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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落实“两个责任”的经验与建议

时间:2021-04-08 09:41:19 来源:学生联盟网

  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被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九大报告又进一步提出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反腐倡廉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厘清职责、落实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第五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只有“两个责任”真正落实了,反腐倡廉才能落到实处,从严治党才能向纵深发展,才能成为常态。本课题组围绕我市“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在市委党校主体班进行问卷调查(在市委党校主体班发放问卷168份,收回问卷149份,其中3份无效问卷,有效问卷回收率占86.90%);参加主体班部分学员座谈;赴生态科技新城、仪征、高邮等地与各级纪委及相关部门座谈,并实地考察了仪征新城镇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制度及监督流程,获得了很多有参考价值的数据和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扬州市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出硬招,出实招,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1、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与落实“两个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
  从2014年起,相继出台了《中共扬州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扬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共扬州市委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县(市、区)委书记、部门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关于“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形成了与落实“两个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为了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在制度出台之前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并把制度廉评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和惩防体系考核的目标范畴,实行“一票否决”。这些制度和措施对“两个责任”的落实具有刚性约束。
  2、突出关键环节,以守土尽责的精神落实主体责任
  围绕“明责、定责、履责、问责”四个关键环节,一手抓谋划部署、一手抓督查落实,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市委书记在会上明确要求:“以改革的思想举措促进责任落实,严格督查考核问责。”各级党委(组织)高度重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办、同考核,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实行党委班子和成员公开廉洁承诺制,并与党委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细化责任清单。把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书记的具体责任和工作中的具体任务,细化为十项详细的责任任务清单。各县(市、区)和乡镇班子成员、各部门、各村(社区)根据自身实际,制定责任清單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逐项审核,确保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实行以“一把手”汇报为特色的党内监督制度,县处级党政正职向市委全委会汇报落实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市纪委在厘清责任清单,制定问责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两个责任”季度汇报制度。每季度,市委常委会、市纪委常委会分别听取10个单位党委、纪委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压得不实、不严的地区和部门,由市纪委领导约谈相关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为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扬州市委主动出击,建立了“市委全委会集体‘问廉’”制度。“问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问廉”对象是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部门一把手。
  四是硬化责任追究。按照《关于“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启动责任追究程序,明确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域性、系统性腐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等五类问题,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实施“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
  3、强化监督执纪,以敢于担当的精神落实监督责任
  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各级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创新监督方式。聘请20名特邀党风政风监督员,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廉政教育监督,制作作风建设专题教育片,印发廉洁自律“口袋书”和作风建设“提醒卡”,积极探索完善构建惩防体系的有效方法;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新构建农村“六民”大监督机制,进一步明晰农村工作室职能定位,充分发挥其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查处违纪案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及时细化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配套措施;稳步推进市纪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实施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巡察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抓手,进一步加大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力度,探索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着力发现问题。健全联动督查机制,及时组织核查群众信访举报、职能部门移送、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线索,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三是突出监督重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作为加强监督的重点,紧盯重要节点和具体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监管,通过领导约谈、诫勉谈话、提出监察建议等方式,对职能部门失职失责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肃追究责任;全力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二十条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加大提醒警示、执纪监督和公开曝光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违纪违规问题。
  4、落实“两个责任”的成效初步显现。根据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调查问卷的分析,有90.41%的调查对象对我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力总体上给予“好”或“较好”的评价。有78.08%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市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或基本得到执行,有87.67 %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市党风廉政责任制比较健全且具有可操作性;有82.88%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市党风廉政责任制得到较好执行或基本得到执行。