就遇到了一个棘手的案件。苏章发现有几个账本记得含混不清,十分可疑,就派人去调查。调查结果是清河太守既私自拿国家的钱又接受别人送的钱,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苏章非常生气,决心马上将这个胆大妄为的清河太守逮捕,可是当他看到清河太守的名字时,不由得呆住了。原来这个清河太守是他年轻时最要好的朋友,当时,两人总是一桌吃、一床睡,形影不离,感情很好。当年的好朋友,竟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苏章非常痛心,同时,也十分为难,不知道怎样处理这件案子,是否把老朋友送上法庭?那位清河太守知道自己的事情已经暴露,天天提心吊胆。他听说查办自己案件的人是自己的老朋友苏章,心想:我和苏章是最好的朋友,他一定会帮助我的。但是又想到苏章为官公正,不能确保他一定会帮助自己。这时,苏章请他去赴宴。苏章一见

老友,十分热情,两个人饮酒、聊天,回忆往事。苏章绝口不提案子的事,不停地给老友夹菜,气氛很是融洽。这时候,清河太守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他不禁得意地说道:“苏兄呀,我的案子落到你的手上真是上天照顾我啊!”听了这话,苏章推开碗筷,一脸认真地说:“今晚我请你喝酒,是因为你我之间的情谊;明天升堂审案是公事,我会公事公办。公是公,私是私,绝对不能混淆!”第二天,苏章开堂审案,果然公事公办,按照国法将清河太守治罪。

萧规曹随

惠帝二年,萧何死了,曹参听说了这个消息,告诉舍人:“赶快治办行装,我将要进入国都当相国。”待了没有几天,使臣果然召曹参回去。曹参当初地位卑微时,跟萧何友好,等到做了将军、相国,两人有了隔阂。到萧何将死的时候,所推荐的贤相只有曹参。

曹参接替萧何做汉朝的相国,所有的事务都没有改变的,完全遵守萧何制定的规约。选拔郡和封国的官吏:呆板而言语钝拙、忠厚的长者,就召来任命为丞相史;说话雕琢、严酷苛刻、想竭力追求名声的官吏,就斥退赶走他。

曹参的儿子曹窋任中大夫,惠帝责怪相国不治理国事。曹窋休假(洗沐:古时指官员休假)以后回去了,乘机进言,按照惠帝的话劝谏曹参。曹参愤怒,用竹板打了曹窋二百下,说:“赶快入朝侍奉皇帝,天下的事不是你应当谈论的。”到了朝拜时,惠帝责备曹参说:“为什么给曹窋处罚呢?先前是我让他劝谏你的。”曹参摘下帽子谢罪说:“陛下自己考察和高皇帝比哪一个圣明英武? ”皇上说:“我怎么敢与先帝比呢!”曹参又说:“陛下看我的能力和萧何比哪一个更强? ”

曹参在朝廷任丞相三年,极力主张清静无为不扰民,遵照萧何制定好的法规治理国家,使西汉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日渐提高。他死后,百姓们编了一首歌谣称颂他说:“萧何定法律,明白又整齐;曹参接任后,遵守不偏离。施政贵清静,百姓心欢喜。”史称“萧规曹随”。

立木为信

公元前361年,秦国的新君秦孝公即位。他下决心发愤图强,首先搜罗人才。他下了 一道命令,说:“不论是秦国人或者外来的客人,谁要是能想办法使秦国富强起来的,就封 他做官。” 秦孝公这样一号召,果然吸引了不少有才干的人。有一个叫公孙鞅(就是后来的商鞅)的卫国人,在魏国宰相公叔痤手下当官,公叔痤临终前将他推荐给魏惠王,但没有得到重用。商鞅便来到秦国,托秦孝公宠臣景监的引荐,得到秦孝公的接见。 商鞅对秦孝公说:“一个国家要富强,必须注意农业,奖励将士;要打算把国家治好, 必须有赏有罚。有赏有罚,朝廷有了威信,一切改革也就容易进行了。” 秦孝公完全同意商鞅的主张。可是秦国的一些贵族和大臣却竭力反对。秦孝公一看反对的人这么多,自己刚刚即位,怕闹出乱子来,就把改革的事暂时搁了下来。 过了两年,秦孝公的君位坐稳了想起了改革,改革制度的事全由左庶长拿主意。” 商鞅起草了一个改革的法令,但是怕老百姓不信任他,不按照新法令去做。就先叫人在 都城的南门竖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下命令说:“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十两 金子。”     不一会,南门口围了一大堆人,大家议论纷纷。有的说:“这根木头谁都拿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赏金?”有的说:“这大概是左庶长成心开玩笑吧。” 大伙儿你瞧我,我瞧你,就是没有一个敢上去扛木头的。 商鞅知道老百姓还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到五十两。没有想到赏金越高,看热 闹的人越觉得不近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 正在大伙儿议论纷纷的时候,人群中有一个人跑出来,说:“我来试试。”他说着,真的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搬到北门。 商鞅立刻派人传出话来,赏给扛木头的人五十两黄澄澄的金子,一分也没少。 这件事立即传了开去,一下子轰动了秦国。老百姓说: 左庶长的命令不含糊。”     商鞅知道,他的命令已经起了作用,就把他起草的新法令公布了出

去。新法令赏罚分明,规定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以打仗立功为标准。贵族没有军功的就没有爵位;多生产 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做买卖和因为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妻子儿女都罚做官府的奴婢。

大义灭亲

春秋时期,卫国的州吁杀死哥哥卫桓公,自立为国君。

州吁驱使百姓去打仗,激起人民不满。他担心自己的王位不稳定,就与心腹臣石厚商量办法。

石厚就去问的父亲——卫国的大臣石碏(que ),怎样巩固州吁的统治地位。石碏对儿子说:“诸侯即位,应得到周天子的许可,他的地位就能巩固。”石厚说:“州吁是杀死哥哥谋位的,要是周天子不许可,怎么办?”石碏说:“陈桓公很受周天子的信任,陈卫又是友好邻邦。”石厚没等父亲把话说完,抢着说:“你是说去请陈桓公帮忙?”石碏连连点头。        州吁和石厚备了许多礼物,却被陈桓公扣留了。原来,这是石碏的安排。

石碏知二贼被捉,急派人去邢国接姬晋(州吁之兄)就位(即卫宣公),又请大臣议事。众臣皆曰:“州吁首恶应杀,石厚从犯可免。”石碏正色道:“州吁罪,皆我不肖子酿成,从轻发落他,难道使我徇私情,抛大义吗?”从默然,石碏家臣羊肩说:“国老不必怒,我即赴陈办理此事”。

羊肩到陈杀石厚,石厚说:“我是该杀。请将我囚回卫国,见父后再死。”羊肩说:“我奉你父命诛逆子,想见你父,我把你的头带回去见吧!”遂诛之。

石碏为国大义灭亲之事,史学家左丘明记之,卫民传颂至今。 石碏的这种做法得到后人的赞许,后来人们称这种行为是 “ 大义灭亲 ” 。

作文十:《共同建设法治宁波讲述警民真情故事征文选登》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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